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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绩效工资制度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岗位效益工资制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要求,促进公司持续健
康运行,更好的发挥工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提升工资分配
的内部公平性和市场竞争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的规定,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岗位效益工资制的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
(二)突出岗位、价值导向,责、权、利相一致;
(三)以能定岗,动态管理,易岗易薪;
(四)尊重历史,注重现实,持续稳定;
(五)在确保上缴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作业层实行承包工资、
计件工资、定额工资等多种分配形式。
第二章岗位效益工资制的设定
第三条岗位效益工资制是以员工技能、岗位责任、劳动条
件、劳动强度和风险大小为基础,以岗位评价、职位分类为依据,
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分配制度。
第四条岗位效益工资制由岗位工资、年功工资、特殊工资、
效益工资等四个单元组成。
(一)岗位工资是岗位效益工资制的主体,是根据管理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的责任大小,贡献多少、技术含量、技能
高低、工作强度、工作条件等确定的基本劳动报酬(具体标准详
见附表 1、2、3、4)。
(二)年功工资是对员工劳动贡献积累的补充报酬,年功工资
从员工参加工作的当年起计算(参加工作时间以档案记载为准),
并随连续工龄逐年增长,于每年 1 月 1 日起调整,标准为每年 20
元。
(三)特殊工资
1、施工津贴:
凡在施工现场工作的人员,每人每天按以下标
准计发施工津贴。
一类地区:
新疆、甘肃、青海、宁夏、西藏、内蒙、云南、贵州、
黑龙江、吉林、辽宁所辖区域按 15 元/天·人标准计发。
二类地区:
北京、天津、重庆、上海、河北、山西、河南、山东、
湖北、湖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福建、广西、陕西、海南、四
川、广东所辖区域,按 10 元/天·人标准计发。
2、工班长津贴:
工班人员在 10 人以下的 15 元/月,10—20
人的 30 元/月,21—30 人的 50 元/月,30 人以上的 80 元/月。
3、女工卫生费:
女职工按每月 30 元计发卫生费。
4、一线施工技术人员津贴:
根据现场施工技术人员(不含项
目班子成员)当月工作实绩,项目部可按月发给技术人员 100 元
—300 元不等的施工技术津贴。
5、基层兼职工会主席津贴:
会员人数在 50 人以下(含)的兼
职工会主席按 100 元/月计发津贴;会员人数在 50—200 人(含)的
兼职工会主席按 120 元/月计发津贴。
会员人数在 200 人以上的
设专职工会主席,享受同级副职待遇。
2
6、廉政监督员津贴:
兼职廉政监督员按 50 元/月计发津贴。
7、基层兼职女工委主任津贴:
女职工在 20 人(含)以上,设
女工委主任,享受所在单位部门正职待遇;女职工在 10 人(含)以
上 20 人(不含)以下的女工负责人,按 50 元/月计发津贴;女职工
在 10 人以下的女工负责人,按 30 元/月计发津贴。
8、基层团委(支部)书记享受所在单位部门正、副职待遇。
9、今后凡需设立的各种津贴,由公司统一管理审批。
(四)效益工资是单位生产经营成果的体现,根据单位经济效
益状况、个人岗位责任和劳动价值情况计发的劳动报酬。
第三章岗位效益工资制的实施
第五条公司机关、项目部、分公司(简称“所属各单位”)本
级各部门从事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岗位工资确定,晋升见管
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对应表(附表 1)。
第六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工作人员,岗位工资确定、晋
升见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制对应表(附表 2),专业技术人
员实行评聘分开制度,被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从文件下发
之日起计算任职时间、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获得任职资格但未被
聘用的不计算任职时间,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七条生产人员的岗位工资按所在岗位和技术等级进行
确定。
首次确认以本人的实际工作年限为基础,按照职业技能鉴
定要求的申报年限确定其技术等级,5 年以下的为初级工,6--10
年的为中级工,11 年以上的为高级工。
技师、高级技师实行考、
聘分开制度。
技师、高级技师必须具备本岗位资格证书,且在下
一级岗位工作满 3 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后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下文
3
聘用。
除四类工种人员以外一、二、三类工种人员岗位工资的晋升
必须具备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证书和工作年限。
第八条各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确定均以公
司人力资源部的任职文件和通知为准,一人同时担任两个岗位职
务的其岗位工资按照高档别确定。
第九条按本办法进行工资套改后的单位,当年如不能完
成年度上缴款(含社保)或有拖欠工资现象的,自下年度元月份起,
岗位工资按 50%计发,直至以上情况消失方可恢复执行。
第十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效益工资按季度发放,各单位在完
成公司下达的季度施工产值计划、上缴款(含社保基金),且无安
全、质量事故发生时,可在季度末次月 10 日前,向公司人力资源
部上报拟发效益工资明细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经济
管理部、工程部、安质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公司人力资源
部以书面形式下发效益工资发放通知书。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
得计发效益工资。
效益工资=月(季)效益工资基数×系数(见附表)
公司机关效益工资基数与公司当月完成施工产值、安全、质
量、上交款等指标挂钩。
第十一条统招统分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在见习(实习)
期间执行临时工资(见附表 5),不再计发其他工资。
见习(实习)期
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聘用的岗位确定其岗位工资。
第十二条新接收的复转军人,按其分配的岗位和工龄确定
岗位工资。
第十三条从本公司以外调入的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
4
试用期间临时工资标准为 1000 元/月,不再计发其他工资。
试用
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所在岗位和技术等级(工作年限)确定岗
位工资。
对于公司引进的短缺人才,其工资待遇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各种假期、缺勤工资
第十四条有薪假。
按照国家规定员工享受以下有薪假:
年
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有薪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和年功工资,
超过规定时间经单位批准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按旷工处理。
第十五条工伤假。
员工因工负伤暂停工作接受治疗期间,
按《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产假。
女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按《股份公司女工生
育保险暂行办法》执行,男员工因其配偶生育可享受一个月的助
产假,助产假期间按其基本工资和年功工资发放。
第十七条 病假。
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病假的,假期在六
个月以内的发部分基本工资和年功工资。
部分基本工资按其工龄
分段计算,工龄在 21 年以上的发基本工资的 100%,工龄在
10—20 年的计发基本工资的 80%,工龄在 6—10 年的计发基本
工资 60%,工龄在 5 年以下的计发基本工资的 40%,一年累计病
假在六个月以上的,按 400 元/月发放生活费。
第十八条 事假按实际缺勤天数扣减岗位工资、特殊工资(女
工卫生费除外)、效益工资。
第十九条旷工 15 天以内的员工,旷工期间扣发所有工资。
如连续旷工 15 天或 1 年内累计旷工 30 天者,按《公司员工管理
5
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凡因酗酒或打架斗殴致伤而缺勤的员工,按实际
缺勤天数扣减所有工资。
因触犯国家法律被拘役者停发所有工资。
第五章特殊情况工资
第二十一条 员工受公司委派参加各种学习、短期进修,时间
在连续 6 个月以内的,工资待遇不变;连续 6 个月以上的,停发
效益工资,其他工资照发。
第二十二条个人申请、组织批准参加各类脱产学习的,学
习期间全部工资停发,各项社会保险全部由个人承担。
学习结束
后回公司服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三条经组织批准参加社会自学考试者,考试期间 7
天内工资照发,超过 7 天的扣发效益工资和特殊工资。
第二十四条员工因严重失职或其他原因受党内严重警告、
行政记大过处分及以上的停发半年效益工资。
第二十五条员工因各种原因被停职立案审查期间,停发工
资改发生活费。
生活费标准按每月 400 元执行。
待审查结束后,
再视情况予以处理。
审查无问题的,扣发的工资予以补发;给予
处分的,扣发的工资不再补发。
第二十六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国家
和社会义务以及参加企业组织的活动时(包括行使选举权,当选
代表出席政府、党派、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各级组织召开
的代表会议,担任人民法庭的陪审员、证明人及辩护人,出席劳
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参加企业或上级召开的会议和组织的
其他各项活动等),各项工资待遇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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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公司机关部、科、室原则上不允许抽调助勤人
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助勤时间不准超过
6 个月,岗位工资在原单位发放,其它待遇按机关同类人员标准
计发。
第二十八条 加班工资
1、公司机关工作人员加班加点,应安排调休,不计发加班工
资,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又无法调休的,经公司人力资源部
审核,报公司主管审批后,方可计发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值班
人员按 100 元/天计发补助。
2、凡按规定配齐人员的轮班制员工在公休日均视为正常工
作时间,不支付加班工资,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经核实后可支
付加班工资。
3、各项目部、分公司应严格控制加班工资的发放,对延长工
作时间的必须安排补休,对在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可计发
加班工资,但月支付加班工资天数,必须控制在当月公休、法定
节假日天数的 50%以内。
4、加班工资计算
a、公休日加班的按员工本人日基本工资的 200%计发加班工
资;
b、法定节假日(元旦 1 天、清明节 1 天、五一 1 天、端午节 1
天、中秋节 1 天、国庆节 3 天、春节 3 天)加班的按员工本人日基
本工资的 300%计发加班工资;
c、日基本工资=员工本人月基本工资/30
d、月基本工资=员工本人岗位工资×50%
7
第二十九条 由于生产任务不饱满及自然环境原因在家息工
时,按 600 元/月计发生活费,各项社保(含个人部分)由所在单位
负担。
第三十条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待岗的,且不服从组织安排的
员工停发各种工资,并按旷工处理。
第六章工资管理
第三十一条人力资源部是工资管理的主管部门,公司内部
人员调动的工资关系转移,必须以人力资源部调动通知为准,严
禁擅自随意转移,当月 15 日前调动的由调入单位支付当月工资,
当月 15 日后调动的由调出单位计发工资。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确有支付困难
不能按月发放的应积极筹集资金,并向员工做出合理解释,原则
上不能超过 3 个月。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按规定从员工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
职工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和个人所得税。
除此之外,不得
无故克扣员工工资。
第三十四条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各
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十五条各单位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不准以其他
形式代替。
各单位支付员工工资时,有向员工提供表明其工资收
入清单的义务。
第三十六条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后,工资统计管理由人力
资源部负责,日常工资的计算、发放、统计、汇总、呈报由各级财
务部门负责。
8
第三十七条工资管理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单位在
执行过程中严禁随意更改工资标准,并认真接受公司人力资源部、
财务部、审计科、纪检办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
巧立名目或采取其他手段变相多发工资和不经批准任意发放效
益工资的均属违纪行为,公司将视情节依照《员工管理办法》对单
位党政主管和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所涉及的基本工资以本人岗位工资的
50%计算。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机关、项目部、分公司在岗
人员。
公司中心实验室、设备中心、人才中心等相关单位工作人
员按本办法规定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女工卫生费标准执行,
不享受其他工资待遇。
第四十条铁路运输处、神朔运输处不执行本办法。
在确保
队伍稳定、职工收入水平适度增长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工资调整
办法,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一条综合队不执行本办法。
按本人原岗位工资的
20%增加工资, 其他待遇不变。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 2010 年 5 月 1 日执行,公司原《岗
位等级制工资试行办法》即行废止。
其他与本办法相悖的,以本
办法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9
档别
岗位工资标准
公司机关及所属各单位
本级管理岗位
效益工资系数
18
6000
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3.0
17
5500
2.8
16
5000
公司副职
2.6
15
4800
14
4500
副处级调研员
2.2
13
4200
公司总经理助理、三总副职、工会副主
席、 纪委副书记
2.0
12
4000
公司机关各部门、分公司、项目部正职
11
3800
分公司正职待遇
1.8
10
3600
公司机关部门、项目部、分公司副职、
架子队队长
9
3300
项目部副总工、架子队副队长
1.6
8
3000
项目部、分公司部门负责人
1.4
7
2700
6
2500
26 年以上文员
1.2
5
2300
21-25 年文员
4
2100
16-20 年文员
1.0
3
1900
11-15 年文员
2
1700
6-10 年文员
二 0 一 0 年五月三十日
管理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对应表
附表 1
10
档别
岗位工资标准
专业技术人员
效益工资系数
18
6000
正高满 5 年考核合格
3.0
17
5500
正高满 1 年考核合格
2.8
16
5000
正高第 1 年、副高满 9 年考核合格
2.6
15
4800
副高满 7 年
14
4500
副高满 4 年考核合格
2.2
13
4200
副高满 1 年考核合格
2.0
12
4000
副高第一年、中级满 7 年考核合格
11
3800
中级满 4 年考核合格
1.8
10
3600
中级满 1 年考核合格
9
3300
中级第 1 年
1.6
8
3000
助理级满 4 年考核合格
1.4
7
2700
助理级满 2 年考核合格
6
2500
助理级前 2 年
1.2
5
2300
员级满 2 年考核合格
4
2100
员级前 2 年
1.0
3
1900
2
1700
1
1500
115005 年以下文员
注:
指挥部、项目部下级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按专业技术职称或文员标准执行。
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对应表
附表 2
11
档别
岗位工
资标准
一类生产人员
二类生产人员
三类生产人员
四类生产人员
效益工
资系数
11
3800
1.8
10
3600
高级技师满 6 年
考核合格
9
3300
高级技师满 3 年
考核合格
高级技师满6 年
考核合格
1.6
8
3000
高级技师
高级技师满3 年
考核合格
1.4
7
2700
技 师
高级技师
6
2500
高级工
技 师
高级技师
1.2
5
2300
中级工
高级工
技 师
4
2100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技师
1.0
3
1900
初级工
中级工
高级工
2
1700
初级工
中级工
1
1500
初级工
生产人员岗位效益工资对应表
附表 3
12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岗位评
13
分类
见习(试用)期
临时工资
博士生
一年
3000
研究生
一年
2700
双学士毕业生
一年
2500
工程、财会、经济专业 本科
毕业
一年
2300
工程、财会、经济专业 专科
及其他专业本科毕业生
一年
2100
工程、财会、经济专业 技术
学院及其他专科毕业生
一年
1900
工程、财会、经济专业 中专
及其他专业高职毕业生
一年
1700
技校生
半年
1500
学员见习(实习)期间临时工资对应表
附表 5
14
姓 名
性 别
参加工
作时间
文化程度
原岗位
技术等
级职称
工资档别
标准
新岗位
技术等
级职称
工资档别
标准
变动理由:
申 请 人: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审批部门意见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员工岗位工资 变动审批表
附表 6
15
姓名
岗位
性别
出生
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文化程度
技术职务
(技术等级)
各工资单元工资标准
工龄年限
年功工资
元
特
殊
工
资
岗
位
工
资
档 别
档
标 准
元
小 计
呈报
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
单位
意见
年 月 日
员工岗位效益工资审批表
附表 7
16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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