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副会长扩大工作会上发言与常务副县长在调解工作会上讲话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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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副会长扩大工作会上发言与常务副县长在调解工作会上讲话汇编
常务副会长扩大工作会上发言与常务副县长在调解工作会上讲话汇编
常务副会长扩大工作会上发言
根据会议要求,现将年城乡统筹发展和信访维稳工作安排如下:
一、以城镇建设为载体,进一步加快城乡统筹发展
年,通过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城镇建设规模,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加快城乡统筹发展步伐。
城镇建设工作主要包括新址建设、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村镇建设三部分。
(一)新址重点实施九项工程
新址建设工程预算总投资为3.5亿元,其中政府预算投资2.9亿元,供热企业预算投资6000万元。
一是新址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新址拟新建室韦街等总造价约1.7亿元(含桥梁工程)的道路工程,总长度6165延长米。
1、室韦街道路续建工程。
工程预算投资2700万元。
施工起点金界路,终点天骄北路,总长度1165延长米,红线宽度24米,车行道宽度12米,人行道宽度2×6米。
2、迪化路道路综合工程。
工程预算总投资1.0435亿元(包括地下管网)。
其中,道路施工起点,总长度1869延长米,道路红线宽度36米,预算投资3635万元。
另外,拟于该路经由河处建长约120米大桥一座,投资估算6800万元。
3、热电家园次干道工程。
工程预算总投资3700万元(含地下管网),拟于所围区域内建五条次干道,总长度3131延长米,红线宽度20米。
二是天骄北路东侧水渠疏通工程。
预算投资1800万元对长度约2.2千米的天骄北路东侧水渠疏通工程进行治理,主要做好硬化、绿化、美化。
三是垃圾中转站及公厕建设工程。
拟投资1500万元建设中转站15座、水冲式公厕2座。
其中,工业园区拟建垃圾中转站2座,新址城区拟建13座,并改造垃圾中转站2座。
四是道路标线工程。
拟投资200万元完成未完成部分和年拟建市政道路划线工程。
五是供热工程。
今年启动预算投资5950万元供热工程,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供热问题。
主要包括都瑞热力供热区域和天骄路以东、归流河路以西、同德街以北、省际通道以南供热区域。
都瑞热力供热区域建设内容主要有供热管网铺设及改造,总长15公里,预算投资3000万元。
新增换热站6座,预算投资300万元;天骄路以东、归流河路以西、同德街以北、省际通道以南供热区域建设内容主要有供热管网铺设,全长5.4公里,预算投资2500万元。
新建换热站3座,预算投资150万元。
六是给水工程。
拟投资705万元新建大口井2眼,井房2座,完成管道、泵房改造及配套电器工程,新增日供水能力1.5万吨。
以上工作要在4月15日前完成立项、规划、设计和招投标工作,4月下旬全面开工,8月30日前全部完工。
七是园林绿化工程。
拟投资7500万元,完成绿化总面积30万平方米。
主要对、等六条街路进行绿化,对公园、广场进行绿化补植及改造;加大对水景公园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力度;对各机关单位、学校、医院、企业和各建成小区进行绿化,完成2个以上示范小区建设。
以上工作要在要在4月中旬开始,5月末完成。
八是排污管网与主管网连接项目。
拟投资510万元完成31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自建办公楼和各住宅小区排污管网与主管网连接工作。
九是公交运营提升工程。
年,将与特市协调,制定切实可行方案,进一步提高新址公交运营能力和服务质量,扩大公交运营范围。
在保证干部群众在同德街一线顺利出行的同时,今年要开通教育园区—工业园区—客运站公交线路。
(二)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
工业园区今年力争投入3亿元以上,继续实施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完成南路续建工程。
南路续建工程总投资2465万元,总长2.2千米,起点为都林街,终点为111国道,道路红线宽度40米。
该工程已完成投资1000万元。
年8月竣工通车,完成投资1465万元。
二是完成环城西路、都林街西续、居力很街、等六条道路工程的立项、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年内力争开工环城西路、都林街西续、兴科路工程。
三是着手解决工业园区供热问题。
在工业园区确定热源点及供热范围,根据园区发展规划,完成供热规划设计和可研等前期工作。
积极争取启动2×5万千瓦备压机组项目,切实解决园区供热问题。
四是完善给排水、排污管网工程,加大通讯、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提升园区载体功能。
(三)重点村镇建设工作
一是年把做为小城镇建设试点,通过继续实行土地出让金返还、税收优惠、直部门包扶等政策,加强和完善中心镇的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带动中心镇的服务水平和承载能力,使中心镇的绿化、亮化、中心道路硬化、给排水设施建设及环境综合整治等达到规划标准。
加大乡镇房地产开发力度,全年开发不低于20万平方米。
二是按照做强一个产业、提高两个素质、建立三项制度、做实六项基础、实现一个目标的“12361”工程方案要求,加快创建中心村建设标杆。
重点对镇个进行扶持建设。
三是继续加大村镇绿化建设力度和“三山两河”治理力度,在乡公路两侧绿化14个山头,继续加强全县乡级公路两侧的绿化,将封山禁牧与三北五期、荒山造林、退耕还林等生态工程建设相结合,全面做好春季造林工作;在做好中心村镇试点建设的同时,抓好其它村镇的硬化、绿化,亮化、美化等环境治理工作,特别加强城乡结合部和白阿线及国省干道两侧村庄集镇建设管理力度,使乡村容貌有明显改观。
重点抓好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作。
二、以科学规划为依托,进一步提升城乡规划水平
城镇规划工作主要完成好三项内容:
一是重点完成镇总体规划、科右前工业园区和物流园的修编及报批工作;
二是做好新址重点建设区2-3平方公里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中心商业区的城市设计工作;
三是实施好三个中心村(原办事处)和政府新确定的重点镇(、乡)、村的规划设计和管理工作。
三、以强化管理为抓手,进一步保障房地产开发顺利实施
房地产开发要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目的,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为目标,不断满足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是合理进行房地产开发。
严格执行中央关于房地产的调控政策,年内完成新开工50万平方米、续建80万平方米的房地产建设任务。
同时,通过采取强化服务、规范整治、严格监管、依法查处等措施,保证房地产开发项目顺利实施。
二是继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和城镇棚房区改造项目。
年公共租赁住房任务是24套,总面积1500平方米,计划投资360万元;城镇棚房区改造任务为302户,拆迁面积为2.27万平方米,计划投资5221万元。
三是加大物业管理和开发小区的综合验收力度。
年,在物业管理方面将加大对物业管理企业和房产开发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物业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健全物业管理市场机制,规范物业管理各方行为。
同时,按照规划设计要求,对各房地产开发小区的绿化、硬化、亮化、监控、供电、供热、通讯和幼儿园、社区、医院等基础设施及其它必备设施进行综合验收。
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予确权。
四、以合理开发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水平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既要保证土地资源节约使用,又要使有限的土地发挥最大效益,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
一是规范土地供应,全力保障重点项目用地。
年被自治区列为全盟唯一土地增减挂钩试点县,计划争取土地增减挂钩项目100公顷,年内完成该项目的复垦和置换工作,为拓展建设用地审批指标提供保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重点保障重点工程、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以及民生项目用地。
优先保障工业园区及鄂尔多斯工业园区入驻企业项目用地供给;完成工业园区,柳树川河堤、镇湖南村至远峰村水泥路占地项目等土地征收尾欠工作;加大对存量建设用地的利用、管理和处置,积极盘活空闲土地;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居民点、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和宅基地管理,为城乡统筹发展拓展用地指标来源。
二是严格耕地保护,加强地籍管理。
严格实行建设占用耕地先补后占制度,积极建立耕地储备库。
到年底,全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4.12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56万公顷。
完成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的整合、开发和应用。
组织开展建制镇、村庄地籍调查和数据库及城乡一体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全土地整治规划编制和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报批工作。
妥善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全面完成全农村牧区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三是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和储量管理。
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设置矿权,依法全面完成探矿权的清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肃查处无证勘查开采、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
四是加大盯跑力度,积极争取项目资金。
年向上争取2个土地整理项目,该项目由国家投资,总投资预计7860万元,土地整治面积65504亩,分别是牧场15001亩,50503亩。
五是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征拆遗留问题。
今年4月底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年以前未完成的土地收储和征拆遗留问题,保障新址城市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五、以维护稳定为中心,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年,继续加强公安、信访、普法和民族宗教工作,为全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以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为抓手,强化信访能力建设。
充分利用自治区开展“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有利时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制度和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坚持从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入手,抓好“三级”预警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乡、村、社四级信访工作体系。
通过采取“四个一批”、“三个依法”和“两个确保”(“四个一批”,即通过领导接访、领导信访工作日化解一批,依法按程序终结一批,通过争取使用专项资金救助救济一批,政策层面的信访事项由上级统筹解决一批。
“三个依法”即要依法维护群众的信访权,要依法规范信访工作,要依法处理违法上访行为。
“两个确保”即确保“重点部位”秩序规范,确保重大政治活动和敏感期不出现非访行为。
)等措施,力争年信访总量要在年的基础上继续下降30%,中央、自治区、盟级交办案件按期办结率达到100%,进一步控制集体越级上访和进京赴区非正常上访的发生,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难事不出”。
二是以管理防范为重点,全力维护社会治安良好局面。
深入落实矛盾排查调解长效工作机制,将矛盾排查化解的重点放在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上。
继续保持严打态势,对突出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对严重暴力性案件、“两抢一盗”等重特大侵财性案件、破坏农田水电设施等涉及民生的重大刑事违法犯罪活动,以及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领域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开展社会治安“三查”活动,继续加强以“两口一屋”、重点单位、特种行业、治安复杂场所为主要管控阵地的治安管理工作;加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对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各种不良态势和发展趋势做到早发现、早防控、早出击。
全面启动“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强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等特殊群体的社会管理,确保全社会安全稳定。
三是以项目建设为基础,促进民族地区发展。
认真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向上争取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800万元以上,实施10个以上畜牧业产业化等项目;申报并争取到1至3个民贸企业、民品企业享受国家贴息贷款优惠待遇;继续向上争取国家级民族特色优势产业试点县项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适时召开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同志们,全城乡统筹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让们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责任,发挥职能作用,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得力的举措,顽强拼搏,埋头苦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如期保质完成,推动全经济社会建设取得更大的发展!
常务副县长在调解工作会上讲话
今天在大河坎镇召开的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是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针对当前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高发的现状和所面临的新的维稳形势,经过深思熟虑决定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会前,县委、县政府已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县综治维稳和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了一系列安排部署,今天再次召开这样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维稳工作的重视和做好社会稳定工作的决心。
县政府之所以将这次会议放在大河坎镇召开,是因为近年来,大河坎镇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特别是人民调解工作中进行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探索,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前面,大河坎镇做了经验介绍,县司法局对进一步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当前,我们正处在社会转型、经济转轨、观念转变、价值多元、诉求多样的社会变革时期,社会维稳形势总体呈现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征。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总量的快速增长,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重点项目的强力实施,民生工程的持续推进,因社会分配、利益调整引发的深层次社会矛盾大量显现,各种不稳定因素日益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增多,各种矛盾相互叠加,给防控和化解矛盾纠纷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而且一些看似简单的“小问题”,处置不好就会形成“大隐患”,一些不易察觉的“小纠纷”一旦激化就会造成“大麻烦”,甚至演变成重大案件或恶性案件。
这在我们是有血的教训的,足以让我们深刻反省、引以为戒。
目前,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富裕百姓,是摆在全县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头等大事。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为率先突破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各级党委、政府的一项重大政治责任。
人民调解是诉讼之外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是综合运用政策、法律和道德的力量实现息事宁人、定纷止争的有效手段;是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成本低廉、深受群众欢迎的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方法。
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民间纠纷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把矛盾纠纷控制在基层,化解在当地,消除在萌芽状态,对于扭转社会矛盾纠纷碰头叠加、信访总量攀升、维护稳定压力增大的被动局面,落实“一控双降”措施,减少信访、治安、刑事案件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维护社会长治久安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其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和基础性工作来抓,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支持保障到位、组织监督到位、关心激励到位,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认真总结推广大河坎镇人民调解工作成功经验,持之以恒抓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
近年来,大河坎镇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调解工作中探索了新路子、创造了新经验,成效显著,效果明显,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突出位置来抓。
大河坎镇是全县的经济重镇,近年来随着重点项目纷纷落户该镇,因征地拆迁、土地补偿引发了大量社会矛盾,矛盾纠纷频发、信访问题突出成了县委、县政府十分棘手的问题,大河坎镇新一届班子到位后,面对严峻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思路,牢固树立谋发展与保稳定并重的思想,高度重视社会矛盾化解,把人民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抓手,通过健全组织机构、规范工作制度、夯实包抓责任、落实激励措施,使人民调解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一举扭转了信访数量居高不下的被动局面。
二是工作规范,提高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水平。
大河坎镇立足人民调解工作机构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狠抓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高度重视队伍网络建设,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建成了一支能干事、会干事、威望高、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队伍,延伸工作触角,在各村民组确立了矛盾纠纷信息员,确保了在第一时间掌握重大突发矛盾纠纷信息,及时采取有效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加大了规范化调委会建设,建成了调委会+法律顾问+驻村民警“三结合”的调处网络,使人民调解工作基础更加牢固;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认真落实“双五”工作机制,大胆探索工作方法,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形势分析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交流座谈会,坚持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加大了源头治理,同时,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增强了调解工作的公信力。
三是责任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合力。
大河坎镇严格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与各村、各单位签订了责任书,逐级夯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同时加大了检查考核力度,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的落实,在全镇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四是舍得投入,增强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积极性。
为了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大河坎镇率先在全县落实了人民调解“以案定补”基金,对村级调解成功、按期履约、矛盾无“反弹”的案子,经镇调委会对案卷审查后,每案给予80元的补助,特别复杂的给予100元补助,将村调委会主任的工资与村支书、村主任工资按相同标准确定,并足额保证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大大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增强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活力。
各乡镇要认真借鉴大河坎镇在人民调解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大胆探索,切实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努力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在新的任务、新的形势下,做好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最基本的要把握两点:
一是绝不能因为排查不到位、调处不彻底导致矛盾扩大升级;二是绝不能因为稳控不及时、措施不得力引发重大恶性案件。
各乡镇、各部门和各人民调解组织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关于进一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南发[XX]15号)精神,善于发现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消除不稳定因素,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强化基层基础,建强配硬各级人民调解组织。
强化人民调解队伍网络建设,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基础。
一是要下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
要针对当前社会矛盾的成因复杂化、演化多样化的特点,认真分析形势,准确把握规律,创新工作方法,把人民调解工作延伸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既要一如既往地抓好传统的邻里、家庭类矛盾纠纷的化解,又要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非传统的征地拆迁、利益分配、医疗事故、环境保护等矛盾纠纷的化解,在巩固规范提高村(居)调解组织建设的同时,大力建设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逐步在人口密集场所、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建立调解组织,进一步扩大调解工作覆盖面,努力消除调解工作的死角和盲区,真正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调解工作”。
二是要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
目前,全县632个调解组织人员充实,作用发挥良好。
近几年,每年调处的矛盾纠纷就有8000多件,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在队伍建设上,仍存在着人员结构不合理、素质参次不齐、专业水平整体不够高的问题,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对人民调解队伍的新要求。
要按照《人民调解法》规定,坚持人民调解员的选任条件,把懂法律、懂政策、有经验、办事公道且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的同志选聘到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来,也可以聘请律师(法律工作者)和在本地德高望重、公道正派、善做群众工作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担任义务调解员。
要对调解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充实人员,保证调解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要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经常性地对调解员进行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制意识、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合格,政策水平、法律水平、综合素质较高,能够适应新形势需要的人民调解工作队伍。
三是要加强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要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把“五有”、“六落实”(即:
有场所、有标牌、有印章、有簿册,有档案;组织、制度、工作、报酬、场所、经费落实)作为规范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从组织机构、调解程序、调解文书、工作制度、纪律要求等方面全面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全县人民调解工作的软、硬件水平,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迈进。
(二)深化工作机制,规范提高人民调解工作。
建立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着力点。
要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继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双五”工作机制。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双五”工作机制,是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总结创新的有很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的工作方法,在及时消除矛盾隐患、超前预防纠纷发生、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有效稳控事态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乡镇、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双五”工作机制的认识,切实加大推行力度,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调处制度、回访制度、统计分析制度、预警预防制度,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初始阶段、萌芽状态,解决在当时当地,实现纠纷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要坚持矛盾纠纷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矛盾纠纷特点规律的研判和预警,努力把人民调解工作做在前面,从而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各乡镇、部门及单位要坚持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委会主任会议,分析研判一次矛盾纠纷形势,形成一篇分析报告,司法行政部门每月要对全县矛盾纠纷进行一次分析,提出预警预防建议,给各级党委政府决策维稳工作提供参考。
要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在做好日常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同时,要突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要节点适时组织开展集中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努力维护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要部位的社会稳定。
要坚持矛盾纠纷信息报送制度。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我们已经形成了一整套系统的报表制度,为县委、县政府正确把握维稳形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科学决策提供了准确信息,今后要继续坚持好这一制度,各乡镇、各部门在坚持按时上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报表的同时,要随时掌握和上报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纠纷信息和重大突发事件,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更精准的依据。
要深化建立“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坚持把调解、和解的理念和方法运用到司法审判、处理治安案件和行政裁决的各环节,贯穿于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的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增进和谐,最大限度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积极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点,建立和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
要加强协作,整合资源,形成以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密切配合、相互协作、集中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夯实工作责任,做细做实人民调解工作。
夯实人民调解工作责任,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所在。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建立健全镇村两级干部包村联组、经常性排查矛盾纠纷责任制和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定期排查矛盾纠纷责任制,细化作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乡镇、部门主要领导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包联干部是直接责任人。
对情况复杂、易激化、后果严重的重点矛盾,要落实包抓领导,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人马、一抓到底,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轮流到各级信访大厅、维稳中心接待上访群众,在部门、单位定期接待群众。
各乡镇、部门、单位领导要经常性开展“下访”、“约访”,深入群众,解决问题,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要重视矛盾纠纷调解后的“回访”工作,防止因履约不到位、处理不彻底而导致矛盾激化。
要严格责任追究,对乡镇、部门、单位因未按要求排查到位或因未及时调处而引发上访或激化成刑事案件的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包联干部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正确处理“第一要务”与“第一责任”的关系,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领导,坚持把人民调解工作放在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位置来抓,把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作为综治维稳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保证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
县乡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要真正发挥作用,进一步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协调指导力度。
县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督导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要认真按照此前印发的《县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督导协调领导小组成员部门职责》和《县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督导协调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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