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皋残疾人服务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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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残疾人服务中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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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残疾人服务中心
如皋市残疾人服务中心
2017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机构人员情况
如皋市残疾人服务中心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事业编制16人,2016年底在编在岗人员13人,退休人员11人,政府购岗人员19人。
残疾人服务中心设有四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康复部、教就部、宣文部。
二、单位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依法组织推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开展残疾评定,发放和管理残疾人证,开展残疾人能力评估。
(四)组织残疾人开展康复训练和残疾预防工作,提供指导,做好服务。
做好残疾人对特殊用品和辅助用具需求的调查登记和供应服务工作。
(五)组织残疾人进行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残疾人参与劳动力市场的竞争能力。
做好残疾人劳动力资源管理和就业岗位信息采集、求职登记、劳动能力的评估、失业登记及职业介绍工作,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服务。
(六)组织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
加大对试点建设机构的督促检查,指导机构按标准、要求开展工作。
(七)积极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
加强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的检查考核力度,对新建基地严格按标准检查验收。
(八)指导和管理市直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九)指导、督促和检查各乡镇残联工作,开展地区间残疾人工作的交流与合作。
(十)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绩效
(一)深入开展扶贫就业工作。
一是精准确定扶贫对象。
会同扶贫办开展农村低收入调查登记,推进残疾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全市建档立卡的3097户、5848名残疾人全部列入结对帮扶工程,其中3982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二是精心落实扶贫项目。
实施阳光浴室助残项目,为70名贫困残疾人家庭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稳步推进扶贫基地建设,今年新建了五个残疾人扶贫基地,开展畜禽养殖和大棚蔬菜种植,安置带动了70多名残疾人就业脱贫。
三是持续强化就业培训。
5月份与市人社局联合举办了“残疾人就业专场招聘会”,动员11家福利企业提供就业岗位233个,126名残疾人报名应聘,其中69人现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全市新增残疾人就业112人,其中按比例安置29人,集中就业47人,灵活就业31人,其他形式就业5人。
组织有就业意愿、有劳动能力的152名残疾参加了职业农民培训和实用致富技术培训。
积极组织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集训、比赛,我市残疾人吴家荣获省“计算机组装”项目比赛第二名。
(二)认真落实各项补贴发放。
根据省、市政策精神,对全市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人数、补贴金额进行了反复测算,多次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与民政、财政等部门沟通协调,草拟了两项补贴实施意见初稿。
市政府召开了相关部门协调会,明确两项补贴发放由民政主导、残联协助,目前已会同市民政局将两项补贴实施意见初稿提交政府议讨论。
今年按原政策完成了残疾人护理补贴和特殊困难残疾人生活救助金的发放,为16962名无固定收入重度残疾人发放2840.72万元科生活救助金,为2497名残疾人发放243.54万元护理补贴。
向118名在校学生发放学习补贴14.7万元,为238名残疾人发放燃油补贴6.188万元。
(三)稳步推进“残疾人之家”建设。
根据省市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之家”建设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我市具体实施方案,经自主申报和残联实地考察,确定在丁堰、吴窑镇开展“残疾人之家”建设试点。
在场地、设备、人员到位且相关申报资料审核通过后,“丁堰镇聚爱残疾人之家”和“吴窑镇润馨残疾人之家”已开始试运行。
(四)提升康复机构训练效果。
为提升各康复机构训练效果,市残联今年加大对康复机构管理力度。
针对去年两家定点康复机构未通过残疾人康复机构等级认证的情况,市残联按照机构等级认证标准,要求两家康复机构进行自查、整改,经过多次实地检查指导,今年两家机构均通过了省一级机构认证。
目前如皋所有儿童康复定点机构均通过等级机构认证。
注重对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效果的检查,组织康复治疗师定期抽查各机构受训儿童康复训练档案,现场查看康复训练情况,开展家长满意度测评。
加强市残联自办的如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的精细化管理,针对受训儿童较多,康复治疗师不足的情况,今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新招聘3名康复专业技术人员,目前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共有工作人员18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名,基本满足了我市残疾儿童康复训练需求。
如皋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目前在训儿童达84名。
(五)做深做细三助一给工程。
累计为肢残人安装假肢42例,肢残儿童矫形器和矫正鞋打样28例;为3名残疾儿童申请了人工耳蜗救助项目,免费为9名贫困聋儿配备助听器;争取斯达克“世界从此欢声笑语”助听项目落户如皋,为195名听障人士免费配备助听器381台;免费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165例;为1314名贫困精神病人集中办理了免费给药手续,审批31名狂躁型精神病人接受住院救治。
(六)持续提升辅具适配水平。
在“十二五”期间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环境改造的基础上,今年重点对新增需求和使用超过五年且已损坏的辅具进行适配。
一是提高需求筛查率。
将新申领残疾人证名单和适配已达五年的人员名单下发各镇,由各镇残联按照名单逐户上门调查,确保需求筛查不重不漏。
二是提高适配准确率。
在各镇初步筛查的基础上市残联组织辅助器具适配专业人员分镇对轮椅、钢护理床等适配技术要求高的辅具面对面的适配,确保适配的辅助器具满足残疾人的实际需求。
全年共累计为1560名肢体、视力、听力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38个品种2032件,目前已全部发放到残疾人手中。
(七)及时转介儿童康复训练。
我市除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承担四类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外,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儿童及时转介到相应定点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目前已累计安排319名残疾儿童按受康复训练,其中视力残疾161名,智力、孤独症儿童62名(其中7-14岁5名)、多重(脑瘫)及肢体残疾儿童58名(其中7-14岁3名)、听力言语38名。
(八)残疾人事业宣传有声有色。
围绕全市残疾人事业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宣传节点,紧贴实际,重点突出,认真选题,精心设计,全面凸显闪光点,努力提升放大效应,确保了全市残疾人工作在各类媒体上有位置、有动作、有声音。
我市残疾人事业宣传稿件先后在《中国残疾人》、《三月风》、《中国日报》等报刊刊用5篇;《现代快报》刊用2篇、《江苏残联网站》发表新闻报道42篇;《南通日报》、《江海晚报》地市级报刊发表新闻报道15篇及南通残联网站刊用16篇;《如皋日报》等县市级报刊发表新闻报道104篇;市电视台和电台栏目播出21篇(条),全年刊用稿件205篇,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同时南通市电视台《城市日历》、如皋电视台《民生零距离》等主流媒体及时报道了我市残疾人选手申季学、杨海霞在国际残疾人技能大赛获得银牌的消息,展示了如皋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
积极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活动。
根据省市残联要求,今年我市共推荐16篇新闻稿件参加南通市残疾人事业好新闻评选工作,其中一篇《残疾人难就业,到底难在哪?
》被南通市残联推荐参加全省好新闻评选,并获得全省三等奖。
(九)残疾人文体活动丰富多彩。
一方面,努力搭建平台展示残疾人风采。
在全市开展了一次特殊艺术人才调查活动,将(石晓华、冒朝霖、刘逸、许波银)残疾人艺术人才上报南通市残联。
3月份,我市征集3件作品参加全省残障儿童和平海报作品征集活动,其中一件获得优秀奖;8月份,各镇(区、街道)残联联合文化部门以多种形式开展了读书、康复知识培训、象棋比赛等残疾人文化活动,丰富了广大残疾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另一方面,组织各镇(区、街道)残联通过电话联系、上门了解、需求筛查等方式,推荐7名残疾人运动员参加南通市集训,其中两名(搬经镇听力语言残疾人卢成龙、吴窑镇听力语言残疾人邱宵锐)接受南通残联篮球培训,参加全省第七届全民运动会。
(十)不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主体和表率作用,要求班子成员在抓好分管业务工作的同时,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南通及我市“十项规定”,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弛而不息推动残联机关和残疾人服务中心、康复中心作风效能建设,突出服务效能提升,为推动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十一)稳步推进残疾人证年审工作。
市政府办公室建立了全市残疾人证年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市动员大会。
市残联制定了工作方案,在丁堰镇进行了试点,采用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在招标选择第三方机构流标的情况下,市残联、卫计委迅速与如东县卫计委取得联系,恳请给予支持配合,双方签定了友好合作协议。
市残联建立了由各分管理事长任组长的三个年审工作小组,分工联系各镇,包干负责活动筹备、现场年审、数据录入、汇总公示、复议核查等全部工作。
各镇(区、街道)建立了由镇长(主任)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了动员会议,协调落实了合适的年审场地,向年审对象逐一送达了书面通知,安排了公安、城管、民政、残联、信访、纪检监察等人员维护现场秩序、进行现场监督,确保了活动的正常开展,现场年审期间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年审工作从11月15日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历时25天,完成了全市14个镇全部肢体、视力和智力重残残疾人年审工作。
统计结果如下:
全市应参加年审持证重度残疾人17505人(不含精神残疾人),实际到场参加年审15771人;未到场参加年审人员1734人,其中死亡564人,长期卧床273人,重病住院、高龄、敬老院、失踪失访和放弃的185人,其它无故不到场712人,年审到场率93.1%。
已年审的15771人中,达不到重度残疾人标准的3070人,降级率19.5%。
(十三)及时更新残疾人信息数据。
根据国家、省、市开展残疾人信息数据动态更新的要求,我市克服人数多、任务重、起步晚等困难,着力抓好宣传发动、业务培训、督查指导和质量控制等环节,集中力量完成了全市4万多名持证残疾人的信息动态更新工作,数据更新完成率100%,入户率一次性达98%以上。
(十四)坚定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加大了《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等残疾人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了残疾人依法维权和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法律意识。
注重信访和维稳工作,依法协调解决残疾人权益保障突出问题,认真接待残疾人来信来访,对残疾人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处理,为残疾人排忧解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对所接到的8份市长公开电话交办单、2份南通市长信箱转交单和1份省残联转交单,积极安排专人进行调查、处理,使得当事人非常满意。
四、2017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我市残联工作围绕省市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全面小康和扶贫攻坚战,突出精准服务和兜底保障,各项重点工作有序开展,推动了我市残疾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2017年主要目标任务是:
(一)促进残疾人就业增收。
认真落实省政府年度民生实事项目,调动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积极性。
大力发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积极开发社区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岗位,帮助残疾人实现家门口、网络和居家就业创业。
扶持盲人按摩机构发展壮大,加强残疾人就业和职业培训实名制信息管理,为残疾人就业提供精准服务。
(二)组织残疾人扶贫攻坚。
落实《贫困残疾人扶贫攻坚行动计划(2016-2020年)》,配合各级扶贫机构和相关部门对建档立卡低收入残疾人定期全面核查,实行动态管理。
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残疾人,通过就业、辅助性就业帮扶其增加收入;对不具备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探索通过增加资产性、财产性收入提高其家庭收入水平。
(三)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
加快落实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推动全面落实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帮助残疾人普遍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倡导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提升参保档次。
(四)凝聚社会力量助残。
深入挖掘社会资源,实现残联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合作联动,以及与有关慈善团体互动,继续为贫困残疾人募集彩电、洗衣机、电风扇、电饭煲等基本家电,重点推进阳光浴室、网络助残等项目。
宣传动员更多社会力量投入志愿助残事业,推动志愿助残工作常态化、专业化。
着力推进政府购买残疾人服务,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和资源共同做好残疾人服务。
(五)推动残疾人服务向基层延伸。
认真落实年度民生实事项目中“残疾人之家”建设任务。
针对“残疾人之家”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扶持措施,建立定期考核检查机制,推动“残疾人之家”有人建、有人管、有钱用,实现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推动“残疾人之家”开展寄宿制托养及日间照料服务。
通过托养机构、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和精神病院,为残疾人提供差别化、个性化托养照护服务。
(六)规范残疾人康复服务。
贯彻落实《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条例》,全面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努力推动成人康复,扩大基本康复服务覆盖面。
提升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水平,规范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程序,扩大人工耳蜗救助项目覆盖面。
提高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水平,加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建设。
(七)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检查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交通工具、免费进入公园和公共文化体育场所等重要惠残政策落实情况。
实施残联系统“七五”普法和残疾人学法用法专项行动。
用好网上信访信息平台。
完善残联与政府信访事项流转工作机制,妥善处理残联主体责任的信访事项。
(八)加大残疾人事业宣传力度。
做好残疾人重大政策、重点活动、重要典型及主要节日的宣传工作。
深入基层、深入残疾人之中,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为民之举、惠民之策、利民之措,特别是惠残、扶残、助残的文件精神。
加强残疾人思想激励和正面引导。
(九)丰富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
广泛开展群众性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周和文化进家庭活动,加大优秀残疾人运动员选拔力度。
(十)加强信息化建设。
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改善工作方法,优化数据服务,完成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数据动态更新试点任务,精心组织动态更新工作,不断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服务资源信息库。
五、2017年专项业务费预算及评价
为圆满完成2017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我单位根据《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案》和预算编制布置会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认真编报了2017年部门预算。
其中,专项业务费用预算20个,总额256.4万元。
如皋市残疾人服务中心2017年专项业务费预算申报统计表
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
申报金额
备注
1
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和社团活动
项目支出—专项
4
2
精神病人免费服药
项目支出—专项
50
3
7-14岁残疾儿童经费
项目支出—专项
20
4
假肢安装
项目支出—专项
8
5
社区共建和助残志愿
项目支出—专项
3
6
残保金邮寄费
项目支出—专项
5
7
奖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项目支出—专项
4.5
8
扶贫基地建设补助
项目支出—专项
6
9
慰问残疾学生/残疾人/集中单位
项目支出—专项
12
10
托养中心运行经费/残疾人之家
项目支出—专项
45
11
残疾人运动会选拔集训经费
项目支出—专项
10
12
残疾人免费乘公交
项目支出—专项
18
13
镇、村专职委员培训/补贴
项目支出—专项
12
14
档案室建设
项目支出—专项
2
15
残疾人协会活动经费
项目支出—专项
4
16
自主支付物业、水电费
项目支出—专项
3.9
17
残疾人证评定工作经费
项目支出—专项
5
18
消防维保及值班人员工资
项目支出—专项
20
19
扶贫
项目支出—专项
4
20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和家庭无障碍
专用设备购置
20
合计
256.4
(一)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和社团活动。
1.项目概况
通过网站、微信、报纸、广播、电视等宣传工具,大力宣传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残联重点工作、残疾人创业就业典型等,营造支持残疾人事业、关心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积极推荐残疾人文艺爱好者参加各类残疾人文艺大赛和展评活动;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为全市347个村、居赠送《中国残疾人》杂志,(一本杂志6.5元,全年12本),实现残健融合、资源共享。
2.设立依据
《南通市残联关于市县互动评议工作方案》、《南通市残疾人工作2015年实名制量化指标》、《2016年全省残疾人宣传文化体育工作要点》等文件。
3.必要性
残联宣传工作是残疾人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关乎残疾人事业发展、改善残疾人生活质量的政治任务。
残疾人文化、社团工作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开展文化社团活动是为了更好地展示残疾人风采,提升他们参与社会生活的活动能力。
4.可行性
大力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
推动残疾人文化活动经常化、常态化,提高他们的竞技水平和自强不息精神。
(二)精神病人免费服药
1.项目概况
为全市低保、五保、低收入家庭中的精神残疾人提供免费基本用药服务。
救助标准为3000元/年.人。
2.设立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皋政办发〔2015〕197号)
3.必要性
由于精神残疾人家庭相对较为贫困,如不进行救助,部分精神残疾人不能正常服药,易引起肇事肇祸现象。
4.可行性
贫困精神残疾人免费基本用药自2008年一直实施,对控制精神病人肇事肇祸起到较好的作用,属延续项目,工作思路成熟,效果明显。
(三)7-14岁残疾儿童经费
1.项目概况
开展7-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能延续0-6岁康复训练,巩固康复训练成果,有利于7-14岁残疾儿童全面提升生活质量。
根据皋残发【2014】28号文件《关于做好省级2014年度7-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全市7-14岁肢体(脑瘫)、孤独症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救助标准为肢体(脑瘫)14000元/人.年,孤独症儿童为12000元/人.年,2017年预算金额20万元。
2.设立依据
《关于做好省级2014年度7-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皋残发[2014]28号)
3.必要性
开展7-14岁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救助,能延续0-6岁康复训练,巩固康复训练成果,有利于7-14岁残疾儿童全面提升生活质量。
4.可行性
目前我市已对所有符合条件的0-6岁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部分儿童确实须进行继续康复。
(四)假肢安装
1.项目概况
通过假肢安装救助,使下肢缺失残疾人重新站立,提升生活质量,改善生存环境。
为全市70岁以下,无糖尿病等禁忌症的下肢缺失残疾人配发基本型假肢。
全年预计安装35人35例,2017年预算金额8万元。
2.设立依据
《关于开展2014年度下肢缺失残疾人假肢安装救助工作的通知》
3.必要性
通过假肢安装救助,使下肢缺失残疾人重新站立,提升生活质量,改善生存环境。
4.可行性
假肢安装救助每四年重新救助一次,近年来,我市假肢安装一直保持在35例左右。
(五)社区共建和助残志愿
1.项目概况
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协助社区环境整治;与村、社区残疾人建立帮扶对子,开展康复服务、就业培训、护理服务、送温暖献爱心等助残志愿服务活动,切实为各类残疾人活动提供有效服务。
2017年预算3万元。
2.设立依据
根据如皋市委、市政府以及创建办相关要求,组织全体人员全程参与各项创建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必要性
共建和助残工作能为各类残疾人活动提供有效服务,是提升市民幸福感的重要内容,更是党委政府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政治任务。
4.可行性
共建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六)残保金邮寄费
1.项目概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如皋残服中心每年要对我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情况进行年审。
为节约人力、财力,方便用人单位申报,我市近几年均相对集中一个时间段开展年审,工作开展前均需寄发年审书面通知及相关表格至各用人单位,工作效率大大提高。
2017年预算邮寄费5万元。
2.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
3.必要性
寄发年审通知并让用人单位签收,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增强了用人单位责任感。
4.可行性
方便快捷,安全高效。
(七)奖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1.项目概况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建立创业型城市的意见》(皋政发[2013]155号)及《关于印发如皋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办法的通知》(皋残发[2013]30号)文件精神,为了让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梦,帮助其致富奔小康,对自主创业的残疾人进行奖励,2017年预算4.5万元。
2.设立依据
《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和建立创业型城市的意见》(皋政发[2013]155号)、《关于印发如皋市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办法的通知》(皋残发[2013]30号)
3.必要性
让有创业愿望的残疾人实现自主创业梦,加快致富奔小康进程。
4.可行性
市政府、市残联政策的出台,对残疾人创业致富脱贫是重大利好,极大激发了残疾人自主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
(八)扶贫基地建设补助
1.项目概况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我市自2005年起开展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针对各地农村产业特色,依托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不能外出就业的残疾人组织起来,就近开展种养加等实用技术培训,通过向残疾人赠送羊羔、蚕种供残疾人饲养,组织残疾人参加镇、村集体经济合作组织的生产劳动等形式增加残疾人收入,取得了一定成效。
2.设立依据
《省残联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实施意见和省级残疾人扶贫示范基地建设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残就〔2007〕10号)
3.必要性
建立残疾人扶贫基地,是残疾人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
4.可行性
通过建立扶贫基地,让贫困残疾人学习技能、增强脱贫致富本领,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能增加残疾人收入,从而逐步实现脱贫目的。
(九)慰问残疾学生/残疾人/集中单位
1.项目概况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残疾学生和残疾人集中单位的关爱,每年春节和相关残疾人节日,市领导或市残联都组织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向在南通和如皋特教学校就读的困难残疾学生和残疾人集中的第二人民医院、江滨医院等单位赠送实物或慰问金。
2017年预算金额12万元。
2.设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
3.必要性
体现党的政策温暖和对残疾人的关爱,解决贫困残疾人燃眉之急。
4.可行性
每年慰问活动必须落实。
(十)托养中心运行经费/残疾人之家
1.项目概况
根据省市残联要求,我市自2011年起,相继建立了市、镇两级残疾人托养中心,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目前共有市级1个、镇级14个。
托养残疾人分全托(全日制)和日托(日间)两种。
我市目前平均托养服务补贴标准为:
全托:
7400元/人.年,日托:
12元/人.天。
2016年新建2所“残疾人之家”。
2017年预算金额45万元。
2.设立依据
《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托养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残发〔2013〕14号)、《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省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规〔2013〕6号)、《关于印发<如皋市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市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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