关于中孟自贸区以及东南亚自贸区相关情况的调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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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孟自贸区以及东南亚自贸区相关情况的调研
关于中孟自贸区以及东南亚自贸区相关情况的调研
自由贸易区(以下简称“自贸区”)是指签订自由贸易协定的国家之间根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规则,为实现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设立的区域。
自贸区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领域,是一个国家实施多双边合作战略的手段。
随着当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的进一步加深以及全球产业重组和产业链布局调整步伐日益加快,为刺激对外贸易的发展,很多国家正在尝试设立自贸区。
目前孟加拉国作为我司海外业务的传统重点市场,地位尤为重要。
目前孟加拉国政府也在考虑寻求与其主要贸易伙伴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进而设立自贸区。
为探讨公司海外业务发展与相关国家自贸区优势的有机结合,充分利用自贸区这一国际化,自由化,便利化的业务平台,为公司业务拓展寻求更多机遇。
我部进行了中孟自贸区以及东南亚相关国家自贸区的专题调研。
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调研工作概述
围绕中孟自贸区以及东南亚相关国家自贸区目前的开展情况及发展前景,我部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是对中孟自贸区及东南亚相关国家自贸区目前的设立情况及业务开展状况进行了专题研究;二是就上述自贸区出台的法规进行研究;三是就我司海外业务发展与自贸区政策结合形成了初步设想。
二、中孟自贸区及东南亚相关国家自贸区发展概况
(一)中孟自贸区发展概况
1、中孟自贸区目前进展情况
目前孟加拉国对于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意愿较低。
孟加拉国政府正就签署自由贸易协定与其主要贸易伙伴进行广泛接触,但有关工作进展缓慢。
预计在2024年孟加拉国正式从最不发达国家毕业之前,其与其他国家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并设立自贸区的可能性十分有限。
中孟两国政府早在2015年就曾对吉大港自贸区事宜进行接触,目前中孟双方同意就中孟自贸区进行联合可研并在努力推动首次中孟自贸协定工作会议。
但设立中孟自贸区的倡议目前并未进入实质性阶段。
2、设立中孟自贸区目前存在的障碍因素
作为最不发达国家,孟加拉国目前享受38个国家(包括欧盟28国)给予的免配额、零关税等优惠市场准入待遇。
针对真正从最不发达国家毕业之前设立自贸区的利弊,孟加拉国商务部已委托孟关税委员会负责开展关于孟与主要贸易伙伴(包括印度、斯里兰卡、马来西亚、土耳其和中国)签署自贸区协议可能造成影响的可行性研究,该可行性研究表明,自由贸易协定对孟经济增长收益有限,并将造成国家税收降低进而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大幅减少,同时还可能对本国产业造成不可挽回的冲击。
孟加拉国自2010年起享受4721种产品零关税进入中国市场,目前仅有意再向中国寻求17类产品免关税,而无意与中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孟从中国产品进口额已达到90亿美元,而出口额仅约8亿美元,如给予中国产品免关税市场准入待遇,预计贸易逆差将进一步增加27亿美元。
同时,由于中国巨大产能及价格优势,孟加拉国当地产业可能受到严重打击。
除此之外,孟方目前有所担忧的还有由于孟加拉国作为全球最不发达国家,中方设定的高原产地标准使得孟加拉并未从中国获益。
由于上述孟方的担忧,孟加拉国对于中孟两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意愿较低。
3、设立中孟自贸区的前景
(1)建立中孟自贸区有利于改善双边贸易不平衡现象
近年来,中孟双边贸易额迅速增长,我国对孟直接投资逐渐扩大,中国在孟加拉国的承包工程稳步上升,孟加拉国已成为中国在南亚地区第三大贸易伙伴,中孟经贸合作进入了新的快速发展阶段。
与此同时,由于中孟双边贸易发展不平衡,导致贸易摩擦不断,中孟两国的贸易扩大效应趋势明显,2016-2017财年中孟双边贸易额为160亿美元,其中我国对孟出口150亿美元,孟方对此巨大贸易逆差非常关注。
因此,在“一带一路”的背景下,通过建立中孟自由贸易区,加强两国投资贸易往来和扩大福利效益,是改善双边贸易不平衡现象,谋求更具持续性互利增长的重要方式。
(2)两国发展战略契合,自贸区合作前景广阔
中国目前正将其低端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外国转移,而孟加拉国总人口约1.644亿人,是世界上人口大国(5000万以上人口国家)中人口密度最高的国家。
其中适龄劳动力人口约占总人口的60%,人力资源丰富,劳力成本低廉,适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随着我国劳动力成本的提高,诸如成衣制造业等部分劳动密集型产业迫切寻找海外直接投资的机会,将整个产业链外迁。
而纺织制造业是孟加拉国目前最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据统计,孟目前对外出口商品达729种,其中成衣、黄麻、皮革等6大类商品约占出口总额的94%。
这就使得纺织业成为中孟自贸区的一个重要契合点。
设立中孟自贸区,在区内大力发展纺织制造业,对于孟方而言,不仅可以创造就业、赚取外汇,还能促进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外商直接投资。
由此分析,一旦设立中孟自贸区,其前景将非常广阔。
(2)东南亚自贸区发展概况
1、东南亚自贸区进展情况
为应对其经济增长对外部市场依赖度较高,全球经济变动对其经济影响较大的情况,东南亚相关国家自贸区建设起步较早。
东盟自由贸易区(ASEANFreeTradeArea,简称AFTA)于1992年提出,现包括原东盟6国(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和4个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共10个国家,陆地总面积为450万平方公里,人口5.3亿。
经过10年的构建,原东盟6国于2002年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其他新成员国也在加快关税的削减速度。
2、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经贸发展概况
90年代以来,在WTO的全球贸易自由化目标倡导下,区域经济一体化作为国际多边贸易体制的过渡阶段和补充形式显示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东南亚地区作为中国的近邻,改革开放以来,双方贸易、投资以及其他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快,相互间经济政治关系日趋密切。
2002年中国与东盟十国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总体确定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基本框架。
2005年,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全面启动进入实质性阶段:
第一阶段(2002年至2010年),大幅下调关税阶段。
自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以中国—东盟自贸区为主要内容的《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始,至2010年1月1日中国对东盟93%产品的贸易关税降为零。
第二阶段(2011年至2015年),全面建成自贸区阶段,即东盟越、老、柬、缅四国与中国贸易的绝大多数产品亦实现零关税,与此同时,双方实现更广泛深入的开放服务贸易市场和投资市场。
第三阶段(2016年之后),自贸区巩固完善阶段。
三、主要优惠政策情况
(一)目前孟加拉国推动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的概况
孟加拉国奉行市场经济体制。
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孟加拉国实施以市场为导向的自由经济增长战略,并在90年代初期加大实施这一战略的力度,全面修订工业贸易政策,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进程,大力改善基础设施。
目前孟加拉国虽未设立自贸区,但孟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推动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的措施。
1、广泛设立经济特区和出口加工区
近年来孟加拉国陆续建立经济特区和出口加工区,为区内投资者提供优质服务和优惠的投资政策。
孟政府从1977年即考虑在国内建立出口加工区,实行引进外资发展经济的政策。
作为重要港口城市和进出口贸易枢纽,担负着全国90%进口总量和45%出口总量任务的吉大港于1983年被辟为孟加拉国第一个出口加工区,承担起引进外资和发展对内对外经济的作用。
目前孟加拉国共设有八个出口加工区,分别为吉大港出口加工区、达卡出口加工区、蒙格拉出口加工区、考米拉出口加工区、依苏尔第出口加工区、乌托拉出口加工区、卡拉普里出口加工区(也在吉大港)、阿达姆吉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企业涉及的行业包括服装、服装饰件、纺织、针织品、毛巾、电子、体育用品、塑料制品、制鞋与皮革等。
另外,韩国拟在吉大港建设一个韩国专属出口加工区,但洽谈多年未果。
由于需求增长,目前达卡出口加工区已经扩大了一倍。
2、积极完善管理机构设置并鼓励外商投资
孟政府专门设立了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和经济区管委会规范管理本国及国外企业入区投资。
在出口加工区内建立有关企业,可以享有投资优惠、进出口优惠等多方面优惠。
2012年4月,孟经济区管委会决定在蒙哥拉省、锡拉杰甘杰省、吉大港安瓦拉、吉大港米尔索拉、毛尔维巴扎尔省等5个地区建设经济园区。
目前孟政府大力发展交通、通讯、农业、化工、纺织、服装等产业,旨在提升工业化水平,推进基础设施建设。
孟政府鼓励外商投资,计划到2030年新建100个经济区,目前已发放70个经济区开发许可。
在直接投资方面,孟加拉国给予外国直接投资一系列的优惠待遇和宽松政策,并通过引入公私合作模式、建立一站式服务法规和成立投资发展局等措施刺激投资。
其主要的外资鼓励政策包括:
(1)在投资准入方面,赴孟投资只须到孟加拉投资局办理登记注册即可,无须事先批准;对于在孟出口加工区内进行的投资,则受“孟加拉出口加工区管理局”管辖;对于在电力、矿产资源和电信领域投资,则须获得孟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同意;对于从事服装出口者则须向孟加拉商务部出口促进局申请生产配额。
(2)对外国投资者实施税收减免。
(3)对外国投资主体实施国民待遇。
(4)关于投资领域,非常开放,只有以下四个部分为保留领域,私人企业不能投资:
武器、军火、军用设施和机械;核能;造币;森林保护区内的森林种植及机械化开采。
其它所有行业则都属于孟政府鼓励投资的领域。
不过,孟政府不鼓励外商在银行、保险及其它金融机构行业投资。
(5)对资本形态和股权比例无限制,外国投资者可以享有100%股权。
(6)保证外国投资不被无偿国有化和征收。
保证投资本金、利润和红利可汇回本国。
(二)目前东南亚自贸区相关优惠政策概况
我国与东盟10国于2009年8月份共同签署的中国-东盟自贸区《投资协议》中确立了在中国和东盟10国间建立一个自由、便利、透明及竞争的投资体制,现将协议的主要相关内容介绍如下:
1、投资促进方面
(1)增加中国-东盟地区投资;
(2)组织投资促进活动;
(3)促进商贸配对活动;
(4)组织并支持机构举行形式多样的关于投资机遇与投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发布会和研讨会;并
(5)就投资促进和便利化相关的相互关心的其他问题开展信息交流。
2、投资便利化方面
(1)为各类投资创造条件;
(2)简化投资适用和批准手续;
(3)促进包括投资规则、法规、政策和程序的投资信息的发布;并
(4)在各个东道国建立一站式投资中心,为商界提供包括便利营业执照和许可发放的支持与咨询服务。
4、相关工作建议
(1)总体思路
中孟自贸区及东南亚相关国家自贸区调研情况表明,自贸区致力于推进自由贸易、扩大市场准入,提升了企业的业务成长空间,成为企业市场布局的热点区域。
建议公司在海外市场开发和产业培育中,积极关注、落实在自贸区的市场布局,做好市场规划,利用自贸区内促进贸易自由化及投资便利化的政策资源,促进我司能源业务板块的发展,充分利用孟加拉区域经营中心的便利条件进行相关筹备落实。
(2)具体路径
1、尽快完成孟加拉区域经营中心的挂牌运营
区域中心成立后,将作为公司在海外的直属二级经营机构,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海外经验主体,可在区域市场内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承担经营任务指标。
届时区域经营中心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结合自贸区相关优惠政策,自主制订适应不同国别市场的经营管理制度。
2、深入研究自贸区政策,挖掘业务契合点
利用区域经营中心的组织资源深入了解孟加拉国优惠政策,从孟加拉国能源短缺,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矿产资源缺乏,电力极端短缺的状况(孟加拉国大部分地区晚上基本没有电灯,即使在第二大城市吉大港,供电也不能保持稳定)作为切入点。
将孟加拉区域经营中心作为公司独立的、专业化市场开发和经营平台开展市场开发工作。
3、推进项目开发模式创新
孟加拉区域经营中心在开展市场开发过程中可充分利用孟加拉国投资便利化条件,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创新市场开发模式,以投资带动项目开发,从能源领域逐步向交通基础设施和其他领域拓展。
以上为自贸区调研和孟加拉区域经营中心对接自贸区政策资源的初步思路,下一步,我部将紧跟政策形势的变化,以及中孟自贸区的推进情况,做好公司其他业务领域对接自贸区的研究工作。
战略与市场发展部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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