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细则.docx
- 文档编号:13618349
- 上传时间:2023-06-15
- 格式:DOCX
- 页数:33
- 大小:30.45KB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细则.docx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细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细则.docx(3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细则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细则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细则
根据《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筑教发[2012]6号)的精神,为大力加强我市中小学(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在职公民办教师,下同)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项目
根据“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为核心,以提高教师对教学专业知识掌握能力为重点,以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为目的,按照‘每三年一轮,全员参与,全员学习,分层考核,综合评定’的原则”,将考核项目设定为:
教师教学专业知识、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能力三项,其中教学专业知识每三年考核一次,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能力每年考核一次。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考核方案市教育局另文下发。
二、考核对象
本细则所明确的教师为教学一线人员,即承担有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此类人员必须参加教师教学专业知识、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
其余学校行政、教辅、后勤人员按有关年度考核要求进行。
三、考核依据和办法
(一)教学专业知识考核
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即将出台的《3-6岁儿童发展与学习指南》、普通小学、初中、高中学科课程标准(2012年6月组织的考核可参照中考《考试说明》),按照教师教什么学科就考什么学科(承担多门学科教学工作的教师自选一门学科参加考核)的原则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评卷,确定考核结果。
至考核当年8月31日止,未满45周岁的教师必须参加教学专业知识考核。
45周岁以上的教师,可选择参考或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科专业论文等作为教学专业知识考核的依据。
学科专业论文的评定由学校负责,评定为优秀学科专业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且总体比例不得超过5%,并报市教育局复核认定。
(二)师德师风
依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贵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办法》(筑教发[2010]29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通知》(筑教发[2010]97号)及参加弘扬“教师教育精神”和“贵州教师誓词”宣誓活动情况进行考核。
每名教师每学期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教育理论专著读书心得;每名教师每三年制定个人成长规划,作为教师年度师德师风考试必须完成的前提条件。
考核主要由教师互评、学校评价、学生评价和家长评价四部分组成,按4:
3:
2:
1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定。
(附1: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三)教师课堂教学能力
依据《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筑教发[2011]53号)和《贵阳市中小学高效课堂基本标准》(筑教发[2011]73号)进行考核。
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实行全员考核,考核由规定时间内以文本形式完成给定课题的教学设计、听课评价、学生评价、说课及教学反思四个方面组成,中小学教师按2:
5:
1:
2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定,幼儿园教师考核不设学生评价,其教学设计、听课评价、说课及教学反思按2:
6:
2的权重进行综合评定。
(附2: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评定标准)
师德师风、教师课堂教学能力两项考核由学校负责实施,学校应成立由学校领导、中层干部、学科骨干为成员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对教师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能力的考核工作。
学校对教师的考核要客观、公正,考核结果要向全校教师公布。
考核结束后向区(市、县)教育局申请验收,区(市、县)教育局每年要组织抽查每个学校的考核结果,抽查结束后,区(市、县)教育局应向市教育局申请验收,市教育局组织抽查每个区(市、县)的考核结果。
高中学校考核结果由市教育局组织抽查。
四、教师教学专业知识考核实施
(一)考核科目设置
1.幼教教师
幼教教师的考核不分学科,考核内容按语言、社会、健康、科学、艺术5个领域及幼儿园家长工作、幼儿园安全、保育及日常生活中的教育设置。
2.小学教师
设置科目有:
品德(含品生和品社)、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
3.初中教师
设置科目有: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
4.高中教师
设置科目有:
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
(二)考核时间
各科考核时间按表一进行。
表一: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考核时间安排表
教师
科目
时间
幼儿园
幼教
2012年11月
小学
语文、数学、英语
2013年6月
品德(含品生和品社)、科学、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
2013年11月
初中
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
2012年6月
生物、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
2012年11月
高中
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
2014年7月
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
2014年11月
以上各科考核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除初中2012年6月举行的考试执行原课程标准外,小学、初中其他学科考试执行教育部2011年新颁布的课程标准。
(三)考务工作
1.报名
由市教育局开发《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管理系统》,全市各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中职)须在2012年4月30日前将本校专任教师信息录入系统。
培训、录入时间另行通知。
2.确认报名
每科考核前一个月,学校须在网上为参加该科考核的教师点击确认报名,提交系统认可。
3.考点设置
由区(市、县)教育局统一设置,安排在区(市、县)政府所在地。
4.考核时间
语文学科考核含作文,时间为两个半小时,其余学科(含幼教)考核时间为两个小时,英语学科考核含听力。
5.监考教师安排
监考实行区域内跨学段、跨学科交叉监考。
6.经费管理
由学校从教师培训经费中统一向区(县、市)教育局支付教师教学专业知识考核费用,每名教师20元。
区(县、市)教育局每名教师留10元用于考试的组织管理,包含考场的安排、监考、巡视、试卷接送、保管等工作,另10元上交市教育局,用于命题、制卷、评卷等工作。
市直属学校的费用直接上交市教育局。
7.督查巡视
市教育局委派巡视员到各区(县、市)考点,代表市教育局监督、检查当地的考务工作,协助处理考试期间出现的各类问题。
考务工作未尽事宜,按照中考考务工作细则实施。
(四)考场纪律
教师学科专业知识考核实行闭卷考试。
发现舞弊行为,一律认定为不合格,全市通报批评,并由主管区(县、市)教育局作出行政处罚。
五、考核成绩认定
按照全员考核的原则,对教师的综合评定每三年一次,评定结果计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对教师的综合评定由教师教学专业知识、师德师风、课堂教育教学能力三项三年总评考核成绩合成,三项考核结果均按等级进行评定,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师德师风、课堂教育教学能力的总评成绩由三年考核成绩合成,三年评定均为优秀,则该项考核三年总评为优秀;若三年评定中一年以上(含一年)为不合格,则该项总评为不合格;其余情况见表二。
将教师教学专业知识、师德师风、课堂教育教学能力三项总评考核成绩合成时,若三项考核成绩都是优秀,则综合评定为优秀;若三项考核成绩有一项不合格,则综合评定为不合格;其余情况也按照表二合成。
计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时,教师教学专业知识、师德师风、课堂教学能力按4:
3:
3的比例,教师教学专业知识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按80学时计入档案;师德师风每年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按20学时计入档案,三年共60学时;课堂教学能力每年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按20学时计入档案,三年共60学时。
抽调参加教师专业知识考核命题的教师不参加此项考核,成绩认定为优秀,满学时计入继续教育档案。
表二:
教师考核成绩合成表
项目一(年度一)
项目二(年度二)
项目三(年度三)
总评
优秀
优秀
优秀
优秀
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合格
合格
优秀
合格
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优秀
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合格
优秀
优秀
合格
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合格
优秀
合格
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优秀
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项目一(年度一)
项目二(年度二)
项目三(年度三)
总评
基本合格
优秀
优秀
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合格
优秀
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优秀
基本合格
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基本合格
在师德师风考核时,当年内有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对教学专业知识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市组织集中培训并进行考核,对这类教师的评定以此次考核结果为准。
对因特殊情况未能参加教学专业知识考核的专任教师,可以与参加集中培训的教师一同参加考核。
对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不合格的教师,高中阶段由市组织集中培训;幼儿园、小学、初中阶段由区(市、县)组织集中培训,重新组织考核。
对培训后综合评定仍为不合格的教师,学校须安排其转岗。
对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的教师,学校应在校内安排获得优秀的教师进行帮扶。
三年内,学校、区(市、县)、市从教师教学专业知识、师德师风和教学能力考核等活动中遴选出一批优秀教师,通过培训,跟踪考察,严格评定,实现:
建立几个“名师工作室”;培养10余名市级“四好教师”(学生评价好、家长评价好、同行评价好、社会评价好)、100名市级“名班主任”、200名市级“名教师”、1000余名市级骨干教师、数万名高素质合格教师的目标,并创设条件让部分“名班主任”、“名教师”成为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名师。
六、保障措施
各区(市、县)教育局、各学校要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教师综合素质提升领导小组,负责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
区(市、县)要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的专项培训经费投入机制,各校每年按生均公用经费的5%-10%安排教师培训经费,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的培训费用在教师培训经费中开支。
附件:
1.贵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2.贵阳市中小学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评定标准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1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高我市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树立新时期人民教师的良好形象,根据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筑教发[2012]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全面提高教师素质为目的,通过实施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作用,奖优罚劣,鼓励教师自省、自重、自律、自强,引导教师树立新的教育理念,增强教书育人、献身教育的社会使命感,努力造就一支师德高尚、素质过硬、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考核对象
教学一线人员,即承担有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学人员。
三、考核内容
考核的主要内容分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八个方面。
每名教师每学期写一篇不少于1000字的教育理论专著读书心得;每名教师每三年制定个人三年成长规划。
四、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2.坚持定量和定性相结合,以定量为主的原则。
3.坚持学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以学年度考核为主的原
则。
4.坚持考核评价结果与评优评先、职务(称)晋升、聘用挂钩的原则。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1.考核要求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
各学校要成立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中层干部、教师代表组成,教师代表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分为教师评教师、学校评教师、学生评教师、家长评教师四个方面。
2.考核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实行百分制,教师评教师占总分的40%、学校评教师占总分的30%、学生评教师占总分的20%、家长评教师占总分的10%。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计分办法,考核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按照“优秀”为1,“良好”为0.9,“合格”为0.8,“基本合格”为0.7,“弃权”为0.6,“不合格”为0的权重计分,考核内容共计26项。
单表“教师评教师”得分=[(优秀数×100+良好数×90+合格数×80+基本合格数×70+弃权数×60)/26]×40%
单表“学校评教师”得分=[(优秀数×100+良好数×90+合格数×80+基本合格数×70+弃权数×60)/26]×30%
单表“学生评教师”得分=[(优秀数×100+良好数×90+合格数×80+基本合格数×70+弃权数×60)/26]×20%
单表“家长评教师”得分=[(优秀数×100+良好数×90+合格数×80+基本合格数×70+弃权数×60)/26]×10%
最后该名教师得分=“教师评教师”得分总和/教师参加考核人数+“学校评教师”得分总和/学校参加考核人数+“学生评教师”得分总和/学生参加考核人数+“家长评教师”得分总和/家长参加考核人数
六、考核程序
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开展师
德师风考核工作
1.教师评教师(占总分的40%)
要以学校教研组或年级组为单位,对照考核细则,组织教师在组内互相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要达到教研组或年级组人数的90%以上。
2.学校评教师(占总分的30%)
由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考小组根据教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对每位教师师德师风情况进行评估,对每位教师师德师风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3.学生评教师(占总分的20%)
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班主任在本班评议,任课教师由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其所教班级中随机抽取一个班进行评议,对于所教班级较多的任课教师,不能连续两年由同一个班级对其进行评议。
4.家长评教师(占总分的10%)
由学校通过召开家长会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师风情况,可参考学生评教师以年级为单位进行的方式组织开展评议。
5.考评小组综合考核评价
各学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家长)评议和教师评议情况,结合教师日常的师德表现,对每位教师的职业道德行为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6.结果反馈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束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教师的考核评价结果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被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日内申请复核,学校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将复核意见反馈申请人。
七、考核等次设定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
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
考评总分90分以上;
合格:
考评总分80—90分(不含90分);
基本合格:
考评总分60—80分(不含80分);
不合格:
考评总分60分以下。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学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应确定为不合格:
(1)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后果的。
(2)向学生或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造成不良影响的。
(3)违规组织学生补课或有偿家教,情节严重的。
(4)违规收费,向学生或家长推销教辅材料、书籍、报刊、商品和保险等谋取私利的。
(5)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宣传从事封建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6)工作敷衍塞责,完不成教育教学任务,教育教学效果低下,引起学生(家长)强烈不满的。
(7)其它违背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或违法违纪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
八、考核评价结果的运用
学校要建立教师师德师风档案,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并在教师考核中加大权重。
把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与教师年度考核(绩效考核)等结果综合分析,作为教师评优评先、职(务)称晋升、聘用的重要依据。
1.师德师风考核为优秀的教师,年度考核才可评为优秀等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干部竞聘和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优先。
2.师德师风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的教师,不能参加评优评先,学校要对其实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次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3.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学校要对其实行诫免谈话,限期整改;三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并可按以下规定处理:
(1)低聘。
(2)组织参加师德师风学习培训。
(3)本学年考核评定为不合格。
九、有关要求
1.各区(市、县)教育局、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考核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确保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各区(市、县)教育局、有关学校在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中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促进我市教师整体素质全面提高。
附表: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
附表
考核表类型:
A票(B票、C票、D票)
贵阳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表
被评教师姓名:
学科: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等次(权重)
优秀
(1)
良好(0.9)
合格(0.8)
基本合格
(0.7)
不合格
(0)
依法执教
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上级党委保持一致。
积级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崇尚科学,不信邪教,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集体或其它违法违规上访。
爱岗敬业
执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职业荣誉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传播有害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不上网聊天、打游戏、炒股。
能积极主动承担学校各项工作职责,认真履行教师义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合体学生,对学生一视同仁,平等公正对待每个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挫伤学生的自尊心,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尊重学生主体地位,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创造平等、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充分理解、了解学生的需求,促进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
对学生高度负责,执情关怀学生,严格要求,关注学生健康发展,努力培养学生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严谨治学
加强学习,确立主动学习、终身学习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自觉加强理论修养,尊重教育科学和教育规律,坚持教育创新,讲求教育教学艺术,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认真参加教研活动和校本培训,积极参与教育教学行动研究,注重改进教育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潜心教育科研,认真钻研教材教法等专业知识,以学生为本开拓视野,解读新理念,理解和运用新理论。
团结协作
谦虚谨慎,尊重同志,宽以待人,相互帮助,和谐相处,注意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关心集体,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学校声誉,共创文明校园,优化育人环境,对于损害学校和集体利的不良行为,要敢于抵制,敢于批评。
尊重家长
认真做好家访工作,主动与家长联系,了解学生家庭情况,主动争取家长配合和支持。
定期召开家长会,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不训斥家长,不托家长办私事。
廉洁从教
能恪守职业道德,树立高尚情操,公正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
不违规组织学生补课和参加有偿家教。
不违规收费,不违背规定向学生推销书籍、报刊、复习资料等谋取私利。
不接受学生家长宴请、馈赠,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为人师表
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传播文明,宣传科学,崇尚真善美,在学校、家庭、社会争做表率。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不参与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衣作整齐端庄,举止文明大方,语言规范健康,严于律己,具有健康文明高雅的生活方式和习惯。
分数合计
(百分制,按考核类型所占比例计分)
得分=[(优秀数×100+良好数×90+合格数×80+基本合格数×70+弃权数×60)/26]×考核类型所占比例
A票为教师评教师占40%、B票为学校评教师占30%、C票为学生评教师占20%、D票为家长评教师占10%
附件2
贵阳市教师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评定标准
根据《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提升实施方案(试行)》(筑教发﹝2012﹞6号)文件要求,依据《贵阳市高效课堂基本标准》(筑教发﹝2011﹞号),特制定本评定标准。
评定项目
评定等第
评定方法
备注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
合格
教学
设计
《贵阳市教师教学设计评价量表》
≥90分
≥60分
≥50分
<50分
受评教师在3小时内完成规定课题的教学设计,评价小组集中评定。
1.评价小组由3人或5人或7人组成;
2.教师的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说课及反思的评定,先由评价小组人员各自打初分,再在评价小组会上集中评定,并签字。
课堂
教学
《贵阳市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评价量表》
≥90分
≥60分
≥50分
<50分
评价小组听课评定
说课及
反思
《贵阳市教师说课及反思评价量表》
≥90分
≥60分
≥50分
<50分
评价小组听课前或课后及时听施教者说课并评定;评价小组课后听施教者反思并评定。
学生
评价
《贵阳市课堂教学学生意见反馈表》
≥90分
≥60分
≥50分
<50分
评价小组听课后及时发放问卷调查,根据统计结果进行评定。
综合评定
≥90分
≥60分
≥50分
<50分
评价小组按各项目的权重进行评定。
附表:
1.贵阳市教师教学设计评价量表;
2.贵阳市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评价量表;
3.贵阳市教师说课及反思评价量表;
4.贵阳市课堂教学学生意见反馈表(四年级及以上);
5.贵阳市课堂教学学生意见反馈表(三年级及以下)。
附表1:
贵阳市教师教学设计评价量表
受评人
姓名
学科
区(县、市)
编号
班级
年级()班
学校
课题
项目
分值
评价要点
得分
教学
目标
15
依据课程标准、学段特点和学生已有的认知经验确定三维目标。
目标设置科学、合理、可检测、可操作。
教学内容
分析
15
对本课时内容在教材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及前后知识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贵阳市 中小学教师 综合素质 提升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