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校园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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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校园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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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校园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信息化建设-智慧校园综合应用平台建设
货物名称:
信息标准管理工具等
买 方:
北京金隅科技学校
卖 方:
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合 同 书
北京金隅科技学校(买方)信息化建设-智慧校园综合应用平台建设(项目名称)中所需 信息标准管理工具等 (货物名称)经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单位)以 BIECC-ZB6291 号招标文件在国内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卖方)为中标人。
买、卖双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
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合同补充协议
d.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e.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货物和数量
本合同货物:
信息标准管理工具等(详见附件一货物清单)
数量:
详见附件一货物清单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为(大写)叁佰壹拾贰万壹仟元整人民币(¥:
3121000.00元)。
分项价格:
详见附件一货物清单
4、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
(1)合同签订后7日内,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支票)后,即壹拾伍万陆仟零伍拾元整,¥156050元。
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即玖拾叁万陆仟叁佰元整,¥936300元。
(2)项目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款,即壹佰伍拾陆万零伍佰元整,¥1560500元。
(3)验收合格后的第二年,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的20%合同款,即陆拾贰万肆仟贰佰元整,¥624200元。
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经买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退回履约保证金。
5、本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交货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5天内
交货地点:
北京金隅科技学校用户指定
6、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全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印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买 方:
北京金隅科技学校卖 方:
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名 称:
(印章) 名 称:
(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含软件系统)、机械、仪表、备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服务。
1.5“买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供货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标人。
1.7“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8“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2技术规范
2.1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买方接受的话)相一致。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
4包装要求
4.1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5.2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
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方式
6.1交货方式一般为下列其中一种,具体在合同特殊条款中规定。
6.1.1现场交货:
卖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有关运输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
所有货物运抵现场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2工厂交货:
由卖方负责代办运输和保险事宜。
运输费和保险费由买方承担。
运输部门出具收据的日期为交货日期。
6.1.3买方自提货物:
由买方在合同规定地点自行办理提货。
提单日期为交货日期。
6.2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5天以前以电报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交货日期通知买方。
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一式6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包装箱件数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货物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运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3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
否则,卖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和工厂交货条件下的货物,卖方通知买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24小时之内,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以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
7.2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传真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8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见“合同特殊条款”。
9技术资料
9.1合同项下技术资料(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合同生效后5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送到买方处。
9.2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一起发运。
9.3如果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在运输过程中丢失,卖方将在收到买方通知后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寄给买方。
10质量保证
10.1卖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卖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
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卖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根据买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除“合同特殊条款”规定外,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不低于:
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12个月。
11检验和验收
11.1在交货前,中标人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
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2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在7日内组织验收,并制作验收备忘录,双方签署验收意见。
验收时应当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要求和程序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总体评价。
11.3买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卖方有义务为买方监造人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4制造厂对所供货物进行机械运转试验和性能试验时,中标人必须提前通知买方。
12索赔
12.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0.5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2.2在根据合同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2.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如已超过退货期,但卖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2.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权的部门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12.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和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0条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2.3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2.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合同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3延迟交货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3.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买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3.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买方。
买方收到卖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4违约赔偿
14.1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可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
卖方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应按产品总价款的千分之三向卖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买方可解除本合同,卖方退还买方已交的全部款项,并按已交的全部款项的10%支付违约金,及补偿买方因此而遭受的实际损失。
14.2除合同第15条规定外,如果买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数额支付货款,卖方可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以买方应支付而未支付的货款为基数,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调20%后计算。
15不可抗力
15.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5.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3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5.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6税费
16.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7.1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买方所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违约解除合同
18.1在卖方出现下列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同时保留向卖方追诉的权利。
18.1.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按合同第14.1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8.1.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18.1.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8.1.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8.1.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买方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8.1.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买方的利益的行为。
18.2在买方根据上述第18.1条规定,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全部或部分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卖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
部分解除合同的,卖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19破产终止合同
19.1如果卖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买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单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
但买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0合同修改
20.1买方和卖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
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作为合同的补充,并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1通知
21.1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2计量单位
22.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适用法律
23.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履约保证金
24.1卖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约定的方式向买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24.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24.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支票、汇票、现金或其他买方可接受的形式。
24.4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25 合同生效和其它
25.1卖方未经买方允许,不得擅自将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买方的保密信息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须保密的资料泄露或公开给第三方。
卖方违反本条约定,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本条规定持续有效,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失效。
25.1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
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合同将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由卖方递交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25.2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
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的序号将与合同一般条款序号相对应。
本条款内容若和招标文件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相关规定不一致,以第八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1、定义
1.5买方:
本合同买方系指:
北京金隅科技学校。
1.6卖方:
本合同卖方系指:
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1.7现场: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安装和运行地点位于:
北京金隅科技学校用户指定地点。
6、交货方式
6.1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交货方式为:
现场交货。
8、付款条件:
(1)合同签订后7日内,卖方支付买方合同总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壹拾伍万陆仟零伍拾元整,¥156050元。
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的30%作为首付款,即玖拾叁万陆仟叁佰元整,¥936300元。
(2)项目验收合格后,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的50%合同款,即壹佰伍拾陆万零伍佰元整,¥1560500元。
(3)验收合格后的第二年,买方支付卖方合同总金额的20%合同款,即陆拾贰万肆仟贰佰元整,¥624200元。
系统正常运行一年后,经买方项目负责人同意后,方可退回履约保证金。
9、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5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送至买方处。
10、质量保证:
10.3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应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0.4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3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0.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的具体要求执行。
11、检验和验收:
采购人在验收时将按照约定的验收标准、要求和程序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总体评价。
如招标文件第八章第二节没有特殊要求,则验收时以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及招标文件的要求作为验收标准及依据。
12、索赔:
12.3索赔通知期限:
3天。
15、不可抗力:
15.2不可抗力通知送达时间:
事故发生后3天内。
25、履约保证金:
25.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
签订合同后7天;
履约保证金金额:
合同总价的5%。
25.2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按照合同约定。
附件一:
货物清单
投标人名称:
_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_招标编号:
BIECC-ZB6291包号:
_01 报价单位:
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
制造商名称
单价(元)
合计(元)
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和服务
备注
1.
主要产品和标准附件
/
/
/
/
/
/
/
1.1
信息标准管理工具
东华合创信息标准体系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185000.00
185000.00
否
无
1.2
数据集成工具
东华合创数据集成管理软件V4.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185000.00
185000.00
否
无
1.3
运行监控管理工具
东华合创数据中心管理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4
单点登录组件
东华合创统一身份认证平台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5
统一认证集成接口
东华合创统一身份认证集成接口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6
用户账号审计管理
东华合创用户安全管理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7
服务门户
东华合创信息服务门户平台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195000.00
195000.00
否
无
1.8
基础应用
东华合创综合应用管理平台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9
应用授权管理
东华合创综合授权管理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10
移动服务超市
东华合创校园移动服务管理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11
移动基础平台
东华合创掌上校园平台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266000.00
266000.00
否
无
1.12
迎新管理
东华合创数字迎新管理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否
无
1.13
迎新服务
东华合创数字迎新服务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否
无
1.14
迎新报到
东华合创数字迎新报到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否
无
1.15
迎新查询统计
东华合创数字迎新查询统计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否
无
1.16
移动迎新
东华合创数字移动迎新软件V2.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否
无
1.17
公文管理
东华合创办公自动化公文管理V8.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18
公共信息
东华合创办公自动化公共信息V8.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19
日常办公
东华合创办公自动化日常办公V8.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20
个人办公
东华合创办公自动化个人办公V8.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21
移动办公
东华合创办公自动化移动办公V8.0
1套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90000.00
90000.00
否
无
1.22
资产管理系统对接
东华合创定制
1.5人/月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45000.00
67500.00
否
无
1.23
学生、教务、宿管、离校、就业、定岗实习系统对接
东华合创定制
5人/月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45000.00
225000.00
否
无
1.24
教学资源、网络学习系统对接
东华合创定制
3人/月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45000.00
135000.00
否
无
1.25
人力资源系统对接
东华合创定制
1.5人/月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45000.00
67500.00
否
无
1.26
一卡通系统对接
东华合创定制
1.5人/月
中国、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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