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学复习资料二主观题.docx
- 文档编号:14869841
- 上传时间:2023-06-28
- 格式:DOCX
- 页数:26
- 大小:39.45KB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二主观题.docx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二主观题.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法学复习资料二主观题.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二主观题
经济法学复习资料二(主观题)
四、名词解释题:
1、经济法:
是对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关系进行整体、系统、全面、综合调节一种法律部门。
2、经济法律关系:
是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她经济实体在参加经济管理过程中和经营协调活动中发生,由经济法律、法规确认和调节,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存在和运营经济权利、经济义务相统一关系。
3、经济职权:
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以及它们领导人员、法定代表人等在组织管理经济活动中所依法享有与自身职务相连一种特殊经济权利。
4、工业公司法:
是关于确立工业公司法律地位,以及调节由工业公司参加经济管理关系和经营协调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5、公司变更:
是指公司组织构造上调节(改组)和其她登记事项变动。
6、集体所有制公司:
是指生产资料为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派方式上以按劳分派为主商品经济组织。
7、乡镇公司:
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举办承担增援农业义务各类公司。
8、私营公司法:
是确认私营公司法律地位,调节国家机关对私营公司宏观调控关系以及私营公司与其她经济组织市场运营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9、合伙公司:
是指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营利性组织。
10、个人独资公司:
是指依照《个人独资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由一种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受法律保护。
11、中外合资经营公司: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营者与外国合营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并按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公司。
12、中外合伙经营公司:
是由外国公司和其她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或者其她经济组织,按照平等互利原则,依照合伙公司法,用书面合同规定权利和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共同举办经济组织。
13、外商投资公司法:
是指调节外商投资公司在设立、经营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经济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14、中外合资经营公司法:
是调节关于中外合资经营公司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合伙法律规范总称。
15、股份有限公司:
其合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6、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7、国有独资公司:
是指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部门单独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18、上市公司:
是指所发行股票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19、公司债券:
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商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有价证券。
20、可转换债券:
指上市公司发行,可依一定条件转换为股票债券。
21、公司破产法:
是指调节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负债超过资产时,由法院宣布其破产,并主持对其所有资产强制进行清算分派,公平清偿给全体债权人,或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达到和解合同,进行公司整顿,避免破产时所发生各种经济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22、债权人会议:
是债权人依照人民法院告知或公示而构成一种行使债权、破产参加权和决策权机构。
23、和解:
是指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公司延迟清偿债务期限、公司进行整顿方案、内容、筹划等问题达到和解合同。
24、筹划法:
是关于规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其她经济实体在筹划管理体系中地位,以及调节它们在筹划编制、审批、执行、检查和监督过程中所发生筹划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25、指令性指标:
是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重要产品或项目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派某些和关系经济全局重大经济活动,以法律形式下达、必要执行筹划指标。
26、指引性指标:
是国家为了指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活动,对除指令性指标以外其她重要产品、项目和经济活动所下达,重要靠经济手段保证其实行筹划指标。
27、固定资产投资法:
是确认和调节国家机关、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队及其她社会组织或个人之间在实行固定资产投资过程中发生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28、固定资产投资财政拨款:
是指建设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以预算支出方式拨付给建设单免费使用。
29、财政:
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参加某些社会产品和国民收入分派和再分派所形成一种特殊分派关系。
30、财政法:
是指调节财政分派和财政管理活动中形成财政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31、财政管理体制:
指划分中央同地方各级政权之间以及国家同国有公司事业单位、国家机关之间财政管理职权、财政收支范畴等内容法律制度。
32、预算:
是经法定程序批准国家各级人民政府和实行预算管理各部门、各单位一定期间财政或财务收支筹划。
33、预算管理职权:
即预算权,是指拟定和支配国家预算权利以及对于国家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节、监督权利总称。
34、财政转移支付法:
是指调节在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发生经济关系法律规范总称,是财政法制度重要构成某些。
35、国债法:
是指国家在借款和发行、使用、兑付、流通政府债券过程中发生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36、政府采购:
在普通意义上是指政府为维持政府正常运转所需物品采买与购买。
37、政府采购当事人:
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各类主体,涉及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38、国有资产:
是指属于以国家为代表全民所有财产。
39、资产评估法:
是指拟定资产评估组织管理、机构、人员、范畴、程序办法以及调节资产评估关系法律规范系统。
40、产权交易:
是指交易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商定,通过购买、出售、兼并、拍卖等方式,将一方当事人所享有公司产权转让给另一方当事人法律行为。
41、税收:
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基本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和特定行为所实行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国家征收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重要形式。
42、法定增值额:
是指一国政府依照各自国情、政策需要,在其增值税法中明确规定增值额。
43、出口退(免)税制度:
是指货品报关出口销售后,将其国内所缴纳税收退还给货品出口公司或对出口公司予以免税一种制度。
4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
是指调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生活中因货币流通和信用活动所发生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45、商业银行:
是指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吸取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公司法人。
46、中间业务:
是指商业银行不需运用自有资金,只代替客户承办交付、收取和其她委托事项而收取手续费业务。
47、银行业监督管理:
(如下简称“银行业监管”)是指对银行等金融机构设立、业务经营及其她活动所进行监督管理。
48、债券:
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商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有价证券。
49、国内股票交易:
仅指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核准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活动。
50、债券交易:
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公司所发行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活动。
51、内幕交易:
是指知悉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运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52、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行为:
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新闻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关于人员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严重影响证券交易行为。
53、价格法:
是调节价格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54、价格体系:
是指价格种类和各种价格形式之间互有关系总称。
55、会计关系:
是指国家在管理睬计工作过程中和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在办理睬计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经济关系。
56、会计监督:
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通过会计手续对经济活动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一种监督。
57、审计:
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照法律规定,对政府及其各部门财政收支、国有金融机构和公司事业单位以及其她依照审计法规定应当接受审计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真实、合法、效益,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查成果向国家关于机关报告一系列活动总称。
58、审计关系:
是指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对政府及其各部门财政收支,对国有金融机构和公司事业单位以及其她国家资产单痊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过程中发生社会关系。
59、自然资源法:
是调节人们在自然资源开发、运用、管理、保护过程中所发生各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60、森林法:
是调节人们在森林管理、养护、营造、合理运用和林业经济活动中所发生各种经济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61、环保法:
就是关于调节在保护和改进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她公害过程中所发生社会关系,以及关于确立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所有法律规范总称。
62、“三同步”制度:
也是环保和基本建设共同一项基本制度,它规定一切建设项目(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一切也许给环境导致污染、破坏工程项目)防治污染设施,必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产使用。
63、对外贸易:
是指一国对外贸易经营者等主体为一方,同世界上其她国家和地区间进行货品、技术和服务互换一种经济活动。
64、对外贸易法:
是指在调节对外贸易活动中所形成对外贸易管理关系和对外贸易合伙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65、对外贸易经营者:
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她执业手续,依照对外贸易法和其她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法人、其她组织或者个人。
66、对外贸易调查:
是国家关于主管部门为维护对外贸易秩序,对关于事项预以查证过程。
67、竞争法:
是指国家在协调经济运营中调节市场竞争关系和市场竞争管理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68、商业贿赂:
是指经营者为了争取交易机会或市场优势,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她报偿以收买客户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关于部门工作人员等可以影响市场交易关于人员行为。
69、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市场交易行为:
是指经营者采用伪冒或仿冒或其她虚假标志从事市场交易,引起公众误解,诱使消费者误购,牟取非法利益行为。
70、引人误解虚假宣传行为:
是指经营者运用广告或者其她办法结识功能和心理功能,对商品质量、性能、用途、特点、价格、用法等作令人误解虚假表达,诱发消费者产生误购行为。
71、产品质量认证:
是指根据具备国际水平产品原则和技术规定,通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国际原则和技术规定活动。
72、产品质量责任:
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对产品质量负有直接责任主体违背产品质量义务所应承担法律后果。
73、产品瑕疵责任:
又称产品瑕疵担保责任,是指因生产或销售产品存在瑕疵,即产品质量不符合明示或默示质量规定,生产者或销售者所应承担责任。
74、产品缺陷责任:
也可直接称为产品责任,是指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因产品存在缺陷而给消费者导致人身伤害或者缺陷产品以外其她财产损失时所应承担侵权责任。
7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是指调节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社会关系法律规范总称。
76、保障安全权:
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权利,是消费者最基本权利。
77、房地产法:
是调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都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畴内获得房地产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行房地产管理法律规范总称。
78、土地使用权转让: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如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行为。
79、房屋租赁:
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行为。
五、简答题:
1、简述国内经济法调节对象
答:
1、国家经济管理关系;2、经营协调关系;3、组织内部经济关系;4、涉外经济关系;5、其她应由经济法调节经济关系。
2、简述经济法与民法区别
答:
1、两者调节范畴不同;2、主体构成不同;3、主旨思想不同;4、调节手段不完全相似。
3、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基本构成要素
答:
任何法律关系都必要具备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经济法律关系也须由此三个要素构成。
一种经济法律关系必要一方面有参加者(主体);参加者依照经济法律、法规,拟定彼此享有哪些权利,承担哪些义务,此即经济法律关系内容;参加者通过设定权利义务所要获得财物,所要实现行为,即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
4、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基本特性
答:
从经济法本质属性看,经济法律关系应具备最基本特性是1、经济法律关系是组织管理要素与财产要素相统一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是国家意志与公司等组织意志直接协调结合法律关系。
广义上经济法律关系尚有某些特点,如: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多为“组织”,个人只有在法定状况下,在参加生产经营性质经济关系时,才干进入经济法律关系,成为经济法主体;2、经济法律关系普通应采用较为严格法律形式和法定程序。
5、简述公司合并与兼并区别
合并是两个或两以上公司法人自愿申请并经政府批准合并为一种公司法,或直接由政府决定合并为一种公司法人。
它事实上是法人消失和产生统一过程,无变更。
实行合并,应由公司或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合并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主持下,合并各方经充分协商后,订立合并合同。
兼并可称归并,是指一种或几种公司法人归并到另一种公司法人中去。
它是法人消失和变更统一过程,属变更。
它是一种有偿合并形式。
公司可以自主决定兼并其她公司,公司被兼并须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被兼并公司债权债务由兼并公司承办,也可与债权人协商分期偿还或减免;政府关于部门可酌情定期核减兼并公司上缴利润指标;银行驿被兼并公司原欠债务,可酌情停、减利息;被兼并公司转入第三产业,经银行批准,可自开业之日起,实行两年停息,三年减半收息。
现行关于立法将合并和兼并分别称为亲设合并和吸取合并。
6、简述集体所有制公司基本特性
答:
1、集体财产属于集体所有;2、公司是独立商品经济组织,它不同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队;3、公司实行是共同劳动;4、公司分派方式重要采用按劳分派方式。
7、简述私营公司基本特性
答1、私营公司资产属于私人所有;2、私营公司中存在雇佣劳动关系;3、私营公司是营利性经济组织。
8、简述合伙公司特性是什么
答:
1、必要具备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订立合伙合同;2、合伙公司是一种共同经营体;3、合伙公司是人合公司;4、合伙公司是营利性经济组织。
9、简述合伙公司设立条件
答:
1、有两个以上合伙人,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合同;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出资;4、有合伙公司名称;5、有经营场合和从事合伙经营必要条件。
10、简述个人独资公司基本特性
答:
1、个人独资公司必要由一种自然人投资,有合法公司名称,固定生产经营场合和必要生产经营条件,以及必要从业人员,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获得经营主体资格;2、个人独资公司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它是由个人独立投资、独立经营、独立享有收益、承担风险、并依法承担无限责任公司;3、个人独资公司是一种个人独立经营体,它既不同于人合公司合伙公司,也不同于作为资合公司公司,它是符合国内实际状况,建立和发展起来;4、个人独资公司是营利性经济组织,是一种独立进行商品经营活动,并以营利为目经济组织。
11、简述个人独资公司设立条件
答:
1、投资人为一种自然人;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人,不得作为投资个人申请设立个人独资公司;2、有合法公司名称,个人独资公司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行业相符合;3、有投资人申报出资,涉及投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4、有固定生产经营场合即个人投资公司重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住所和个人独资公司必要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从业人员。
12、简述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哪些规定
答: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是指为设立合营公司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资本总额,应为合营各方认缴出资额之和。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普通应以人民币表达,也可以用合营各方商定外币表达。
合营公司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是两个不同概念。
国内合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以注册资本作为公司对外债务所负责任限度。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与生产经营规模、范畴相适应。
合营各方按注册资本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13、合营公司在合营期间为什么不得减少注册资本
答:
因投资总额和生产经营规模等发生变化,确需减少,须经审批机关批准。
这样规定是处在经济安全考虑。
由于国内合营公司注册资本等于公司自有资本、实收资本,公司以此作为借贷和其她信用担保,作为风险责任与亏损承担责任根据。
如果容许减少注册资本,就意味着合营公司可以逃避应负经济责任。
14、在哪些行业中或状况下,合营公司合同中应商定合营期限
答:
《中外合资经营公司合营期限暂行规定》规定,属下列行业或者状况合营公司,合营各方应依照关于法律、法规规定,在合营合同中商定合营期限,一是服务性行业,如饭店、公寓、写字楼、娱乐、饮食、出租汽车、彩扩洗相、维修、征询等;二是从事土地开发及经营房地产;三是从事资源戡查开发;四是国家规定限制投资项目;五是法律、法规规定其她需要商定合营期限。
15、简述合伙公司法律特性
答:
1、合伙公司主体涉及外方合伙者和中方合伙者;2、合伙公司是契约式合营公司;3、合伙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16、简述外资公司法律特性
答:
1、外资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法律设立;2、外资公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公司;3、外资公司资本所有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17、简述股票与债券有哪些不同
答:
1、定义种类不同;2、发行条件不同;3、转让方式不同等。
(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基本构成单位,股票是公司签发证明股东所持股份凭证。
股票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规定其她形式。
实物券式股票即纸面形式。
股票是股份体现形式,因此股票类型与股份类型是一致。
《公司法》将股票分为记名股和无记名股。
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必要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公开原则,指发行股份时,应将股份发行关于状况和公司基本状况向社会公开。
公平原则是,指同次发行股票,每股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似。
债券,是指公司或政府为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而发行债务凭证。
债券是有价证券一种。
按不同原则划分,债券可分为:
记名债券和不记名债券、担保债券和无担保债券、政府债券和公司债券等等)
18、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组织机构;5、有固定生产经营场合和必要生产经营条件。
19、试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任职资格和义务
答:
1、任职资格: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因经营管理不善而破产清算公司、公司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公司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公司、公司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人;(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人;(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人;此外,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董事、监事和经理;我司董事、经理和财务负责人不得担任公司监事。
2、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运用在公司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2)不得运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她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3)不得泄露公司秘密,但法律有规定或者经股东会批准除外;(4)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职务,给公司导致损害,应当予以补偿;(5)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她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她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我司股东或者其她个人债务提供担保;(6)董事、经营不得自营或者为她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我司利益活动;(7)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批准外,不得同我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20、简述公司股票上市条件
答: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3、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近来3年持续赚钱;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额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比例为15%以上;5、公司在近来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其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6、国务院规定其她条件。
21、法院宣布公司破产必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
1、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素质太差,无法整顿;2、公司在整顿期间,由于自身过错或由于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债权人会议申请终结整顿,法院终结其整顿,宣布其破产;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合同清偿债务。
22、债权与破产债权有何区别
答:
债权和破产债权是有区别。
债权,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或合同规定所享有权利;而破产债权,是指只能通过破产程序而受到清偿债权。
债权不受债务人财产限制,而破产债权则要受债务人破产财产限制。
也就是说,破产债权可以不如数属行或主线不能履行。
23、简述指令性指标和指引性指标区别
答:
1、两者范畴和重要性限度不同。
指令性筹划指标规定产品、项目和经济活动,普通地说,要比指引性筹划指标重要得多;2、两者法律效力和保证手段不同。
指令性筹划指标是具备“法令”效力必要执行筹划指标,违者要负法律责任。
指引性筹划指标不是靠国家强制力贯彻,国家重要运用经济杠杆促其实现,关于执行单位可以恰当变通,合理安排;3、两者管辖关系不同。
指令性指标由国务院管理,其目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原国家计委)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部、委共同研究提出,报国务院决定、下达,省级人民政府也可增列少量指令性筹划指标,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指引性筹划指标则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分别由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或它们授权机关提出。
24、简述预算管理职权特性
答:
1、预算权发生于国家预算收支管理领域,体现国家财政分派关系,是国家财政权重要构成某些;2、预算主体只能是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列入部门预算其她国家机关,社会团队和其她组织,任何公民或非预算单位都不得享有预算权;3、预算权是一种经济权利,而不是一种纯粹行政权,它具备经济内容;4、预算权拟定具备严格法律规定性,不能由当事人商定;5、预算权与预算年度紧密相连,具备严格周期性;6、预算权所体现利益归于国家、归于全体人民。
25、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重要具备哪些特点
答:
较之于私人采购,政府采购重要具备如下特点:
一是采购主体特定性,政府采购主体普通为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国内主权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队组织;二是采购资金公共性,政府采购资金重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即由纳税人交纳税款所形成财政资金;三是采购程序法定性,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和环节都必要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有严格限定性;四是采购目公益性,政府采购目不是为了营利,而是为了实现政府职能和社会公共利益。
26、简述产权交易行为特性
答:
1、转让公司产权交易主体,应是被交易公司所有者或所有者代表;2、产权交易是以公司产权,涉及所有权和经营权这一特定公司财产权利和经营权利为标物而进行一种交易行为;3、产权交易普通是有偿,转让方要收回公司产权资产价值;4、产权交易行为最后导致被交易公司产权构造变化。
27、简述税收含义
答:
所谓税收,是以实现国家职能为目,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和特寂行为所实行强制、非罚与不直接偿还国家征收行为,是国家财政收入重要形式。
理解税收概念应明确如下几层含义:
第一,税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 法学 复习资料 主观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