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军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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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军区
临时施工用电方案
一、现场概况
本工程为地下一层、地上五层(裙楼为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9402㎡。
现场由甲方提供施工用电源。
现场设QTZ50塔吊一台、搅拌机一台;共设钢筋加工棚、木工棚,相应机械设备两套;现场设办公室、会议室、库房食堂等(详见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二、编制依据
1、青海省军区机关分队宿舍楼工程施工总平面图
2、《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GB50194-93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6、《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7、《电工安全工作规程》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J119-2001
三、外线防护、接地、避雷技术措施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的外线必须有完善的防护措施,以确保整个施工区域的正常供电,凡临时施工作业区的线路必须有防护架,且线路从双层处竹笆中通过,竹笆下层离地4.5米,两层间距大于80cm,线路要保证悬挂在空间,周边防护设施封闭严密,凡线路下必须在立杆外,且必须有防水弯头,至分配箱处应加保护套管,所有至固定机械的线路2米以下必须有套管保护,且套管固定牢靠。
2、所有电机金属外壳须与保护零线连接,总配电箱及所有分配电箱处必须做重复接地,大型机械也必须做重复接地,接地棒长度2米,间距2.5m,作环形连接,接点应固定牢靠,接地线一律用黄、绿双色线,不得采用其它颜色作为接地线,线路绝缘电阻应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并做好记录。
3、扒杆、脚手架、四角应采取避雷措施,每台机械重复接地和避雷接地合用一组接地棒,脚手架接地直接从结构避雷接地中引下。
四、主要电器设备功率(292.3kw)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功率(KW)
数量(台)
总容量
(kW)
1
塔吊
QTZ50
33
1
33
2
搅拌机
5.5
1
5.5
3
切断机
GQ40F
2.2
1
2.2
4
圆盘锯
2
1
2
5
振动器
1
2
2
6
弯曲机
2
2
4
7
打夯机
5.5
1
5.5
8
切割机
2.2
1
2.2
9
弯箍机
2.2
2
4.4
10
调直机
3
1
3
11
照明
10
12
对焊机
63
1
63
13
潜水泵
5.5
1
5.5
14
电焊机
75
2
150
五、配电室的建造
1.配电室宜在临近变压器、进出线方便、无灰尘、无蒸汽、无腐蚀、无震动、不易积水的地方建造。
2.配电室建造的要求
(1)配电室一般不小于9m2,地坪上应铺设绝缘脚垫,配备绝缘用具和用品。
(2)做到“五防一通”,即防火、防雨、防雪、防汛、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
(3)室门应向外开,有锁,金属门要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4)配电室的天棚距地面不低于3m。
(5)配电室内设的值班室距电屏(盘)的距离应大于1m,并采取屏障隔离。
(6)配电室建筑物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3级,室内应配置砂箱和绝缘灭火器。
灭火机用干粉或CO2等灭火器,严禁使用清水泡沫导电灭火器,灭火器挂于门外便于使用,不要放在配电间。
3.配电屏(盘)及配电装置四周的安全距离
(1)配电屏(盘)正面操作通道宽度,单列布置不小于1.5m,双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0.8m;侧面维护通道宽度不小于1m。
(2)配电装置上端距天棚不小于0.5m。
(3)配电室内的裸线与地面垂直距离小于2.5m时,应采用遮栏隔离。
4.配电屏的安全技术措施
(1)成列的配电屏(盘)两端,应与重复接地线及保护零线作电气连接。
(2)配电屏上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
(3)配电屏应装设短路及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护器。
(4)配电屏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切断电源并悬挂标志牌。
(5)配电屏上分设零线桥与保护零线或地线桥;电器进出线带电体不得外露。
(6)配电室内的导线优先选用绝缘导线。
如用裸露材料,必须严格按规范采取防护措施。
(7)室内照明应从开关上端引出,防止拉闸灭灯。
六、配电箱与开关箱
1.三级配电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动力配电与照明配电分别设置。
两极保护指分配电箱和开关箱,均必须经漏电保护开关保护。
2.配电箱的材质和安置要求
(1)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
(2)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3)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
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4)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5)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严禁堆放任何妨碍操作及维修工作的物品;不得有灌木、杂草。
(6)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有防雨、防尘设施,必须有门锁。
3.配电箱开关箱装设的电器要求
(1)常规的箱内安装是左大右小,大容量的控制开关和熔断器装设在左面,小容量的开关电器安装在右面。
(2)配电箱内的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安装板上。
(3)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内部开关电器的所有正常不带电的金属部件均应作可靠的保护接零。
保护接零必须采用标准的黄/绿双色线及专用接线板连接,与工作零线应有明显的区别。
(4)配电箱、开关箱电源导线的进出为下进下出,不能设在上面、后面或侧面,更不应当从门缝隙中引进和引出导线。
(5)导线的进、出口处,应加强绝缘,并将导线卡固。
(6)配电箱、开关箱内优先选用铜线。
为了保证可靠的电气连接,保护零线应采用绝缘铜线。
(7)所有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8)进入开关箱的电源线,严禁用插销连接。
4.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本工程用电采用TN–S系统。
因本工程现场较大,临时线路较多,所以总配电箱应设置漏电保护器(FQ)。
(2)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3)总配电箱,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5.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总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路(或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适应。
6.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
(1)开关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应与分配电箱的电器配置与接线,以及配电线路相适应。
作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的第一级,也是最主要的防漏电措施,所以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2)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或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必须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使用电设备实行电源隔离。
开关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七、漏电保护器
1.漏电保护器的作用
(1)当人员触电时,在尚未达到受伤害的电流和时间内即跳闸断电。
(2)若设备线路发生漏电故障,应在人尚未触及时即先跳闸断电,避免设备长期存在隐患,以便及时发现并排除故障(如未排除故障,则无法合闸送电)。
(3)可以防止因漏电而引起的火灾或损坏设备等事故。
2.漏电保护的接线方法
(1)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4)在干燥环境下工作的36V及36V以下的用电设备,可免装漏电保护器。
(5)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功能。
(6)漏电保护器,必须按产品说明书安装和使用。
对搁置已久又重新启用和连续使用一个月的漏电保护器,应认真检查其特性,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或更换。
八、现场照明
1.照明器使用的环境条件
(1)在正常的空气相对湿度时使用,可选用开启式照明。
(2)在潮湿或特别潮湿的场所,应选用密闭型防水防尘照明器或配有防水灯头的开启式照明器。
(3)含有大量尘埃但无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选用防尘照明器。
(4)对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必须按危险场所的等级选择相适应的照明器。
(5)在振动较大的场所,应选择防震型照明器。
(6)对有酸碱等强腐蚀场所,应采用防腐蚀型照明器。
2.照明系统中灯具及插座的数量
在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中,灯具和插座的数量不宜超过25个,并应装设熔断电流为15A及15A以下的熔断器保护。
3.工作截面的选择
(1)单相及两相线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
(2)在逐相切断的三相照明电路中,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若数条线路共用一条零线时,零线截面按最大负荷相的电流选择。
4.室外照明装置
(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钠、铊、锢等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在离地面5m以上;灯线应固定在接线柱上,不得靠近灯具表面;灯具内接线必须牢固。
(3)路灯的每个灯具应单独装设熔断器保护,灯头线应作防水弯。
(4)油库、油漆仓库,除通风良好者外,其灯具必须为防爆型,拉线开关应安装在库门外。
5.室内照明
(1)室内灯具的设置应不低于2.4m。
(2)室内螺口灯头的接线,其相线应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口相连接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破损和漏电。
(3)在室内的水磨石、水泥砂浆墙地坪现场,食堂、浴室等潮湿场所的灯头及吊盒,应使用瓷质防水型,并应配置瓷质防水拉线开关。
(4)在用易燃材料作顶棚的临时工棚或防护棚内安装照明灯具时,灯具应有阻燃底座,或加阻燃垫,并使灯具与可燃顶棚保持一定距离,防止引起火灾。
安装在存放易燃材料的场所和危险品仓库的照明器材,应选用符合防火要求的电器器材或采取其他防护措施。
(5)任何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过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或电器。
(6)工地上使用的单相220V生活电器,如食堂内的鼓风机、电风扇、电冰箱等,应使用专用漏电保护器。
(7)对民工临时宿舍内的照明装置及插座,应严格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
九、避雷针装置及其安装
1.避雷针装置由避雷针、导(防)雷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2.施工现场避雷针的安装对象,如塔吊、门架等机械设备。
一十、触电与救护
1.人体触电伤害事故的易发
(1)在保护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易发生人体触电伤害事故。
(2)施工人员违章操作时,易发生人体触电伤害事故。
2.紧急措施
(1)最首要的措施是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
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的方法有两种:
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另一种是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2)严禁救护者用手直接推、拉和触摸触电者;严禁救护者使用金属物品或其他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的木棒、布带等)接触触电者。
(3)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必须立即采取急救措施,如人工呼吸法、心脏按摩法。
一十一、建立健全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
1.必须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现场的电器技术人员负责其建立与管理工作。
2.施工现场不仅要有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而且应做好以下资料记录:
(1)修改临时用电施工方案的资料;
(2)技术交底资料;
(3)电器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记录;
(4)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5)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3.电工有权拒绝执行违返电气安全规程的指令,有权制止违返用电安全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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