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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结合料规程
无机结合料规程(JTJ057-94)
第1章总则
1.0.1为给公路路面基层设计和施工所用种类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质量指标和参数统一试验方法,特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土、水泥石灰综合稳定土、石灰粉煤灰稳定土、水泥粉煤灰稳定土和水泥石灰粉煤灰稳定土等无机结合料稳定材料以及石灰的化学分析。
1.0.3应根据试验目的采用下列不同和取样方法。
可用下列方法之一将整个样品缩小到每个试验所需要的合适质量。
(1)四分法
需要时应加清水使主样品变湿。
充分拌和主样品:
在一块清洁、平整、坚硬的面上将料堆成一个圆锥体,用铲翻动此锥体并形成一个新锥体,这样重复进行三次,在形成每一个锥体堆时,铲中的料要放在锥顶,使滑动边部的那部分料尽可能分布均匀,使锥体的中心不移动。
将平头铲反复交错垂直插入最后一个锥体的顶部,使锥体顶变平,每次插入后提起铲时不要带有材料。
沿两个垂直的直径,将已变成平顶的锥体料堆分成四部分,尽可能使这四部分料的质量相同。
将对角的一对料(如一、三象限为一对,二、四象限为另一对)铲到一边,将剩余的一对料铲到一块。
重复上述拌和以及缩小的过程,直至达到要求的样品质量。
(2)用分料器法
如果储料中含有粒径5mm以下的细料,材料应该是表面干燥的。
将材料充分拌和后通过分料器,保留一部分,将另一部分再次通过分料器。
这样重复进行,直至将原样品缩小到需要的质量。
1.0.4本试验规程所涉及各类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名称、定义应符合《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4-9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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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含水量试验方法
2.1烘干法(T0801-94)
2.1.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法是测定无机结合料稳定土含水量的标准方法。
在105~110摄氏度的条件下烘干到恒重的稳定土称为干稳定土,湿稳定土和干稳定土的质量之差与干稳定土的质量之比的百分率稳称为稳定土的含水量。
2.1.2仪器设备
2.1.2.1对于稳定细粒土。
(1)能够维持105~110摄氏度的自动控制的烘箱。
(2)铝盒(大致的尺寸是直径50mm,高25~30mm)或带有毛玻璃盖的玻璃量瓶。
(3)称量100g以上的天平1架,感量0.01g。
(4)干燥器(直径200~250mm)1个以上,并用硅胶做干燥剂①。
注①:
用指示硅胶作干燥剂,而不用氯化钙。
因为许多粘土烘干后能人氯化钙中吸收部分。
2.1.2.2对于稳定中粒土。
(1)同本规程2.1.2.1款中的
(1)。
(2)铝盒(能放样品500g以上)。
(3)称量1000g的天平1架,感量0.2g。
2.1.2.3对于稳定粗粒土。
(1)同2.1.2.1款中的
(1)。
(2)大铝盒(能放样品2000g以上)。
(3)称量2000g以上的天平1架,感量1g。
2.1.3试验步骤
2.1.3.1对于稳定细粒土,其步骤如下:
(1)取清洁干燥的铝盒或玻璃量瓶,称其质量并精确至0.01g(m1)①取50g试样(至少30g)经粉碎后松松地放在铝盒中,盖上盒盖,称其质量并精确至0.01g(m2)。
(2)取下盒盖,并将盛有试样的铝盒放在盒盖上,然后一起放到温度已达110摄氏度的烘箱内进行烘干②,需要的烘干时间随土类和试样数量而改变。
当冷却试样[参看下述(3)和(4)]连续两次称量的差(每次间隔4h)不超过原试样质量的0.1%③时,即认为样品已烘干。
(3)烘干后,从烘箱中取出盛有试样的铝盒,并将盒盖盖紧。
(4)将盛有烘干试样的铝盒放入干燥器内冷却④。
然后称铝盒和烘干试样的质量,并精确至0.01g(m3)。
注①:
事先把铝盒的质量都校正成标准质量(即各铝盒的质量都相等),称量时可在天平一端放上等质量的铝盒,使用比较方便。
注②:
某些含有石膏的土在烘干时会损失其结晶水,用此方法测定其含水量有影响。
每1%石膏对含水量的影响约为0.2%。
如果土中有石膏,则试样应该在不超过80摄氏度的湿度下烘干,并可能要烘更长的时间。
注③:
对于大多数土,通常烘干16~24h就足够。
但是,某些土或试样数量过多或试样很潮湿,可能需要烘更长的时间。
烘干的时间也与烘箱内试样的总质量、烘箱的尺寸及其通风系统的效率有关。
注④:
如铝盒的盖密闭,而且试样在称量前放置时间较短,可以不需要放在干燥器中冷却。
2.1.3.2对于稳定中粒土,其步骤如下:
(1)铝盒应该是清洁干燥的,称其质量并精确至0.2g(m1)。
取500g试样(至少300g)经粉碎后松松地放在铝盒上,盖上盒盖,称其质量并精确至0.2g(m2)。
(2)取下盒盖,并将试样的铝盒放到温度已达110摄氏度的烘箱内进行烘干,需要的烘干时间随土类和试样数量而变。
当冷却试样连续两次称量的差(每次间隔4h)不超过原试样质量的0.1%时,即认为已经烘干。
(3)烘干后,从烘箱中取出盛有试样的铝盒,并将盒盖盖紧,放置冷却。
(4)称铝盒和烘干试样的质量,并精确至0.2g(m3)。
2.1.3.3对于稳定粗粒土,其步骤如下:
(1)铝盒应该是清洁干燥的,称其质量并精确至1g(m1)。
取2000g试样经粉碎后松松地放在铝盒中,盖上盒盖,称其质量并精确至1g(m2)。
(2)取下盒盖,并将盛有试样的铝盒放到温度已达110摄氏度的烘箱内进行烘干,需要的烘干时间,随土类和试样数量而变。
当冷却试样连续两次称量的差(每次间隔4h)不超过原试样质量的0.1%时,即认为已经烘干。
(3)烘干后,从烘箱中取出盛有试样的铝盒,并将盒盖盖紧,放置冷却。
(4)将铝盒和烘干试样称其质量并精确至1g(m3)。
2.1.4计算(参看记录格式表)
用正式计算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含水量w(%)
w=(m2-m3)*100/(m3-m1),%
式中:
m1--铝盒的质量(g);
m2--铝盒和湿稳定土的合计质量(g);
m3--铝盒和干稳定土的合计质量(g)。
2.1.5报告
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含水量w,用两位有效数表示。
2.1.6记录格式
本试验的记录格式如表2.1.6:
工程名称:
试验者:
试样位置:
校核者:
试样编号:
试验日期:
试验方法:
盒号
盒+湿试样的质量m2(g)
盒+干试样的质量m3(g)
盒的质量m1(g)
水的质量m2-m3(g)
干试样的质量m3-m1(g)
含水量(%)
2.2砂浴法(T0802-94)
2.2.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在工地快速测定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含水量。
稳定土的含水量以湿稳定土和干稳定土的质量之差与干稳定土的质量之比的百分率表示。
当土中含有大量石膏、碳酸钙或有机质时,不应使用本方法。
2.2.2仪器设备
2.2.2.1对于稳定细粒土
(1)铝盒。
直径约50mm,高25~30mm。
(2)称量100g以上的天平1架,感量0.1g。
(3)直径约200mm、深至少25mm的砂浴1个,其中放有清洁的砂。
也可以使用更大的砂浴,一次烘干几个试样。
(4)加热砂浴的设备1套。
(5)刀片长100mm、宽20mm的调土刀1把。
2.2.2.2对于稳定中粒土
(1)称量500g以上的天平1架,感量0.5g。
(2)边长约200mm、深约50mm的白铁皮方盘1个。
(3)能放入方盘的砂浴1个,砂深至少25mm。
(4)加热砂浴的设备1套。
(5)刀片长100mm、宽20mm的调土刀1把。
(6)长200mm、宽100mm的长方盘1个。
2.2.2.3对于稳定粗粒土
(1)称量5kg以上的台秤1个,感量5g。
(2)边长约250mm、深50mm~70mm的白铁皮方盘1个。
(3)能放入方盘的砂浴1个,砂深至少25mm。
(4)加热砂浴的设备1套。
(5)刀片长200mm、宽30mm的调土刀1把。
(6)长200mm、宽100mm长方盘1个。
2.2.3试验步骤
2.2.3.1对于稳定细粒土,其步骤如下:
(1)铝盒应该是清洁干燥的,称其质量并精确到0.1g(m1)。
至少取30g试样,经粉碎后松松放在铝盒中,盖上盒盖,称其质量并精确到0.1g(m2)。
(2)取下盒盖,将盛有试样的铝盒放在正在加热的砂浴内,但需注意勿使砂浴温度太高①。
在加热过程中,应该经常用调土刀搅拌试样,以促使水分蒸发。
(3)当加热一段时间(通常1h足够②)使试样干燥后,从砂浴中取出铝盒,盖上盒盖,并放置冷却。
(4)将铝盒和烘干试样称其质量并精确到0.1g(m3)。
注①:
避免稳定土过分加热。
用一张小的白纸片放在土中拌和,如纸变成焦黄色,就表示加热过分。
注②:
烘干时间随土类、试样的数量及野外条件而变。
当对某种土要大量做含水量测定时,应使用不同的干燥时间,以确定烘干所需要的最短时间。
如将试样再烘1min后,其质量损失不超过0.1g(对于细粒土)、0.5g(对于中粒土)以及5g(对于粗粒土)时,即认为土已被烘干。
2.2.3.2对于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其步骤如下:
(1)方盘应该是清洁干燥的,称其质量并精确到0.5g(m1)。
稳定中粒土的试样至少要300g,稳定粗粒土的试样至少要2000g。
将试样弄碎并均匀地撒布在方盘内。
将有试样的方盘称量,对于稳定中粒土称量到0.5g(m2),对于稳定粗粒土称量到5g(m2)。
(2)将方盘放在正在加热的砂浴内,应注意砂浴温度不要过高。
在加热过程中,应该经常用调土刀搅拌试样,以促使水分蒸发。
(3)当加热一段时间(通常1h足够)后,从砂浴中取出方盘,并让其冷却。
(4)当方盘冷到可以用手拿时,立即称其质量:
对于中粒土,准确到0.5g(m3);对于粗粒土,准确到5g(m3)。
2.2.4计算(参看烘干法(T0801-94)的记录格式表)
用下式计算稳定土的含水量w(%);
w=(m2-m1)*100/(m3-m1),%
式中:
m1--铝盒或方盘的质量(g);
m2--铝盒或方盘与湿稳定土的合质量(g);
m3--铝盒或方盘与干稳定土的合质量(g);
2.2.5报告
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含水量圆整至1%.
2.2.6记录
本试验的记录格式与烘干法相同。
2.3酒精法(T0803-94)
2.3.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在工地快速测定无机结合稳定土的含水量。
稳定土的含水量以干土和结合料合重的百分率表示。
对于粗粒土,因为需要大量酒精,而且火大有危险,所以不宜使用方法。
如果土中含有大量粘土、石膏、石灰质或有机质,不能使用本方法。
2.3.2仪器设备
(1)蒸发皿,最好是硅石的。
对于细粒土,用直径100mm的;对于中粒土,用直径150mm的(1个)。
(2)长100mm、宽20mm的刮土刀1把。
(3)长约200~250mm、直径约3mm的搅拌棒(金属棒)1根。
(4)称量100g以上的天平1架(用于细粒土),感量0.1g。
(5)称量500g以上的天平1架(用于中粒土),感量0.5g。
(6)纯度高的酒精。
2.3.3试验步骤
(1)将蒸发皿洗净、烘干,称其质量并精确到0.1g(对于细粒土)或0.5g(对于中粒土)(m1)。
(2)对于细粒土,取试样30g左右放在蒸发皿内;对于中粒土,取试样300g左右放在蒸发皿内;对于中粒土,取试样300g左右放在蒸发皿内,称蒸发皿和试样的合质量,准确到0.1g(对于细粒土)或0.5g(对于中粒土)(m2)。
(3)对于细粒土,取20~30mL左右的酒精,对于中粒土,取200mL左右的酒精。
将酒精倒在试样上,使其浸没试样。
用刮土刀拌和酒精和土样,并将大土块破碎。
(4)将蒸发皿放在不怕热的表面上,点火燃烧。
(5)在酒精燃烧过程中,用金属棒经常搅拌试样,但应注意勿使试样损失。
一般需烧2~3次。
(6)酒精烧完后,让蒸发皿冷却。
当蒸发皿冷却到可以用手拿时,即称蒸发皿和试样的合质量,准确到0.1g(对于细粒土)或0.5g(对于中粒土)(m3)。
2.3.4计算
用下式计算以干土和结合料合质量的百分率表示的含水量w:
w=(m2-m3)*100/(m3-m1),%
式中:
m1--蒸发皿的质量(g);
m2--蒸发皿和湿稳定土的合质量(g);
m3--蒸发皿和干稳定的合质量(g)。
2.3.5报告
稳定土的含水量圆整至1%。
2.3.6记录
本试验的记录格式与烘干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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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无机结合料稳定土的击实试验方法(T0804-94)
3.0.1目的和适用范围
(1)本试验法适用于在规定的试筒内,对水泥稳定土(在水泥水化前)、石灰稳定土及石灰(或水泥)粉煤灰稳定土进行击实试验,以绘制稳定土的含水量-干密度关系曲线,从而确定其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2)试验集料的最大粒径宜控制在25mm以内,最大不得超过40mm(圆孔筛)。
(3)试验方法类别。
本试验方法分三类,各类击实方法的主要参数列于表3.0.1。
试验方法类别表3.0.1
类别
锤的质量(kg)
锤击面直径(cm)
落高(cm)
试筒尺寸
锤击层数
每层锤击次数
平均单位击实功(J)
容许最大粒径(mm)
内径(cm)
高(cm)
容积(cm3)
甲
4.5
5.0
45
10
12.7
997
5
27
2.687
25
乙
4.5
5.0
45
15.2
12.0
2177
5
59
2.687
25
丙
4.5
5.0
45
15.2
12.0
2177
3
98
2.677
40
3.0.2仪器设备
(1)击实筒:
小型,内径100mm、高127mm的金属圆筒,套环高50mm,底座;中型,内径152mm、高170mm的金属圆筒,套环高50mm,直径151mm和高50mm的筒内垫块,底座。
(2)击锤和导管:
击锤的底面直径50mm,总质量4.5kg。
击锤在导管内的总行程为450mm。
(3)天平:
感量0.01g。
(4)台秤:
称量15kg,感量5g。
(5)圆孔筛:
孔径40mm、25mm或20mm以及5mm的筛各1个。
(6)量筒:
50mL、100mL和500mL的量筒各1个。
(7)直刮刀:
长200~250mm、宽30mm和厚3mm,一侧开口的直刮刀,用以刮平和修饰粒料大试件的表面。
(8)刮土刀:
长150~200mm、宽约20mm的刮刀。
用以刮平和修饰小试件的表面。
(9)工字型刮平尺:
30mm*50mm*310mm,上下两面和侧面均刨平。
(10)拌和工具:
约400mm*600mm*70mm的长方形金属盘,拌和用平头小铲等。
(11)脱模器。
(12)测定含水量用的铝盒、烘箱等其它用具。
3.0.3试料准备
将具有代表性的风干试料(必要时),也可以在50摄氏度烘箱内烘干)用木锤或木碾白捣碎。
土团均应捣碎到能通过5mm的筛孔。
但应注意不使粒料的单个颗粒破碎或不使其破碎程度超过施工中拌和机械的破碎率。
如试料是细粒土,将已捣碎的具有代表性的土过5mm筛备用(用甲法或乙法做试验)。
如试料中含有粒径大于5mm的颗粒,则先将试料过25mm的筛,如存留在筛孔25mm筛的颗粒的含量不超过20%,则过筛料留作备用(用甲法或乙法做试验)。
如试料中粒径大于25mm的颗粒含量过多,则将试料过40mm的筛备用(用丙法试验)。
每次筛分后,均应记录超尺寸颗粒的百分率。
在预定做击实试验的前一天,取有代表性的试料测定其风干含水量。
对于细粒土,试样应不少于100g;对于中粒土(粒径小于25mm的各种集料),试样应不少于1000g;对于粗粒土的各种集料,试样应不少于2000g。
3.0.4试验步骤
3.0.4.1甲法
(1)将已筛分的试样用四分法逐次分小,至最后取出约10~15kg试料。
再用四分法将已取出的试料分成5~6份,每份试料的干质量为2.0kg(对于各种中粒土)。
(2)预定5~6个不同含水量,依次相差1%~2%①,且其中至少有两个大于和两个小于最佳含水量。
对于细粒土,可参照其塑限估计素土的最佳含水量。
一般其最佳含水量较塑限约小3%~10%,对于砂性土接近3%,对于粘性土约为6%~10%。
天然砂砾土,级配集料等的最佳含水量与集料中细土的含量和塑性指数有关,一般变化在5%~12%之间。
对于细土少的、塑性指数有关,一般变化在5%~12%之间。
对于细土少的、塑性指数为0的未筛分碎石,其最佳含水量接近5%。
对于细土地偏多的、塑性指数较大的砂砾土,其最佳含水量约在10%左右。
水泥稳定土的最佳含水量与素土的接近,石灰稳定土的最佳含水量可能较素土大1%~3%。
注①:
对于中粒土,在最佳含水量附近取1%,其余取2%。
对于细粒土,取2%,但对于粘土,特别是重粘土,可能需要取3%。
(3)按预定含水量制备试样。
将1份试料平铺于金属盘内,将事先计算得的该份试料中应加的水量均匀地喷洒在试料上,用小铲将试料充分拌和到均匀状态(如为石灰稳定土和水泥、石灰综合稳定土,可将石灰和试料一起拌匀),然后装入密闭容器或塑料口袋内浸润备用。
浸润时间:
粘性土12~24h,粉性土6~8h,砂性土、砂砾土、红土砂砾、级配砂砾等可以缩短到4h左右,含土很少的未筛分碎石、砂砾和砂可缩短到2h。
应加水量可按正式计算:
Qω=(Qn/(1+0.01ωn)+Qc/(1+0.01ωc)*0.01ω-Qn/(1+0.01ωn)*0.01ωn-Qc/(1+0.01ωc)*0.01ωc
式中:
Qω--混合料中应加的水量(g);
Qn--混合料中素土(或集料)的质量(g),其原始含水量为ωn,即风干含水量(%);
Qc--混合料中水泥或石灰的质量(g),其原始含水量为ωc(%);
ω--要求达到的混合料的含水量(%)。
(4)将所需要的稳定剂水泥加到浸润后的试料中,并用小铲、泥刀或其它工具充分拌和到均匀状态。
加有水泥的试样拌和后,应在1h内完成下述击实试验,拌和后超过1h的试样,应予作废(石灰稳定土和石灰粉煤灰除外)。
(5)试筒套环与击实底板应紧密联结。
将击实筒放在坚实地面上,取制备好的试样(仍用四分法)400~500g(其量应使击实后的试样等于或略高于筒高的1/5)倒入筒内,整平其表面并稍加压紧,然后按所需要击数进行第一层试样的击实。
击实时,击锤应自由铅直落下,落高应为45cm,锤迹必须均匀分布于试样面。
第一层击实完后,检查该层调试是否合适,以便调整以后几层的试样用量。
用刮土刀或改锥将已击实层的表面“拉毛”,然后重复上述做法,进行其余四层试样的击实。
最后一层试样击实后,试样超出试筒顶的高度不得大于6mm,超出高度过大的试件应该作废。
(6)用刮土刀沿套环内壁削挖(使试样与套环脱离)后,扭动并取下套环。
齐筒顶细心刮平试样,并拆除底板。
如试样底面略突出筒外或有孔洞,则应细心刮平或修补。
最后用工字型刮平尺齐筒顶和筒底将试样刮平。
擦净试筒的外壁,称其质量并准确到5g。
(7)用脱模器推出筒内试样。
从试样内部从上到下取两个有代表性的样品(可将脱出试件用锤打碎后,用四分法采取),测定其含水量,计算至0.1%。
两个试样的含水量的差值不得大于1%。
所取样品的数量见表3.0.4(如只取一个样品测定含水量,则样品的质量应为表列数值的两倍)。
测稳定土含水量的样品数量表3.0.4
最大粒径(mm)
样品质量(g)
2
约50
5
约100
25
约500
烘箱的湿度应事先调整到110摄氏度左右,以使放入的试样能立即在105~110摄氏度的湿度下烘干。
(8)按本款第(3)~第(7)项的步骤进行其余含水量下稳定土的击实的测定工作。
凡已使用过的试样,一律不再重复使用。
3.0.4.2乙法
在缺乏内径10cm的试筒时,以及在需要与承载比等试验结合起来进行时,采用乙法进行击实试验,本法更适宜于粒径达25mm的集料。
(1)将已过筛的试料用四分法逐次分小,至最后取出约30kg试料。
再用四分法将取出的试料分成5~6份,每份试料的干重约为4.4kg(细粒土)或5.5kg(中粒土)。
(2)以下各步的做法与3.0.4.1款第
(2)~第(8)项相同,但应该先将垫块放入筒内底板上,然后加料并夯实。
所不同的是,每层需取制备好的试样约900g(对于水泥或石灰稳定细粒土)或1100g(对于稳定中粒土),每层的锤击次数为59次。
3.0.4.3丙法
(1)将已过筛的试料用四分法逐次分小,至最后取出约33kg试料。
再用四分法将取出的试料分成6份(至少要5份),每份重约5.5kg(风干质量)。
(2)预定5~6个不同含水量,依次相差1%~2%。
在估计的最佳含水量左右可只差1%,其余差2%。
(3)同3.0.4.1款第(3)项。
(4)同3.0.4.1款第(4)项。
(5)将试筒、套环与夯实板紧密地联结在一起,并将垫块放在筒内底板上,击实筒应放在坚实(最好是水泥混凝土)地面上,取制备好的试样1.8kg左右[其量应使击实后的试样略高于(高出1~2mm)筒高的1/3]倒入筒内,整平其表面,并稍加压紧。
然后按所需击数进行第一层试样的击实(共击98次)。
击实时,击锤应自由铅直落下,落高应为45cm,锤迹必须均匀分布于试样面,第1层击实完后检查该层的高度是否合适,以便调整以后两层的试样用量。
用刮土刀或改锥将已击实的表面“拉毛”,然后重复上述做法,进行其余两层试样的击实。
最后一层试样击实后,试样超出试筒顶的高度不得大于6mm。
超出高度过大的试件应该作废。
(6)用刮土刀沿套环内壁削挖(使试样与套环脱离)后,扭动并取下套环。
齐筒顶细心刮平试样,并拆除底板,取走垫块。
擦净试筒的外壁,称重,准确至5g。
(7)用脱模器推出筒内试样。
从试样内部从上到下取两个有代表性的样品(可将脱出试件用锤打碎后,用四分法采取),测定其含水量,计算至0.1%。
两个试样的含水量的差值不得大于1%。
所取样品的数量应不少于700g,如只取一个样品测定含水量,则样品的数量应不少于1400g。
烘箱的湿度应事先调整到110摄氏度左右,以使放入的试样能立即在105~110摄氏度的湿度下烘干。
(8)按本款第(3)~第(7)项进行其余含水量下稳定土的击实和测定。
凡已胜过的试料,一律不再重复使用。
3.0.5计算及制图
3.0.5.1按下式计算每次击实后稳定土的湿密度;
ρw=(Q1-Q2)/V
式中:
ρw--稳定土的湿密度(g/cm3);
Q1--试筒与湿试样的合质量(g);
Q2--试筒的质量(g);
V--试筒的容积(cm3)。
3.0.5.2按下式计算每次击实后稳定土的干密度:
ρd=ρw(1+0.01ω)
式中:
ρd--试样的干密度(g/cm3);
ω--试样的含水量(%)。
3.0.5.3以干密度为纵坐标,以含水量为横坐标,在普通直角坐标纸上绘制干密度与含水量的关系曲线,驼峰形曲线顶点的纵横坐标分别为稳定土的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
最大干密度用两位小数表示,如最佳含水量的值在12%以上,则用整数表示(即精确到1%);如最佳含水量的值在6%~12%,则用一位小数“0”或“5”表示(即精确到0.5%);如最佳含水量的值小于6%,则取一位小数,并用偶数表示(即精确到0.2%)。
如试验点不足以连成完整的驼峰形曲线,则应该进行补充试验。
3.0.5.4超尺寸颗粒的校正
当试样中大于规定最大粒径的超尺寸颗粒的含量为5%~30%时,按下式对试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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