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临空经济核心区空港物流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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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临空经济核心区空港物流基
2013年度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临空经济核心区(空港物流基地、空港工业开发区)平原造林管护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人:
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
2019年02月28日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2013年度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临空经济核心区(空港物流基地、空港工业开发区)平原造林管护项目
2
招标采购单位
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管理委员会
3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恒生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
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2013年度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临空经济核心区(空港物流基地、空港工业开发区)平原造林管护项目
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
服务质量要求:
合格
招标范围:
北京市顺义区2013年度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临空经济核心区(空港物流基地、空港工业开发区)平原造林管护项目服务,共150亩,期限三年。
4
投标人资格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的有效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等园林相关经营许可;
3、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施工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应具备有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园林绿化施工的从业经历,并经过专业培训;
5、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6、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前一天的时间),不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5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6
服务期限
三年,具体时间以最终订立的养护合同期限为准。
7
投标保证金金额
20000元
8
投标保证金支付方式
支票、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电汇信息:
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名全称:
北京恒生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顺义支行
帐号:
110061162018800023976
注:
须在开标前提前到北京恒生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将收据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9
招标有效期
90天(日历天)
1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2号AMB大厦东楼11层开标室
时间:
2019年03月22日09时00分
11
开标日期与地点
开标时间:
2019年03月22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仓上街2号AMB大厦东楼11层开标室
12
投标书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采用U盘的形式提交)
13
评审办法
综合评分法
14
招标文件
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15
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
第一章总则
一、工程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2013年度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临空经济核心区(空港物流基地、空港工业开发区)平原造林管护项目
(二)服务内容:
2013年度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临空经济核心区(空港物流基地、空港工业开发区)平原造林管护项目服务。
(三)服务范围:
北京市顺义区2013年度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临空经济核心区(空港物流基地、空港工业开发区)平原造林管护项目服务,共150亩,期限三年。
(四)服务质量要求:
合格
(五)主要法律、法规及依据: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和“五河十路”绿色通道生态林用地及管护政策的通知》(京政发[2015]35号)、《北京市平原生态林管护技术导则》、《关于顺义区平原生态林地管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绿财发[2016]7号)、顺义区园林绿化局、顺义区财政局《关于顺义区平原生态林地管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绿财发〔2016〕7号)等文件。
《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建设总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新增森林资源管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市总指发〔2013〕4号)、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平原地区造林工程林木资源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绿造发[2014]7号)、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园林绿化局关于《顺义区新增森林资源养护实施方案(试行)》(顺政办发[2014]27号)文件精神等要求开展科学经营管护。
二、投标单位的要求
(一)投标单位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工商行政机关核发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的有效营
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施工等园林相关经营许可;
3、项目经理资格条件:
受聘于投标申请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
职称证书;
4、施工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条件:
应具备有专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园林绿化施工
的从业经历,并经过专业培训;
5、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手续;
6、具有类似项目的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合同履行能力,包括具有专业、技术资格和
能力,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7、企业信誉和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来承担本项目的实施;
8、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在最近
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前一天的时间),不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20000元作为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2中标人不按规定与甲方签订合同的;
2.3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支票、电汇(或网银)、银行汇票。
4、投标保证金票据的出票单位应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本身,接受单位为北京恒生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
a、投标保证金如为电汇,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在电汇说明中写明项目名称,将电汇底单传真至北京恒生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换取收据,将收据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b、投标保证金须以项目为单位分别电汇(不能将几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合并在一起,一笔电汇)。
开户名全称:
北京恒生元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
帐号:
110061162018800023976
5、凡没有根据本须知第1、第3、第4条的规定,随附有效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而予以拒绝。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甲方签订合同、提交履约保证金(如适用)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了中标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手续。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
7、办理退投标保证金手续时须持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代理机构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退投标保证金单位的财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未中标单位开具的退投标保证金金额即投标时的保证金金额;中标单位开具的退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时的保证金金额减去需要交纳的中标服务费后的金额;如果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支付中标服务费,请补交差额)到招标代理机构办理。
投标保证金不退现金。
三、报价要求: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3、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每个投标人只能有一个投标方案和报价,否则其该包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5、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应当是招标人严格按照国家、本区有关法律及顺义区园林绿化局、顺义区财政局《关于顺义区平原生态林地管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顺绿财发〔2016〕7号)文件进行投标报价。
本项目设置招标控制价,120.06万元,面积150亩,每亩667平方米,服务期为三年。
特别提醒:
投标人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价,报价不按照的投标文件将交由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四、结算原则
(一)本工程结算原则以中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谈判达成的合同价。
(二)若发生养护项目变更或增加必须经招标人按相关程序批准。
其变更部分的价款先由中标人根据招标最高限价编制原则编制预算,再按增加或减少的平米数进行报价,经有关部门按上述原则审核后,按审核的金额办理结算。
(三)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以相关审计单位审定的金额为本工程支付的最终结算总价。
五、合同款支付办法
乙方同甲方签订承包范围合同,乙方进场,且甲方收到相关财政部门拨付的本合同工程款项15日内,甲方视拨款额度占全部工程款的比例向乙方适当支付工程款;甲方接到承包人依据绿化养护合同约定提出的绿化工程资金支付申请以后,应当派专职人员审核进度并签字。
确认资金拨付申请后,由甲方呈报相关财政部门拨款。
甲方收到相关财政部门拨付的资金后,依乙方提供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向乙方支付项目款(进度款)。
六、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七、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费用参考国家计委印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标准费率计取。
交纳时间为中标通知书发放的同时,交纳方式为支票、汇票、现金。
第二章招标文件的编制
一、招标文件构成
(一)招标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投标书格式
第四部分:
技术规范要求
第五部分:
评分实施细则
(二)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
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原公告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公告。
澄清或修改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招标人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及构成
(一)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二)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二个部分,各部分包括的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标部分。
包括文件如下:
(1)投标一览表(表式1);
(2)投标分项报价表(表式2)(此表不适用本项目);
(3)投标函(表式3);
(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表式4);
(5)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表式5);
(6)投标申请人基本情况表(表式6);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表式7);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式8);
(9)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式9);“如三证合一,无须提供”
(10)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表式10);“如三证合一,无须提供”
(11)企业近三年绿化管理服务的业绩(表式11)。
第二部分:
技术标部分。
包括文件如下:
编制《绿化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养护技术方案
(2)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
(3)安全文明措施
(4)养护计划
二、投标文件提交及要求
1、投标文件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投标文件电子档一份,必须采用WORD形式;
2、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应与提交的电子文档的实质内容完全一致。
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两者的实质内容不一致,将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原则予以处置,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
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
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须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招标文件中没有提供投标文件格式的部分,请投标人自拟格式。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签署
1、投标文件应根据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部分的要求。
2、投标文件中的“封面签字盖章页”必须经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商务标书“封面签字盖章页”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认可。
3、签字的项目经理对其签章部分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个人执业责任(但并不因此免除投标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别装订成一册,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密封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正面标明“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字样,并分别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
2、封包装好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统一密封包装在一个外密封袋中,并在外密封袋上注明“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按规定注明开标时间以及“在此之前不得开封”字样。
3、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前单独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盖章)致招标代理公司(如有要求)。
4、有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投标人公章。
5、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
六、投标有效期
1、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2、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
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七、投标截止期
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招标单位,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招标单位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收。
2、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
在此情况下,招标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八、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必须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还须进行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
3、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补充或撤回其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
4、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第四章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开标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认可开标结果,否则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等。
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除了原封退回投标截止期后收到的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不完好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不得拒收任何投标文件。
4、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唱标内容做开标记录,由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招标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6、开标结束后,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见本章第三条和第四条相关要求)。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二、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根据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三、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1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由招标采购单位在开标后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2符合性检查:
符合性检查是指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1.3只有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才属于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投标文件的澄清
2.1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
(1)开标时,“投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进行修正。
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1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投标人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相符。
对关键条款,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缴税、付款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
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人是否符合资格、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购买招标文件信息查询、信用查询除外)。
3、不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或没有进行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不得
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有效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
一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
(3)不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的,包括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进行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前一天的时间),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保留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
(4)未按照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5)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8)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比较与评价
1、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采用综合评分法:
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
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排名第一的投标人推荐为预中标供应商。
排名第二的为备选中标供应商。
六、废标、停止评标及招标终止
1、在招标采购中,有包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包应予废标: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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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顺义区 新增 森林资源 临空 经济 核心区 空港 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