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组织结构.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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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自治和社区组织结构.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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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斌,副教授,民政部培训中心培训部副主任,九万里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培训顾问。
学术方面:
已出版专著5部,主编6部,参编8部,各类杂志刊登论文16篇。
研究方向为社区建设和民政法制。
社区建设方面:
主编城市社区建设思路与方法、农村社区建设理论与实务。
授课老师-简介,社区居民自治与社区组织结构,社区居民自治,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对居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
居民委员会协助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开展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社区居民自治的发展历程,年月日,杭州市政府以下发文件关于取制消度保建甲立居民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的方式,明确了先进的基层管理理念,在“自己当主人,自己来办事”的口号倡导下,提高群众的政治觉悟,最终是想建立“人民民主管理城市的基础”。
这份文件,是新中国历史上关于建立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第一份政令。
1949年10月23日,经过民主选举杭,州上羊市街居委会成立。
2004年民起政,部经四年寻访调、查,最终确定,这里是新中国第一个居委会。
2009年11月,国家民政部批复同意在上羊市街社区建设“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
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作为反映中国社区建设发祥、发展的专题类场馆,中心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展示中心集史料陈列、文物展示、理论研究、文献收藏、社区实务于一体,以期成为中国社区建设的历史课堂、研究基地、实践样板和对外窗口。
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共分五个展馆。
第一展馆介绍中国城市居民委员会发展,第二展馆介绍中国社区建设发展,第三展馆为中国社区建设文献史料馆藏,第四展馆为现代社区工作展示,第五展馆为现代社区服务中心。
第一展馆中国城市居民委员会发展第一展馆分为三个部分,即中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创建与发展、基层组织选举方式的演变、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与浙江。
我国基层组织,起源于奴隶社会时期的邑,历经封建社会的什伍制、乡亭里制、三长制、里保邻制、都保制、里甲制、保甲制等,至国民党统治时期继续沿用封建保甲制。
展厅采用漆画、连环画,浮雕及实物展示的手段,分别介绍中国基层组织演变图上的不同历史时期的基本组织形态。
展厅采用图板、通柜、展台等形式介绍了我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的创建与发展,新中国成立前后,一些城市建立街委员会、闾委员会等基层管理机构,出现防护队、防盗队和居民组等名称各异的群众性组织,上羊市街居委会则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产生的居委会,到1956年,全国各地城市普遍建立居民委员会。
该展厅通过照片、投影、沙盘、影像等多种形式,展现了不同时期的各种选举方式。
一馆二楼以拉洋片形式播放两部影片追溯、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寻访成果发布会;通过实物模拟了上世纪60-70年代上羊市街居委会办公场景,以大型彩绘的形式展示了1949年10月23日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成立时的选举场景;通过120度的环幕影院,播放长达10分钟的立体电影主人,真实展现新中国第一个居民委员会成立的场景。
体验豆选法,投出自己神圣的一“豆”。
第二展馆中国社区建设发展,该展馆通过灯箱、展板、展台、液晶显示屏、查询系统、灯柱、魔镜墙等布展手段,展现了领导关怀、社区建设兴起背景、社区建设发展阶段、社区建设丰硕成果以及社区建设先进典型五个部分。
其中,社区建设发展共分为五个阶段,我国社区建设始于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社区服务,1999年,民政部在全国先后选择了16个城市的26个城区作为“社区建设实验区”进行试点,2000年,社区建设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延伸,由东部发达地区向中西部推进。
十六届六中全会后进入了促进和谐和城乡统筹阶段。
参观者可以通过触摸屏查询全国征集的史料和浏览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网站。
1953年的选民证,第三展馆中国社区建设文献史料馆藏,该展馆收藏了全国各地社区建设的汇编资料、史料、理论专著和介绍国外社区发展书籍。
展馆提供电子查询屏,查询馆藏书籍、文献、资料。
参观者还可以浏览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网站,网站设置10个栏目,分别为新闻动态、数字史料馆、政策法规、学习园地、理论研究、经验交流、领导讲话、专题、社区论坛和视频点播。
第四展馆现代社区工作展示,上羊市街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一门式办事大厅形式,搭建社区公共服务平台,为居民办理帮扶救助、就业管理、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妇女文教、民政福利、计划生育、环境卫生等社区事务。
办事大厅两侧设置2台触摸查询屏,查询“生命旅程”办事指南和流程。
180秒的社区三维动态演示影片,从地理位置、历史人文、社区服务等几个方面对上羊市街社区进行全方位的介绍。
通过三维虚拟的手法点出上羊市街的地址,将上羊市街社区的几个重点区块一一展现在游客面前,与此同时,参观人员还能通过无线操纵杆,自助虚拟漫游整个上羊市街。
到会领导为仪式剪彩,当选上羊市街居民委员会荣誉主任,第五展馆现代社区服务中心上羊市街社区服务中心集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互动互助服务为一体,设矛盾纠纷会诊室、社区警务室、民间艺术团、邻里值班室、党员服务站、大管家服务社、残疾人康复室和残疾人艺术中心、96345社区便民服务亭宣传栏等,打造一个满足群众全方位需求的人性化社区服务体系。
年前后,对于基层管理模式,地各已有不同实践:
解放区成立的是街道政府,而杭州、上海、济南、天津、武汉等地,则采取民主自治形式完成社会管理。
对于这关系到新生政权稳定的重大问题,国家该如何引导?
中央政府慎之又慎,毛泽东指示彭真研究这项工作。
年,彭真建议在各城市区以下不和设区的市以下,同时建立两个组织,即“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城市居民委员会”。
年,城市街道办事组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通过,用法律的形式肯定了我国城市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到年,全国各地相继成完了街、居两级组织的组建工作。
这两个机构从此正式成为我国城市管理体制下的有机组成部门。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中街道居民的组织和工作,增进居民的公共福利,在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或者它的派出机关指导下,可以按照居住地区成立居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的居民组织。
-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1954年12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街道办事处与居委会之间的“博弈”始终存在,可两者的强弱关系变动,却与彭真的设想不同:
街道办的人员编制不断扩充,内设机构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党政工群一应俱全,职能覆盖市政管理方方面面,按一级财政取得税费提留,形成了一级“准政府”;而居民组织则由组织、领导广大居民开展工作,逐步萎缩到仅仅依靠几个委员孤军作战。
为什么搞社区居民自治,1、社区居民自治是一种管理成本较低的体制创新;2、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内在要求;3、社区居民自治有利于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加强基层民主建设。
社区居民自治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问一、社题区居委会对政府依赖性过强。
(经济、人事、基础设施、考评)二、社区工作存在明显的行政化倾向。
三、社区居民和驻区单位参与不足。
一、民主选举流于形式。
二、政府对社区自治干预过多。
(收权、授权)三、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管理的渠道缺乏。
四、现行法律缺乏操作细则。
五、对居组法宣传不够。
原因,三、扩宽居民参与管理路子,调动各方面力量建设社区的积极性;四、建立法规,推进社区居委会早日“议行分设”。
建,一、逐步议扩大民主选举范围,并得到居民认可;二、政府要转变职能、调整权力分配;,(九)不断加强社区居民自治。
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
以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社区共同利益为核心,进一步增强社区自治功能,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居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不断提高社区居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能力,不断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能力。
-北京市加强社会建设实施纲要,议行合一,议行分设,社区管理体制创新助推居民自治,传统体制下,社区居委会实行“议行合一”,由于承担公共服务过多,自治职能形同虚设;而今中国一些城市在社区管理中纷纷试行“议行分立”,使居委会专注于公共事务议事决策,还原其自治组织面貌以推进基层民主。
居委会就不再是政府的“腿”,而真正成为居民的“头”。
“议行分设”,“议”就是决议层进行议事、讨论,代表社区居民意见和利益,实质是表达与决策的民主过程;“行”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执行层执行决议层的某些决议,二是执行层从决议层中剥离,执行街道交办的政府行政工作。
“一会两站”,居委会委员由社区居民选举产生。
履行自治职能,民主议事,形成决策后委托社区工作站办理。
社区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由上级政府部分派出,承担行政职能,对上级政府部门负责,受居民委员会监督。
履行行政管理、社区服务的职责,大力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服务党的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会一站”,社区服务站是政府在社区层面设立的公共服务平台,在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
社区服务站是非营利性公共服务机构,要坚持“依法、公开、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为社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
北京市的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和工作站两者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隶属关系,而是相互协作的关系。
社区工作站应接受社区居委会的监督,听取社区居委会的意见和建议;支持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办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支持社区居委会和民间组织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社区事务工作站人员由街道办聘任并下派到社区,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由街道发工资。
党建、民政、城管、治保、计生等牌子统统从居委会拿下来,转移到社区事务工作站。
居委会不再对应政府工作,这样就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基层的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的问题。
困扰社区工作站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一个是自身的定位和职能界定问题,另一个就是工作站内专职工作人员的编制及待遇问题。
前者事关工作站的发展方向及普适性,后者关乎工作站的建设质量和人才去留。
社区工作者的专业化和职业化水平的提高也需要一个过程。
民主选举,民主选举的程序选举准备成立选举机构宣传发动选民登记提名确定候选人介绍正式候选人正式选举验收总结,创新选举模式和选举方法:
上海居委会选举首次采用网络投票,特别选民证(证上两个数字编号:
选民证号和选民证验证码)查看候选人异地也可选(提高了参选率)工作强度轻(减轻了点票、发票、计票、唱票的工作强度,节约了时间,确保了统计结果的准确性),社区民主决策的机构,居,民,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户代表参加,居民会议必须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选举权,罢免权,审议权,民主决策,社区民主决策的程序,提出议案,整理、分类、确定、登记,讨论、表决,公布、宣传、执行,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居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受理议案,并召集居民委员会会议,居民委员会召集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居民委员会,民主管理,通过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让居民就社区内事务发表意见,直接参与管理;民主制定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居民会议和居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居委会干部的职责、居民的权利,日常性监督,定期性监督,民主议事听取居委会报告工作监督,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居民群众辖区单位,居务公开,居民群众,民主评议,社区居民居民代表,罢免和辞职,居民大会居民代表大会,民主监督,案例】不满意率超三成社区干部被罢免,“实到居民代表52人,超过要求人员半数,全票通过罢免姚社区居委会委员职务。
”2007年4月6日上午,太升南路社区召开了居民代表大会,居民代表用手中的选票,第一次行使了自己的“监督权”,罢免了不满意率超过30%、且不肯主动辞职的社区居委会委员姚姚尚敏。
据了解,召开居民代表大会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进行罢免,这在成都市尚属首次。
姚某于2004年11月通过选举,当选为社区居委会委员,主管党建和调解工作,第二年接手劳动保障。
会上,社区居民代表宣读的“罢免提议”中提出,姚某在两年的社区工作中,由她负责的内姜街50号、63号等院落,因楼道、过道卫生差,连续受到通报批评;社区劳动就业保障工作,因不能保持其工作进度,最后要靠社区全体同志的突击才能完成。
2006年年底综合考评时,社区居民对她的不满意率超过了30%,被考评为“不称职”。
在街道办劝退未果的情况下,太升南路社区议事协商会提议,30余名居民签字,提议撤销姚某社区居委会委员的职务。
根据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规定,社区居民享有决定居民委员会成员的撤换、罢免或补进的权力。
“大家都是街坊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所以罢免程序很少使用。
”这次太升南路居民成功罢免不称职干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居民行使参与和监督权利的积极性。
据了解,2006年度,青羊区共有6667名党员和居民代表参加了社区民主测评和绩效考核,有10名社区专职工作者不满意率超过30%,其中9人已经主动辞职,仅对姚某一人启动了罢免程序。
五分之一以上的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五分之一以上的户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出罢免申请,居民委员会,受理、核实,通知被罢免人作申辩准备,召开居民大会进行表决,执行表决结果,罢免成功,三个月内进行补选,1、工作不称职,如连续两次民主评议不称职;2、严重工作失误,给社区造成重大损失;3、触犯刑律,被依法判刑;4、因病或私自外出长期不履行职责;5、工作能力差或工作作风粗暴,不适合担任工作职务;,6、死亡、失踪或者其他原因。
罢理免由,居委会主动提出罢免,当事人主动辞职,否则启动罢免程序,公告并补选,居委确会定开公内制容定开公方案,社区议会审通核过,居委进会行开公并档存备查,接受众群的询咨和督监并行进整改,社区居务公开的程序,居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党在基层的方针、政策及其新近出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2、本居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具体情况;3、居民承担的费用、履行义务、完成情况;4、依法协助区、街道完成的各项任务,计划生育指标落实情况,社区治安情况。
社区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务计划及其执行情况;2、各项收入包括:
上级下拨的优抚款、救灾救济款物;各项暂收款、集体的其他收入;3、各项支出包括:
修建费开支、管理费开支;社区居干工资、计划生育补贴等;4、专项收支5、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财务事项。
事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居民自治章程或居民公约的运行、修改;2、关于社区经济发展及兴办公益事业的重要决策;3、有关“一事一议”的预算;4、社区各类管理服务机构用人制度、选拔办法;5、社区干部年度工作目标制度、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6、优抚、社会救济、救灾赈灾情况;7、群众关心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结果及进展。
社区组织结构,社区组织,社区群众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会议与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协商议事委员会,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社区相关组织结构图,居委会与物业公居委会是准行政管理主体,司物业管理公司(站)是经济性管理实体,各自履行职责。
一般情况下,居民委员会与物业公司关系处理得较好,通过物业公司抓硬件,居民委员会抓软件,互相支持,各司其职,使该社区成为物业管理的优秀住宅小区。
但由于思想观念未改变,各自工作职责不明确,工作中出现一些碰撞和矛盾,形不成合力,主要表现在:
矛盾,如社区的绿化养护、车辆管理、保安保洁等本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任务,而由居委会所代替,使物业公司在管理行为上受到制约,社区化、专业化经营管理的优势不能得到充分发挥,甚至影响到物业管理公司的生存与发展。
2、有些居委会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工作不支持、不配合,甚至与物业公司作对,导致物业公司工作的开展非常困难;有些小区的物业公司对居民委员会不理睬,擅作主张,从而对整个社区的管理带来障碍。
比如有的小区内存在超生现象,物业公司不向居委会报告,对居委会的检查也不配合。
存在的冲突与矛1、管理机制处于新旧体制的盾转换过程,存在经济利益的,3、部分小区物业公司与居民委员会的“多头管理”现象严重。
由于历史原因,老的居住小区普遍存在着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管理职能交叉的现象,如小区绿化、治安、清洁卫生、停车管理等,影响了小区管理的统一性、协调性,不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的进程。
居民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一些收费项目、创收措施,争相管理,对于难点工作,相互推诿,这就导致了小区内的一些死角、乱角无人管理的局面。
4、社区共建、共管,联合、协调的组织尚未建立。
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是社区建设的最基础力量,但目前这三家在管理和创建活动中尚未形成有效的统一体,遇到矛盾和意见分歧三方无法及时沟通、协调,影响了社区建设和发展。
调整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关1、明确职责。
居委会负责小区内系宣传教育、民事纠纷调解、拥军优属、扶贫帮困和计划生育等工作。
物业公司应当成为小区专业管理的主,体,全面负责房屋维修、环卫清扫、绿化养护、治安保卫等“硬件”性工作,居委会将主要精力转移到抓好小区内居民的宣传教育、民事纠纷调解等“软件”性工作,居委会不再从事与物业管理范围相重叠的公共事务和经营活动。
总之,物业公司与居委会之间应当相互谅解、相互协作、相互督促,避免“多头管理”,消除“无人管理”,在明确各自职责的基础上,形成合力,共创文明小区。
2、建立“三位一体”的管理机制。
创建和谐社区,首先要在组织上落实。
必须建立由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三家组成的共创和谐社区领导小组。
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物业管理公司(站)领导和业主委员会主任任副组长。
并建立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沟通情况,研究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形成小区统一协调的管理机制。
把居委会职能与社区管理的企业行为有机结合起来,使之相得益彰,形成合力,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工作。
社区自治系统,业主委员会,业主,业主,业主,居民委员会,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
存在问题:
1、业主委员会定位模糊,职责不清;2、业主委员会成立率较低。
业委会与居委会的冲突与矛盾,1、利益冲突业务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在组织目标和性质上存在较大区别。
业主委员会和业主期望居民委员会维护业主利益与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有效性之间的冲突。
2、行为冲突一方面,业主委员会对居民委员会不沟通、工作不支持不配合,认为业主委员会的事情是业主私有财产范围内的事,与居民委员会没有直接关系,应该完全由业主作主。
另一方面,居民委员会不当干涉业主自治范围内的事务。
物业共有部分的经营收益,如收取停车费,有的被居民委员会据为己有,侵犯了业主的财产利益。
调整业委会和居委会关,系,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居民的意愿,建立各种日常协同工作方式,例如举行联席工作会议、联合办公等。
当业主针对包含物业治理内容的事宜向居委会提出投诉时,居委会可以与业委会进行协商,将物业治理的投诉交由业委会加以处理;当业委会与居委会在工作上有重叠和矛盾时,两者可以通过协商,明确各自的分工和责任,有序而高效地开展社区共治。
在需要的情况下,业委会与居委会之间的协商会议可以邀请街道办代表、物业服务公司代表、业主代表参与并发表意见,在总体上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基层社区民主建设。
社区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正常的关系:
社区居委会帮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为业委会的日常运作提供指导,监督业主委员会的日常运作,协调叶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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