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涵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文档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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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坑槽边缘1m内不准堆土或物料、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4m内禁止停滞车辆、设备。
(4)开挖人员不得站在坑壁下休息。
积水基坑必需降排至满足通行要求,严禁用电设备电缆线浸水。
(5)吊车吊送模板、钢筋物料时,应先组织基坑内作业人员避让。
(6)浇筑承台混凝土时,不得直接站在模板、钢筋上操作。
(7)基坑顶面四周应开挖排水沟,防止地表水流入基坑,排水沟应满足施工、防汛要求。
21.2.2安全设施
(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时,必须设有临边防护栏杆,挂过塑钢丝网,基坑防护栏距坑边距离不小于0.5m,深基坑防护栏距坑边距离不小于1m。
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m,立杆间距不大于2m。
立杆和扶杆宜采用钢管制作,并涂上红白或黄黑相间的反光漆(图21.2-1)。
图21.2-1防护栏杆立面图
(2)基坑开挖深度超过1.5m时,须设置专用坡道或铺设跳板以便人员上下,坡道或跳板的宽度应超过0.6m。
(3)基坑护栏上挂“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当心落物”、“当心坠落”等警示标识,靠近道路侧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夜间警示灯带。
(4)基坑位于现场通道或居民区附近时,应设置隔离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及警示标志,夜间应增设警示红灯。
(5)低洼处雨季施工,须配备抽排水设备。
21.3钻孔桩
21.3.1安全要点
(1)在高压线下桩基施工应满足安全距离规定,钻机塔顶和吊钢筋笼的吊机桅杆顶上方2m内不准有任何架空障碍物。
(2)钻机安设应平稳、牢固,电缆线不得浸泡于泥浆,接头应绑扎牢固,不得透水、漏电。
(3)冲击钻作业发生卡钻时,不得强提,应查明原因并处理。
停钻时,钻头、钻杆应置于孔外安全位置。
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12,日常检查应无死弯和断丝,发现断丝大于10丝时应更换,钻架上滑轮的轮缘破损时必须更换。
(4)回旋钻机钻进时,高压胶管下不得站人;
水龙头与胶管应连接牢固;
钻机旋转时,不得提升钻杆。
(5)旋挖钻施工前应对工程地质进行可钻性分析;
钻进工作中,指示灯不正常闪亮时,应停机检查,修好后方可继续工作。
(6)在岩溶区及地层复杂区域施工中,应核对地质勘察资料,有疑问时应补充完善地质资料;
发生漏浆及坍孔等,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保证平台、钻机和作业人员安全的措施。
(7)桩基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运泥浆并回填。
21.3.2安全设施
(1)施工作业区域应设置警戒区,桩基孔口设置“[”型围挡。
(2)钻孔桩孔口泥浆池周边应设置防护栏杆,挂设过塑钢丝网,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图21.3-1)。
图21.3-1泥浆池防护图
说明:
泥浆池设置双横杆钢管防护栏,栏杆柱打入地面深度不少于0.5m,活动门部位埋深0.3m,防护栏埋设距泥浆池边缘不小于0.5m,立柱间距2.0m,防护栏杆设置过塑钢丝网,挂设安全标志牌及桩位标识牌。
(3)冲击钻机的卷扬机应制动良好,钻架顶部应设置行程开关。
钢丝绳夹数量应与钢丝绳直径相匹配,并应设置保险绳夹。
(4)钻机皮带转动部位应设置防护罩,使用的电缆线须是橡胶防水电缆。
(5)钢筋笼下放应采用专用吊具。
(6)桩基灌注时,应采取措施避免混凝土搅拌车出料槽与料斗碰撞;
孔口应设防坠落设施。
21.4挖孔桩
21.4.1安全要点
(1)不得在地下水位高(特别是存在承压水时)的砂土、厚度较大的淤泥和淤泥质土层中进行挖孔桩施工。
挖孔作业前,应根据地质、地下水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超过15m或地质条件复杂时须经专家论证、审查。
(2)傍山地段进行挖孔桩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和清除陡坡上的浮石,必要时须设置防滚石措施,雨后应检查边坡的稳定情况;
并完善截排水措施。
(3)挖孔桩作业时须采用跳挖方式开孔。
(4)挖孔桩作业时应持续通风,进入桩孔前应先通风15min以上,并经检查确认孔内空气符合规范要求;
在含有毒有害气体的地区进行孔内作业,应至少每2小时检测一次有毒、有害气体及含氧量。
(5)当采用混凝土护壁时,应随挖随护,每一循环进尺不得超过1m,开挖后必须随即进行混凝土护壁施工。
(6)对采用的电动卷扬机吊绳、连接部件和料桶必须设置牢固,卷扬机制动、止锁装置完好。
吊运渣土时,孔内作业人员应暂停作业,并站在半圆形防护板正下方。
(7)孔口作业人员应密切监视孔内的情况,并积极配合孔内作业人员进行工作,不得擅离岗位;
作业人员上下桩孔应采用专用软梯,不得随吊桶上下桩孔;
离开前必须用盖板将孔口覆盖。
21.4.2安全设施
(1)人工挖孔桩孔口护壁应高出地面30cm以上,井口硬化宽度不小于60cm,周边应设置活动式U形护栏。
孔口区域须设置护栏围挡,挂过塑钢丝网,并设置相关的安全警示标牌(图21.4-1)。
图21.4-1挖孔桩钻机及临边防护
(2)起吊设备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限位器及防脱装置,并采取有效可靠的防倾覆措施,安全系数不小于2。
(3)现场应配备气体浓度检测仪器用于检测孔内气体浓度。
(4)挖孔桩内须配备专用安全软爬梯,爬梯宽度宜为0.5m,步距宜为0.3m,承载力应不小于2000N。
(5)当挖孔至5m以下时,应在孔底面上3m左右处的护壁上设置半圆形防护板,防护板固定牢靠,防护板可采用钢板或密眼钢筋网制作(图21.4-2)。
图21.4-2挖孔桩内半圆形防护板
(6)孔口覆盖采用钢筋网片,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图21.4-3)。
图21.4-3钢筋井盖平面图
(7)桩孔内应设防水带罩灯照明,应采用安全电压及防水绝缘电缆。
21.5围堰
21.5.1安全要点
(1)围堰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安装及拆除安全措施,围堰顶高程、支撑系统须经计算确定,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必须满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要求。
(2)插打钢板桩或起吊钢套箱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应做到平稳、均衡(图21.5-1)。
(3)钢板桩起吊前,应检查有无裂缝,吊起的钢板桩未就位前桩位附近不得站人(图21.5-2)。
图21.5-1套箱围堰吊装图21.5-2钢板桩插打
(4)钢板桩拔桩时,桩头夹持部位如有孔洞应焊加强板或沿孔洞以下割平,严防拔断钢板桩,同时,不得在夹持器和桩的头部之间留有空隙。
应待振动桩锤启动运转振幅达到规定值后,方可起吊。
当振幅正常后仍不能拔桩时,应改用功率较大的振动桩锤。
(5)钢套箱就位后应及时与桩基钢护筒连成整体。
封底混凝土强度、厚度、平整度符合设计规定后方可进行排水,排水不应过快并应加强监测套箱变形情况。
(6)筑岛围堰施工安全要点可参照本指南14.2相关要求执行。
(7)围堰内作业时,对围堰构造物做好监测,并及时掌握水情变化信息,遇洪水、台风、风暴潮等极端情况,应立即撤出人员;
水中围堰抽水应及时加设围檩和支撑系统。
21.5.2安全设施
(1)钢套箱就位后,箱顶应设置人行通道,人行通道应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
套箱围堰应设置人员上下安全通道;
同时,必须采取防撞措施,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注意安全”等安全警示标志,防止往来船只碰撞,及时清理堆积漂流物。
(2)钢板桩围堰施工悬挂振动桩锤的起重机,其吊钩上必须有防松脱的保护装置。
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3)在通航河流施工时,应按照海事部门划定的安全作业区域设置有关安全警示标志和航标船。
(4)围堰支撑拆除时,应有足够的脚手板、扶梯和救生设备等安全防护设施(图21.5-3)。
图21.5-3围堰支撑结构
21.6墩柱(台)、塔柱
21.6.1安全要点
(1)翻模、爬模、移动模架施工的实心或空心钢筋混凝土墩(塔)工程,应根据工程的现场条件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审查,安全要求见本指南6.1~6.4相应内容。
(2)模板、钢筋笼吊装前,吊装机械就位应平稳、牢固,吊装所用的钢丝绳、卸扣要满足吊装的安全要求,吊点须合理、牢固。
(3)钢筋绑扎及安装作业时,严禁作业人员翻爬或站立在骨架上作业;
作业人员不得攀爬脚手架以及防护栏杆,严禁随意向下投掷工具、杂物。
(4)墩柱钢筋骨架及模板应设置临时支撑,防止倾覆。
墩柱钢筋笼设立完成后,8~12m设置一道风缆,每增加10m高度增设一道风缆,钩挂在环向加强筋上,后续工序中转移到模板相近高度;
模板上的螺栓数量及安装要求严格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执行。
(5)盖梁施工采用“摩擦钢抱箍托架法”时,新加工的抱箍应进行预压试验,检验抱箍的承载力;
抱箍安装应采用力矩扳手确保高强螺栓紧固满足要求(图21.6-1),紧固的螺栓数量须满足施工方案要求;
采用“剪力销托架法”时,剪力销直径及外露尺寸应满足施工方案要求(图21.6-2)。
盖梁托架不得使用千斤顶作为支承设施。
(6)盖梁施工托架支撑的横梁为工字钢(或其他型钢)时,可采用中穿对拉螺栓的钢管支撑,防止工字钢横梁产生侧向倾覆;
横梁为拼装贝雷梁时,不得遗漏未拧螺栓,并应安装花窗或剪刀撑,增加稳定性、防止倾覆。
(7)墩(塔)柱、盖梁混凝土浇筑时,应有专人进行监测观察,混凝土每次浇筑高度和速度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执行,防止爆模;
发现模板、支架以及支撑体系出现位移、变形等异常情况,及时撤离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校正和加固。
(8)应利用盖梁支架平台和脚手架等施工通道,紧跟施工防震挡块、支座垫石。
图21.6-1钢抱箍图21.6-2剪力销托架
21.6.2安全设施
(1)施工作业现场外围须设置警戒区,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标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索塔施工中,通往索塔人行通道的上方应设防护棚。
(2)施工前,必须设置安全爬梯;
墩身高度不超过5m的,须设置带护笼的直爬梯或“之”字形爬梯;
墩身高度在5-40m时,必须设置标准梯笼(图21.6-3);
墩身高度在40m以上的宜安装附着式施工电梯,相关要求见本指南4.7。
(3)施工作业时须搭设作业平台,平台宜采用支架、预埋托架搭设,宽度不应小于50cm,并且平台应铺满木板或脚手板,有坡度的须设置防滑条。
(4)墩身钢筋绑扎高度超过6米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模板工程应设置防倾覆设施,如缆风绳。
(5)盖梁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由上中下三道横杆组成,上杆离平台面1.5m,每道横杆间距0.5m,立杆间距不应超过2m,立杆采用钢管制作,刷红白或黄黑相间油漆(图21.6-4)。
图21.6-3标准梯笼图21.6-4脚手架和平台临边防护
(6)高墩翻模、爬模随升安全护栏应采用定制钢护栏,护栏高度不小于1.5m,并配置消防器材。
21.7水上作业
21.7.1安全要点
(1)开工前,应报告当地海事或港航监督部门,办理《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2)参与本项目建设的各类施工船舶(包括配合施工作业的交通船、运输船等)必须符合沿海航区的安全要求,同时必须持有各种有效证件,按规定配齐船员。
(3)施工使用船只接送人员或运送物料时,严禁超员、超载。
(4)凡进行舷边等防护不严密等水上作业行为时,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救生防护用品;
船舶作业过程中严禁超载。
(5)水上工况条件超过施工船舶作业性能时必须停止作业。
21.7.2安全设施
(1)水上作业栈桥及平台相关要求见本指南1.6相关要求。
夜间施工时,栈桥两侧沿防护栏杆交错设照明灯,间距15m;
必须在栈桥首尾及每间隔20m悬挂红色闪烁警示灯(图21.7-1)。
(2)水上作业船舶要按照规定配备消防、通信、救生以及堵漏应急设备。
(3)上下船舶应当搭设跳板,跳板下宜挂安全网(图21.7-2);
使用舷梯应当控制舷梯的升降速度,升降时舷梯上严禁站人,踏步应设置防滑装置。
图21.7-1水上作业临边防护图21.7-2上下船跳板
21.8预制梁安装
21.8.1安全要点
(1)应根据预制梁结构特点和现场环境状况编制运输和架设方案,尤其注意选择合适的吊装机械、运输车辆和配套设备;
长度不小于40m的预制梁运输与安装专项方案须经专家论证。
(2)梁板架设所采用的起重设备,应满足施工方案要求并持有有效的出厂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使用登记证等证书。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组织相关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梁板运输在运梁前应对运梁设备、道路(轨道)进行检查;
首次运梁应有技术人员全程监控。
(4)梁板运输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5)运输通道应保持平顺、通畅:
运输通道宽度不应小于4m,横坡坡度不宜大于2%,纵坡坡度不应大于4%,保证运梁时不倾覆;
(6)运梁时,梁板应支垫、支撑、捆绑牢固,并安排专人监控;
(7)运梁车在上下坡、停放或喂梁时,轮胎最前端应采取防滑、防遛措施;
(8)运梁炮车应采用前后双制动刹车并配备相应数目的垫木,行驶速度不宜超过3km/h,运梁炮车驾驶员须有一定操作驾驶经验,信号工须持有相应有效的证件;
(9)运梁炮车应设置警示标志及警示灯,跨国道、省道时须进行警戒;
(10)运梁炮车不得在裸梁上行走;
若需通过裸梁时,裸梁上应采取防护措施,梁端接缝处应垫一定厚度的钢板,炮车轮胎不能走在翼板位置,以确保梁板的实体结构安全。
(11)架桥机就位后,前后支点支腿不得直接放置在未硬化处理的台背回填上,
防止沉陷。
(12)为保证架梁的质量和安全,操作人员应为专业队伍。
每次架梁作业前应对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重点应检查各操作系统、移动系统、安全系统(力矩限制器、变幅限制器等)运转是否正常,同时应检查钢丝绳、轧头、吊钩、滑轮组等是否符合规定(图21.8-1)。
架梁作业时应设专人指挥,按预定的施工顺序进行。
(13)使用钢轨轨道的,钢轨的两侧必须设置限位装置,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
滑轮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进行检查。
钢丝绳必须每天检查。
(14)梁板在架桥机上纵、横向移动时,应平缓进行。
起吊或落梁时应平稳匀速进行,卷扬机操作人员应按指挥信号协同动作(图21.8-2)。
图21.8-1架桥机安装检查图21.8-2架桥机过孔
(15)采用移动吊车双机联吊属于关键性吊装,吊装前应组织相关人员查看现场、方案应经过吊装司机确认。
起吊时保持通信、信号明确(图21.8-3)。
(16)梁板就位后应及时固定,并与先安装的梁板形成横向连接;
运梁、架设应在相邻梁板之间的横向主筋焊接完成后实施。
(17)T梁先简支后连续体系转换负弯矩区张拉、压浆时,狭小空间及悬空作业应满足《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有关要求;
悬挂、悬挑操作平台应专门设计并满足安全要求(图21.8-4)。
平台上操作人员不大于2人,且必须系安全带。
(18)夜间、6级(含)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时,不得进行架梁作业。
图21.8-3双机联吊
图21.8-4悬挂式操作平台
21.8.2安全设施
(1)梁顶面梁板运输时,梁端应设钢板或便桥,桥面应设置梁板运输的专用通道(图21.8-5)。
图21.8-5梁顶面梁板运输通道
(2)架梁时作业人员行走的通道,必须采取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深水施工,应备救护用船。
(3)前后支点处须用枕木或及型钢组合支撑,墩顶两侧应用风缆固定。
(4)吊装前,应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防护设施等准备工作是否齐备,检查设备状况、支撑环境是满足要求,严禁无准备盲目施工。
(5)梁、板构件移动吊点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经冷拉的钢筋不得用作构件吊环,吊环应顺直,吊绳与起吊构件的交角小于60°
时应设置吊梁或起吊扁担。
(6)吊移高宽比较大的T型梁和I型梁应采取防止梁体侧向弯曲的有效措施。
(7)梁板安装作业时,须安排专职安全员进行现场监督。
作业过程中,地面应设警戒区,周围应设置“施工重地闲人免进”、“注意安全”、“当心落物”等警告标志,由专人值守禁止非施工人员进入。
在道路、航道上方进行梁板安装或架桥机移跨过孔时,须设临时交通管制措施,严禁行人、车辆和船舶在桥梁下方通行。
(8)每跨梁板安装完成后应及时设置临边防护栏杆,并在湿接缝、整体式桥梁中央分隔带处设置防坠、防落网;
梁板顶面如有预留孔应设置防护栏杆或盖板;
防护栏杆上应设置“禁止翻越”、“当心坠落”等警示标志(图21.8-6)。
图21.8-6桥面临时防护栏及安全标志牌
21.9现浇梁板
21.9.1安全要点
(1)应根据现浇梁结构特点和具体环境状况选择支架类型,按《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F90)附录A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支架基础和结构应经过计算,并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2)软基路段、半挖半填区施工支架方案宜使用钢管桩基础及贝雷片或工字钢支撑体系、混凝土基础(图21.9-1、21.9-2),采用满堂支架方案必须进行沉降计算,并充分考虑雨季及施工期的影响。
图21.9-1钢管柱+贝雷梁支架组合支撑图21.9-2临时基础检查
(3)支架搭设前应按规范要求对地基进行压实、硬化处理,周边设置排水沟。
大雨后须对地基及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及时排除积水;
对已掏空的地基应进行压浆处理,并重新进行地基承载能力检验。
(4)高处、复杂结构模板的安装与拆除,须专人指挥,并在工作区域进行临时围挡,禁止人员过往。
(5)支架搭设完成后应进行验收,并按要求进行逐孔预压,加载的顺序和重量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预压荷载宜为支架需承受全部荷载的1.05-1.10倍。
21.9.2安全设施
(1)搭设和拆除支架应设置警戒区,张挂警示标志,禁止非操作人员通行,并有专人负责警戒。
(2)现浇梁翼板边侧应搭设高度不小于1.50m的安全防护栏,侧面应满挂过塑钢丝网,并在合适位置设置“禁止攀登”、“当心坠落”等警示标志。
(3)现浇梁施工时,应搭设安全爬梯,具体要求见本指南6.9。
(4)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应有明显的反光标志,施工人员应穿戴反光衣。
(5)跨路支架现浇施工,应采取防落、防撞措施及交通疏导标志,并满足本指南9的要求。
21.10悬臂施工
21.10.1安全要点
(1)悬臂现浇箱梁施工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悬浇施工的挂篮、支架(托架)、边跨支架、合龙段吊架等临时支撑结构应进行专项设计,并应对临时支撑结构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进行验算,抗倾覆安全系数应大于2;
支撑结构体系搭设完成后须进行预压。
(2)后锚扁担梁精轧钢应拧出螺母3cm以上,并应进行双螺帽安全设置,同时防止精轧螺纹钢受弯折。
(3)挂篮滑道铺设应牢固、平整、顺直,前移行走设专人指挥,挂篮前移过程中应保持同步、平稳。
挂篮行走过程中,不得有任何人员站在挂篮上。
挂篮行走调试到位后,作业人员才能进入箱梁作业。
(4)挂篮应派专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图21.10-1所示部位。
(5)箱梁0号块预留检查孔,并安装爬梯,便于人员从内部走到挂篮吊点工作面。
(6)雨天或风力超过挂篮设计移动风力时,不得移动挂篮。
(7)悬臂拼装施工应按照专项施工方案执行;
节段梁起吊前,应对起吊机具设备及节段梁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进行试吊;
起吊时节段梁应保持平衡稳定;
在接近安装部位时,不得碰撞己安装就位的构件和其它设备设施;
运送节段梁的车辆(或船只)在节段起升后应迅速撤离。
(8)挂篮施工其他要求应按照本指南6.1和6.5相关内容执行。
图21.10-1挂篮重点安全检查部位
21.10.2安全设施
(1)悬浇施工时挂篮底篮、上横梁及其通道周边应设置临边防护设施,已完成的上部结构临边应设置防护栏,在护栏上设置“当心坠落”、“禁止翻越”、“禁止抛物”等警示标志(图21.10-2)。
(2)在通航河流、公路、铁路、人行通道上方作业时,挂篮下应采取防坠物措施
(兜底挂篮、防护棚等)。
图21.10-2挂篮防护设置
21.11桥面系
21.11.1安全要点
(1)作业人员穿越中分带时应走专用通道,不得跨越左右幅间空隙。
(2)护栏施工过程中,严禁在高处直接向下抛物;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作业面的清场工作。
(3)桥面临时用电,严格按照“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落实。
(4)桥面材料及机械设备的堆放,必须进行规划,并报监理审批,堆放处应进行安全围避和设立警示标志,严禁乱堆乱放。
(5)各工序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做好作业面的清场工作。
21.11.2安全设施
(1)桥头两端设警示标志、栅栏,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
(2)桥面应按规定做好临边防护,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小于1.2m,栏杆上设置密目安全网、“当心坠落”等警告标志,桥下有人、车通行处应设置挡脚板;
(3)在面层施工前须临时通车的,伸缩缝位置应采用钢板覆盖或用土工布包裹素混凝土封闭等措施,以便于通行。
(4)防撞栏施工应采用“移动工作架”,满足安装模板、浇筑混凝土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的需要(见图21.11-1);
特长桥梁可采用混凝土护栏滑模施工(图21.11-2)。
图21.11-1混凝土护栏移动平台施工图21.11-2混凝土护栏滑模施工
(5)防撞栏施工过程中,桥梁下方有人、车通过时,桥下应设警戒区,在适当位置设置“施工重地,闲人免进”、“当心落物”等警告标志,施工时设专人监护。
(6)桥面伸缩缝安装应分左、右幅交替封闭交通施工,并设置安全警示及交通指引标志。
(7)桥梁内防撞栏施作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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