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招标文件模板.docx
- 文档编号:14844943
- 上传时间:2023-06-27
- 格式:DOCX
- 页数:44
- 大小:43.15KB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招标文件模板.docx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招标文件模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招标文件模板.docx(4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招标文件模板
招投标中心
招标采购文件
标准章节号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表格编号
CCJS-招-QR-17
记录编号
No.
招标文件
标号:
ZG********
招标人:
XXX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招标内容: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
XXXX代理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招标内容: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
2
招标数量:
1台
3
投标文件有效期:
开标后120个日历日
4
招标文件费用:
人民币伍佰元整
5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1月4日至1月10日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6年1月11日11点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提出。
6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按系统提示信息操作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
2016年1月26日
收款单位: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
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7
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2.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8:
40至9:
00(北京时间)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XX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B座13楼)
8
开标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9
履约保证金:
中标金额的5%
10
中标服务费:
详见第二章第33条
第一章招标公告…………………………………………3-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21
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22-25
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内容………………………………26-35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36-39
第六章评标办法……………………………………40-42
第一章招标公告
编号:
ZG********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受XX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的委托,对该单位傅里叶红外光谱仪项目公开招标。
本项目经专家论证并公示,可采购进口产品。
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仪器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傅里叶红外光谱仪
1台
本采购仪器设备用于珠宝、水晶、玉石等的鉴定及化学标准物质研制。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投标人如非制造商,必须提供所投品牌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8、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投标要求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应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
投标人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投标人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投标人制作,其投标文件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时必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正本1份,副本1份)作为备档。
3.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评审在E交易平台进行。
5.电子招投标注册、报名等具体操作事宜,请投标人详细咨询********、********。
E交易网站网址:
******.cn。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1.投标人应首先注册成为E交易平台(******.cn)网站会员并领取CA,详见注册指南。
2.投标人按系统提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6年1月4日至1月10日
招标文件费用:
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银行账号及开户银行:
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
2016年1月26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系统提示的账户,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11点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提出。
七、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2.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8:
40至9:
0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XX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B座13楼)
九、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十、联系方式
地址:
XX市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商务广场B座1303室
邮政编码:
******
业务电话:
****************联系人:
XXX
技术支持电话:
****************联系人:
XXX
财务管理中心电话:
********
传真:
****************
网址:
******.cn******
邮箱:
(******)
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2016年1月4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公告中所叙述的傅里叶红外光谱仪项目的招标。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3参与此次公开招标的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定义
2.1“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受招标人委托组织本次公开招标的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招标人”系指拟购买本次公开招标内容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XX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所。
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及其有关的技术资料和材料。
2.5“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施工、技术支持、退换不合格产品及维修保养承诺的义务。
2.6“重大违法记录”系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7“不良行为记录”系指在招投标活动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包含本须知第36条违约责任条款中相关内容)。
2.8本招标文件中所有带“*”的内容均为实质性条款,如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实质性条款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合格的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和合格的服务
3.1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人。
3.2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2.1必须是全新的货物,必须是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
3.2.2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原产地和/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制订的设计和制造生产标准或行业标准。
3.2.3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提供给招标人前具有完全的所有权,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专有技术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免受可能存在的抵押权、担保权在内的物权权利瑕疵的起诉。
3.2.4投标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或国家质量监督部门的产品《检验报告》,货物验收时,还必须提供货物的技术资料、产品合格证、说明书、质量保证文件、保修卡等相关资料。
若中标后,必须按合同规定完成货物的安装,并达到验收标准,验收以招标人在验收单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为验收通过。
3.2.5投标人必须承担的货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4、投标费用
无论公开招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公开招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投标人代表
指全权代表参加公开招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与投标人代表相符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B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6.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公开招标程序的资料。
本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6.1.1招标公告
6.1.2投标人须知;
6.1.3招标内容及要求;
6.1.4投标文件的内容;
6.1.5合同主要条款;
6.1.6评标办法。
7、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11点前通过E交易平台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视为无效疑问或澄清。
为避免不正当竞争或可能泄露招标人机密等不利情形,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疑问可以作选择性答复。
若招标代理机构作出澄清答复的,将会以公告形式发布。
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设置的特殊资质、条件等存在歧视或不公正待遇的,应在上述期限内提出异议或澄清,并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作出是否继续投标的决定。
8、招标文件的修改
8.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规定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任何时间,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发布公告。
8.2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8.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公告为准。
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为准。
8.4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误读、误解修改书而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8.5与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有关的其他一切正式往来,如质疑,投诉,技术咨询等,必须通过E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同时进行。
C、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标活动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相关证明资料或标准有非中文表述方式的,均应提供准确的中文译本,并对中文译本的内容承担法律后果。
9.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中国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并装订成册。
11.响应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地填写响应函。
12.报价一览表
12.1报价表上的价格为含税报价,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货物、材料、附件、紧固件、随货物提供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价格(包括关税、增值税、检验检疫费)、包装费、运杂费(运抵招标人项目现场)、运输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
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每项招标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或附有条件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投标。
12.2报价一律以人民币计算,以元或万元为单位标注。
1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
13.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3.2投标人应提交其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货物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的相关资料。
13.3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4、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
2016年1月26日
投标保证金数额:
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
按E交易平台提示信息操作
14.2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帐的,投标人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14.3未按第14.1、14.2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小组拒绝。
14.4落标的投标人以及购买招标文件但未参加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
14.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计算,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开标后120个日历日。
15.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拒绝招标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无息退还。
接受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将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4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6、纸质版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6.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适当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有投标人代表的签字或盖章。
16.2投标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有权的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如果正本与副本有不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制作要求
17.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投标人应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
投标人经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的电子版投标文件,是经投标人的CA认证加密确保为投标人制作,其投标文件的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7.2投标时必须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份(正本1份,副本1份)作为备档。
17.3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和电子版投标文件内容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7.4评审在E交易平台进行。
18.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解密
电子版投标文件的递交与解密按E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19.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9.1投标文件一式贰份(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正本、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
*19.2投标文件密封口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9.3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
19.4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经授权的人员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19.5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在送达过程中的遗失或损坏不负责。
2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20.2纸质版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8:
40至9:
00(北京时间)
*20.2.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原件按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并递交投标文件。
迟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代理机构将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公证人员或投标人代表当众检验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0.2.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20.2.2.1逾期送达的;
20.2.2.2未按要求密封和盖章的。
20.3招标代理机构推迟响应截止时间时,将以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这种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0.4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投标时有关监督部门对评审全过程进行监督。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如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补充和修改的:
电子版投标文件应重新由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出完整的经CA认证的投标文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覆盖原投标文件;
纸质版投标文件的修改、补充文件须密封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补充或修改投标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
招标代理机构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收到的投标文件为准。
21.2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撤回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E、开标及评标
22.开标
22.1开标时间:
2016年1月28日上午9:
00(北京时间)
招标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
22.1.1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登陆E交易平台,保持在线状态。
开标后,投标人应根据项目主持人发出的指令对其CA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22.1.2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的,招标人、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活动。
必要时监管部门可现场监督开标活动。
22.2招标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推迟开标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开标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开标时间为准。
22.3唱标
22.3.1电子系统:
按E交易平台唱标程序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等。
22.3.2若E交易平台出现异常,将启动纸质版评审程序,开标时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及签章情况,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公布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等,投标人代表应在唱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不予退还。
23.评标小组
23.1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次项目的特点和有关规定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
招标人可以推荐代表参加评标小组。
但人数不得超过评标小组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参加评审的招标人代表,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招标人代表身份授权函或证明。
技术复杂的项目,经评标小组批准,招标人代表可以推荐一名技术人员进入现场,技术人员进入现场,仅协助招标人代表介绍采购文件的需求、技术参数等有关事项,不得发表与采购项目无关的言论或带有倾向性的言辞,陈述完毕后应立即离开现场。
未经评标小组批准,其他任何人员禁止进入评标现场。
23.2评标小组成员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3.2.2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3.2.3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3.2.4向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3.3评标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3.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3.3.6配合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质疑。
24.评标内容的保密
24.1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小组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在评标期间,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指定联络人(非评标小组成员)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5.初审
25.1开标后,评标小组首先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投标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5.1.1资格性审查:
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1.2符合性审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评标小组应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是否实质性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参数、性能、供货期、供货范围、服务要求、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评标小组认定的实质性条款,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或减少了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实质性响应本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小组将予以拒绝。
25.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小组有权将其拒绝:
25.2.1未按本次招标文件第14.1、14.2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5.2.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详见第四章《投标文件的内容》);
25.2.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5.2.4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5.2.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5.2.6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招标人无法接受的;
25.2.7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小组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5.2.8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无效的其他情形;
25.2.9其他被评标小组认定无效的情况。
评审纸质版投标文件,除上述条款外,若纸质版投标文件无单位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的,评标小组也有权将其拒绝。
25.3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25.4投标人将被允许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小组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5.4.1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时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5.4.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5.4.3如果单价乘数量不等于总价,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以单价计算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作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该投标文件将不予以详细评审,也不得中标;
25.4.4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4.5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5.5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5.6评标小组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傅里叶 红外 光谱仪 招标 文件 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