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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长江路南、职工街西、致富街东地块改造项目
[大连香格里拉项目(二期)]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编制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大连香格里拉大酒店
二期项目经理部
编制日期:
2013年9月16日
大连香格里拉项目(二期)总承包工程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
1编制依据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30-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大连香格里拉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
大连香格里拉酒店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大连正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结构概况:
地下3层,主楼地上34层,裙楼4层,结构高度117.5m。
结构形式:
塔楼为剪力墙结构,裙楼为框架结构。
基础类型:
塔楼为筏板基础,裙楼为柱下独立扩展基础和局部筏板基础。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地震分级为二级。
建筑使用年限为50年。
3安全文明施工目标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杜绝死亡、重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杜绝火灾、爆炸和重大机械事故的发生;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在千分之三以内;确保无重大责任事故。
满足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LEED-NCTM绿色建筑评分系统的要求,满足至少60%的评估要点,得分要求在39分以上,取得由U.S.GreenBuildingCouncil颁发的LEED绿色建筑认证金奖。
4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系
4.1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
·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生产经理
4.2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人员和部室职责的划分
4.2.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施工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贯彻落实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工程特点和施工性质,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其实施。
根据工程需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且具备相应业务水平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管理体系,积极支持其开展工作。
做好对分包队伍的考察评估工作,做到聘用手续完善。
确保分包队伍的管理体制健全,具备与工程施工相适应的能力,并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在签订分包合同时,要明确分包队伍安全文明施工的责任指标和CI要求,并规定考核办法。
组织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监督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施。
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组织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督促或组织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认真整改;对上级安全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报告执行结果。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做好现场保护和伤员抢救工作。
除及时上报外,要积极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本着“四不放过”的精神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且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定期组织召开项目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现场安全形势,处理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重大问题。
4.2.2项目安全总监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负直接责任,协助项目经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结合项目生产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为实现项目安全目标和文明施工目标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并组织专业工程师、分包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贯彻实施。
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计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领导、监督项目分包单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坚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服从安全的原则,及时纠正各种违章现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并复查整改效果。
听取、采纳安全方面的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接到上级单位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检查和整改通知后,及时组织实施并且及时报告实施情况。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组织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及时报告。
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分析的具体组织工作。
4.2.3项目总工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负技术责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规范、标准及上级安全技术文件。
编制或审批施工方案时,要注重安全技术措施的针对性,并且主持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针对施工的不同阶段(如季节性施工),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专题安全教育培训。
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事先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和交底。
组织对大型设施、设备的检查、验收,并督促使用者做好使用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与文明施工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解决办法。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从技术上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提出措施和整改意见。
4.2.4工程部
专业工程师是项目内分工负责区域或专业工程安全生产的责任人,负责监督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落实。
组织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做好口头和书面安全交底,填写安全交底记录。
组织对分工负责的现场的脚手架、电气、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等的检查、验收,坚持检查合格后才能使用的原则,检查和监督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督促所辖分包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安全教育、特种作业教育和安全活动。
经常检查本区域的“三宝”使用和临边洞口防护,发现“三违”行为坚决纠正。
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监督分包单位按要求进行整改。
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指令。
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时,负责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立即上报,配合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4.2.5安质部
贯彻和宣传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组织落实上级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根据工程进度和特点,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计划和完成计划的保证措施,并督促贯彻实施。
协助项目领导制定或修改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活动。
负责审查项目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监督分包单位的安全教育,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和文明施工检查,对“三违”行为及不符合安全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进行批评、处罚或停止工作,并指导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参加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讨论,参加生产例会,及时提出安全方面的问题。
参加暂设、临电、大中型施工机具设备和脚手架的安装验收,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重要劳动保护用品进行鉴定,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及时向项目经理和公司主管部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反映项目员工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的调查、统计、分析,并按规定上报,对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4.2.6水电部
对项目的机电、起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设备设施运行方面的安全负责。
按照安全技术规程对机电设备等进行检查,并监督其维修、保养工作的落实情况,并指导不符合项和隐患的整改。
对新购置、租赁或大修后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把关,检查其出厂合格证、技术资料的完整及准确性,负责组织必要的专业培训和技术交流。
参加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或会审,提出机电安全方面的技术措施。
监督分包或设备租赁单位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管理,检查其持证上岗情况。
参加因工伤亡事故或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对机电事故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4.2.7物资部
负责对购置的物资材料、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的检查验收,采购前将产品合格证及有关技术资料交质量安全组审查,必要时进行实物检验,严禁伪劣产品进入现场。
组织对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技术鉴定,并按有关规定监督更新报废情况。
执行项目物资管理制度,特别关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其存放和使用符合安全和消防要求。
按照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存放机械、材料,及时回收、处理废品垃圾,保证现场整齐清洁、健康安全。
4.2.8经营部
在合同文件中对相关方提出安全方面的要求。
4.2.9综合办公室
掌握现场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信息,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健康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
加强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管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
对冬季取暖设施的安装、使用负责,并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
同时要做好防暑降温工作,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负责施工作业中毒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组织建立项目的现场医疗救护小组,配备简单适用的紧急救护医疗物资和器材。
发生工伤事故要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汇报人员的伤势情况。
4.2.10分包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
认真执行有关的安全法规和总包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管理制度及CI要求,接受总包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督促检查和统一管理,对承包范围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合理安排工人的生产生活,按规定购置、使用安全防护设施和劳保用品,对工人的安全负责。
按规定组织本单位资质审查及主要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年审,组织工人的三级入场教育、特殊工种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和安全活动。
保持队伍相对稳定,人员的调进调出必须事先报请总包批准,新入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
根据总包的交底向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请总包主管人员参加。
在施工中经常对作业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总包,杜绝蛮干。
发生因工伤亡或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做好伤员抢救工作,采取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总包,不准隐瞒和拖延不报。
4.2.11工人
隶属总包及分包商的工人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要求,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到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维护一切安全设施、设备,做到正确使用,不随意拆改,对新工人有传、帮、带的责任。
对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作业活动,有权提出建议和拒绝违章指令。
在作业时要严格做到“眼观六面、安全定位、措施得当、安全操作”。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要保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上报。
4.3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4.4安全教育与培训
一般安全教育
项目的一般安全教育包括:
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转场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现场安全活动、班前安全讲话等。
项目的各项一般安全教育由质量安全组统一组织、指导,各分包单位有关人员配合完成,并留存教育记录。
4.4.1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入场必须进行项目总包单位、项目分包单位、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单位质量安全组考试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作业。
教育时间:
总包级教育为16小时,分包级教育为16小时,班组级教育为8小时。
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的时间做适当的延长。
教育内容:
总包级教育内容:
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的意义和必要性;
建筑施工的特点及其给劳动者安全带来得不利因素;
国家、行业、地方及企业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
安全生产法规及安全知识教育(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3条、114条、115条、187条;《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1993)50号);国务院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有关内容;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办法;事故发生规律及典型事故案例;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事故急救措施等)。
分包级教育内容:
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
当地有关部门的各项安全生产标准;
在施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施工用化学产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及防煤气中毒知识等。
班组级教育内容
工程项目中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本工程项目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个人从事工作的性质及必要的安全知识。
4.4.2转场安全教育
从本公司其他工程项目转入本工程项目进行施工作业时,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至少8小时的转场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经总包质量安全组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上岗。
教育内容: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4.4.3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接受总包单位组织的变换工种安全教育,做好记录。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经总包质量安全组考核合格、登记备案后方准上岗。
教育内容:
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4.4.4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作业,并按特种作业人员有关管理办法按要求进行年审,同时进入现场作业时应将有效的操作证复印件交总包质量安全组登记备案。
项目总包单位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频率为每月一次,每次不得少于4小时。
教育内容:
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的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特种作业岗位的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本岗位曾经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4.4.5经常性安全教育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适时安全生产教育,做好记录,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因故无法完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节前假后及执行特殊施工任务;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4.4.6现场安全活动
项目各分包单位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采取适当形式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现场安全活动的内容:
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4.4.7班前安全讲话
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作业)必须对本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并做好记录。
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内容包括:
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
本班工作中的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
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5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5.1安全文明施工生产例会制度
每半月召开一次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安全文明施工生产工作。
5.2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制度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5.3安全值班制度
项目经理部及劳务队伍必须安排负责人员在现场值班,不得空岗、失控。
5.4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各施工项目必须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人与被交底人的签字。
5.5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制度
在安全文明施工奖惩中,必须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项目部的安监部门负责制定安全文明施工奖惩办法,并根据规章制度,表彰奖励在安全文明施工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处罚违章作业人员。
5.5.1安全奖励
1)、实行全员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逐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状,强化全员安全风险意识,每月考核一次、对实现安全目标的工地、班组、个人全额兑现,反之不兑现或部分兑现。
2)、项目部从工资总额中预留1%作为安全专用奖金,用于安全文明责任状,包保合同安全文明施工优胜集体及个人等项目奖励,此费用由财务部门建帐,安监部门统一掌握使用,并将违章与事故罚款纳入其中。
3)、对重要分项工程、高危项目采用签订安全包保合同的办法,调动作业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完成合同项目的及时兑现。
4)、将月奖金的20%作为安全文明施工奖,由安监部门审批发放,此奖金是各工地部室的月施工奖不记入安全专用奖金内。
5)、对认真执行公司及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目标的外包队伍也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反之给予处罚。
6)、对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集体和个人给予50-2000元的奖励。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积极改善安全卫生条件,防止各类事故及职业危害,成绩突出,受到地方或集团表彰的部门、有关领导或个人。
(2)积极主动地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
(4)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发明创造或科研成果,成绩显著的。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安全健康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
7)、为了更好地调动广大职工安全文明施工的积极性,每月设置安全奖励基金,对安全文明施工搞得好的责任区和个人,由安全部考核评比后予以奖励。
具体办法如下:
主要考核项目:
违章违纪现象;“五头”(烟头、废铁头、焊条头、铅丝头、木头);责任区内的文明施工环境;站班会;安全考试;班组台帐;工地台帐;问题整改反馈等。
评比办法:
以责任区为考核单位,采用打分制,满分为100分,对所列考核项目,有不符合者进行适当的扣分;
每月评出优胜者前6名,1-6名依次得奖为600元、500元、400、300元、200元、100元;
每月对安全工作做出特殊贡献者、或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项目部采纳者及在安全文明施工工作中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金额100元,名额不限;
连续三个月班组名次累计居第一名的工地奖励600元;
各工地根据各自具体的施工范围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每月1-2日上报安全科,不上报者视为弃权;作业范围经常变动的作业班组及人员对其目前作业的区域进行考核。
5.5.2安全处罚
1)、发生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对有关责任人给予处罚。
2)、对发生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的处分,负次要责任和领导责任者,应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
3)、严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机械设备记录事故责任者、一般火灾事故给予较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惩的应给予行政处分。
4)、对轻伤事故责任者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
5)、对现场违反安全规程、规定,野蛮施工人员视其情节,给予50-1000元罚款,对不听劝阻,殴打辱骂安监人员及其它或无理取闹的要加倍处罚。
6)、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200-1000元:
(1)未按要求填写安全施工作业票进行作业的,起重机械满负荷起吊或两台起重机抬吊作业、起重机在高压线下方作业,起吊危险物品、在油区进油后明火作业、高压带电作业等其它危险作业者。
(2)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及其周围脏、乱、差,经指出不按期整改者;因违章作业造成系统停电引发其它事故的责任单位。
5.6建立安全生产班前讲话制度
安全工程师应根据具体施工进展情况及各阶段施工特点,在施工之前及时对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讲话。
5.7日检查、旬检查制度
日检查:
由现场经理和安全工程师负责,在每天下午下班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定人员定时间进行整改,为夜班或第二天施工创造条件。
旬检查:
由项目经理部召集现场经理、专业工程师、安全员、保卫,消防、机务、料具、行政、卫生等有关人员共同进行联合检查,评估工地的管理水平。
5.8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的验收制度
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和脚手架在安装完毕后必须进行专项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严禁使用。
6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6.1临边安全施工措施
在基坑四周、楼层四周、屋面四周等部位,凡是没有防护的作业面均必须按规定安装字型化围栏和挡脚板确保临边作业的安全。
基坑四周防护栏杆做法:
采用工具式方钢围栏,总高1500,外设排水明沟。
本工程主楼周圈拟采用钢管网防护,钢管立杆间距1200,立杆下部30cm设第一道水平杆,水平杆间距1200,内侧下口设挡脚板,外挂密目网,并与框架柱拉结及利用钢管斜撑加固。
如下图所示:
楼层洞口的防护
工程室内较大洞口需进行防护,采用钢管支设临边防护栏,高度1200,立杆间距1200,水平杆设两道,下部设180高竹胶合板挡脚板,防护栏杆挂密目网,如图,洞口处挂水平安全网。
如图:
楼层安装预留洞采用竹胶合板覆盖防护,楼层钢筋不断,可以固定竹胶合板,如图:
后浇带水平防护采用木胶合板覆盖防护,竖向墙体外侧采用5mm厚钢板封闭防护,钢板每边搭接不小于50mm,如图:
电梯间的防护
电梯间入口及层间均需作安全防护,在电梯入口用φ16钢筋焊接铁栅栏固定,并刷红白漆,悬挂好安全警示标志;电梯间每两层作一道水平安全网防护,如图:
安全通道防护
施工入口处的洞口防护采用定型化方钢搭设双层防护,水平铺设竹胶合板,竖向用密目网封闭,包括外用电梯,井架入口及施工人员出入楼内的通道防护均按下图施工。
楼内安全通道主要利用楼梯,并作好安全指示牌,标明通道的方向。
在安全通道的路线处的梁板支撑体系的水平杆需断开,安全通道高度不得低于1.8米,在安全通道两侧搭设斜撑进行加固。
安全通道的搭设见下图:
在结构施工阶段,外用电梯入口处应搭设安全通道,与施工道路相通,并再搭设一个直接通至楼层的安全通道。
水平挑网
为防止高空坠落,塔楼施工需搭设水平挑网,沿结构外周圈进行设置,自四层顶部设第一道水平挑网,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每三层及不小于10米高度设一道;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采取以上每三层设一道水平网。
做法如下图:
楼层四周水平外挑网
6.2钢筋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在高处、深坑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站在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上作业。
无脚手架时必须搭设水平安全网。
钢筋骨架安装,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落至楼地面1m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绑扎和安装钢筋,不得将工具、箍筋或短钢筋随意放在脚手架或模板上。
6.3模板工程安全施工措施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并同时排除现场的不安全因素。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以上时,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操作人员登高必须走人行梯道,严禁利用模板支撑攀登上下,不得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高处狭窄而无防护的模板上行走。
模板的立柱顶撑必须设牢固的拉杆,不得与门窗等不牢靠和临时物件相连接。
模板安装过程中,不得间歇,柱头、搭头、立柱顶撑、拉杆等必须安装牢固成整体后,作业人员才允许离开。
基础及地下工程模板安装,必须检查基坑土壁边坡的稳定状况,基坑上口边沿1m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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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 文明 施工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