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聘专家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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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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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聘专家管理制度
篇一: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郑州大学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20xx-11-12人事处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加快建设全国一流大学的步伐,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聘用单位的条件
1.聘用专家的单位(外聘专家管理制度),须有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学科梯队完整,科研实力雄厚;
2.拟聘用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高水平的专家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本学科(专业)在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3.拟聘用专家的学科还没有国内一流的专家学者。
二、聘用专家的条件
1.在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如两院院士、国家级专业学会会长等被业内所公认的大师级专家、学者;
2.拟聘用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大师级专家学者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三、聘用专家的任务
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并保持全国一流水平;
2.帮助我校申请相关学科博士点;
3.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教师申报、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的科研奖励;
4.定期为教师和学生作学术报告或举办专题讲座,对青年教师及研究生进行具体指导,根据工作需要承担研究生和本科生教学任务。
四、聘用专家的程序
1.院(系)将拟聘专家的个人情况、主要学术成就、贡献,以及单位聘请理由和意见报送人事处;
2.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3.人事处、聘用单位与聘用专家签定工作协议。
五、聘用专家的待遇
1.聘用专家履行协议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自然科学中”两院”院士,在我校工作一个月,发给津贴10000元;社会科学中被国内学术界公认的学术大师在我校工作一个月,发给津贴8000-10000元;国外著名大学的专家、学者,国内国家级专业学会的会长在我校工作一个月,发给津贴5000-8000元;
2.专家津贴由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决定,由学校和院(系)共同承担;
3.聘用专家由学校提供公寓住房。
六、聘用专家的管理
1.聘用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许诺聘用条件和待遇;
2.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专家的聘期一般为一年,根据情况可以续聘;
3.聘用专家由学校和院(系)共同负责管理,聘用单位每年对所聘专家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河南城建学院外聘专家管理办法
20xx-05-0716:
27
院行〔20xx〕173号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我院的教学质量,促进科研工作的开展,结合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外聘专家的目的
充分发挥外聘专家在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青年教师和为逐步创建硕士学位培养点做准备、打基础。
二、被聘请的专家条件
1、在国内外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如两院院士、国家级专业学会会长等被业内所公认的大师级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等;或者为具有学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
2、拟聘用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聘学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大师级专家学者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三、聘请专家的系(部)应具备的条件
1、聘用专家的单位,一般应为院级以上重点学科,学科梯队完整,科研实力雄厚;
2、拟聘用专家的学科发展前景良好,聘请高水平的专家后能够在较短时间内使本学科(专业)在学科建设、学位点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
四、聘用专家的任务
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达到省内一流水平;
2、帮助我校申请相关学科硕士点;
3、指导科研工作,带领中青年教师申报、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完成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并争取获得国家及省部级的科研奖励;
4、定期为教师和学生作学术报告或举办专题讲座(一年不少于两次),对青年教师及研究生进行具体指导;
5、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承担本科生部分紧缺课程或开设新课程的教学任务。
五、聘用专家的程序
1、系部填写《聘请专家审批表》,将拟聘专家的个人情况、主要学术成就、贡献,以及单位聘请理由和意见报送人事
处;
2、人事处会同有关职能部门研究同意后,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
3、人事处、聘用单位与聘用专家签定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发放正式聘书。
六、聘用专家的待遇
1、聘用专家履行协议职责,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发给津贴5000-50000元,具体以双方签定的协议为准;
2、专家津贴由学校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决定,由学校和系部共同承担,系部承担比例暂定为5%--10%;
3、聘用专家由学校提供公寓住房,住房内配备家具、电器等生活用品;
4、外聘专家来我院往返旅差费等费用均由我院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七、聘用专家的管理
1、聘用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许诺聘用条件和待遇;
2、根据工作需要,聘用专家的聘期一般为一年,根据情况可以续聘;
3、聘用专家由学校和系部共同负责管理,聘用单位每年对所聘专家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学校备案。
考核时,由外聘教授填写考核表,聘请单位签署意见后,连同相关业绩材料的原件报人事处,最后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工作协议对外聘教授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确认,并决定发放相应的工作报酬。
4、外聘专家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年度任务,或不能完成聘期任务,或工作中发生严重失误,或不能为人师表、造成不良影响的,所在单位应及时报人事处,经校领导同意,由人事处办理相关外聘专家的解聘手续。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篇二:
福建xx公司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福建xx有限公司
外聘专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企业的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公司专家人才的管理和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聘专家管理。
第二章外聘专家条件、职责与筛选方式
第三条外聘专家是指在某些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及业务素质,并符合我公司生产实际需要的专业高级人才。
第四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必须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公正诚信,廉洁自律;
2、在本专业范围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或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3、具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优化生产技术工作;
4、能够带领和指导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5、本人愿意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工作,并接受我司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外聘专家职责
1、指导公司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管理工作,不断推进公司科技进步;
2、对生产建设过程中的技术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展技术攻关;
3、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学术讲座或专题报告,传递最新学术信息,开拓员工学术视野;
4、开展技术咨询,提供技术、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第六条筛选方式
1、优先选用国家或行业认可的专家。
2、已与我司合作或参与过我司工作的专业人士。
3、公司内部、各行业协会、权威机构等渠道推荐的方式。
4、网络招聘、自荐的方式。
第七条专家材料包括:
1、填写专家简历;
2、专家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证书及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
第三章专家的聘用与管理
第八条外聘专家的聘用流程:
1、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或委托相关专业机构进行面试。
2、确定合格的人员并提交公司领导班子审核能过。
3、决定录用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并建立外聘专家库。
第九条外聘专家的管理
1、聘期:
外聘专家聘期为一年,期满后如需续聘的,须重新报审和办理续聘手续。
2、解聘条件:
外聘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予以解聘。
(1)聘用期间不能履行专家职责的;
(2)因个人原因不愿继续受聘,经申请同意其解聘的;
(3)以完成某一项工程或技术项目,项目已完成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经查实,相关资格证件为造假者;
3、工作汇报:
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由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的工作汇报会议,听取外聘专家开展工作、解决问题等情况汇报及下阶段工作计划的安排,及时总结经验、解决存在的问题;
4、工作考核:
聘用期满,外聘专家进行工作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报送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
5、专题研究:
外聘专家每年至少提交一份关于公司生产工艺方面或技术项目的专题研究报告或论文,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评,有重大贡献或产生效益的按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6、奖励:
为调动外聘专家的工作积极性,公司根据其为公司所作贡献,按公司的相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四章外聘专家待遇
第十条对于合格的专家,发放聘用证书。
第十一条聘用期间的薪资待遇:
1、工程师职称:
3000—5000元/月;
2、高级工程师职称:
5000—8000元/月;
3、教授级职称:
8000—12000元/月。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第五章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则
篇三:
医院外聘专家、教授管理制度
外请专家管理制度
为做好我院外请专家的管理工作,根据医院发展和管理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请专家的目的
1、外请专家是医院为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解决业务急需、加强学科建设,而聘请的各学科专家和顾问。
临时来院进行学术交流、学术报告和举办各类讲座的专家不在其列。
2、外请专家的范围一般限于临床、医技科室中业务技术紧缺、薄弱或重点发展的专业。
3、充分发挥外请专家在学科建设、拓展业务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建设重点学科、培养年轻医师和为“三级医院”创建做准备、打基础。
二、被请的专家条件
1、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名望,如省级医院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
2、拟请用专家的专业必须与所请学科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每个学科原则上可聘请一名专家指导本学科的建设与发展,优先考虑重点学科的专业。
三、聘用专家的任务
1、指导学科建设,使所在学科尽快挺高一定质量水平;
2、定期为我院医师和实习生举办专题讲座,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具体指导;
四、聘用专家的待遇
1、聘用专家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发给一定津贴,具体以双方洽谈数目为准;
2、专家津贴由医院根据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情况决定。
3、聘用专家由医院提供住宿,并配备生活用品;
4、外请专家来我院往返旅差费等费用均由我院按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五、聘用专家的管理
1、聘用专家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未经科教科批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许诺请用条件和待遇;
2、聘用专家由科教科和科室共同负责管理,我院对所请专家进行考核,并将
考核结果保留备案。
我院根据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聘请。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科教科负责解释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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