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委规范运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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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两委规范运作流程图
二、村委会换届选举程序
(一)
准备工作阶段
(1)建立乡村两级选举机构,制定选举方案,村选举委员会一般由5_9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小组或村民代表推选产生
(2)
确
定
候
选
人
选
举
日
及
选
举
日
(二)
选
举
阶
段
(3)选民登记,年满18周岁的本村村民(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年龄以身份证或户口本为准,计算时间截止到选举日,于选举日20日前张榜公布
(4)候选人的产生,按照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召集全体村民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召集选民投票选出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5日前张榜公布
(5)确定投票方式,可依次分别选出,也可先选委员,在选主任、副主任
(6)
选举
3
日前办理委托手续
(7)投票选举当场当众公布选举结果
(三)建章立制阶段
(8)做好新老村委会班子交接工作,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应当于10日内向新一届村民委员会进行移交
(9)建立健全村委会下设组织,村民委员会产生后,应当在30日推选理财小组、监督小组、民调、治保、公共卫生等村民自治组织
(10)制定规划章程完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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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罢免村委会成员(主任)程序
(2)、要求罢免全体村委会成员,乡镇政府可直接组织召开村民会议
(1)主持人宣布开会,讲明会议主要是讨论罢免问题;
(2)清点选民,超过有选举权的村民半数以上,启动罢免会议程序;(3)推选监票人、唱票人、记票人;(4)联名村民代表阐述署名理由;(5)被罢免人提出申辩意见,若不到场不影响投票;(6)无记名投票;(7)唱票,计票;(8)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须经全体选民过半数通过,罢免案生效
(4)、如果罢免要求直接向乡镇提出,乡镇应及时将罢免要求转给该村委会
(3)、要求罢免个别村委会成员,而村委会逾期不召开村民会议,可由乡镇督促进行,超过30日可直接组织召开村民会议
(1)、要求罢免村委会主任,召开相关会议时,乡镇政府应派人到会指导
(五)、填写罢免表。
不论罢免议案是否通过,村民委员会都应填写“罢免表”一式三份,村存档一份,报乡镇一份,报县民政局一份备案
(四)、召开村民会议。
村民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召开村民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二)、被罢免人准备申辩意见。
罢免议案成立后,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被罢免人,使其有时间准备自己的申辩意见
(三)、核实情况。
村民委员会接到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提出的罢免要求和被罢免人德申辩意见后,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给乡镇人大主席团和乡镇人民政府,并在乡镇指导下认真核实情况
(一)、罢免要求的提出:
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应以书面形式向村委会和所在乡镇政府提出,并写明罢免理由,后附联名村民签名
村两委组织实施并随时公开
四、村务民主决策程序
党支部受理议案
村党支部、村委会、经联社、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联名、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议案
村“两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召开村民代表会
召开村民大会
须有五分之四以上村民代表参加开会有效;需经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有效;村民代表决议的意见要逐人做好记录,并签字盖章,妥善保管。
开会有效:
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或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参加;决议有效;需经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
五、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及报帐程序
发生收入业务
开据统一收款收据,经手人签字
村书记、主任签字盖章
严禁:
坐收坐支,公款私存,公款外存,私设金库
严禁:
截留,挪用集体收入资金,用集体存单为他人担保
及时将现金送存乡镇农经站或银行
严禁擅自举债,确需举债,需经代表会或村民大会通过,否则视为个人行为,谁举债谁负责
每月10日逐笔公开财务收支情况
每月28至30日到乡镇会计室报账,特殊票据由农经站长、主管领导审批
每月26日民主理财小组审核通过
收支两条线
取得合法原始票据,经手人签字,村书记、主任签字盖章
审批后,到会计室支取现金
报乡镇主管领导审批(大额根据预算分期付款,专款专用
大额支出(如“一事一议”筹资、上级拨付的专项资金、捐赠款项等)经代表会或村民会议议定预算方案
标明用途、金额,书记、主任、会计、理财小组长签字盖章,加盖村经联社、理财公章
数额大于备用金
数额小于备用金
村填制临时预支单
发生支出业务
六、农村征地补偿费分配程序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分配总额
↓
村“两委”联席会拟订初步分配方案
↓
村民代表会讨论完善、需三分之二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
村民大会讨论通过,需经80%以上农户同意,并签字盖章
↓
报乡镇审批
↓
由村“两委”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
↓
镇制临时预支单(支款时书记、主任、文书签字,加盖理财小组章)
↓
经乡镇主管领导审批
↓
按照分配方案实施
七、农村集体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处置程序
农村集体固定资产;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林木、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及文化设施、公益福利设施等,单价价值在五百元以上,使用期限一年以上。
产品物资:
村集体所有的未列入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品
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提出变卖、报废处理的意见
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自所有权取得、变更或终止30日内报乡镇农经主管部门备案
根据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资产流转、如拍卖、出售、转让、兼并、股份经营、联营、承包、租赁等
委托依法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群众无意见的可免此项程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哄抢、破坏、侵占、私分、或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以及非法用固定资产和产品物资为个人或单位担保、抵押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产品物资台账,对资产变动情况及时登记,做到账目与实物相符
八、农村集体资源项目发包程序
两委会讨论发包方案,将会议记录及发包申请报乡镇
公开合同履行情况,随时接受群众及乡镇的监督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签订投标协议书
报乡镇审查民主程序、条款的合法性
持“证”发包:
乡镇合同管理委员会人员要全程指导监督资源项目发包过程,提供政策法律服务,期限较长、标的较大的项目,合同管理委员会领导应亲自参加。
乡镇必要时实地调查,审批发包批准证
村民代表会或村民会议审议决定发包方案,将会议记录及发包方案报乡镇
乡
镇
预
批
发
包
申
请
招标前五日张贴公告,注明具体事项及发包方案主要条款
召开招标大会,现场公开竞标,做好招标记录
乡镇把关签订正式合同并出具《签订书》,中标人按合同条款交纳承包费
草签协议,村委会只能加盖法人代表章,不得加盖公章
九、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程序
转让、互换两种形式,因原承包关系改变,应及时到乡镇、县办理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变更手续
达成流转意愿选择流转方式
注:
本程序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施行)制定
流转双方签定书面协议
自主决定是否流转,享有流转收益
双方依法、平等协商合同条款
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县级加强指导和管理
及时备案(乡镇、村、流转双方)
乡镇把关签定正式合同并签证
村委会审查同意后草签流转合同
受让方可依法再次流转,但采取转包、出租两种方式的应取得原承包方同意
转让
互换
入股
出租
转包
受让方
第四方
承包方
发包方
十、农村集体林木采伐程序
两委联席会研究拟定采伐计划
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确定采伐计划)
村委会从县林业局领取“林木采伐申请表”
经乡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报县林业局
县林业局进行勘查
县林业局在村公示
由县林业局核发采伐许可证
交党支部、村委会实施招标前期准备工作
公示采伐招标计划
公开招标
由村收取抵押金
村党支部、村委会负责落实采伐计划
采伐收入收据由村书记、主任、理财小组签字
收入及票据报乡镇农经站
收入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内公开
十一、村务公开程序
直接向村委会询问
村委会在10日内解释
两委会确定公开方案
每月10日公开(内容)
便民服务
村政事务
资源管理
资产管理
10日内点题公开栏公开
在点题公开栏中点题
村委会对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妥善保管
确实有误重新公布
向监督小组反映
及时广泛听取和处理群众意见,若群众有疑问可用三种方式反映
即时公开:
随时公开村内重大事项及进展情况
点题公开:
要求点题公开应口头或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村委会负责解释或在点题公开中公开
监督小组设施完善
资金管理
村委会提出公开内容
十二、民主议政日程序
议政日前5天向群众征求意见
村会计汇报全(半)年财务收支情况
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
计生专干江报计生工作
江报上(半)年工作
村书记汇报党建及建房情况
由村书记或村主任汇报正步工作计划
主任汇报村务工作及办好事情况
村书记或主任汇报规范村创建情况、文明生态村建设情况、廉政述职、粮食直补等
与会人员对村干部汇报内容进行讨论,并提出质询,村干部当场解答,当场不能解答的限期予以答复
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结果乡村保存
参加议事活动的市县乡领导讲话
注:
村级民主议政活动每年开展两次,分别为1月10日和7月10日,民主评议村干部随民主议政活动一起进行
十三、农村宅基地发放程序
公示期满由国土资源局发放准建证
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拟定宅基地发放计划
村委会报乡镇国土资源所进行初审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村委会一次公示并报乡(镇)政府审查
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合格的进行二次公示
公示期满报国土资源局审查
国土资源局审查合格后报县政府审批
进行第三次公示
村民个人向村委会提出宅基用地申请
十四、村集体公益事业项目(立项)建设程序
将项目支出情况随工程进度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开
到乡镇报帐,大项目随工程进度报账
由两委、理财小组共同审核支出票据,大项目开代表会,作好记录
报账
公开
实
施
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填制临时预支单,向乡镇申请分期付款
由两委,监督小组共同监督施工过程,重大项目乡镇把关
进料由村委会负责,工程劳务由中标方负责
施工过程
完工验收
由丙委、监督小组共同验收,重大项目乡镇把关
项目结束及时取得合法票据,大项目在分期付款时及时索取票据
如果部分不合格,扣除部分款项或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
如果全部达标合格,村委会付清全部款项
签订招标合同
公开招标,重大项目乡镇到场指导。
招标
两委准备招标工作,重大项目报乡镇审批后公示
立项
公示决策内容
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确定项目标准、预算方案
两委会初步拟定项目方案
工程进料及劳务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注:
村集体在兴办公益事业项目时要坚持民主、公开、节俭的原则,严格把握“立项、招标、实施、报账公开“四步,重大项目要经乡镇严格把关。
十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程序
由村委会、1/10以上村民或1/5以上村民代表联名提出事项
村委会张榜公布筹资筹劳事项、标准、额度等,并登记农民负担监督卡,
分发到各农户,向出资、出劳人开具筹资筹劳专用收据
县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复审
实施、管理筹资筹劳事项
村委会将方案报乡镇政府初审
村民代表会议审议和表决形成方案
由村委会公告后制定预案
村民代表逐户征求所代表农户的意见,农户签字认可
十六、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程序
在村务公开栏内公示救济对象情况
个人向村委会提出救济申请
救济款物发放情况在村公开栏内进行公示
救济户救济款物
乡镇民政所发放救济款物
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定为救济对象
村委会登记造册
报乡镇民政所初审并建立台帐
报县民政局审批
乡镇民政所拟定分配方案
乡镇党委、政府研究确定分配方案
十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申报、审批程序
将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在村公开栏公示
将审批通过人员名单在村公开栏公布
县民政局审批
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将决定在村公开栏公布
由乡镇民政所签发通知书、向本人发保障金领取证,定时发放保障金
村两委联席会议研究
由本人将书面申请提交村委会
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十八、村级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程序
依“县管乡聘村用”要求确定计划生育专干、药具员、育龄妇女小组长
对查出的未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或有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理
发现计划外怀孕,计划外生育人员,村“两委、计生专干、育龄妇女小组长要做好其工作,按要求到乡镇计生办实行”四术“手术
村“两委”每季度将计生情况向村民公开一次
计生专干每月向乡镇计生办汇报一次计生工作情况
帮助一孩夫妇办理登记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计生专干每月向村“两委”汇报一次计生工作情况
每季度组织一次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检查及孕情况部指导
药具员为育龄妇女办理《避孕药具免费发放证》,开展生殖健康服务
育龄妇女小组长每月对本组育龄女进行一次访视(情况记入《育龄妇女小组长手册》),每月对本组育龄群众进行一次宣传培训活动
育龄妇女小组长每月把访视中了解和掌握的婚育人需求情况向村计生专干汇报一次
药具员把本村育龄群众航生殖情况登记清楚、准确,向计生专干汇报
十九、农村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办理程序
村民个人根据第二个子女生育条件提出再生育申请并填写《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报乡镇计生办审核(需报育龄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一胎生育证、结婚证原件)
县计生局生育资格审批小组审定,符合条件的签发《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制定(再生育子女批复),不符合条件的(再生育审批事项通知书)
乡级10日内将审批件送达申请人
审批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开
村委会将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10天
村两委研究无异议后。
在《再生育申请书》上盖章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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