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docx
- 文档编号:13341012
- 上传时间:2023-06-13
- 格式:DOCX
- 页数:15
- 大小:24.18KB
院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docx
《院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院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院校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管理规定
学生顶岗实习是人才培养实践性教学的重要环节,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办学方向,逐步实现由学院为主导,实习单位和学院共同教育、管理和训练学生的教学培养模式向以实习单位为主的模式过渡。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的文件精神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顶岗实习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顶岗实习的要求
(一)各专业顶岗实习为必修环节,学分以各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学分为准,学生顶岗实习考核合格方能取得相应学分。
顶岗实习学生纳入实习单位员工管理范围,接受实习单位、学院的双重管理。
(二)各专业顶岗实习时间要达到半年以上(医学类相关专业顶岗实习时间为8个月以上)。
(三)学生的顶岗实习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各专业要制定详细的实习计划,包括实习的时间、内容、标准等。
制定顶岗实习实施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实习目的、内容、方式,实习中涉及的理论知识点,实习环节安排及注意事项,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标准、办法等。
对个别确实不能安排顶岗实习的专业要安排充足的模拟实习岗位进行模拟实习。
(四)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要完成实习计划中所规定的内容和达到的标准,同时学习和执行实习单位管理制度、行业标准。
(五)各系(院)、部、教务处、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对学生顶岗实习做好服务、跟踪指导和检查考核。
二、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
(一)顶岗实习采取学院、实习单位共同管理,以学院管理为主的方式。
院系两级成立学生顶岗实习领导小组,加强对顶岗实习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院实行学生实习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牵头,以系(院)、部为主的管理模式,各系(院)、部要从现有科级人员中调配一名科级干部任副科长,专职负责学生顶岗实习和就业工作,学生较多的系(院)自行调整工作人员。
(二)学生的顶岗实习,由各系(院)、部统一安排。
学生确需自己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的,须本人填写《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并经过家长签字,各系(院)、部同意后方可进行。
所有顶岗实习的学生在实习前要签署《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见附件2),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因自身原因出现的各种事故、劳动纠纷、参与不法活动造成的后果均由学生本人承担。
(三)采取三种管理方式。
一是巡回指导检查。
“中心”牵头,配合系(院)、部有关人员每学期至少一次到顶岗实习单位进行巡回检查。
二是专业教师全程指导。
对在实习单位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采取集中指导和分散指导相结合,对顶岗实习学生相对集中的实习单位,各系(院)、部要派专门的指导教师,与实习单位聘用的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通过到现场、电话、网络在线等方式对学生定期指导。
三是团队自我管理。
各实习点(片)的学生要成立相应团队,邀请指导教师或辅导员负责工作纪律教育及职业道德培养,落实好顶岗实习任务和考核。
(四)学院每年5月底定期召开学生顶岗实习工作供需见面会,每年的6月份作为学生顶岗实习的缓冲期,确保被企业选聘的顶岗实习学生能够顺利到岗。
三、顶岗实习的各方职责
(一)“实习就业指导中心”职责
“中心”负责制定学院顶岗实习管理制度及考核标准;负责审核各系(院)、部顶岗实习计划及顶岗实习方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指导、协调与服务;负责对各系(院)、部的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进行考核,其结果列入对各系(院)、部的岗位目标考核;根据实习单位的需求(实习单位来院联系招聘事宜须带齐相关资质、证件及规范的招聘启事到“中心”登记备案)依托有关系(院)、部灵活安排“订单式”培养计划及顶岗实习,并与教学改革相衔接;对各系(院)、部顶岗实习内容进行调研,对派出的指导教师进行管理;负责全院性的顶岗实习工作评估、总结、表彰。
(二)教务处职责
教务处负责实习学生的资格认定、实习计划的审核及学分认定工作。
具体资格认定标准为:
根据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高职学生修完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课程,取得相应学分;中职与五年一贯制学生修完专业教学标准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已取得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等级证书;已交清学院规定的相关费用;已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无记过以上纪律处分或纪律处分已被撤销。
各年级、专业的顶岗实习学业资格标准由教务处于第一学期末核定、公布。
在高职学生资格标准核定时,涉及到“后置订单”需调整原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应由系(院)部和用人单位首先就《顶岗实习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内容达成共识,明确顶岗实习内容以及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而后共同形成新的培养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
新培养方案制定时,各系(院)部应参照学生已经取得的学分,根据“后置订单”培养任务,统筹考虑学分置换问题,确保人才培养达到毕业标准;同时,与企业共同协作完成培养任务的教学实施,考核合格后确认置换学分。
(三)学生工作处职责
负责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岗前教育、安全教育、纪律教育、文明教育;负责顶岗实习学生班级辅导员日常工作的检查和考核,配合各系(院)、部加强对顶岗实习学生的管理;负责制定顶岗实习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共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对违犯学院及实习单位规章制度的学生,按照《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四)系(院)、部职责
负责制定各专业学生的顶岗实习计划和顶岗实习方案,落实顶岗实习岗位,并确保每生有一个顶岗实习岗位;选择实习单位时,要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人员素质较高和社会声誉好的实习单位组织实习,并就实习事宜与实习单位签定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学生实习期间双方的管理责任;实习的组织和联系工作至少应在实习前三个月开始进行,在实习前一个月落实顶岗实习实施方案;对顶岗实习的学生要进行思想教育、安全教育,使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以确保“平安实习”;并保持与实习单位和学生的联系,定期到实习单位检查和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及时解决实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安排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同时,还要聘请实习单位技术骨干为兼职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考核等工作。
各系(院)、部每年要办好1到2个“订单”培养班,要在1到2个专业建立有一定规模的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基地。
要积极创造条件开辟更多的顶岗实习基地和“订单”培养班,逐步达到零距离、全覆盖。
系(院)、部严格执行专业教学标准,离校前必须修完规定的课程和学分。
系(院)、部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离校前需要统一办理离校手续,交齐第三年的学费和相关费用。
(五)本院实习指导教师职责
对顶岗实习学生进行业务指导和组织管理,每学期至少一次到实习单位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沟通、交流,掌握学生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帮助学生解决顶岗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本系(院)、部顶岗实习领导小组通报学生实习情况;同时,按照考评标准指导学生做好实习记录、实习总结和实习报告并按月进行检查及评价;实习过程中,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顶岗结束后,认真做好学生的实习鉴定和学分认定工作。
(六)实习单位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职责
实习单位是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重要组织者和管理者,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具体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学院和实习单位共同制订的实习计划,具体落实顶岗实习任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根据考核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考勤、业务考核、实习鉴定等工作;协助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做好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撰写等指导工作。
(七)顶岗实习学生职责
顶岗实习学生要严格按照顶岗实习计划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要求完成各项实习任务,顶岗实习期间学生要服从实习单位和学院的安排与管理,尊重实习单位的各级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其他员工。
要有高度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安全工作,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顶岗实习期间每月至少要与学院指导教师联系一次,汇报实习情况,不得随意更改实习单位,确需更换实习单位的需要出据个人申请、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认定表,更换实习单位的接收函,待所在系(院)、部领导同意后方可更换。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因缺少应具备的技能证件、毕业证照片等影响了毕业证书、派遣手续的办理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做好日常实习日志及实习总结,实习日志由学院统一印制发放,实习结束后写出实习报告,顺利完成学院及实习单位指导教师交办的各项顶岗实习任务,积极协助教师做好成绩考核与评价工作。
在学院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结合实习内容,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
四、顶岗实习的工作程序
(一)组织学生顶岗实习前,各系(院)、部分别成立毕业生顶岗实习工作小组。
(二)各系(院)、部根据各专业教学标准安排,提前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计划,落实顶岗实习实施方案,方案制定好后,连同顶岗实习计划在实习前四周报教务处审批后送“中心”备案,并向“中心”报送《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登记表》(见附件3)、《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见附件2)。
(三)各系(院)、部按计划积极组织好顶岗实习,召集学生召开实习动员大会,对学生进行全面教育,加强顶岗实习巡回检查。
(四)各系(院)、部组织学生做好顶岗实习工作总结,并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和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做好有关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工作,评定成绩报教务处及“中心”备案。
(五)学生顶岗实习结束后,各系(院)、部进行工作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
学生实习基本情况、实习教学计划执行情况、实习效果、实习指导方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
并将材料分别报送“中心”及教务处存挡。
五、顶岗实习考核与评价
(一)对顶岗实习学生的考核与评价
1.采用“四级制”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2.考核内容及要求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要对学生在岗位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表现情况进行考核、认定,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见附件4),并签字确认,加盖单位公章。
学生每更换一次岗位,应填写一张此表。
学院指导教师要根据“记录表”以及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沟通情况,对学生在实习单位岗位的“工作报告”及时进行批改、检查和评价;实习结束后,综合填写《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认定表》(见附件5)及相关意见,确定顶岗实习考评等级。
原则上“优秀”等级的比例应控制在20%以内,作为评定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条件之一。
3.学院指导教师根据《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认定表》及相关附件材料,为合格以上学生填写《顶岗实习合格证书》。
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实习单位及内容、综合考核成绩及学分认定等,由教务处和“中心”审核、颁发,原件存入毕业生档案。
4.学院指导教师要对顶岗实习考评合格以上的学生进行学分(包括实践学分和奖励学分)认定,报系院部审定、教务处核查,计入毕业总学分。
奖励学分是指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积极参与技术革新、生产实践、文化活动等,结合实习单位证明和获得表彰级别以及《学分制管理办法》可认定的学分,应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认定表》“学分认定栏”简要说明,相关证明材料以附件形式提交。
5.顶岗实习学生毕业前与实习单位签约者,签约率超过学院与各系(院)、部签定的责任目标的,可提高5%的“优秀”等级。
(二)学院对系(院)、部的考核与评价
1.计划、自查小结、总结(0.2分)
各系(院)、培训部要制定详细的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计划,同时对学生顶岗实习工作要进行阶段性自查和小结,期末进行全面总结,每缺少1项扣0.1分。
2.顶岗实习材料(1.5分)
《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登记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记录表》、《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认定表》、《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岗位申请表》、《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等相关材料齐全完善,每人次材料不合格扣0.05分。
3.指导教师配备(0.3分)
参加顶岗实习的学生都要配备指导教师,每缺少1人次扣0.05分。
4.巡回指导检查(1.5分)
对顶岗实习相对集中的学生(10人以上)每学期至少进行1次巡回指导检查,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网络、学生实习工作汇报等方式进行指导(以查看原始记录和电话问询两种方式进行),检查比列每少5%扣0.2分,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进行通报批评。
5.顶岗实习单位的审核与备案(0.5分)
对顶岗实习单位进行资质审核、同时到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备案(以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备案的原始记录为准),每缺少一个顶岗实习单位扣0.1分,由此发生意外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顶岗实习期间违规学生的处理
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顶岗实习成绩认定为不合格,责令留校(或返校)学习。
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未规范办理相关手续或未经学院及实习单位同意擅自离开学院或顶岗实习单位者,按旷课性质认定,并依照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二)不服从实习单位指导教师管理或违反实习单位管理规定,实习单位实习指导教师认定实习成绩不合格或被实习单位退回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三)原来的联系方式有错或更改新的联系方式又不主动告知学院指导教师,造成指导教师无法与之联系,影响实习任务安排者。
(四)伪造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干扰顶岗实习资格认定和指导及考评工作正常进行者,按考试作弊性质认定,给予纪律处分。
(五)未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和指导教师指定的工作者。
(六)其他不履行实习承诺的行为,造成严重影响者。
七、实习经费来源及使用办法
学院根据各系(院)、部顶岗实习学生数量,实习经费于年初按照每生100元的标准(医护类学生除外)列入学院财务预算,“中心”列支经费的30%用于顶岗实习学生的跟踪调查、巡回检查指导、表彰奖励等工作,系(院)、部列支经费的70%用于联系顶岗实习单位、学生指导及跟踪调查服务等。
年初学院根据各(院)、部当年顶岗实习学生规模,预拨部分顶岗实习专项经费(高职生、中专生原则不少于45元/人)到各系(院)、部,用以启动当年的学生顶岗实习工作。
学院年终根据对各系(院)、部顶岗实习的考核情况将剩余的经费直接核拨到各系(院)、部,并做到专款专用。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由学生实习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岗位申请表
2.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参照稿)
3.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登记表
4.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记录表
5.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认定表
附件一:
学生自主联系顶岗实习岗位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系别、专业
个人
申请
实习
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申请
理由
家长签字:
实习
单位
及
联系
方式
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顶岗实习
单位意见
(公章)年月日
在外住宿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
电话
系部意见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附件二:
学生顶岗实习协议书(参照稿)
甲方(实习单位):
乙方(实习生姓名):
丙方(学生所在学校):
滨州职业学院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为使学生更好地了解企业,了解实际生产,理论联系实际,完善知识结构,为以后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也为企业的人才招聘提供便利。
经协商,并经过实习单位与学生“双向选择”,甲方同意乙方到甲方进行顶岗实习。
在实习期间各方权利和义务及相关事宜约定如下:
实习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一、甲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给乙方安排工作时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讲明安全注意事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可根据需要在同一专业领域为学生安排不同的实习岗位,若由于乙方的原因不能胜任或不服从安排,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实习;
3.结合实际情况,为乙方提供学习专业知识,从事专业实践的机会,并委派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4.负责乙方实习期间的日常管理,提供一定的生活保障,具体事宜,三方根据各自的实际协商商定;
5.顶岗实习结束后,根据乙方的具体表现,为乙方提供一份客观的实习鉴定材料;
6.招聘员工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乙方。
二、乙方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顶岗实习个人自愿,家长同意。
2.顶岗实习学生需办理离校手续,否则按自动退学处理。
因缺少计算机等级证、英语合格证、毕业证照片等影响了毕业证书、派遣手续的办理,均由学生本人负责。
3.遵守实习单位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实习结束后及时移交相关工作资料和工具,未经允许,不得带走任何资料;
4.顶岗实习中出现伤害事故,如因企业未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履行安全措施和提供必要的防护条件发生学生伤害,由企业负责,如因实习学生违规操作、不服从管理发生伤害由学生负责;学生如参与不法活动等由学生本人负责。
5.在顶岗实习期间,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6.珍惜实习机会,工作中勤思多问,勤学苦练,在实习期间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实习结束后提交一份详实的实习报告;
7.对甲方进行全面了解,择业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选择甲方就业,并主动争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三、丙方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协助甲方做好宣传、组织报名工作,协助甲方与乙方进行“双向选择”。
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到甲方就业,对甲方来学校举办招聘活动给予优先安排和重点支持。
2.协助甲方做好实习生的思想教育和指导工作;
3.定期安排校内指导教师到甲方现场指导和了解实习生的工作情况,加强与甲方指导教师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帮助解决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待学生经毕业考试、顶岗实习合格正式毕业时,办理毕业证和毕业派遣手续。
5.学生进入顶岗实习岗位后,学生如中途无故自动放弃实习,视其没有修满学分,待修满学分后方可发放毕业证书;如中途被顶岗实习单位开除,将不能按时发放毕业证书直至不能毕业。
6.负责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和就业后的跟踪调查。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生活待遇保障(含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住宿等):
五、三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六、三方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要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约定由滨州市滨城区法院解决。
七、其他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有效期同实习期。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
滨州职业学院学生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日期:
附件三:
学生顶岗实习情况登记表
系别
专业
姓名
联系电话
顶岗实习单位
单位联系人
顶岗岗位
顶岗时间
顶岗单位实习指导教师
学院实习指导教师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姓名
联系电话
统计时间:
统计人:
附件四:
学生姓名_______
所属系部
专业____
班级___
顶岗实习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顶岗工作时间__年__月日至
__年__月日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记录表
学生个人鉴定
企业鉴定
指导教师姓名:
职务、职称:
职业素养 A较差B一般C良好
工作态度 A较差B一般C认真
敬业精神A较差B一般C良好
专业技能A较差B一般C较强
协作能力A较差B一般C较好
创新意识A较差B一般C较强
心理素质A较差B一般C较好
工作时间认定:
成绩评定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评语:
指导教师签名:
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顶岗实习岗位:
工作内容:
附件五:
学生顶岗实习考核成绩认定表
基本信息
学生姓名:
所属系院部:
学号:
专业、班级:
学院专业指导教师:
顶岗实习单位: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
学生顶岗实习主要心得体会与收获小结
(可另加附页)
成绩认定
实习报告成绩评定(附:
学生实习报告_______份):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次数
总评
企业实习总体评价(附:
实习考核记录_______份):
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次数
总评
顶岗实习总评及学分认定:
学院指导教师签名:
年月日
审核意见
系(院、部)审核、盖章
年月日
教务处审核、盖章
年月日
注:
此表复印四份,教务处、实习就业指导中心和学生各存一份,原件及附件材料系部留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院校 顶岗 实习 管理 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