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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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办法
质量管理办法
中国中铁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三局集团公司广珠铁路四标段工程指挥部
第二工程队
二00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中铁三局集团广珠铁路四标段工程指挥部第二工程队
质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概述
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工程的质量管理工作,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进精细化管理进程,全面提升本工程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全面实施公司质量品牌战略,减少和预防质量通病,有效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企业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队部要结合贯彻“三标一体”管理体系和公司《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要求,从体制上和制度上规范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实现工程项目质量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队部是本工程质量责任的主体,并与公司承担同等的质量责任;队部工程技术部门是工程质量的技术保障主体;队部安质部门是工程质量的监督落实主体。
四、队部要对本工程的工程质量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全员参与,加强全方位、全过程质量监控,持续改进,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
五、队部各级领导要积极支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对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设置障碍,故意刁难或对质量监督管理人员有打击报复行为的,要对违纪人员认真追查,严肃处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
六、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队部应建立健全以队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项目质量保证体系,形成涵盖各层次和职能部门的严密质量保证网络(见队部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图),队部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开展质量管理各项活动。
七、公司工管部是工程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其他各职能部门对项目质量管理控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技术支持和提供服务。
八、队部成立工程质量管理领导组,组长由队长担任,副组长由队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担任,组员由施工技术、安质、机械、物资、各工区长、技术主管等人组成。
组长:
孙清堂
副组长:
庞建彬王庆东李超军
组员:
潘禄明王彦军寇岩松孙长海
徐庆华成红梅吴春秋牛树强
赵明春王有权何艳红樊兆龙
九、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法规标准,以及建设、监理、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控制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工程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策划、实施工程质量大检查,督促存在问题的整改。
(三)定期组织召开工程质量分析例会,分析、总结阶段质量管理状况,做出重大质量管理决策,确保工程质量目标的实现。
(四)负责项目管内创优规划,创优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的监督管理。
十、队部安质部门,应配备专职质量检查工程师;下属各工区应配备专职的质量检查人员。
队部应保持质量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十一、队部按局指要求设置了试验检测站,配备符合要求的试验检测人员和仪器,总工负责试验站的管理工作。
十二、工程技术室负责项目的施工技术管理与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安质室负责项目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工作;机物室负责工程施工的机械物资保障工作;试验站负责来样的试验和现场的检测工作。
第三章质量目标
十三、本队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全部工程质量全面达到国家及铁道部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并满足按设计速度开通要求。
队部质量保证体系网络图
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第四章质量职责
十四、队长
(一)队长是本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各项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合同履行承担领导责任,对承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全面负责。
(二)负责建立健全本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合理配置项目质量管理资源,并保持其有效运行。
(三)负责主持制定本工程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制,并定期检查考核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四)负责协调各部门质量工作接口关系,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大检查,及时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和缺陷。
(五)负责从业人员施工技能培训工作,确保培训绩效。
(六)及时、如实报告工程质量事故。
十五、队党工委书记
(一)参加工程质量管理活动,对承建工程的施工质量承担领导责任。
(二)围绕工程质量管理做好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作业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法制意识。
(三)对分管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
十六、副队长
(一)在队长的领导下,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生产,对工程施工质量负主要责任。
(二)协助队长组织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的质量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工程质量隐患和缺陷。
(三)合理调配施工现场资源,满足工程质量控制的需求。
十七、总工程师
(一)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对本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负总责。
(二)负责主持编制、审核项目施组设计、专项施工技术方案。
(三)负责主持工程开、竣工贯通测量及设计文件的审核工作。
(四)负责工程中心试验室工作。
(五)负责四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质量通病的预防、预控措施,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改进施工工艺,确保承建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
(七)负责对质量事故制定返修加固方案和预防措施。
十八、工程技术室主任
(一)对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负主要责任。
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开、竣工贯通测量和设计文件的审查工作,并对其结果负责。
(二)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识别本工程施工质量的关键工序和特殊控制工序,制定和下达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三)负责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的检查、指导工作,负责与相邻作业单位的施工技术协调工作。
(四)负责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编制本管段重点控制工程的技术交底、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
(五)制定并实施质量通病的预控措施,开展技术攻关和QC小组活动,改进施工工艺,确保承建工程施工质量满足设计文件、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
(六)负责工程创优规划的实施、过程质量的控制、音像图片资料、关键技术、工艺实践的总结等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七)负责对重大质量问题提出技术性补救方案。
(八)负责施工技术、质量管理等相关法规标准的收集、发放、宣贯工作。
十九、安全质量室主任
(一)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负责。
参加项目定期质量大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编制下发质量检查通报,制定整改措施,追踪监督整改情况。
(二)负责施工过程质量监管、日常质量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追踪督促整改。
(三)参加工程单位工程完工质量验收工作,建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台帐。
参加工程竣工质量自验工作。
(四)收集整理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信息,对工程验工计价单上所列工程进行质量审核签字认可,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不予验工计价。
(五)与建设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地方质监部门、驻地监理建立联系、定期沟通,负责处理业主、监理、地方质监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及与质量相关事宜。
(六)参加质量控制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对实施过程进行检查。
(七)定期上报质量报表和季度工程质量分析总结报告,建立工程质量工作相关信息台帐。
二十、机械物资室主任
(一)负责机械设备、物资材料管理的日常和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负责对重点机械、主要物资材料供方评价和选择,对所采购的物资材料及工区租赁机械设备的质量负责。
(三)负责对采购合同的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严格进货签验手续,建立完善的物资卡片、验收记录制度,保证所采购的各项物资符合质量要求,并具有可追溯性。
二十一、财务会计室主任
(一)负责质量成本核算,为实现质量目标提供资金保障。
(二)协助办理质量事故罚款收缴事宜。
二十二、合同预算室主任
(一)负责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在验工计价单签字确认,确保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二)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不予验工。
(三)负责工程合同关于质量条款履行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队长汇报。
二十三、工程试验站主任
(一)负责指导工程试验人员的取样、送样、试件制做等试验工作,对送检的试件试验检测结果负责。
(二)负责建立本工程试验工作管理制度和相关台帐。
(三)负责工程试验站各类试验仪器的校核及日常维护保养,确保仪器正常使用,按规定要求填写试验报告单,并对出具的各项工程试验报告内容、数据负责。
(四)对试验仪器设备和试验标准规范配置等资源的充分性、符合性负责。
(五)对试验检测出现的不合格的试件、样品进行详实的记录其施工单位、工程名称、代表数量、试验部位、施工和材料进场日期等,并及时将情况上报总工和安质部。
(六)负责对本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情况进行分析,并在定期的质量分析例会上报告说明。
二十四、工程调度
(一)负责了解各工区工程施工情况,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追踪了解,并向队主管领导进行汇报。
(二)负责收集施工生产和安全质量信息,确保一些重大质量问题在第一时间向局指领导、调度、主管部门传递,并对事件发展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二十五、其他专业工程师
(一)负责本专业业务的管理工作,并对所完成的工作质量负责。
(二)负责部门内确定的质量管理职责,对所承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十六、各工区长
(一)负责工程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对本工区管段的工程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建立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和资源的配置,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责任制。
(三)负责落实施工作业人员的施工技能培训及日常的质量意识教育工作。
(四)组织定期的质量大检查,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和缺陷,保证施工质量。
(五)组织和参加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六)及时、如实上报各类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二十七、工区技术室主任
(一)对本工区施工技术工作负总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测量、图纸会审、施组方案编制,并对出具的技术报告、施组方案负责,重大施工方案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二)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对由于工作失职,该进行检查的没检查,或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不作处理,造成质量事故或重大影响的,应负重要责任。
(三)对本工区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管理责任。
(四)进行质量管理策划,对不合格产品的处置方案及其预防措施进行审核,并督促检查实施。
(五)负责组织施工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相关质量法规标准的学习。
二十八、施工技术人员
(一)负责组织工程质量自检工作,正确填写施工技术内业资料,对工程施工技术内业资料的正确性、准确性负责,对施工现场施工技术负直接责任。
(二)负责本工区管段的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施工测量、施工放样、技术交底工作,并对复核结果、测量数据、交底内容负责。
(三)负责编制各类单项、综合性施组方案,重大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四)负责施工各项监测任务,并如实记录监测情况,确保监控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管工程师。
(五)参加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对由于工作失职,该进行检查的没检查,或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不作处理,造成质量事故或重大影响的,应负重要责任。
(六)负责校核施工现场设计地质与实际地质情况符合性,对发生变更的施工内容,负责按规定完善变更手续。
(七)负责组织质量问题的处置方案及其预防措施的制定和落实。
二十九、专职质量检查员
(一)负责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验收,对检查验收结果负责。
(二)在工区长的领导下,参加定期质量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负责制定纠正措施,追踪监督整改工作。
(三)严格按国家、行业质量管理法规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并对存在的质量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四)负责工程质量检验批的内部检查验收,对检查结果的质量负责,参加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的检查。
(五)定期上报质量报表和季度工程质量分析总结报告,建立工程质量工作相关信息台帐和工作日志。
(六)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
三十、机械管理员
负责进场工程施工机械的定期检查,确保工程机械性能满足施工生产质量需求,对机械设备的质量负直接责任。
三十一、物资材料员
(一)对采购、使用的的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质量负责,及时提供可靠、齐全的材质证明和产品合格证。
(二)负责物资材料采购供货方的调查评价工作,负责进场物资材料质量和数量的检查验收。
(三)负责对物资材料存贮、收发、使用管理,建立材料使用发放台帐,保证物资材料质量的可追溯性。
三十二、施工员(工班长)
(一)对所负责的工号的施工质量负直接责任。
(二)对现场施工生产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质量问题组织整改,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三)负责监督、指导作业班组认真执行落实施工技术交底和各类质量控制措施。
三十三、工程试验员
(一)按规定进行原材料、试件取样、送样,并对取、送样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负责;严格按规定进行试验,对试验和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二)按配比选定单,对提供的砼、砂浆施工配合比的可靠性负责。
(三)及时向主管工程师反馈试验信息,并对所承担的试验检验工作质量负责。
三十四、作业人员
(一)严格按施工技术交底施工作业,认真履行本岗位的工作职责。
(二)遵章守法,杜绝违章作业,不断提高自身的技能水平。
(三)对本岗位承担的工序质量负直接责任。
第五章资源保障
三十五、工程施工调查时,应对配置人力、物资、机械、设备、仪器、法规、标准、规范的适宜性、充分性进行核查,按工程合同要求,核查各类资源配置和履约情况。
三十六、工程开工前,按合同承诺及满足施工生产需求配齐各类资源,对发生变更的情况,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业主、监理审批。
三十七、开工前队部施工、安质、机物等部门应对人员、法规标准、物资机械、仪器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满足施工生产需求。
三十八、施工技术部门重点检查施工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工作阅历;测量仪器精度情况、校核检定情况;施工规范标准配备情况。
三十九、试验站重点检查试验室检测、试验仪器的性能、标定情况,试验资质等级、试验工作范围,试验管理、维护制度的建立情况。
四十、安质室重点检查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试验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质量检测工具的配备情况,质量验收标准、质量管理法规配备情况。
四十一、机械物资室重点检查进场机械设备规格型号、使用性能,机械物资供方的选择评价资料,物资、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建立情况,物资机械管理的标准、法规配备以及采购合同的管理情况。
第六章教育培训
四十二、工程开工前应对所有参建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教育,以及施工技能的培训,队部、工区应分别编制、实施本单位的阶段性质量教育培训计划。
四十三、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管理人员侧重质量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方面的培训;作业人员侧重操作规程、操作技能等方面教育培训。
四十四、队长、质检员、试验员、施工员、材料员等相关人员,应按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后持证上岗。
四十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应进行不少于16个学时的质量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的学习和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应进行不少于12个学时的质量法规、规章、施工操作技能、质量通病防治等的教育培训;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施工的作业人员还应进行不少于8个学时的四新方面操作技能的培训。
四十六、根据公司“三标一体”管理体系文件规定,项目组织实施的教育培训工作,应填写相关教育培训记录,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章质量检查
四十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工作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途径,队部每月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工区每旬组织一次质量大检查,队部、工区应对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进行细致地策划。
四十八、定期质量大检查应由队部、工区领导主持,施工、质检、试验、机物等部门人员参加,对质量检查内容进行策划,编制本次的质量检查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检查必须覆盖管内所有工程,不留死角,检查后进行分析总结,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十九、质检人员的日常检查,要有计划对管内工程进行巡视检查;工区质检人员,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制定检查计划,明确重点监控,对施工全过程实施有效监控,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并填写《安全质量监督整改通知单》做好记录。
五十、工程开工、复工前,均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参加进行的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认满足施工条件后方可开工。
检查内容应包括:
(一)施工承包合同已签订,有关开工许可手续已办理。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应能满足开工需要。
(三)施工准备及贯通复测已完成。
(四)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已按规定执行,并有记录。
(五)实施性施组、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已编制、审批。
(六)采用四新技术,已对相关人员进行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教育培训。
(七)特种作业人员已按国家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八)工地中心试验室满足工程需要,是否符合建设部及其它相关行业的要求,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
(九)复工工程已完部分,应符合设计、规范、验标要求。
五十一、要根据施组安排,针对施工各阶段及关键工序、重点部位工程段落,由主管领导组织,技术、安质、机物参加进行专项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检查内容应包括:
(一)施工测量放线准确、精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组织施工,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合同和《验标》要求。
(三)重点工序、部位的施工质量控制手段、措施、方法是否有效,变更设计履行审批程序情况。
(四)工程日志等施工原始记录填写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签认齐全。
(五)有关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得到落实,凡列入创优规划目标的项目要重点检查。
(六)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按规定检验、试验合格,设备有产品合格证,并经监理工程师签认。
(七)将已完工程质量验收,总结工程质量状态,重点分析存在的缺陷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规定填写的各类工程质量监控、检验表格资料填写得是否规范,各类管理人员的签字确认的手续是否完备。
五十二、队部各职能部门应每月进行一次对口工作业务检查指导,也可结合其他各类检查一并进行,重点检查各职能部门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开展情况,并指导其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五十三、铁路工程按照“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验收规范”的规定程序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相关要求,对已完工程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完善签证确认手续。
其他工程按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五十四、工程在隐蔽前,由工区施工技术主管人员进行自检,并报队质检工程师检查,合格后邀请驻地监理检查签证,签证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隐蔽工程检查证应按行业规定或业主要求由技术人员填写,签认齐全,作为竣工文件保存。
隐蔽工程检查合格后,因长期停工,在复工前应按规定重新进行检查签证。
五十五、质检工程师对内部验工计价的工程质量负责审查签认,只有经质检工程师签认的工程项目和数量,方予验工计价。
由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验工计价: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或构成质量事故尚未处理的。
(二)由于施工错误或处理事故而增加的工作量。
(三)缺少隐蔽工程检查证或未经检查签证而隐蔽的。
(四)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和设备等缺少应有的试验检验鉴定资料或无出厂合格证的。
(五)未按变更设计程序办理变更设计或手续不全的。
第八章信息沟通
五十六、队部应与上级业务部门保持沟通和联系,建立自下而上的工程质量信息网,及时传递准确可靠的工程质量信息。
五十七、队部应填报《工程质量及事故情况》(中铁程质表—
(1)、统计季、年质量报表,由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于季末25日前报公司。
五十八、队部应系统收集、保存以下方面的资料,界定出要长期保存和移交资料,列出移交文件资料清单,办理好移交签字手续。
(一)根据工程特点、工作需要,收集、清理与质量管理相关的法规、标准、制度、办法等其他要求,形成法规标准清单,为日常工作提供支持和依据。
(二)本工程相关管理办法、制度和措施,贯彻执行情况,取得效果、存在问题等文件、通报、通知、记录等资料。
(三)各类检查记录及其发现问题的整改处置情况的记录。
(四)本工程质检监督检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信息资料。
(五)施工中评优获奖、上级领导/地方政府检查评价、内部竞赛评比等文件资料。
(六)质量事故发生、调查、处理的相关记录。
(七)专项施工技术方案、项目现场应急预案。
(八)参加各类方案、措施评审的记录,出台相关的文件资料。
五十九、队部应每半年对质量管理、控制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形成质量工作报告,六月末和年末前报公司安质部。
第九章重点监控
六十、凡施工难度大、技术标准高、采用四新技术、重点创优工程项目,均应列为重点质量监控项目。
六十一、重点质量监控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专项的质量控制措施,严格履行建设单位和公司有关方案审核、审批的相关规定。
六十二、工程应强化施工技术交底复核,加强过程的监控量测;施工作业时,队部和工区主管领导、质量管理人员必须到场跟班管理、督导指挥。
六十三、工区应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措施或交底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严格监督方案、措施或交底的执行落实情况。
六十四、对辨识出的关键工序及质量隐患存在部位和环节,编制专项的质量预控措施,严格监控落实情况。
第十章自验与验交
六十五、工程竣工后,队部应按公司“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建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编制项目竣工验收计划。
六十六、工程自验由队部向公司提出自验申请报告,属公司直接管理的重点工程,根据公司主管领导的批示,由公司安质部牵头组织进行工程自验工作,公司工管部派员参加。
自验前召开工程自验准备会,成立自验领导组,进行工程自验专业分工,准备检测工具,确定自验人员、检查内容、检验标准和时间安排。
六十七、现场自验发现问题填写《工程项目自验存在问题整改通知单》,各组组长负责整理本组检查验收情况书面汇报材料。
六十八、现场自验工作结束,召开自验工作总结会,自验领导组对自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和研究分析,写出竣工自验报告,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
队部负责督促施工单位按期整改,及时收集汇总整改信息,上报公司安质部。
六十九、工程初验工作应根据公司主管领导的批示,由公司工管部牵头组织,安质部派人参加,成立初验领导组。
七十、队部要向建设单位报送《竣工申请表》并组织各单位共同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依据接收单位要求,成立对口配合的验收小组,小组成员应了解掌握本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负责向接收单位人员做说明和解释工作。
七十一、初验领导组负责将初验检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
公司工管部负责跟踪初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队部负责将最终的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的验收资料,报公司工程管理、安全质量监察部备案。
第十一章工程创优
七十二、工程开工前,队部应对符合创优条件的工程项目按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向公司工程管理部申报创优规划和创优措施,经公司工程管理部审定后行文公布,未列入计划的不予参加评选。
项目部、作业队应按确定的创优目标,成立工程创优工作领导组,负责保障工程创优资源的投入,负责工程创优的具体实施组织工作。
七十三、工区施工技术部门负责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区应指定专人负责后期创优的事务联络、资料汇总工作。
七十四、队部要加强对创优项目在施工中的检查、指导,按公司“优质工程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的规定,施工技术和安质部门要及时总结和积累先进技术、质量控制经验和相关业绩,收集整理施工过程的影像资料。
七十五、队部对已列入创优计划的项目,要进行重点监管,对施工关键环节要深入工地加强检查指导。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积极采用现代化管理方法和科技手段,开展科技创新,以确保创优项目的实现。
七十六、加强对创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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