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二甲复审33项核心条款的相关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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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二甲复审33项核心条款的相关制度
33项核心条款的相关制度
关于尊重和维护患者合法权益的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提高医院自律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践行医院“以病人为中心”的核心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增进医患间的信任和理解,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病人拥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医疗权、自主权、知情同意权、保密权和隐私权等。
也就是对医务人员来说,我们有提供医疗服务,尊重病人的意愿,向病人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取得病人自愿的同意,保守秘密和保护隐私的义务。
3、定义
患者的权益指患者在患病就医期间所拥有的而且能够行使的权利和应该享受的利益。
医务人员应当尊重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4、标准规范
(1)医务人员应依法维护患者最基本的权益即有权获得适宜的医疗诊治。
①享受平等医疗权,凡患者不分性别、国籍、民族、信仰、社会地位和病情轻重,都有权受到礼貌周到、耐心细致、合理连贯的诊治服务;
②享受安全有效的诊治,凡病情需要,有助于改善健康状况的诊断方法、治疗措施、护理条件,都有权获得;
③有权要求清洁、安静的医疗环境,并有权知道经管医生及护士的姓名;
④有权了解有关诊断、治疗、处置及病情预后等确切内容和结果,并有权要求对此做出通俗易懂的解释。
从医疗角度不宜相告的或当时尚未明确诊断的,应向其家属解释;
⑤有权了解各种诊治手段的有关情况,如有何副作用,对健康的影响,可能发生的意外及合并症、预后等。
(2)医务人员应尊重患者自由选择和拒绝治疗的权利
①患者有权根据医疗条件或自己的经济条件选择医院、医护人员、医疗及护理方案;
②患者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精神病、传染病患者的某些情况属不允许范围)可拒绝治疗,也有权拒绝某些实验性治疗。
但医生应说明拒绝治疗的危害;
③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动出院,但必须向医院和医生做出对其出院及后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声明与签字。
(3)医务人员应尊重和维护患者的隐私权
①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由于医疗需要而提供的个人的各种隐私,有要求保密的权利。
医务人员应严守私密,不随意向外人泄漏。
②患者有权对接受检查的环境要求具有合理的声音、形象方面的隐蔽性。
由异性医务人员进行某些部位的体检治疗时,有权要求第三者在场;
③在进行涉及床边会诊、讨论时,可要求不让不涉及其医疗的人参加;有权要求其病案只能由直接涉及其治疗或监督病案质量的人阅读。
(4)患者有监督自己的医疗及护理权益实现的权利
①患者有权监督医院对自己所实施的医疗护理工作,如果患者的正当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由于医护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身心的损害,患者有权向医院提出质问或依法提出上诉;
②患者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无论由谁支付医疗费用,患者有权审查其支付的帐单,并有权要求解释各项支出的用途。
(5)医务人员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严格履行我院知情同意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6)医务人员应主动了解患者的民族和有无宗教信仰,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对患者提出的关于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的要求,在客观条件允许和不影响治疗的前提下,应充分配合,尽量满足。
5、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2)卫生部《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
投诉管理制度
1、医院主要领导是医院投诉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党总支办为牵头部门,各科室、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投诉管理工作。
2、医院投诉实行“首诉负责制”。
投诉人向有关科室投诉的,被投诉科工作人员应当予以热情接待,能当场处理的,尽量协调解决;对无法处理的,接待部门应主动引导投诉人到投诉管理部门。
3、投诉接待人员应当认真听取投诉人意见,核实信息,如实填写《医院投诉登记表》如实记录,并经投诉人签字确认。
4、医院建立畅通,便捷的投诉渠道。
根据工作职能按医疗、护理、收费、药剂、行政管理、医德医风投诉进行分类,分别由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权限负责投诉接待处理。
5、在调查处理过程中,被投诉人对事件必须写出书面陈述材料,以明确事实。
6、医院各科室应当积极配合投诉管理部门开展投诉事项调查、核实、处理工作。
7、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告知投诉人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规,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并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8、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应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告知相关处理规定:
(1)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2)投诉人已就投诉事项向信访部门反映并作出处理的;
(3)没有明确的投诉对象和具体事实的;
(4)已经依法立案侦查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5)其他不属于投诉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投诉。
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病人安全,防止差错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因此,护士在工作中必须严肃认真一丝不苟,严格执行“三查八对”,才能保证病人的安全和护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1、医嘱查对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处理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医嘱必须每班查对,办公护士每日与当班护士查对并双签名。
每周护士长参加大核对医嘱至少一次,护士长在医嘱核对本上记录核对情况并签字,如有问题及时纠正。
(3)长期医嘱应定期整理,整理后的医嘱需两人核对后方可执行。
(4)在抢救时或手术中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一遍,得到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经两人核对后再弃去。
2、给药查对
(1)给药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
三查:
用药前查、用药中查、用药后查。
八对:
对①姓名、②床号、③药名、④剂量、⑤浓度、⑥用药时间、⑦用法⑧药品有效期(病人手腕带)。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注意水剂、片剂有无变质、针剂有无裂痕混浊、沉淀、絮状物等,检查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XX人核对方可执行。
(4)对易导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保留安瓿;静脉用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松动、裂缝。
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输液时、病人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后方可执行。
3、手术室查对制度
(1)手术患者查对
查对内容:
依据手术通知单和患者病历
患者姓名、性别、床号、诊断、手术名称、手术部位(左、右)、药物过敏史、实验室检查结果、术前针物、备皮、导尿等情况。
了解患者是否进食、是否排净大小便、是否卸妆,将患者的义齿、义体、义眼、隐形眼睛、发卡以及贵重物品等留在病房。
携带病历、影像学检查结果、术中用物、药物等。
评估患者全身情况,特别是皮肤情况,了解既往史。
查对时间
手术前一日,巡回护士访视患者时与病历、患者核对。
手术当日,护理人员接患者时与病房护士共同对手术通知单、病历及患者进行核对。
患者进入手术间后,执行医务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A、麻醉开始前,麻醉师、主管医生、巡回护士对病历及患者进行核对。
B、手术开始前,麻醉师、主管医生、巡回护士对病历及患者进行核对。
C、手术结束后,麻醉师、主管医生、巡回护士再次核对相关内容。
(2)手术物品查对制度
清点内容:
依照物品清点细则,清点手术中无菌台上的所有物品,包括各种手术器械、纱布、纱垫、缝针等特殊用物。
清点时机:
手术开始前、关闭体腔前、体腔完全关闭后、皮肤完全缝合后。
清点责任人:
主刀医生、洗手护士、巡回护士。
清点方法:
每次清点时由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唱点两遍,并由巡回护士在护理记录单上做详细记录。
清点要求
A、清点时,巡回护士与洗手护士应对台上每一件物品唱点两遍,准确记录,特别注意特殊器械上的螺丝钉等附属结构是否齐全,确保物品的完整性。
B、手术物品未准确清点记录之前,手术医生不得开始手术。
C、严禁拿离手术间的任何清点过的物品,或拿入列在清点项目里的同类物品。
D、手术中未经洗手护士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清点过的物品,不得将纱布类物品剪开使用。
E、进入体腔内的纱布类物品必须有显影标记,有显影标记的纱布不得覆盖伤口。
F、手术区域深部填入物品时,主刀医生应及时告知助手及洗手护士,提醒记忆,防止遗留。
G、手术过程中增减的物品应及时清点并记录,手术台上掉落的物品应及时放于固定位置,以便清点。
H、关闭体腔前,手术医生应先取出体腔内的手术用物,再行清点。
I、主刀医生应等待护士清点物品并做准确记录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手术操作。
J、若同一个患者需要两个切口入路时,关闭第一切口时必须按常规清点所有物品,清点后的物品应保存在手术间;XX切口开始前必须按规定清点所有物品,方可开始手术。
K、清点物品时,必须有至少一人为本院护士,有实习护生时必须由带教老师清点核对。
L、清点物品时,如与主刀医生发生意见分歧时,应请示护士长后再做出决定。
手术安全核查制度
1、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有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患者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患者身份和手术部位等内容进行核查的工作。
2、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照执行。
3、手术患者均应配戴标示有患者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4、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5、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1)麻醉实施前:
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患者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内容。
(2)手术开始前:
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3)患者离开手术室前:
三方共同核查患者身份(姓名、性别、年龄)、实际手术方式,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清点手术用物,确认手术标本,检查皮肤完整性、动静脉通路、引流管,确认患者去向等内容。
(4)三方确认后分别在《手术安全核查表》上签名。
6、手术安全核查必须按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每一步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不得提前填写表格。
7、术中用药、输血的核查:
由麻醉医师或手术医师根据情况需要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由手术室护士与麻醉医师共同核查。
8、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应归入病历中保管,非住院患者《手术安全核查表》由手术室负责保存一年。
9、手术科室、麻醉科与手术室的负责人是本科室实施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第一责任人。
10、医务科应加强对各手术科室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与管理,提出持续改进的措施并加以落实。
手术风险评估制度
为了保证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对患者手术风险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根据患者病情及个体差异的不同制定出适应每个患者详细、科学的手术方案,当患者病情变化时能够及时调整,使患者得到及时、科学有效的治疗,现特制定手术风险评估制度如下:
1、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住院手术治疗的病人,凡在我院住院接受手术治疗患者都应进行手术风险评估。
2、医生、麻醉师对病人进行手术风险评估时要严格根据病史、体格检查、影像与实验室资料、临床诊断、拟施手术风险与利弊进行综合评估。
3、术前,主刀医师、麻醉师、巡回护士应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内容逐项对病人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与术前讨论情况制定出安全、合理、有效的手术方案和麻醉方式。
必须做好必要的术前知情告知,告知患者或者其委托人手术方案、手术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嘱患者或委托人签字。
手术风险评估总分>2分时,必须在术后24小时内进行科内讨论或联科讨论,确定进一步诊治方案,联科讨论应由科主任向医务科提出。
讨论记录由病人当时所在科室负责,讨论原始记录记入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本中,综合记录记入病程记录中。
4、病人入院经评估后,本院不能治疗或治疗效果不能肯定的,应及时与家属沟通,确定在本院或者转院治疗,并做好必要的知情告知。
5、手术风险评估填写内容及流程
(1)手术医生术前24h、麻醉师术前晚7-9时、巡回护士于手术结束时(急诊手术分别于术前、术后即时进行)按照手术风险评估表相应内容对病人进行评估,做出评估后分别在签名栏内签名。
由巡回护士根据评估内容计算手术风险计分并汇总评估得分,同时向手术医师汇报评分结果;风险评估表完善及终末病历质控由主管医师负责。
(2)评估内容如下:
①手术切口清洁程度
手术风险分级标准将手术切口按照清洁程度分为四类:
Ⅰ类手术切口(清洁手术)、Ⅱ类手术切口(相对清洁切口)、Ⅲ类手术切口(清洁-污染手术)、Ⅳ类手术切口(污染手术)
②麻醉分级(ASA分级)
手术风险分级标准根据患者的临床症状将麻醉分为六级。
P1:
正常的患者;p2:
患者有轻微的临床症状;p3:
患者有明显的系统临床症状;p4:
患者有明显的系统临床症状,且危及生命;p5:
如果不手术患者将不能存活;p6:
脑死亡的患者。
③手术持续时间
手术风险分级标准根据手术的持续时间将患者分为两组:
即为“手术在标准时间内完成组”;“手术超过标准时间完成组”。
④属急诊手术进行标识。
⑤随访:
切口愈合与感染情况在患者出院后24h内由主管医生填写。
6、本制度管理及考核参照我院医疗核心制度执行。
高风险诊疗技术操作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手术、麻醉、介入、内镜等高风险诊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加强高风险诊疗技术和人员资质的准入管理,控制医疗风险,减少安全隐患,保障医疗安全。
2、适用范围
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技术及二类、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列入高风险诊疗技术管理范围。
3、定义
对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诊疗等技术的医师进行资格分级授权,无操作权的个人,不得从事高风险诊疗操作。
4、规范标准
(1)医院建立需要授权许可的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目录,医务科根据监管情况,定期更新授权项目,对授权目录实施动态管理,医疗技术项目操作人员的技能及资质档案,定期更新。
(2)由医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考核评定专家组,对进行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考核授权后方能开展,未予授权的人员不得开展相应操作;
①制定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诊治操作项目的操作常规与考评标准,并实施培训与教育;
②结合操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对其熟练掌握程度进行认定;
③所有资格评价资料都应当是真实的,书面的、详细的,并随时可查。
(3)高风险诊疗技术实行追踪管理,开展高风险诊疗技术的科室自项目开展日起,每年对高风险诊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送医务科备案。
医务科根据监管情况,对授权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建立授权管理的完整资料。
(4)高风险诊疗技术的资格许可授权实行动态管理,每2年复评一次,当出现下列情况,医院将取消或降低其进行操作的权力。
①达不到操作许可授权所必需资格认定的标准者;
②对操作者的实际完成质量评价后,经证明其同一类手术年度发生2次手术并发症;
③在操作过程中明显或屡次违反操作规程。
④如果有越级实施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技术操作者,但未造成医疗纠纷,立即停止该医师该级别高风险技术操作权限,对医师进行批评教育。
如果越级操作且经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考核评定专家组讨论确定存在一定的技术缺陷者,对该医师进行降级操作权限处理。
⑤对于评价年度技术能力评价不合格者,停止该级别手术、麻醉、介入、腔镜等高风险技术操作权限3个月,暂以低一级别权限进行技术操作,待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考核评定专家组评价后提出是否恢复或保留现有技术权限的意见。
(5)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及人员必须严格遵照执行,医院明确规定对需要资格许可授权的高风险诊治操作项目,每项具体诊治操作项目都有操作常规,做好高风险诊疗技术的操作常规及考评标准培训。
5、流程
(1)各临床科室从事高风险诊疗技术人员填写《端州区人民医院高风险诊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表》;
(2)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根据其实际操作能力等条件,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上报医务科;
(3)医务科根据其职称、手术权限申报材料等申报条件予以审核,对符合要求者上报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考核评定专家组。
(4)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考核评定专家组根据医师职称资质、培训情况、操作能力、开展例数等进行综合评定,并签署审批意见报院务会审议,分管院长、院长审批同意后执行。
6、职责
(1)院手术医师资格准入考核评定专家组具体负责制定申请高风险诊疗技术医师的资质准入制度及评价标准、医师的技术考核、手术(麻醉)分级审定,监督管理高风险诊疗技术资质准入制度的执行,协调制定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资质准入范围和标准,定期和不定期考核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的科室执行情况。
(2)相关科室成立以科主任为组长的科室质量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本科室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操作医师的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
(3)医务科履行涉及高风险诊疗技术项目操作医师的能力评价与再授权工作的管理、监督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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