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docx
- 文档编号:12917488
- 上传时间:2023-06-09
- 格式:DOCX
- 页数:17
- 大小:22.61KB
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docx
《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
[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
[有限合伙人退伙协议]合伙协议示例篇一:
合伙协议示例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
第××条合伙期限为××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个,分别是:
1、.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
住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第七章合伙人责任承担和追偿
第十三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
承担100%赔偿责任
第八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
派、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八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十九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九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二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
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七条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
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篇二:
合伙运输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
与签
订本合伙协议,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
各占投资总额的%、%,贷款10万元,合伙经营货物运输,其
中投入人民币万元,购置一辆“”货车,登
记在名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
共
同创造经济利益,共同获利,合伙经营过程中的事宜双方充分协商,互
谅互解,共同解决。
第二条:
使用共同购置的“”货车,合伙经营货物运输,赚取运输费。
第三条:
贷款10万元作为合伙投资款。
第四条:
利润分配方案
1、营运收入减去必要费用是利润;
2、利润的分配原则和顺序是先偿还贷款,贷款偿还完毕后按比例退还先期的投
资款,投资款退还完毕后利润各按50%分配;
3、设立一公共帐户,当月偿还贷款后的利润节余存放于公共账户,当存放的款
项达到一次性偿还贷款时,双方提前偿还贷款;
4、当公共帐户无任何资金,但需要偿还当期贷款或其他必要的经营支出时,甲
乙双方按50%追加投资;
5、公共帐户内的资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资金时要经双方共同同意;
6、公共帐户甲乙双方按时进行对账。
17、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追加的投资款按本条2项的顺序进行
偿还;
第五条:
由于在偿还贷款和退还投资款的期间,甲乙双方没有收入。
甲乙双方
按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取生活费,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帐户中无
资金时,双方暂停支取生活费。
第六条:
雇佣人员的工资、保险应协商确定,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当无营业收
入和公共帐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七条:
加油费。
由甲乙双方本着节约、合理的原理,从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
中扣除。
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帐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乙方应当节约用油,保证用油量与车辆的行驶公里数相吻合,不得人为浪费或故意出售牟
利。
第八条:
车辆的修理费和添置新的用具费,由双方共同协商,费用从营业收入
或公共帐户中支出。
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帐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
资;
第九条:
业务经费是指乙方用来开发业务时请客送礼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
甲方,如当时不方便,那么就先支出后告知,按实际支出每月结算一次。
第十条:
车辆运输途中,驾驶员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
出现违章罚款的,如果是驾驶员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驾驶员自已承担,如果是由于
车辆运输本身造成的,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但应当双方事先沟通。
第十一条:
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轻微事故
的,为了不影响运输,乙方自主与事故方和解,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
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的,应当报警,走保险,保险
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双方按50%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
车上的公用手机,由乙方携带和管理。
手机费按每月元的定额标
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条:
除以上列举的必要费用外的其他必要费用支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协
商解决,原则上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条:
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的,由甲乙
双方按50%比例承担。
第十五条:
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2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任何一方不得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全权负责该车辆的业务承揽。
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4、
第十七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查看行车记录,审计合伙的经营双方账目,互相监督双方的
伙经营行为;
2、甲、乙双方尽全力开拓货运业务,任何一方开发的运输业务,都应当将自
的开发业务的费用、业务数量、运输价格等信息公开,不得隐瞒,任何一方弄虚作
假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虽然乙方投资较少,但利润分配双方平分,主要考虑甲方无法实际跟车进
长途运输,而乙方平时跟车运输,并要保证爱护车辆,按时检修;应当保护运输途
中的货物,防火,防盗。
第十八条:
奖惩制度。
1、根据收入情况,每一年一次性奖励乙方总利润的百分之;
2、如果乙方司乘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内没有交通事故或运输事故,那么奖励乙方200
元,司机和跟车人员给以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赔偿,给另
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任何一方弄虚造假,多列支出,多报费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退还投资款、不给利润分成,车辆也由守约方所有。
第二十条:
其他
31、如退伙,需事前天内说明情况。
2、如更换或转让车辆等,按投资比例额分配。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篇三: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合伙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企业经营场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第七条合伙目的:
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
第八条合伙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期限:
_____________年。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__个,分别是:
1(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
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普通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普通合伙人:
_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万元,以_______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2(有限合伙人:
___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万元,以_______作价出资__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个月内缴足。
第六章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章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按如下程序选择产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_______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
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
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更换程序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第二十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合伙企业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第八章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一条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新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普通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和有限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普通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普通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__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五条普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普通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第二十六条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
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该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可以转变为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章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_______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有限 合伙人 退伙 协议 合伙 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