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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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总结1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工作总结
2016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十八大报告精神,把握好报告的主题和灵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多谋民生之本,坚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多解群众所忧,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以“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
在实践中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发挥主观能动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全力做好新时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
为总结经验,促进发展,现将1-10月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新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
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研究和明确城市功能定位,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以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为契机,以项目带动产业促进就业,为城镇新增人口提供就业平台,充分做好就业民生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共转移农村劳动力60203人,完成目标任务60000人的%,首次转移就业3682人,完成目标任务3500人的105%;培训农村劳动力4548人,完成目标任务3500人的129%;实现城镇新增就业5069人,完成市目标任务5000人的101%,完成州局目标任务4600人的110%;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189人,完成市目标任务950人的125%,完成州局目标任务920人的129%;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736人,完成市目标任务700人的105%,完成州局目标任务650人的113%;城镇登记失业率为%,有效控制在市政府目标任务4%以内,州局目标任务指标%以内;开发公益性岗位1003个,完成市政府目标任务1000个的%,完成州局目标任务任务680个的147%;组织技校招生生源826人,完成州局下达目标任务800人的103%;组织召开招聘会14场次,完成州局目标任务2场次的700%;发放创业小额贷款3798万元,审批创业人员759人,完成州局目标任务690人的110%;发放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万元,审批创业人员1001人,完成州局下达任务数956人的%,完成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1000人%;发放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700万元,审批了10户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完成州局下达目标任务11户的%。
(二)积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以“扩面续保”和“调整待遇”为重点,不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规范社保基金管理,确保基金安全、待遇支付到位,确保人民群众切实享受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的成果。
截至目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34524人,收缴养老保险基金12639万元,完成州下达任务数34880人的%,支付8829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退休金13556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321266人,完成州局目标任务316000人的%,缴费人数204788人,收缴保费万元,为57178人发放城乡居民社会养老金万元,另外,为1985名重度残疾人代缴保费万元,为2309名中轻度残疾人代缴保费万元;老农保参保19865人,为1334人社会化发放养老金万元;收取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并转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财政专户万元;城镇医疗保险参保79830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80900人的%,收缴医疗保险基金2119万元,支付4545人次医疗保险费用1526万元;失业保险参保17987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18200人的%,收缴失业保险基金1265万元,支付3677人次失业救济金290万元;工伤保险参保24198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24200人的%,收缴工伤保险基金562万元,支付工伤保险212人工伤保险待遇560万元;生育保险参保17612人,完成州下达任务数18000人的%,收缴生育保险基金444万元,支付373人生育保险费用232万元。
(三)继续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提升服务管理能力。
以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为根本,继续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聚人才之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在党的十八大精神的指引下,按照省州统一安排布署,积极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
截至目前,从东北师范大学、昆明医学院等知名院校成功引进紧缺型人才72名;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0人,其中,公务员考录38人、定向培养2人、调任1人、军转干部2人,事业单位127人;建立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21家,新增就业见习岗位253个,新增见习107人;选聘14名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对全市1265名公务员(含机关工人143人)进行考核,确定优秀等级246人,称职940人,不称职2人,77名2016年新考录的公务员未确定考核等次;对2016年10月新录用符合条件的74名公务员进行考核后按期给予转正和任职定级;完成了2016年录用的事业单位人员转正定级和工龄认定工作。
其中,转正定级169人,工龄认定44人次;完成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资格共67人进行申报,其中,高级工48人,中级工16人,初级工3人。
(四)推进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继续建立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巩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企双方合法权益。
截至目前,全市489家单位累计签订劳动合同人数30630人(其中农民工16459人),签订率达%,完成州局90%的目标任务,其中,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168人,占劳动合同总数%;立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4件,全部结案(其中开庭审理结案2件,调解结案2件),涉及劳动者4人,涉案金额元,案外调解劳动争议案件3件,涉及劳动者14人,支付经济补偿金38640元;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61件840人次,信访案件和督办件办结率达100%;劳动保障日常巡查546户次,其中巡查建筑工地、矿山等企业298户次,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6起,结案26起,涉及农民工853人,追回拖欠工资653万余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立足民生之本,着力探索就业多元化模式。
以“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为抓手,坚持城乡统筹、培训就业齐抓、需求供给对接、就业创业并举的思路,着力探索多元化就业模式。
一是搭建就业信息网,拓宽就业空间。
广泛收集岗位信息,派专人深入广州、深圳、北京等多家工厂进行实地考察,掌握适合农民工就业的岗位信息,同时做好求职登记,加强与市内用工单位对接,收集、发布市内岗位供需信息,适时举办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就业平台。
形成市内、市外以及省外的就业信息链,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转移就业提供了广阔的择业空间,截止目前,已组织招聘会14场,共有518家用工单位进场招聘,提供市内外就业岗位10351个,共有8143人进场求职,达成用工意向2939人。
截止目前,全市共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0203人,主要输送到深圳、广州、北京、昆明等地,创劳务收入亿元。
二是全面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扶持政策。
大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各类群体成功创业,从政策咨询、项目评审、创业培训、资金扶持等方面对各类创业者进行全方位的服务指导,积极为创业人员创造有利条件,让真正想创业的人有条件、敢创业的人有机会、能创业的人有舞台,在全市掀起了创业热潮,促进了全市社会经济的快速增长。
截至目前,已发放小额担保贷款万元,扶持各类创业人员1455人,带动5092人就业,充分发挥了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提升了就业质量。
三是大力实施职业培训计划。
按照“抓培训、强素质、重转移、增收入”的思路,强化输出前的职业技能、安全知识、基本生存常识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务工人员的就业竞争力和自我保护能力,通过技能培训实现劳务输出量上的规模扩张和质上的跨越发展。
结合劳动者就业需求设置电焊工、家政服务、种养植等多个培训工种。
采取送培训上门,把培训班办到田间地头等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着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便捷性。
截至目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班23期,培训1284人;开展以创业指导为主的创业培训班16期,培训669人。
四是大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开设免费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提供职业介绍、劳动用工登记、劳务派遣、职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一站式”服务窗口。
把劳动保障工作延伸到各乡镇,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劳动政策咨询等服务。
每月定期举办招聘会,为用人单位及求职者搭建用工对接平台,实现供需双向选择。
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就业登记10944人次,共有284家单位登记招聘,提供就业岗位8394个次,登记求职5682人次,提供职业指导服务5682人次,职业介绍成功3758人次。
五是不断完善就业援助制度。
以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为优先扶持和重点帮扶对象,以“零就业”家庭和“40”、“50”人员为重点,在全市开展了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专项调查,摸清情况,建立基本台账。
积极开发保安、保洁、绿化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截至目前,支出就业资金万元,其中,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万元,惠及633名就业困难人员;支出社会保险补贴万元,惠及799人;支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含鉴定补贴)万元,惠及3136人;其它就业支出万元。
(二)夯实保障之基,社会保险事业取得长足发展。
以“扩面续保”和“调整待遇”为重点,不断加大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力度,严格社保基金安全管控,确保待遇支付到位,提高业务知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一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进一步摸清各项社会保险制度应覆盖人数,明确扩面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
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商贸、饮食、住宿等私营企业为主,以非公企业从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为重点;工伤保险以矿山、建筑企业农民工职工为重点,积极开展扩面续保工作。
二是加强基金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积极配合地税部门开展社会保险费清欠工作,加强对养老保险欠费清理力度,保障基金安全到位;加强对全市参保企业的稽核工作,防止参保单位少报、漏报、瞒报职工人数和社会保险费,采取书面稽核、实地稽核与抽查稽核、重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完善和规范基金管理使用流程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征缴稽核、信息披露和要情报告等制度,巩固制度、经办、监督三位一体的社会保障监管体系,加强对社保基金支付审核,防止欺诈冒领,确保基金安全完整。
三是做好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和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做好企业退休干部和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各项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维护这一群体的稳定;继续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排摸,加强宣传、解释和稳控工作,努力化解矛盾;对于因政策或其它客观原因,部门和地方难以解决的,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维护社会稳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是全面提高社会保险经办能力。
做好跨省转移人员、军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工作,防止业务经办不及时的情况发生;继续加强和完善社会保险的档案管理工作,达到“跟踪一生、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的要求,以发挥档案工作在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方面的基础性作用。
(三)深化人事人才制度改革,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按照李纪恒市长在全省就业创业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表彰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把人才强市战略作为全市美丽家园建设最为紧迫的重大战略任务,始终坚持把人力资源开发摆到基础性、战略性位置来抓,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方针,完善人才培养、引进、流动、使用、激励等机制。
建立建全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并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人才管理制度。
一是加快人才适应流动,保障人事可持续性发展。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轮训制度,提高业务知识能力和突发事件舆论引导与沟通能力,注重人才流动,促进队伍建设。
截至目前,举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培训6场;办理公务员调动79人次,其中,市外调入23人,市内调出24人,市内调动32人;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调动121人,其中,市外调入55人,市内调出15人,市内调动61人;办理了12名机关人员退休手续。
其中,公务员、机关工人各6人;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15人,法定退休49人,提前退休128人,退职1人。
二是深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认真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为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夯实基础。
全市116家单位进行了岗位设置,核准岗位7140个(管理岗位335个,专业技术岗位6530个,工勤技能岗位275个);实际聘用6962人,其中,管理岗位328人(六级2人,七级73人,八级82人,九级149人,十级22人);专业技术岗位5954人(四级2人,五级131人,六级263人,七级276人,八级865人,九级1136人,十级865人,十一级620人,十二级919人,十三级509人,见习期人员368人);工勤技能岗位680人(二级24人,三级450人,四级163人,五级41人,普工2人)。
三是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干部,进一步健全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
制定军转问题工作应急预案,成立劝返小组,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州、市党委、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上来,把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和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抓实、抓好。
同时,与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保持密切联系,加强信息沟通,有来信来访及时将实际情况报告国保大队备案,切实掌握我市企业军转干部思想动态。
截至目前,接待企业军转干部来访5次34人;开展“春节”、“八一”慰问,发放慰问金24600元;按时足额发放解困金653197元,另外,对长期生病住院的5名军转干部,给予了特殊困难补助,每人2000元。
四是及时做好工资福利与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日常工作。
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动,职务变动、技术等级、学历津贴审批、正常晋升等工作,做到工资及时动态管理。
截至目前,完成机关单位调整津补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12851人的调资工作;审批了2016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级别档次和薪级工资3059人;对全市12660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边远地区津贴调整;审批了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补贴4385人次;为已故44位离退休、在职人员办理“三费”相关手续,开具调动人员工资介绍信32人,退休人员工资介绍信185人;对29名长年在市以下(不含市)从事农、林、牧、水、渔、卫的科技人员、连续工作满八年,把上浮的薪级工资转为固定工资;为4为农转城享受农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人员待遇进行变更,由原来每月208元提高到155元。
(四)着力构建一体化劳动保障机制。
以“突出重点、主动出击、预防为主、查防并举”为宗旨,以“隐患问题提前查、普遍问题全市查、重点行业专项查、重点地区重点查”为基本工作方式,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为一体的劳动保障机制,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基础。
一是做好劳动合同签订工作,督促和规范用工行为。
以乡镇为依托,联合市工商局,掌握全市企业户数以及用工人数,及时督促企业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为提高劳动合同签订打下基础。
在企业每月社保基数申报时,要求提供《劳动用工登记名册》,劳资双方任何一方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及时补签合同备案,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
二是以人为本做好信访工作。
对信访人的诉求采取换位思考,体谅信访人的心理,人性化地进行处理。
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工作人员认真分析原因、及时研究对策,当场给予上访者解决问题的方法,当场不能解决的,一定向来访者解释说明原因,限期给予合理答复。
真正做到真情服务、真心解难、真正落实。
三是从源头上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严格开展劳动保障执法年审,今年年审1123户,对未按时参加劳动保障执法年审的3户用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收缴罚金2000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的1户用工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收缴罚金元。
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作为办理施工许可的条件之一实行强制存入,市域所有建设单位工程发包后必须将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专用存款账户,规范对建设单位的保障金监管,并制作记录台帐,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单位实行不良记录监管。
今年,全市33家建设单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392万元,保障金账户余额4525万,纳入保障金制度管理的建设单位均实现了农民工工资的“百分百支付”。
四是坚决查处一切非法用工行为。
面对“恶意欠薪”等复杂情况,采取人社、城建、公安等多部门联动机制,协调总承包部分垫资、勒令分包老板剩余出资方式,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对部分分包老板故意拖欠,动用非法手段扰乱公共秩序讨要工程款的,查明恶意讨薪事实,由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彻底断绝他们利用民工讨要工程款的侥幸心理。
三、存在的困难
(一)就业供需关系不平衡。
我市总人口有54万人,法定劳动力人口有31万,农村劳动力有29万人(其中,农村富余劳动力有万),每年新成长的劳动力有7000人(主要是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后未继续升学的“两后生”、大中专毕业生),每年约7万人需要就业。
**现在各类企业750余户,大型企业9户,中小型企业居多,吸纳万人就业,总体工业发展、城乡就业平台规划建设滞后,城市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管理水平低,基础工作管理弱,产业结构急需调整;城乡未就业缺口大,市域内规模大的用工企业太少,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急需转移就业,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风险也随之加大,存在诸多不稳定因素,工伤、安全、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维权工作更加严峻。
另外,在鼓励创业促进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方面,由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尚有1600万元没有到位,导致信用社发放贷款缓慢。
(二)社会保险政策不完善。
一是养老保险无衔接过渡政策。
存在企业农民工或居民,重复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发生变动后,养老保险间无政策衔接过渡,而达到退休年龄时,只能享受一项养老待遇,急需制定出台养老保险衔接政策。
二是养老保险参保职工在职死亡丧葬抚恤费未明确。
《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目前,没有明确发放标准。
三是社会保险费清欠形势依然严峻。
2016年州下达养老保险费清欠任务数315万,但欠费的东风农场管理局、铝制品厂、农机公司、锦东化工有限公司、拖白煤矿、天生桥水泥厂、华贸公司及跌水电站7家企业均属经营困难企业,清欠任务难以完成。
四是社会保险经办力量严重不足。
新参保、个人帐户管理及待遇计算程序繁多复杂,在职人员与参保人员的比例为1:
11000多人。
(三)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与人才队伍建设不配套。
我市现有人才队伍中存在低学历、低职称人才比重偏大,高、中级职称比例偏低,高层次、高技能和创新型人才比较缺乏。
人才培训针对性、前瞻性和实效性不强,人才评价及激励机制还不完善。
这些问题与全省跨越式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很不相适应。
(四)依法行政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环境不协调。
部分用人单位不顾劳动者的利益,制定并执行本单位规定的条件,不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企业,尤其是少数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法制观念淡薄,只顾眼前,忽视长远,只顾自己,忽视大局,不能很好地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
严格执法会影响经济发展和招高引资环境,不依法行政又存在不和谐因素。
因此,依法行政与宽松的引资环境的矛盾将会在一定时期内存在。
四、下一步计划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
随着我市工业化水平将大幅度提高,城镇化进程大幅度加快,随之会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
吸引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向非农转移就业。
随着就业平台的不断完善,劳动保障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进城务工或有序劳务输出将大幅度增长,有利于促进充分就业。
2016年,将进一步分析研究就业市场和劳动力资源,完善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提前策划,搭建平台促进就业供需平衡,稳定和扩大就业。
(二)社会保险扩面调待。
在实施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日益增多,纳入城镇职工或居民社保的人群也随之增加,对各类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将带来新的机遇。
在城乡养老保险试点启动后,社会养老保险覆盖了绝大多数人群,有利于促进社会险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016年,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拓宽扩面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拓展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渠道,将增强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作为整个社会保障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全力推进扩面征缴工作,努力实现保障形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管理服务社会化、基础工作规范化的目标。
(三)推进人才强市战略。
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更加强烈,人才开发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将会更加明显。
2016年,将以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为根本,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全面实施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采取有力措施推动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机构、改善人才队伍发展环境。
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在建立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将会得到进一步落实,劳动者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认识会进一步提高,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呼声会越来越强烈,在这种条件下,劳动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会进一步提高。
这对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带来了良好环境。
2016年,将抢抓机遇,建立健全法制保障,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劳动关系工作机制,狠抓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等相关政策法规的落实,严肃处理劳动违法事件和单位,巩固发展好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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