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 文档编号:1440161
- 上传时间:2023-04-30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0.89KB
资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
《资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中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实施方案Word下载.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1.改革经营权管理制度。
(1)资中县出租汽车经营权的具体期限由资中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不再实行无期限制。
新增出租汽车经营权全部实行无偿使用,并不得变更经营主体。
既有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期限内需要变更经营主体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变更手续,不得炒卖和擅自转让。
(3)资中县出租汽车经营权2017年12月31日到期的139辆巡游车,经营期限统一确定延续至2022年10月31日到期,均不再收取有偿使用费。
到期延续相关政策参照内江市市级相关规定执行。
(4)建立完善以服务质量信誉为导向的经营权配置和管理制度,对经营权期限届满或经营过程中出现重大服务质量问题、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违法经营行为、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等情形的,按有关规定收回经营权。
2.健全利益分配制度。
出租汽车经营者要依法与驾驶员签订劳动合同或经营合同。
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承包人和取得经营权的个体经营者,应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
要利用互联网技术更好地构建企业和驾驶员运营风险共担、利益合理分配的经营模式。
引导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出租汽车驾驶员、工会组织平等协商,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和有偿使用费变化等因素,适当调整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
要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除适当收取车辆抵押金外,严禁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风险抵押金,车辆抵押金不得高于车辆购置成本的60%。
3.理顺价格形成机制。
我县巡游车运价实行县人民政府定价,并依法纳入政府定价目录。
要综合考虑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居民和驾驶员收入水平、交通状况、服务质量等因素,科学制定、及时调整出租汽车运价水平和结构。
建立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作价规则,完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办法,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出租汽车运输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
4.推动行业转型升级。
鼓励巡游车经营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公司化经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鼓励个体经营者采取入股、托管等方式加入巡游车企业,实行公司化管理和经营。
根据有关要求审批巡游车公司,形成适度的市场竞争。
巡游车经营者可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巡游车可通过电信、互联网等电召服务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使用符合金融标准的非现金支付方式,拓展服务功能,方便公众乘车;
巡游车在巡游揽客和电召时,须使用巡游车专用的出租汽车计程计价装置,并据此收费和出具出租汽车专用发票。
巡游车经营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加强品牌建设,主动公开服务标准和质量承诺,开展安全、诚信、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加强服务质量管理,提供高品质服务。
(三)规范发展网约车。
我县境内网约车管理按照《内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四)规范发展私人小客车合乘。
我县境内私人小客车合乘管理,按照《内江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规定》执行。
(五)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1.完善服务设施。
县政府要将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客泊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合理布局,认真组织实施,妥善解决出租汽车驾驶员在停车、就餐、如厕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在车站、码头、商场、医院等大型公共场所和居民住宅区,应当划定巡游车候客区域,为出租汽车运营提供便利,更好地为乘客出行提供服务。
2.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要落实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和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出租汽车服务标准、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明确依法经营、诚信服务的基本要求。
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评价系统,加强对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投诉举报、乘客服务评价等信息的记录,作为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准入退出的重要依据,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强化市场监管。
要创新监管方式,简化许可程序,推行网上办理。
要公开出租汽车经营主体、数量、经营权取得方式及变更等信息,定期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测评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行业监管透明度。
要建立政府牵头、部门参与、条块联动的联合监督执法机制和联合惩戒退出机制,建立完善监管平台,强化全过程监管,依法查处出租汽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或煽动组织破坏营运秩序、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4.加强法制建设。
进一步完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的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根据《内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内江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规定》,实现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经营服务和市场监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成立资中县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全县出租汽车深化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建立有关部门、工会、行业协会等多方联合的工作机制,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二)落实改革保障。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涉及的范围广、触及的利益深,新老矛盾交织,困难阻力大,需要相应的机构、人员、经费作保障。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落实机构、人员编制,将管理人员、日常办公、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系统建设维护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交通运输部门及其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和依法履职。
(三)注重宣传引导。
县人民政府改革领导小组要组织宣传、公安、网信、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本地改革工作实际,制定宣传引导方案,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采取召开新闻通气会、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全面细致做好政策的权威解读;
要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
要密切监测舆情动向,及时掌握舆论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对不实信息要主动回应,防止错误解读和负面炒作。
(四)维护社会稳定。
县人民政府既是出租汽车管理责任主体,也是出租汽车维稳责任主体,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要完善部门联动维稳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维稳工作重点,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形成维稳工作合力。
要深入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切实掌握情况,做到问题隐患早发现、早应对、早处置。
要强化社会沟通,畅通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化解风险。
要完善应急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妥善处置各类不稳定问题。
对经营权改革、网约车规范管理、过渡方案等改革重大决策,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附件:
资中县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附件
资中县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
根据国家、省关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工作要求,为加强我县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稳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促进全县出租汽车行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县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资中县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
张文彬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彭益礼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员:
县委宣传部、县总工会、县委维稳办、县群工局、县法制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国保大队、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网信办、人行资中支行、资中保险行业协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由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县运管所有关负责人任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交通、运管等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1.领导小组职责:
加强全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和督促落实。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提出需要由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及相关建议;
协调解决全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中的有关问题;
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筹备、组织和会务工作;
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县交通运输局代章。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
统筹组织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的宣传引导,凝聚共识,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二)县总工会。
1.指导出租汽车企业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推动健全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
2.鼓励、支持、引导各地及出租汽车企业、行业协会与企业、行业协会平等协商利益的合理分配,依法维护驾驶员合法权益。
(三)县委维稳办。
1.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在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过程中,开展实施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制定完善出租汽车行业重大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做好我县因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指导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3.协助各相关部门做好因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四)县群工局。
做好出租汽车行业信访接待工作,高度关注群体性越级上访等非正常上访动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
(五)县法制办。
1.参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法规政策研究;
2.指导出租汽车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六)县发展改革局。
1.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机构推进出租汽车行业价格改革,做好出租汽车运价管理工作,合理确定运价管理形式,健全政府定价机制;
2.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企业及相关协会价费行为的监管,指导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强化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和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价格权益。
(七)县经信局。
研究制定新能源出租汽车支持政策,建立网约车大数据收集分析应用体系。
(八)县交通运输局。
1.指导督促全县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及时对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指导各地完善改革措施;
2.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做好注册地在我市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服务能力的审查工作;
3.推动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4.完善网约车管理和经营服务的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5、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网约车报废具体标准;
6.指导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人员依法实施许可并加强监督管理;
7.指导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
8.修订完善出租汽车行业重大群体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出租汽车行业不稳定问题的预防和处置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九)县公安局。
1.加强网络安全监管,做好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备案管理,督促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技术措施,依法查处利用网约车平台公司实施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2.做好群体性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深入了解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和动态,积极协同会商研判,为妥善应对处置各种复杂局面做好充分准备;
3.配合交通运输部门指导我县加强和规范网约车管理,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强化自律,严格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选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安全守法的驾驶人;
4.指导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网约车车辆性质登记和驾驶员背景审查工作;
5.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监督从业驾驶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十)县国保大队。
加强对网约车涉及国家安全方面的监管,依法查处网约车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保障国家安全不受网约车不规范经营行为等侵害。
(十一)县财政局。
对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相关工作经费给予财政支持保障。
(十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签订劳动合同的管理力度,调处劳动纠纷、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
(十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指导督促我县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车泊位等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建设。
(十四)县城管局。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出租汽车综合服务区、停靠点、候车泊位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十五)县商务局。
1.牵头制定我县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报废标准;
2.做好外商投资管理服务工作。
(十六)县工商局。
1.履行市场监管职责,与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同维护出租汽车行业市场秩序;
2.与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做好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登记服务工作,将出租汽车经营者的登记信息及时告知行业主管部门;
3.加大信用监管力度,做好出租汽车行业市场主体的年报公示和抽查工作;
4.做好网约车领域的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工作。
(十七)县质监局。
1.加强调查研究,摸清网约车计程计时方式,研究制定网约车计程计时监管规定;
2.加强培训,使网约车服务商了解熟悉计量监管规定,督促其落实计程计时主体法律责任,做到诚实守信合法经营,保证计量准确;
3.加强计量监督,查处计程计时违法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十八)县国税局。
1.结合出租汽车行业特点,完善出租汽车行业税收管理;
2.督促注册在资中县辖区内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乘客提供相应的发票并依法纳税。
(十九)县网信办。
1.做好舆情监测工作,配合交通、公安等部门做好出租汽车行业的稳定工作;
2.做好网络舆论的宣传和引导工作;
3.做好线上监管工作;
4.配合查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5.处置和查处网上有害信息发布。
(二十)人行资中县支行。
加强金融秩序监管,保障网络支付结算安全,依法处置违反规定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资中 深化 出租汽车 行业 改革 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