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岗位资质考核试题稽核岗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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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岗位资质考核试题稽核岗最新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岗位资质考核试题(稽核岗)最新
知识要点
稽核岗岗位知识
1、什么是内部控制?
答:
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
2、什么是内部控制的目标?
答:
(1)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章的贯彻实施;
(2)将各种风险控制在规定的范围以内;(3)确保自身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4)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3、什么是稽核?
答:
稽核是指各部门、各单位内部设立的机构对所属单位和自身的业务活动,通过查找、核对而进行的自我监督。
4、农村信用社内部稽核的目的是什么?
答:
农村信用社内部稽核的目的主要是通过对信用社的业务和财务活动进行稽核监督,防止、纠正和揭露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维护信用社人身、资金、财产安全;帮助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促进依法合规经营意识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信用社经营效益,促进信用社健康发展;保证党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内部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5、什么是抽样稽核和详细稽核?
答:
抽样稽核是指稽核人员运用统计抽样或非统计抽样方式,从总体中抽取部分样本进行测试,并用样本的测试结果推断稽核对象总体特征的稽核方法。
详细稽核是指稽核人员对某一特定稽核对象总体进行全面审查的稽核方法。
6、稽核部门和稽核人员履行稽核职责时有哪些权利?
答:
(1)知情权;
(2)检查权;(3)取证权;(4)临时处置权;(5)稽核建议权;(6)稽核部门有权对稽核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追踪、监督、评价和报告。
7、稽核人员应具备哪些职业品德?
答:
(1)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2)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
(3)必须依照有关法规政策、稽核程序及江西省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规定进行稽核;
(4)必须对稽核事项做出不受干扰的判断,保持自身的独立性;
(5)在办理稽核事项时,必须遵循回避原则。
8、稽核人员的职业责任有哪些?
答:
(1)必须遵守内部稽核职业规范,积极进取,不断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工作质量;
(2)必须保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保证稽核实务的规范性和稽核质量,降低稽核风险;
(3)在形成结论或提出建议时,必须以充分的证据为依据,不应对未稽核或其他未鉴证事项发表意见;
(4)应当维护职业形象,不应有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
9、稽核职业纪律有哪些?
答:
(1)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稽核任务的活动;
(2)不准接受被稽核单位赠送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3)不准以权谋私,索贿受贿;
(4)不准隐瞒查出的被稽核单位违法、违纪、违规问题;
(5)不准单独与被稽核单位及个人商谈稽核组提出的稽核事项处理意见;
(6)不准泄露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被稽核单位的商业秘密;
(7)不准向稽核对象提出或暗示任何个人要求。
10、农村信用社稽核可采取哪些方式?
答:
(1按实施的地点,可分为现场稽核和非现场稽核;
(2)按其机构不同,即按稽核的执行者—稽核机构和稽核人员的隶属关系,可分为内部稽核和外部稽核;
(3)按进行的时间划分,可分为定期稽核和不定期稽核;
(4)按稽核的项目划分,可分为全面稽核和专项稽核;
(5)按经济业务、财务活动发生的时间先后次序划分,可分为事前稽核、事中稽核、事后稽核和后续稽核;
(6)按实施主体划分,可分为独立稽核、会同稽核和委托稽核;
(7)按稽核的内容划分,可分为业务财务稽核、经济效益稽核、财经纪律稽核和经济责任稽核。
11、稽核需要进行回避的哪几种情况?
答:
(1)参与稽核项目的稽核人员的直系亲属是被稽核单位负责人;
(2)稽核组长或主稽人与被稽核单位负责人有其他亲属关系或有直接利益关系;
(3)参加稽核活动的稽核人员近三年内在被稽核单位工作过;
(4)所稽核的事项与稽核人员有关联关系;
(5)可能影响公正开展工作的其他事项。
12、什么是稽核项目实施申请?
答:
稽核项目实施申请是指稽核部门根据稽核工作计划、上级稽核部门交办或临时安排的稽核项目,提出项目实施申请,并按程序报批的过程。
13、什么是稽核项目准备?
答:
稽核项目准备是指稽核部门根据已批准实施的稽核项目,在稽核实施前所做的各项准备工作。
14、总体稽核方案有哪些内容?
答:
(1)稽核目标;
(2)稽核依据;(3)稽核范围;(4)稽核要求;(5)稽核组的派出。
15、稽核进点会谈的作用有哪些?
答:
见《公文规范》P235页。
16、稽核进点会谈有哪些主要工作程序?
答:
(1)交验证件;
(2)正式会谈;(3)整理资料。
17、稽核人员调阅稽核资料时应注意的哪些事项
答:
(1)要求对方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2)检查组提供调阅资料清单;
(3)将稽核发现记录于工作底稿;
(4)及时归还调阅资料,并在调阅登记簿上签字。
18、稽核取证的两种基础方法和技术方法是什么?
答:
(1)稽核取证的两种基础方法:
抽样稽核和详细稽核。
(2)稽核取证的技术方法:
①审阅;②核对;③复算;④比较;⑤分析;⑥调查;⑦函询;⑧盘点;⑨调节;⑩观察;⑾鉴定。
19、什么是稽核工作底稿?
答:
稽核工作底稿是指由稽核人员编制、具有规范格式、记录稽核过程、反映稽核发现及其稽核证据的书面文本。
20、稽核工作底稿包含材料类别、作用是什么
答:
稽核工作底稿包含工作记录、情况记录和备查记录,它是全面、准确、真实记载工作事项的凭据,是确认问题事实,编写检查报告和复查的依据。
21、什么是稽核事实确认书?
答:
稽核事实确认书是检查人员依据工作底稿对检查发现的错误事实进行归总并经检查对象核对确认的文本材料。
22、稽核事实确认书填写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1)将事实确认书与检查对象见面是在检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于保障当事人权利,保证工作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事实确认书必须实事求是、事实清楚;
(3)事实确认书一般以被检查单位的机构分别归集,是形成检查初步意见书的主要资料;(4)事实确认书一律采用平实的叙述方式,角度要客观、表达要清楚、结构要严谨、语气要平和。
不能使用分析、推测的方式表述,更不能进行议论,在谴词造句上,要尽量使用中性词语,切忌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形容词和副词;
(5)只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错误、违规、违纪事实方可列入事实确认书与检查对象见面;对经过检查暂时还不能认定又可能存在的问题、不影响处理决定也不影响违规违纪事实认定的一般性问题、可写可不写的情节等,不必写入确认书,以免增加事实确认的阻力;
(6)事实确认书因需交检查对象签字确认,故不得泄露立案依据、调查过程、举报人、证明人等内容。
23、稽核事实确认书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
稽核事实确认书适用于各类检查业务。
24、什么是稽核项目总结报告?
答:
稽核项目总结报告是指稽核现场工作结束后,对稽核工作进行总结,对被稽核单位的稽核项目作出评价和结论,形成稽核材料向稽核派出单位或上级部门报告稽核任务完成情况和稽核结果的过程。
25、稽核项目总结报告的风险控制要点有哪些?
答:
(1)防止报告内容不真实,证据不充分、评价不客观;
(2)认真审核稽核报告质量,防止稽核报告内容不全面、描述不清晰、措辞不严谨,影响稽核结果和处理决定;
(3)注意人员处理建议单独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尽量减少人员处理之前产生的负面影响;(4)按规定对违规问题进行处理,防止出现“查而不处或处而不严”现象。
26、稽核整改建议书的格式?
答:
见《公文规范》P257页。
27、什么是稽核档案管理?
答:
稽核档案管理是指稽核资料按有关规定分类、按顺序装订立卷,并进行规范登记和保管的过程。
28、稽核工作底稿查阅有哪些相关手续?
答:
(1)上级内部稽核机构有权调阅、复制、摘录所有的稽核工作底稿;
(2)外部机构查阅稽核工作底稿必须持有合法手续,经稽核机构负责人审批同意方可查阅,并进行登记。
29、稽核处理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
(1)出具稽核意见书;
(2)稽核意见书的执行;
(3)出具移送处理函。
30、稽核线索初步调查后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答;见《农村信用社管理操作流程》P499页。
31、被稽核单位违反有关稽核规章制度行为处理有哪些规定?
答;见《管理制度汇编》2004年版P385页。
32、对违规违纪行为扣分,量化岗位责任追究,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
对违规违纪行为扣分,量化岗位责任追究,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自查与自纠、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33、依照《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责任追究量化管理扣分办法》扣分后,应按何种标准扣发绩效薪酬?
答:
按下列标准扣发绩效薪酬。
(1)当年累计扣分10-90分的,按每分1%的标准扣发当年绩效薪酬。
(2)当年累计扣分91-100分的,扣发当年绩效薪酬的100%。
(3)当年累计扣分不满10分的,不扣发当年绩效薪酬。
34、什么是信访?
答:
所谓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35、信访工作有哪些职责?
答:
(1)受理、交办、转达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36、纪检监察信访件来源渠道有哪些?
答:
纪检监察信访件来源渠道主要为信访人来访、信访人书信、电子邮件、电话投诉等渠道。
37、信访案件受理过程中应遵循哪些保密规定?
答: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凡进行检举、控告信函的收发、拆阅、登记及接受电话检举、控告的记录、录音等工作时,应在回避无关人员的情况下进行。
信件传递应进行签收登记,严防泄密或遗失检举、控告材料。
38、信访案件调查核实过程中应遵循哪些保密规定?
答:
核实情况必须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情况下进行。
需交办下级部门初核的署名检举、控告,在复印批转检举材料时应将原件真实署名隐去,如属手书件的原件不作交办件,应采取摘录主要内容的方式作交办件处理。
39、纪检监察部门信访受理事项的范围?
答:
受理范围:
(1)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工作人员违反有关监管条例和行业规章制度行为的控告、检举;工作人员不报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决定或其他处理的申诉。
(3)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中反映内容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批评、建议,或者反映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一些问题。
(4)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件转有关机关。
40、纪检监察部门信访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答:
纪检监察部门信访处理的方式有自办、暂存、交办、转办。
41、信访举报内容的分哪几类?
答:
信访举报内容的分类为检举控告类、申诉类、批评与建议类、业务范围外。
42、信访事项的受理答复时限有多长?
答:
15天。
43、信访事项的办结时限有多长?
答:
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告知信访人延期理由。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4、信访事项的申诉人申诉时限有多长?
答:
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
45、信访事项的申诉复查时限有多长?
答:
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46、信访事项的申诉复核时限有多长?
答: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
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47、取证证明材料基本内容?
答:
要把所证实的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情节、当事人、知情人和造成的影响、后果写清楚。
48、取证证明材料应注意的事项?
答:
必须有二人以上参加,必要时可请证人所在单位派人配合;材料要一人一证,一事一证;证人证言材料要由证人本人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没有书写能力的,可由他人或取证人代写,但要反映证人的原意,写好以后向证人宣读,征得证人同意签字和按手印,重要的也可使用录音、录像手段;证人的证言材料,一经写好并经本人签字和按手印,即成为档案材料,任何人无权删改或毁弃。
49、农村信用社监察部门依照规定,可分别受理涉及所辖农村信用社及其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哪些线索和材料?
答: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检举、控告的;
(2)上级部门及领导交办的;
(3)有关机关移送的;
(4)行为人自述的;
(5)稽核监察部门发现的。
50、案件的来源渠道有哪些?
答:
案件的来源渠道有检举控告、领导交办、有关部门移送、违规违纪自述。
51、立案必须具备的哪几个条件?
答;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确有违规、违纪、违法事实和需追究政纪、党纪责任。
52、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结案的时限分别为多长?
答:
纪检监察部门立案时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纪检监察部门调查的时限为三个月,必要时可延长一个月;党纪案件自立案到结案不得超过一年,政纪案件自立案到结案不得超过六个月,特殊原因适当延长不能超过一年。
53、纪律处分有哪些期限?
答:
纪律处分中,警告的处分期为半年,记过、记大过、降级的处分期为一年,撤职的处分期为两年,开除留用处分期为一年。
54、调查处理行政纪律案件应遵循什么原则?
答:
调查处理行政纪律案件,坚持行政监察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监督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惩处与教育,从严查处与农村信用社特点相结合的原则。
55、案件调查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有几种?
答:
案件调查中,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证人证言;
(4)被调查人的陈述的辨解;
(5)视听资料;
(6)鉴定结论;
(7)勘验、检查笔录。
56、纪检监察“二十四字”方针是什么?
答:
调查处理行政纪律案件,必须做到: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57、稽核监察谈话笔录的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
稽核监察谈话笔录的注意事项:
一般性的调查了解情况谈话笔录,被调查人不须在签字处加按手印;但监察取证的谈话笔录,被调查人必须在签字处加按手印。
58、在做取证调查谈话笔录时有哪些要求?
答:
(1)要重点记录调查人所要调查的问题。
记录要明确,不能含糊不清;登记要具体,不能抽象笼统。
(2)重点记录被调查人围绕问题所陈述的内容。
被调查人提供的与错误有关的全部情况。
写清时间、地点、数字、线索、关系人姓名、因果关系、事实经过等要素。
记录要“全”、“准”,尽量写明情况。
(3)调查工作一般是询问人和记录人两个人担任。
二者应注意配合,记录的重点和速度应互相提示,笔录的字迹要清晰。
(4)对一些关键性问题,如表明态度和观点,提到的人名、时间、地点和数字,最后应有意识地追问一遍,加以核实。
记录时要忠实原意,不能加进自己的理解和看法,更不能对发言人的原意加以篡改。
59、案件调查流程中调查终结环节有哪些管理要素?
答:
(1)综合分析案情,对调查遗缺及时进行补充和完善,鉴别证据的客观性、逻辑性;
(2)认定错误事实,检查组集体对每个问题做出符合实际的结论,对“三违者”划清责任界线;
(3)错误事实材料与被检查人见面,听取意见和申辩,被检查人在错误事实材料上签署意见;
(4)提出定性处理建议,调查组根据认定的事实,依据定性,对“三违”的性质和处理提出具体的建议;
(5)撰写调查报告。
60、案件调查报告的由哪些部分组成?
答:
案件调查报告主要由四部分组成:
标题、开头、正文和结尾。
61、案件审理的有哪些基本内容?
答:
(1)调查报告认定的错误事实及情节是否清楚;
(2)判明认定事实所使用的证据是否可靠;
(3)错误性质、处分所适用的规定是否正确;
(4)调查活动的程序是否合规;
(5)对不合规的提出予以补充和纠正要求;
(6)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提出结案意见;需追究的写出审理报告,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纪委常委审议。
62、党纪处分的种类有哪些?
答:
党纪处分包括:
警告、严重警告、撤消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63、政纪处理的种类有哪些?
答:
纪律处分包括: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留用、开除。
64、《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哪种情况的违规行为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造成较大经营风险或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因违规受到纪律处分后再次故意违规的;
(四)干扰、妨碍、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五)隐瞒违规行为的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及授意、指使、强令、胁迫他人隐瞒违规行为的事实真相或者仿造、隐匿、篡改、毁灭有关证据的;
(六)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七)授意、指使、强令、胁迫他人违规的;
(八)违规后逃匿,或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防止损失发生或事态扩大的。
65、《江西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哪种情况的违规行为应当从轻处理?
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过失违规且情节轻微的,未造成经济损失、信誉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二)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者坦白交待问题,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效避免或者减轻损失的;
(三)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四)主动赔偿因违规所造成损失的;
(五)抵制无效,被迫实施违规行为的;
(六)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
66、《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条例适用的范围?
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67、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有哪些?
答:
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68、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做如何处理?
答:
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69、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履行哪些程序?
答:
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
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
70、申诉案件应遵循哪些原则?
答:
申诉案件按照全错全纠、部分错部分纠、不错不纠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处理。
71、纪检监察部门案件调查管理操作流程主要有哪几个环节?
答:
纪检监察部门案件调查管理操作流程主要有:
调查前准备→审批→现场调查→调查终结→移送审理五个环节。
72、稽核检查责任人员触犯哪些行为,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答:
稽核检查责任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违反稽核工作程序实施稽核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发现严重的违规问题,不及时提交监察部门查处的。
73、纪检监察人员在哪些情形下,应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答:
纪检监察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降级至开除处分:
(一)对信访举报或交办、检举、申诉案件应受理而未受理或对紧急、重大的信访事项刻意不及时向领导报告的;
(二)对上级要求查处的案件或要求予以立案、变更撤销的决定,拒不执行的;
(三)对应报批立案的案件,隐瞒不报、袒护包庇违规行为人的;
(四)不按规定保护检举人,致使检举人受到侵害的;
(五)伪造、篡改、隐匿、销毁证据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监察工作纪律的行为。
74、什么是失职?
答: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是为失职。
75、什么是渎职?
答: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工作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是为渎职。
76、失职、渎职的表现形式?
答:
失职、渎职的表现形式为:
(一)对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规章、制度、决定、指示等不按要求及时传达、贯彻和组织实施的;
(二)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管理混乱,发生重大事故、案件和经济纠纷的;
(三)将明知有劣迹、不良行为的人员,安排或继续留任在重要业务岗位、重要管理岗位的;
(四)未按规定行使监督、检查职责,或查出问题不反映、不督促整改、不处理,致使违规违纪情况长期严重存在,使信用社损失或风险产生、扩大的;
(五)指使、纵容、默许工作人员弄虚作假和违规经营的;
(六)对已发生的政治案件、经济案件、刑事案件、存款挤兑、责任事故、重大经济纠纷或其他重大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处置不力的;
77、掌握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类别。
答:
风险监管核心指标的类别有:
主要指标、辅助指标、特色指标、合规指标。
稽核岗岗位技能
1、稽核项目年度计划的管理流程如何确立?
答:
见《农村信用社操作管理流程》P503页。
2、《稽核通知书》下发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答:
见《公文规范》P231页。
3、稽核的内容有哪些?
答: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执行上级单位的授权、批复、计划、指令等情况;
(2)各项业务经营状况及效益;
(3)资产负债状况、资产质量、风险及风险管理;
(4)资金营运、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及经营效益;
(5)内部管理、决策、业务流程及运作效率;
(6)电子业务处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
(7)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8)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9)内设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10)决策层、管理层认为应稽核的其他事项。
4、稽核项目工作的程序?
答:
稽核项目工作程序为:
稽核立项、稽核准备、稽核取证、稽核报告、稽核追踪、资料整理、项目考评。
5、详式和简式稽核报告写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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