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招投标比选文件Word格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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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质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3)其他要求:
A、必须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B、省外企业必须具有《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C、要求比选申请人有一个或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D、以A方式交纳比选保证金的,须在银行转帐单上注明“阆中市彭城镇政府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比选保证金”。
(4)本项目
不接受
组成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四川日报网站()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
2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比选申请人应按"
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特别规定"
的要求报名。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
从
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
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报名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申请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
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
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
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D、被确定为比选被邀请人后报价。
/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1)比选人定于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即北京时间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公开举行从四川日报网站(
3
个比选申请人参加评比。
(2)抽取方式。
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
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2012年月日
(公章)
二、比选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
3
标段划分
4
建设规模
5
承包方式
施工总承包。
6
质量标准
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验收合格。
7
比选范围
施工图、补充内容和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8
合同类型
9
工期要求
计划工期:
日历天。
10
资金来源
11
工程款拨付
12
比选申请人资质等级要求
13
比选申请有效期
14
比选保证金额
人民币万元;
若中选则转为履约保证金。
15
比选控制价
人民币万元(其中评标价万元);
比选申请人报价不得超过比选控制价,否则为废标。
16
比选代理费
按规定计取,比选代理费由中选人支付。
17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
18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
电子文档(U盘)一份。
19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地点:
时间:
20
开标
开始时间:
同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地点:
同比选申请文件提交地点
21
评标方法及标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2
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
正常履约保证金加差额履约现金担保之和;
2正常履约保证金为中选金额的10%;
③差额履约现金担保: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
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必须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④本工程不接受银行保函;
⑤必须通过比选人基本帐户以现金转帐方式缴纳。
履约保证金帐户与如下:
23
压证施工制度
实行项目经理、主要项目技术负责人压证施工制度。
项目经
理必须具备本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本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中选人在接到中选通知书的7日内,必须向比选人提供比选申请书所承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证书原件,并签定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
24
低于成本报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某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
(1)对低于该项目(标段)最高限价90%并且低于所有(该项目或标段)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95%的投标报价作为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评审对象。
(2)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应当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
评审比选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程序及内容按《四川省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报价评审办法》(川建发[2009]60号)文件相关规定进行。
25
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严禁转包和违约分包,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业主单位许
可,中选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主要技术负责人。
中选人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
中选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的,视同转包;
业主单位即行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施工单位责任。
26
开标到场人要求
27
其它说明
三、比选须知
1、总则
1.1工程说明
1、本比选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本比选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通过比选方式选定承包人。
1.2比选范围及工期
1、本比选工程项目的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2、本比选工程项目的工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
1.3资金来源
本比选工程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1.4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申请人应是通过网上公开抽取的、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比选申请人。
1.5比选费用
比选申请人应承担其编制比选申请文件与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不管比选结果如何,比选业主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均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
2、比选文件
2.1比选文件的组成
1、比选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1比选须知及比选须知前附表
1.2合同条款
1.3合同文件格式
1.4工程建设条件及技术规范
1.5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1.6工程量清单
2、除1款内容外,比选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比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比选人和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3、比选申请人获取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比选文件2日内向比选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比选申请人自己承担。
比选申请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比选申请人的
比选申请文件没有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比选申请文件没有对比选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比选有可能被拒绝。
2.2比选文件的澄清
比选申请人若对比选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比选截止日期前3日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澄清要求。
无论是比选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比选申请人的要求对比选文件做出澄清,比选人都将于比选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比选申请人发送。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澄清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2.3比选文件的修改
1、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比选人可对比选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2、比选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比选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比选文件、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为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比选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比选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比选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3、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1比选申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比选申请文件和与比选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2、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2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1、比选申请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材料)两部分组成。
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比选保证金缴纳证明;
(4)、比选申请函;
(5)、比选承诺书
(6)、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2)、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3)、资格审查材料
4、现场勘察和比选答疑会议
4.1踏勘现场
1、比选申请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其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比选申请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2、比选人向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比选人现有的能提供比选申请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3、经比选人允许,比选申请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比选人的项目现场,但比选申请人不得因此使比选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4.2比选答疑会议
见比选前附表说明。
5、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文件封面上清楚的注明“正本”、“副本”,并将比选申请文件密封完好即可,不作特别要求。
5.2、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未在规定时间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将取消其比选资格。
6、开标
1、比选人按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
2、比选申请人在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后,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书面撤回通知后,其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比选申请人;
按本须知未按截止时间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确定为无效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3、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比选申请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价格和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7、评标
7.1评审委员会由比选人依法组建,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7.2中选人确定后,比选人不对未中选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选原因作出任何解释。
未中选人不得向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7.3为有助于比选申请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审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比选申请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8、比选申请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8.1评审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8.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8.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审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8.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报价,比选申请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比选报价对比选申请人起约束作用。
如果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比选将被拒绝并且其比选担保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9、定标、中选通知和签订合同
9.1评审委员会将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9.2评审委员会依据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比选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选候选人。
比选人授权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中选人。
9.3评标方法和标准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即能满足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比选价格(比选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的比选申请人为中选人,详见评标方法。
9.4中选单位确定后7日内,比选人将以书面的形式向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9.5履约担保
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应在签订合同前与比选人协商提交履约担保的形式,以及具体金额。
履约保证金按比选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执行。
9.6中选单位应按中选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由中选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比选单位代表签定合同书。
9.7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上述规定的履约担保,则比选人可以取消其中选资格。
10、比选报价的说明
10.1本次比选的施工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价中的报价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规费、税金等全部费用。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价中因为自身原因漏项的细目,对此造成的损失比选业主将不负担任何责任,比选业主将认为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比选报价中已经包含了本次工程的所有费有。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将不调价。
10.2比选申请人应先到工程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交通运输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储存空间、装卸限制、水源、电源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比选报标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造价索赔或工期索赔申请将不被批准。
10.3本次比选业主提供工程量清单。
比选申请人根据项目情况和技术规范进行报价,单价及总价由比选申请人按照企业自身能力,以不低于企业成本的价格进行报价。
10.4除非比选业主对比选文件予以修改,比选申请人应按比选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比选申请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清单项目,在实施后,比选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清单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清单项目单价或合价内。
10.5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工程变更或设计变更后单价的确定,按下面方法进行:
10.5.1中选单位的清单计价表已有的项目,按清单计价表中的综合单价执行
10.5.2中选单位的清单计价表中只有类似的项目,参照清单计价表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执行。
10.5.3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根据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四川省工程造价信息》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报建设单位审定后执行。
10.6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当地供电情况,根据需要自备发电机组确保施工用电,比选报价,综合考虑,包干使用。
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所在地的停电、电压偏低、负荷偏小的风险。
10.7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比选报价时,应对措施费报价进行综合考虑,措施费包干使用,施工及结算不再调整。
11、其他说明
本比选文件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国家及四川省有关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四、评审方法和标准
先进行比选文件的符合性评审,然后进行技术部分的评审,经评审合格后,再进入商务部分的评审。
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不能通过审查的,则不能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本工程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标。
本工程评标结果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确定1-3名中选候选人。
在评审过程中,若比选被邀请人的比选实施方案不够完善,评比委员会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要求比选被邀请人进行澄清、补正,若比选被邀请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澄清、补正或澄清、补正的资料仍不完善,评比委员会将以不利于比选被邀请人的情况判定。
具体情况如下:
1、比选实施方案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除《比选文件》明确规定的作废标处理的情况外,应当允许比选被邀请人当场更正。
如比选被邀请人递交的文件或按比选人要求递交的文件签字、盖章等不符合比选人要求,经评比委员会提出,比选被邀请人可以当场更正。
在规定时间内拒不更正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2、比选实施方案的个别材料不齐全,应当场告之比选被邀请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允许比选被邀请人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补齐。
在规定时间内拒不补齐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1)如果不是所有比选被邀请人不符合要求,或有比选被邀请人放弃,但至少有1个(包括1个)比选被邀请人符合要求,评审委员会应继续评审。
(2)比选报价的算术修正。
评比委员会在评审时对单价和合价进行修正,其修正原则如下:
(一)当综合单价与工程量的乘积与合价之间不一致时,以标出的综合单价为准。
除非比选人认为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综合单价。
(二)当各单项金额相加与其合计金额不一致时,以各单项金额为准,并修改相应合计金额。
(三)组成综合单价的材料单价与投标报价中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材料单价不一致时,以主要材料价格表中的单价为准,并修改相应的综合单价和合价。
附:
符合性评审标准
技术标评审标准
商务标评审标准
审查内容
备注
营业执照的有效性
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是否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资质等级是否符合比选文件要求
其它评审委员会认为需比选申请人澄清的其他内容
以上评审内容若评审专家有疑问时,可向比选申请人质疑,若比选申请人在出具的答疑符合要求,则可认为其符合要求。
技术标评审标准
技术标包含以下十项内容,具体评审项目及评审标准详见下表,其中7项及以上满足比选文件要求,视为技术标“可行”,反之,则“不可行”。
评审依据
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是否完整。
施工方案和工艺
评审方案和工艺是否合理。
质量控制措施
评审关键及重要部位控制措施是否可行。
施工布置
平面及其他布置是否合理。
工期及进度计划
制定符合本工程的工期,以及进度计划是否合理。
劳动力安排计划
劳动力安排是否合理。
施工机械配备
主要机械设备配备是否齐全。
成品保护及后期养护措施
成品保护及后期养护措施是否有效。
安全文明措施
安全文明措施是否周全。
项目措施
是否与商务标中的“措施项目清单”采取的措施相对应。
注:
技术标不合格的比选申请人,不参加商务标(比选报价)的评审。
比选评审委员会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对通过符合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并通过比选报价详细评审的比选申请人,以评标价从低到高排序,确定1-3名中选候选人。
具体评审内容如下:
(1)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按要求有造价人员签字和加盖执业专用章;
(2)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
(3)比选申请人是否按有关规定的标准计取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临时设施费(若没有按标准计取,则可以按标准进行调整);
(4)比选申请文件有没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比选评审委员会对评标结果全面核定后,向比选业主提交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的评标报告。
五、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内容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
<
标准施工招标文件>
>
(2007年版).
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2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1合同当事人:
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
1.1.2.2发包人:
1.1.2.3承包人:
1.1.2.4承包人项目经理:
姓名,资质证书编号
是承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全权负责人。
1.1.2.6监理人:
1.1.2.7总监理工程师(总监):
监理人委派常驻施工场地对合同履行实施管理的全权负责人。
1.1.3工程和设备
1.1.3.1工程:
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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