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培训课件(PPT 47页).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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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培训,湘工美院财务处2016-1-12,报账规定新的差旅费制度解读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一、报账规定,
(一)报账流程,第一步:
粘贴凭证,填审批单第二步:
部门负责人意见(注明支出口径)第三步:
财务处审核发票与支出口径及额度第四步:
分管校长审批第五步:
分管财务校长审批第六步:
超过5000元以及保卫处、学生处、财务处发生的支出,需经校长审批第七步:
交由财务处报账,
(二)校领导暨分管工作,根据校领导分工,确定审批权限。
(三)发票合法性合规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有权不予受理。
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财务人员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责任。
若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方无法提供发票,可根据税法增加3-5个百分点,由对方提供在税务机关开具的委托代开发票。
不得自行代开,收款方不能为报账人或校内其他教职工。
(四)不符合规定的发票,1、取得的发票是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的;2、填写项目不齐全的;3、内容不完整的;4、字迹不清楚的;5、未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6、付款单位未写学校全称“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7、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
(五)各类经济业务适用的发票,原则上不得出现替票,要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提供相应发票,(六)报账结算,第一、属于公务卡结算目录内的,一定要用公务卡结算,并提供与发票金额相符合的消费凭证。
第二、付款给外部单位的款项,发票、合同、银行账户三位一体相匹配;原则上不得委托汇款至个人账户。
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支付,必须提供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若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对方为个体工商户,请提供营业执照,款项汇至法定代表人的账户。
第四、劳务费原则上不得由他人代领或现金结算,特殊情况由他人代领或现金结算时,须提供对方身份证明。
二、新的差旅费制度解读,差旅费制度解读,一、实行时间:
2016年1月1日起。
二、开支范围:
学校教职员工到益阳城区以外的地方履行公务而发生的各种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等。
三、关于出差审批:
所有公务出差一律办理事先审批手续,填制出差申请单,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
1、一般教职工出差,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正职)批准;2、部门主要负责人出差,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并报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书记、校长)知晓。
3、省外出差或一次性出差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校长批准。
4、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外出实习、专业考察、写生等教学活动须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其中一次性费用在5000元(含)以上,报账时须经校长审批。
注意:
一事一单,不允许多次出差只填写一张出差申请单。
差旅费制度解读,三、关于出差审批5、近距离出差,如确实需要包车(或因公自驾车)者,应提前向党政办公室提出申请(招生公务出差向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填写学校包车(因公自驾车)申请/结算单,经批准后由党政办公室安排车辆(招生公务出差经批准后由招生就业处安排车辆)。
未经批准同意的包车(或因公自驾车)发生的费用不予报销。
差旅费制度解读,四、关于出差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
须乘坐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校级正职、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及岗位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其他高级职称人员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舱、轮船二等舱、火车软席(软座、软卧)和高铁(动车)一等座,随行中的1人可乘坐同等级交通工具;其他人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舱(飞机总票价不得超过规定高铁票价的30%,如:
高铁票价为500元时,飞机票总价不得超过650元)、轮船三等舱、火车硬席(硬座、硬卧)和高铁(动车)二等座。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航空旅客人身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如遇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经济舱且超过规定高铁票价30%的,须报校长批准。
差旅费制度解读,四、关于出差标准
(一)城市间交通费:
须乘坐规定等级的交通工具,凭据报销。
出差购买机票,执行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印发的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的规定,购买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的优惠机票。
对于航空公司提供的低于政府采购优惠票价的团队价格或促销价格机票,购票人也可选择购买。
因公自驾车到长沙出差按每车每次360元包干,其中高铁站每车每次400元包干,机场每车每次450元包干。
因公自驾车到其余地区出差按以下标准包干:
排量1.6L及以下的车辆,每公里1.4元;排量1.8L的车辆,每公里1.5元;排量2.0L及以上的车辆,每公里1.6元。
过路过桥及停车费凭票按实报销。
差旅费制度解读,四、关于出差标准
(二)住宿费:
省内出差:
1、校级正职、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及岗位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其他高级职称人员每人每天450元限额标准;2、其他人员每人每天330元限额标准;省外出差:
执行财政部公布的分地区、分级别开支限额标准。
校级正职、教授等正高级职称人员及岗位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其他高级职称人员,可住单间。
其余人员同行同性两人应住一个标准间,其住宿费标准按职务(职称)高者核定。
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报销住宿费。
差旅费制度解读,四、关于出差标准(三)出差补助费:
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以城市间交通票据或住宿费票据为凭据。
按实际出差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分途中和住勤。
补助费的标准为:
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00元(西藏、青海、新疆为120元),市内交通费80元,不再报销工作餐费;到长沙出差,伙食补助费与市内交通费在此标准内凭票按实报销。
自带交通工具(指包车或因公私驾)出差的不报销市内交通费。
差旅费制度解读,五、会议、培训、顶岗实践等的差旅费开支规定参加各种会议、短期培训的费用开支严格按照差旅费标准执行,已包括食宿的,不再另外报销相关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离开益阳市参加学习的,在途期间的出差补助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邀请专家开会、讲座、调研、指导等,受邀人员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费、咨询费或劳务费按规定报销,但不得同时发放伙食补助费及市内交通费。
经组织批准的带薪参加党校、行政学院或社会主义学院等脱产学习(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并在培训单位食宿的,学习期间培训单位统一收取的伙食费,由学校在伙食补助费限额标准内据实报销,不报销市内交通费;离开益阳市区参加学习的,在途期间的出差补助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差旅费制度解读,五、会议、培训、顶岗实践等的差旅费开支规定顶岗实践在途期间的出差补助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
顶岗实践期间(不含往返在途)的补助标准为:
益阳市区外每人每天80元,益阳市区内每人每天45元。
带学生实习、专业考察,按一般出差规定标准按实报销差旅费;考察由旅行社组织的,个人团费标准不得超过出差规定标准。
带学生到益阳市区内写生,写生期间每人每天补贴30元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和其他费用;带学生到益阳市区外写生,在途期间的出差补助费和交通费等按照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写生期间(不含往返在途)按每人每天45元的标准发放补助,不报销住宿费和其他费用。
差旅费制度解读,六、其他规定各部门要加强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人员的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用公务卡结算。
请保留好公务卡消费凭证(一般为POS小票),连同内容、金额一致的发票一起共同作为报账附件。
三、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六)财产租赁所得;(七)财产转让所得;(八)偶然所得;(九)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一、工资、薪金所得,
(一)征税对象,指教职工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津贴、补贴、加班费、节日慰问费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如讲课费、监考费、改卷费、其他工作津贴等)。
从范围上包括学校财务、教务、人事、工会、后勤和其他部门发放的各类与任职受雇有关的一切所得。
从形式上表现为货币、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二)征税范围,学校每月为教职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每月代扣所得税由两部分组成:
1、本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上月工资表外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三)计算方法,1、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可扣除项3500工资收入,含当月工资正常收入以及上月工资表外收入。
可扣除项,五险一金(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包括代扣的房租、水电、物业管理费等。
(三)计算方法,2、确认适应税率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三)计算方法,3、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实务应用1(仅工资收入),1、王教授2014年每月正常工资7130.4元,其中包含应由个人缴纳的养老险金439元,失业险金44元,医疗险89元,住房公积金829元,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3500元/月,则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7130.40-439-44-89-829-35002229.40(元)
(2)2229.40元属税率表中“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10%,速算扣除额105元则: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2229.4010-105117.94(元),实务应用2(含工资表外收入),2、假如上例中2014年7月份王教授除正常工资收入外,还收到教务处发放的加班补贴1000元,监考费500元,改卷费1500元,则王教授7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如下:
(1)应纳税所得额工资应发金额+当月取得的与其任职有关的其他收入-“三险一金”-个人所得税减除标准7130.4+1000+500+1500-439-44-89-829-35005229.4(元)
(2)5229.4元属于“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范围,对应税率20%,速算扣除额555元则:
应纳税额5229.420-555490.88(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时,应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注意:
一次性奖金的计算,一年仅能使用一次,1、当月工资、薪金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数教职工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税率按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所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所适用的税率来确定。
应用举例,张老师2014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4000元,当月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的“三险一金”为400元,同时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则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
分析:
张老师属于当月工资、薪金高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数情形1、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为2000元(2400012),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则:
应纳税额=2400010%-105=2295(元)2、当月工资薪金的应纳税额=(4000-400-3500)3%=3(元)3、当月合计应纳税额=2295+3=2298(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在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时,应区分不同情形处理:
注意:
一次性奖金的计算,一年仅能使用一次,2、当月工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数教职工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税率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扣除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所对应的应纳税所得额所适用的税率来确定。
应用举例,李老师2014年12月取得工资收入3600元,当月应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的“三险一金”为500元,同时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则其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过程如下分析:
李老师属于当月工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数情形1、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后,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所得额=24000-3500-(3600-500)=23600(元)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所得额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为1967(2360012),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则:
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2360010%-105=2255(元)2、当月工资收入应纳税额=03、当月应纳税额合计=2255+0=2255(元),知识延伸住房公积金扣除上限标准,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税200610号,知识的延伸,关于职业年金: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财税2013103号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解读:
(1)在年金缴费环节,对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职工支付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缴费,在计入个人账户时,个人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职业年金个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为职工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2)在年金基金投资环节,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分配计入个人账户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年金领取环节,个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领取的企业年金或职业年金,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适用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计税的具体操作,考务费、加班费、工作津补贴、评审费、指导费、节日慰问费(含工会发放)、福利费、项目奖、评优评先奖、安全行车奖等,合并计入下月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和3500元后,按七级累计税率计税。
直接从事业支出等费用中发放的生活补助,全额计入个人的下月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税。
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迅补贴收入,全额计入下月工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税。
(四)计税的具体操作,以现金形式发放给个人的住房补贴、医疗补助费,全额计入下月工资,按工资、薪金收入标准计税。
该补贴应由人事处分月制表、发放。
超课时费,由教务处、人事处根据教职工本学期超课时总量,拿出一定比例预发,分月制表,并入当月工资;期末,再根据最终核定的超课时总量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职称晋级工资,由人事处根据教职工评定的职称等级、自聘任之日起造表发放。
由于职称评定工作的特殊性,职称工资有一部分需要在事后补发,受政策限制,大家的扣税就会受到相应影响。
学校将在尊重税法、保证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努力为教职工规避个人所得税扣缴,减轻老师们的纳税负担。
请大家理解。
(五)免税项目,独生子女补贴。
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品补贴。
托儿补助费。
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不征税的误餐补助,是指按财政部门规定,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学校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除此之外,取得的一次性奖励全部按20%计税。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一)征税范围,劳务报酬所得,指校外人员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济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如外聘教师讲课费、专家指导费等。
学生助学、助教费等,如果签署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存在比较明确的“任职或雇佣”关系,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应按“劳务报酬”所得计税。
(二)计算方法,首先根据取得的劳务报酬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再根据确认好的应纳税所得额,确认适用税率;最后根据确认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适用税率,(三)劳务报酬所得“次”的认定,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项目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四)计税操作,专家评审费、专家指导费:
劳务报酬低于3000元(含3000元),造表发放,由学校承担相应的税金;劳务报酬高于3000元,对方需提供在税务机关开具的品名为“劳务费”、付款方为“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的正规税务发票,凭票报账。
请注意:
一定不要用校内人员的身份开票。
招生宣传补助:
造表发放,其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税金由学校承担。
外聘教师讲课费:
临时聘用教师讲课,按次结算,对方提供劳务发票,凭票报账;存在长期合作关系的教师(需签订一年期以上合同),造表发放,按个税工资薪金的七级累计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税后金额给予报酬。
(四)计税操作,模特费:
临时模特费用,按次结算,提供劳务发票,凭票报账;存在长期合作的模特,按月结算,造表发放,按个税劳务报酬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税后金额给予报酬。
媒体采访宣传费:
按次结算,造表发放,按规定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按税后金额给予报酬。
(五)发放方式,给予校外人员的税后劳务报酬,统一由财务处通过学校单位账户代发,不得以个人借支现金的形式发放。
注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因在各行各业作出突出贡献而从省级以下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取得的一次性奖励收入,不论其奖金来源于何处,均不属于税法所规定的免税奖金范畴,应按“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国税函1998293号,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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