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期末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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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复习资料
答:
(1)市场缺陷的存在
第一、市场障碍的存在
第二、市场的惟利性
第三、市场调节机制的被动性及滞后性
(2)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大型组织的产生及其影响
(3)国家的能动反应
(4)企业内部的结构设置、权利安排、财务事宜等,成为法律规范的对象。
1、简述经济主体。
答:
经济主体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能够自主设计行为目标、自由选择行为方式、独立负责行为后果并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动的经济有机体。
经济有机体包括与经济活动有关的政府、机构、企业、自然人。
政府是市场运行和经济关系的管理调节主体,是国民总收入的分配主体,也是市场监管的主体;企业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是物质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是社会的生产经营主体,是市场监管的相对人;个人是生产要素的提供者,又是消费主体,在一些情况下,也是市场监管的相对人。
2、简述社会中间层主体的概念及特征。
答:
概念:
又称行业性中介组织,是指依法设立,在国家机关与市场主体之间以及市场主体相互之间从事经济运行的中间服务事业的自治性社会组织。
特征:
中介性、公共性、民间性、专业性
3、简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作用。
答:
1经济法主体利益协调原则
2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法定原则
作用:
1、有助于加强经济法的创制和实施,维护经济法制的统一。
2、有助于推动经济法制度的破旧立新,完善经济法制度
4、简述宏观调控法的原则。
答:
原则:
1调控法定原则
a、调控主体资格法定
b、宏观调控权力法定
c、政府调控方式与程序法定
2调控绩效原则
刺激、鼓励和促进、保护经济利益的提高
3调控公平原则
4调控适度原则
A、不得冲击和削弱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应当促进和保护市场调节
B、功能的充分发挥,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不得干预经济组织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
5、简述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
答:
以下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6、简述财政的概念与职能。
答:
概念:
财政是国家为满足公共欲望而取得、使用和管理资财的活动的总称。
职能:
1、分配收入
2、配置资源
3、保障稳定
7、简述我国预算体系的组成.
答:
预算的横向结构:
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预算的纵向结构:
1、中央预算2、省、自治区、直辖市预算3、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4、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5、乡、民族乡、镇预算。
8、简述预算编制的原则。
答:
1、真实合法原则
2、节约统筹原则
3、调控绩效原则
4、控制债务原则
9、简述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
略
10、简述商业银行贷款必须遵守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答:
三十九条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
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75%
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25%
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10%
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11、简述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答:
十二条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热敏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有符合本法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3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5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设立商业银行,还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
12、简述中国人民银行的禁止性业务范围。
答:
1不得向商业银行发放超过一年期的贷款
2不得对政府财政透支
3不得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
4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5不得向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但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向特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贷款的除外
6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13、简述政策性银行的职能。
答:
1信用中介职能
2社会性与引导性职能
3选择性职能
4服务性职能
a、配合执行政府经济政策
b、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14、简述哪些货物的销售和进口,其增值税适用低税率13%。
答: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15、简述税收保全措施。
答:
指为了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预防纳税人逃避税款缴纳义务,以使税收收入得以保全而制定的各项制度。
措施:
1责令限期缴纳税款
2责成提供纳税担保
3通知冻结等额存款
4扣押查封等额财产
16、简述增值税概念及征税范围。
答: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一般范围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
特殊项目
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特殊行为
视同销售:
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代他人销售货物
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17、简述税收强制执行制度。
答:
指纳税主体未履行其纳税义务,经由征税机关采取一般的税收征管措施仍然无效的情况下,通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以保障税收征纳秩序和税款入库的制度。
1书面通知被执行人的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2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变卖被执行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18、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具备的条件。
答:
如下条件:
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19、简述侵犯商业性秘密的行为种类。
答: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20、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横向垄断协议的种类。
答:
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包括:
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
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
5联合抵制交易
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21、简述《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答:
1垄断协议
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3经营者集中
4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22、简述产品责任的概念及生产者承担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指产品缺陷而导致的损害赔偿,其性质为侵权责任,实行严格责任原则。
答:
构成要件:
1产品存在缺陷
2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
3缺陷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者同时具备,方为充分条件。
无须考虑有无过错,换言之,即使无过错,亦要依法承担责任。
23、简述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的哪些商品不需要承担七日内无条件退货的责任。
答: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
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4、简述政府定价的范围。
答:
1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极少数商品价格
2资源稀缺的少数商品价格
3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
4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
5重要的公益性服务价格
(1)、试述经济法产生的原因。
(1)市场缺陷的存在
第一、市场障碍的存在
第二、市场的惟利性
第三、市场调节机制的被动性及滞后性
(2)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大型组织的产生及其影响
(3)国家的能动反应
(4)企业内部的结构设置、权利安排、财务事宜等,成为法律规范的对象。
从这些方面答。
(2)、试论经济法体系、经济法学体系以及经济法立法体系的区别。
略
(3)、试述经济法与民商法的关系。
答:
联系
1、在调整对象方面
经济法与民商法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都调整一点范围的经济关系。
2、在渊源方面
经济法和民商法的渊源,都包括心啊发、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
3、在独立地位方面
经济法和民商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不是综合部门,更不是法学学科。
4、在作用方面
经济法和民商法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推动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都发挥着巨大作用。
区别
经济法
民商法(表层区别)
(深层区别)
1、限制意思自治
1、强调意思自治
1、市场主体的假设不同
2、强调对部分市场主体偏重保护
2、强调对所有市场主体都平等保护
2、利益本位不同
3、侧重于从宏观利益协调方面减少社会经济震荡造成的破坏,从而提高效率来促进人们的利益
3、侧重从微观,从经济发展所需动力方面,通过保障自由交易、自由竞争以提高效率来促进人们利益
3、市场整体的假设不同
4、经济社会和生态目标
4、侧重经济目标
4、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假设不同
5、有国别特色,突出本土化
5、国际通用,强调全球化
6、稳定性较弱
6、稳定性较强
(4)、试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答:
联系:
1、在调整对象方面
经济法与行政法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都调整一定范围的管理关系。
它们调整的都是以服从为特征的社会关系。
2、在渊源方面
经济法与行政法的渊源,都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习惯法,判例法、法定解释。
3、在独立地位方面
经济法与行政法在整个法的体系中,都属于国内法体系,都是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不是综合部门,更不是法学学科。
4、在作用方面
经济法与行政法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对于国家的改革和发展,都发挥着巨大作用。
区别:
1、调整对象不同
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的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
这种经济关系是一种包括市场监管关系、宏观调控关系在内的经济管理关系。
行政法以调整行政管理关系为宜,而不调整经济管理关系。
2、法律关系主体不同
经济法的主体包括协调主体和协调受体。
作为协调主体的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行政法的主体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和其他行政法主体。
行政主体除了国家授权的组织以外,只能是国家行政机关。
3、作用不同
经济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骑着重要的作用。
行政法对于引导、推进和保障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经济法在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方面所起的作用,比行政法所起的作用更为直接和明显。
4、调整方法不同
经济法除了实行奖励以外,对于违反经济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采取追究多种经济责任和非经济责任的制裁形式。
行政法出来实行奖励以外,对于违反行政法义务而引起的不利法律后果,主要采取行政制裁的形式。
(5)、试述我国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并进行法律分析。
答:
这些年,为了保证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政府相继出台了大量的调控政策,“国六条”、“国八条”、“国十条”等不断出现。
但是每次调控之后,市场并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调控政策很快被市场消化,反而是房价越涨越高。
于是,我国的房地产市场陷入了一种“调控——观望——反弹——更高——再调——再高”的恶性循环。
目前我国房地产调控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房价上涨受到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宏观经济政策能够影响到房价走势,而我国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很多与宏观经济政策相冲突,抵消了调控的效果。
二、目前我国的住房调控机制不健全,缺乏统一、协调的调控机制,缺乏长效机制和应急机制,很难及时抑制房价不稳定因素。
三、住房调控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调控政策的执行非常重要,但是目前我国住房调控在执行中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限制了调控的作用。
四、房价受到住房制度影响,当前我国住房制度并不完善,在经历了几次变革之后,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住房制度,相关的法制建设和配套制度建设也比较落后。
我国房地产调控的政策建议:
1、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2、调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事权与财权,强化对政策执行的监管力度
3、完善住房调控体制
4、完善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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