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组织结构管理手册最终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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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工商大学组织结构管理手册最终版
重庆工商大学
流程与组织结构管理手册
编制人:
____
审核人:
____
批准人:
____
文件编号:
版次:
A/0
时间:
年月日
颁布令
本校依据流程设计原则和管理办法编制完成了《流程与组织结构管理手册》第A版,现予以批准颁布实施
本手册适用于我校学生教育、学校发展、师资力量壮大、行政管理等所有流程,是学校流程管理体系的法规性文件,是指导学校建立并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纲领和行为准则。
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为了加强对流程与组织结构管理体系运行的领导,我同时任命XXX为学校的管理者代表。
校长:
年月日
重庆工商大学
0.1目录
RECLAIM-A/0
章节号
0.1
版本/修改状态
A/0
页次
1/1
标题
0.1目录
0.2学校组织机构图
0.3部门职能
重庆工商大学
0.2学校组织机构图
RECLAIM-A/0
章节号
0.2
版本/修改状态
A/0
页次
1/2
注:
党政管理部门、行政部门、教学单位、教辅单位、非处级机构及独立学院具体下属分支见下图
部门主要职能
1.党政管理部门
1.1党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档案馆、校友联络办公室)
1.1.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1.1.2协助书记、校长研究制定学校党政管理的方针、政策、计划、措施等。
根据学校党政工作计划、安排,协调校内各部门之间及学校与外校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1.1.3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各方面信息,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1.1.4负责草拟全校性的党政工作计划、请示、总结、报告、决定、通知、通报、会议纪要、信函等文件。
对本校各部门草拟的以学校名义印发的各种公文,在内容文字和格式上进行审查,并负责办理核稿、送审、编号、定密、鉴印等工作。
1.1.5按照有关程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修改全校性的行政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
1.1.6会同有关部门,对全校性的重大会议和活动,进行会前准备和善后工作。
1.1.7负责学校文件的收发、登记、拟办、送阅、催办、清退等工作。
对校内各有关单位的文件运行、管理工作进行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协助校保密委员会做好保密工作。
1.1.8负责上报有关信息;负责全校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安排全校作息时间、节假日放假时间及节假日值班人员等。
1.1.9办理学校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接待、登记、转达等工作,并协助有关方面做好处理落实工作。
1.1.10负责管理、使用学校印鉴。
并负责指导学校有关部门印鉴的刻制、启用、废止回收等工作。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开具有关证明和介绍信。
1.1.11负责学校邮政通信服务中心的工作及学校的电话管理。
负责学校对口扶贫工作。
1.1.12负责对二级单位的党政办公室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1.1.13负责上级领导来校视察和来访来宾的接待工作。
1.1.14负责学校重要活动和事项的记录。
1.1.15负责学校领导的服务工作。
1.1.16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改革措施。
1.1.17管理、使用部门经费。
1.1.18完成学校及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和其它应由校长办公室承担的工作。
1.2党委组织部(党校)、统战部
1.2.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并保障其实施。
1.2.2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安排好组织生活。
1.2.3按照校党委的安排负责处级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各学院、各部门领导班子的配备、调整工作;协助人事处做好行政科级干部的选拔考核工作。
1.2.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副厅(局)级以上老干部工作。
1.2.5负责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
1.2.6办好党校,做好党校日常事务。
1.2.7负责做好学校对内、对外干部培训工作。
1.2.8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及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1.2.9做好干部和党员统计工作,管好干部档案和文书档案,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1.2.10做好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1.2.11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搞好廉政建设。
1.2.12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3党委宣传部(新闻中心、校报)
1.3.1坚持正确的政策和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全面宣传学校党委、行政重大决策和重要精神。
1.3.2及时掌握教职工思想动态,组织实施全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1.3.3参与处理突发事件,维护学校稳定。
1.3.4负责制定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做好党委中心组学习的资料准备和服务工作。
1.3.5组织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形势政策教育和普法教育。
1.3.6负责全校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指导工作,对基层精神文明建设进行检查、督促和考核
1.3.7负责全校校园文化氛围的营造和校园文化工程建设的规划、实施工作。
1.3.8负责校领导、机关和院系的报刊资料订阅、政治理论学习资料的购买。
1.3.9参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与改革。
1.3.10参与哲学社会科学的建设与管理。
1.3.11审批校内社团和学生刊物。
1.3.12组织和指导全校对内宣传活动。
1.3.13组织和协调全校对外宣传工作,加强与校外媒体的联系工作,努力提高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
1.3.14规划和管理全校公共场所宣传舆论阵地。
1.3.15办好校报,宣传报道校内重大事件、活动等。
1.3.16办好校园电视台,通过校园电视新闻及时报道校内各项事件、活动和工作动向。
1.3.17办好两个校区广播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1.3.18办好校园网,负责网络新闻的审核、登载与管理工作,负责校园BBS监控。
1.3.19舆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1.3.20制定本部门的规章制度。
1.3.2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1.4纪委办公司、监察处、审计处
1.4.1协助部门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分工包项责任制及其他反腐倡廉制度。
1.4.2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对学校各二级单位党纪党风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
1.4.3受理学校党组织、党员、群众在党纪和党风方面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建议;检查和处理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党纪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和意见。
做好信访案件档案的保管和保密工作。
1.4.4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学校的决定和规章制度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1.4.5受理监察对象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1.4.6参与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校务公开工作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1.4.7负责制定建设、修缮审计工作相关的操作办法、工作流程;
1.4.8负责制定本科的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1.4.9实施全校的基建、修缮工程预、结算审计工作;
1.4.10认真贯彻执行《审计法》和内部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切实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1.4.11负责对校内各单位进行国家审计法规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等工作;参与制订完善学校有关财务收支审计的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
1.4.12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与决算情况,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实施审计
1.4.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5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1.5.1负责指导各学院每学期的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及每学期各类奖学金的管理、审批、发放工作;
1.5.2负责指导各学院的学生档案管理和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及毕业生档案协调、交接、检查及派遣派送工作;
1.5.3负责学生科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1.5.4协助做好毕业生离校、新生入学报到、学生军训以及其他大型学生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突发事件学生系统的维稳工作。
1.5.5负责教育管理科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1.5.6负责学生的纪律违纪处分(理)及违纪处分文件制文、下发、归档工作和各类优秀学生个人及先进集体的评优表彰材料收集、审阅、报送工作;
1.5.7负责勤工助学中心和国家助学贷款中心的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1.5.8负责优秀贫困生学费减、免、缓工作;
1.5.9负责毕业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工作;
1.5.10负责公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运行工作。
1.5.11负责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1.6党委离退休工作部、离退休处(离退休党总支)
1.6.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及地方有关离退休干部政策,做好离退休同志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安排离退休同志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听重要报告、参加有关会议、文件传阅等有关工作。
1.6.2配合有关部门组织离退休同志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承担力所能及的任务,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
及时宣传和表扬离退休同志中的好人好事。
1.6.3积极做好离退休同志的服务管理工作,全心全意为老同志服务,“尊老、敬老、爱老”,工作热心、耐心、细心。
坚持重大节日慰问制和生病住院探望制,关心老同志疾苦,尽力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
1.6.4负责开展离退休同志的文体娱乐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外出旅游和考察。
1.6.5加强校内各部门的联系,积极主动协调各部门的关系,齐心协力共同做好离退休工作。
1.6.6做好关工委工作、老年体协工作,配合老教授协会、老教育工作者协会做好协调工作。
1.6.7按有关政策规定,编制离退休人员的各种经费预、决算,并统一掌握和合理使用。
1.6.8加强老年活动室的管理,充分利用现有设备,为离退休同志服务。
1.7党委保卫部、武装部、保卫处
1.7.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1.7.2了解和掌握学校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学校和公安机关反映有关信息。
1.7.3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落实学校内部安全保卫的规章制度,保卫学校安全。
1.7.4根据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定期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汇报。
1.7.5组织、部署、落实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配合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督促、检查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情况,配合公安机关查处违反有关治安综合治理规定的行为。
1.7.6配合校属各级党、政领导抓好重点要害部位的保卫和安全管理工作。
严格管理校内的危险品、剧毒物品、枪支弹药。
1.7.7宣传教育群众提高警惕,增强法制观念,依靠群众做好“四防”工作。
预防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1.7.8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和安全部门查破、处理一般性政治、刑事和治安案件。
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政治、刑事和治安案件,维护学校的治安秩序。
协助学校各部门管好教学、娱乐、体育场所的秩序。
抓好校内的治安管理。
1.7.9负责制定重大节日、纪念日及各类大型集会、会议的安全警卫预案并负责现场警卫工作。
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来校首长和重要外宾安全警卫工作。
1.7.10负责办理去边境地区人员的审查工作,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1.7.11落实各级防火责任制,健全义务消防组织,经常进行防火、灭火知识的宣传教育。
配备、管理防火器材。
经常进行防火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1.7.12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校内机动车、非机动车的安全管理,维护校园交通秩序。
1.7.13负责校门警卫,负责校内治安、安全巡逻。
负责校内集体户口、身份证的登记和管理。
负责暂住人口的登记和管理。
1.7.14协助外事部门管理住校外国人的户口,了解外国人的活动情况,保护他们在校人身安全。
1.7.15全面开展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计算机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1.7.16组织领导校属各级的治保组织和治保干部(兼职);做好保密工作。
1.7.17监督考察我校被依法判处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的罪犯和被公安机关宣布监视居住、取保候审人员的行踪及表现。
1.7.18负责武装部工作、国防工作、征兵工作和大学生军训工作,做好复员退伍职工或军属慰问工作。
1.7.19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1.8工会
1.8.1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基本职能,服务学校改革发展大局,服务学校教职工,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8.2根据工会章程,按期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并组织贯彻执行大会的决议,行使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机构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能,做好日常工作。
1.8.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1.8.4指导部门工会和二级教代会开展工作。
1.8.5配合学校党政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三育人”活动,做好劳模和各类师德先进的推荐、评选、表彰与宣传工作。
1.8.6负责做好女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8.7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和管理好教职工业余活动团体和教工活动中心。
1.8.8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积极帮助解决教职工各种实际困难。
1.8.9负责教职工群众的生活福利工作(教职工子女入学、教职工及直系亲属丧葬慰问等),改善学校集体福利设施。
1.8.10加强工会各级组织的建设,有计划地培训工会专兼职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和工作水平。
1.8.11根据财务规章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
1.8.12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1.8.13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8.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1.9团委
1.9.1负责制定并完善学校社会实践活动开展的实施意见;
1.9.2负责起草社会实践部的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1.9.3负责每年寒暑假全校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计划安排、组织实施、总结表彰交流等工作;
1.9.5统筹安排学生的日常社会实践活动,建立良好的实践机制,为学生提供日常社会实践信息,拓宽学生的社会经验
1.9.6负责团委网络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信息网。
1.9.7负责定期编发团刊《工商大学青年》和《团学工作简报》。
1.9.8协助团委各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各院系团总支宣传部开展工作。
1.9.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9.10负责团内各项评优、表彰工作。
1.9.11负责团员证的颁发、注册和团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做好每一年度的团员统计工作。
1.9.12负责全校团费的收缴、管理。
1.9.13负责发展新团员,并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入党工作。
1.9.14负责团的纪律检查工作。
1.9.15负责团委文件的起草、印发及团委档案管理工作。
1.9.16负责团委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1.9.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行政部门
2.1人事处
2.1.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2.1.2制定和掌握全校各类人员的编制、用人计划、人事调配和具体管理制度。
2.1.3负责行政科级干部的选拔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
2.1.4负责教职工培训进修工作,负责对各类专家的管理和考核。
2.1.5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2.1.6负责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聘用。
2.1.7负责有关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的评审聘任工作。
2.1.8掌握全校的机构设置情况。
2.1.9负责劳动管理和工资管理工作。
2.1.10负责教职工人事管理相关数据统计工作。
2.1.11负责劳动保险及劳动保护、职工福利管理工作。
2.1.12负责临时工管理工作。
2.1.13负责做好人才引进和交流工作。
2.1.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2科研处
2.2.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2.2.2根据国家科技发展方针、政策,研究和确定学校科研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2.3组织全校教师和科研工作人员向国家、省、市及其它部门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组织与国内外各单位的科技协作和横向联系工作。
落实科研项目的年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和结题验收评比工作。
2.2.4负责管理科技成果档案,负责教师的科研工作的考核和科技档案的管理。
2.2.5负责科技成果的转化工作。
2.2.6负责学校内外各种学会、协会、科技交流网的协助联络,指导挂靠学会的工作。
2.2.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2.2.8组织管理校内外学术交流活动。
2.2.9指导和协调各学院科研管理工作;负责科研人员的管理和培训,指导科研秘书的业务工作。
2.2.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3评估办公室
2.3.1负责全校教师的教学督导
2.3.1负责全校学生的学习督导
2.3.3负责全校师生的教学评估
2.3.4负责数字化校园通道
2.3.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4资产与实验设备管理处
2.4.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2.4.2负责对全校地产、房产、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做好物资账目统计汇总、清查核实
2.4.3制定和完善各种设备的明细账和分类分户账,建立健全单台固定资产卡,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2.4.4统筹安排年度仪器设备的购置费、维修费和运行费,保证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2.4.5牵头做好国有资产的采购工作。
参与涉及国有资产购置及管理的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
2.4.6负责全校国有资产的年度设备计划管理、技术管理、经济管理、效益考核、变动处置和部分维修工作。
2.4.7参与实验室建设论证和建设,制定设备配置方案,监督实施。
2.4.8管理组织在用仪器的保养、维修、调剂、报废、报失。
2.4.9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改革措施。
2.4.10管理使用部门经费。
2.4.11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2.5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培训)
2.5.1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的行政管理工作
2.5.2负责继续教育学院的日常活动
2.5.3完成上级部门及学校交代的工作
2.6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6.1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规章,完善管理制度。
2.6.2负责全校外事暨港澳台工作。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2.6.3负责拟定学校外事及港澳台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经费预算和有关规章制度,报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6.4负责拟定学校长短期外聘专家、教师的聘请计划并牵头实施对来校外籍教师的管理。
2.6.5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会同人事处等有关部门选拔派遣国家公派、单位公派各层次留学人员出国学习,并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加强与境外人员的联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及出国人员回校服务的工作。
2.6.6负责出国(境)访问、考察、讲学、培训、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等项目的管理,承办公派出国人员的申报审批。
2.6.7负责组织和管理与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文化组织、基金组织及专家、学者等的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
2.6.8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和组织学校举办的国际会议。
2.6.9根据学校留学生教育的发展规划,确定具体目标和实施策略。
负责全校各类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宣传、录取、申报等工作和涉外管理工作。
指导有关院校系做好留学生教育和培养工作。
2.6.10负责学校所有外事后勤设施的管理和外事接待服务工作。
2.6.11办理学校涉外公函。
负责涉外保密的指导工作。
2.6.12贯彻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改革措施。
2.6.13管理使用部门经费。
2.6.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2.7研究生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
2.7.1负责研究生教育的学科建设
2.7.2负责研究生的培养管理
2.7.3负责研究生的学位管理
2.7.4负责研究生的专业学位管理
2.7.5负责研究生导师、学生日常工作及研究生就业工作
2.7.6负责教改创新工作
2.7.7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8后勤党总支、后勤处
2.8.1负责后勤事务
2.8.2负责学校各部门及对外行业关系。
2.8.3负责学校对所属各中心、科室负责人及员工的人事管理,包括考核、聘任、解聘、奖惩等。
2.8.4负责中心、科室重大事务的协调处理及决策。
2.8.5负责中心、科室经营管理的政策制订,经营管理的指导、协调、监督。
2.8.6负责后勤社会化改革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并向学校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2.8.7后勤社会化的单位(含实业公司公寓管理部)、个人的有关行业服务项目进行宏观指导、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持正当竞争秩序。
2.8.8后勤处的综合治理工作。
2.8.9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10基建处
2.10.1综合管理学校园林、规划等工作
2.10.2负责学校的建设规划
2.10.3负责学校的工程技术
2.10.4负责学校的园林建设
2.10.5负责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11教务处
2.11.1制定本部门规章与制度。
2.11.2根据上级各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拟订学校教学方面有关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
2.11.3负责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
2.11.4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
2.11.5负责全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教学研究、举办教学研讨会;负责组织教育教学成果评奖工作;负责《高等教育研究》编辑。
2.11.6全日制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与编订。
2.11.7全日制学生教育教学的组织、运行和管理工作。
2.11.8全日制学生的注册、考试、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
2.11.9实践教学管理工作。
2.11.10实验室建设规划工作。
2.11.11负责教学质量管理
2.11.12委员会、教学指导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教材编审委员会日常工作。
2.11.13教师的任教资格,核定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师的非学历培训以及教师培训。
2.11.14促进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
2.11.15负责协调学校委托管理的教学资源。
2.11.16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2.12招生就业处
2.12.1展示学院风采,负责对外形象宣传
2.12.2负责招生政策的落实与更改
2.12.3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宜
2.12.4负责合作招办项目的实施
2.12.5负责联系招办
2.12.6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13计划财务处
2.13.1财务体系及财务制度建设
2.13.2会计核算管理
2.13.3财务分析
2.13.4资金管理
2.13.5财务稽核与审计
2.13.6对外关系
2.13.7财务部门管理
2.13.8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2.14江北校区管理委员会(江北校区管理委员会党总支)
2.14.1负责协助、协调校内党政部门和有关院(系)的相关工作在江北校区的落实和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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