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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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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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安全制度
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欧典商苑项目部
编制日期:
2010年10月5日
安全管理制度目录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欧典商苑项目部
一、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项目部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
职责
1安全科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工作程序
项目部安全会议
1项目部安全会议,每周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员主持,全体项目人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班组安全会议
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
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班组自定。
2会议主要内容:
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各专业安全会议
由各技术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技术员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由召集人负责记录。
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相关人员
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后要下发会议纪要。
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该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
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技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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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典商苑项目部
2010年10月10日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项目部全体员工
3职责:
3.1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
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科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项目部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科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落实。
3.6技术科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4.2.1一般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2.2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5.1项目部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员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为成员。
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安全科,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5.2隐患的排查和报告
5.2.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项目部应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公司《安全检查制度》中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5.2.2隐患的报告
5.2.2.1发现隐患一般采用逐级报告的方法,即员工报班组长、安全员或项目经理,安全科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
5.2.2.2报告形式
5.2.2.2.1报告一般采用书面形式,特殊情况可采用口头报告。
5.2.2.2.2在书面报告中,报告人要把隐患地点、事故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
5.2.2.2.3项目部各部门进行的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也应同时报告安全科进行登记备案。
5.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5.3.1各项目部发现或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项目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单位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
各部门自己能够解决的隐患应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门协调解决的,能自己联系解决的自己联系解决,不能自己联系解决的,应立即报安全科,安全科根据隐患的种类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并且对隐患的整改进行全程跟踪监控。
5.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全科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科应进行监控。
5.4档案建立
安全科应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5.5奖惩
5.5.1报告隐患的数量和质量作为年终评先进的重要依据。
5.5.2根据隐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对隐患发现者进行5-500元的奖励,奖励采用现金兑现,由安全科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5.3各部门对员工上报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上报的,一旦发现按情节严重对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罚款200-500元。
5.5.4对发掘事故隐患不力,而又发生事故的部门将按照公司规定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
5.5.5发现了事故隐患因未及时整改,报告人也没继续上报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将对发生事故的部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条列》中罚款金额的两倍进行处罚,对责任人将从重处理,报告人不承担责任。
5.5.6对报告人特别是超级上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经查实报总经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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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典商苑项目部
2010年10月10日
三、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机械设备管理台帐,各种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1.塔吊的基础施工和安装、拆除符合原厂规定,施工前要有书面交底,资料齐全,经验收合格后方准立塔。
2.立塔后对塔吊进行全面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使用前对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进行书面交底。
3.塔吊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和吊钩防脱钩保险),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4.塔吊司机、信号指挥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坚持十不吊的规定。
5.信号工必须佩带特殊的明显标志,全过程专职从事信号指挥工作,严禁兼挂钩和兼职其他工作。
经常检查吊索具的使用情况,监督挂钩工对被吊物的捆绑情况,并选择确定好吊运路线。
6.中小型机械,如:
搅拌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室外电梯、翻斗车等,在现场内安装、使用时,必须搭设防砸、防雨的专用操作棚。
7.搅拌机的设置及安装符合规定,料斗行程限位,启动装置、离合器、制动、保险链(销)等安全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维修保养、清理时,先切断电源,并设专人监护。
8.机动翻斗车时速不超过5km,方向结构、制动器、灯光等必须齐全、灵敏、有效。
行车中严禁带人。
9.蛙式打夯机使用前定向开关做绝缘电阻测试,使用中操作人员使用防护用品,操作手柄采取可靠的绝缘措施。
10.氧气、乙炔瓶的存放处悬挂明显标志和警告牌,有防晒措施,使用时两瓶的工作间距处不小于5m,两瓶与施焊点等间距不小于10m。
11.木工圆锯的盘及转动部位防护罩和分料器,凡长度小于1.5m,长度25cm以下和木料,严禁使用圆锯。
12.木工平刨(手压刨、多用刨等)的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被刨木料的厚度不小于3cm,长度不小于40cm,若小于此尺寸时要用压板或压棍推进,厚度在1.5cm,长度25cm以下的木料,不得在车刨上加工。
13.钢筋加工机械(切断机、弯曲机)正确使用,不准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加工或切断材料,各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检修和移动时先切断电源。
14.砂轮机、砂轮切割机(无齿锯)使用定向开关,设置不小于180的防护罩的牢固的工作托架。
15.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处悬挂操作规程牌、警告和负责人牌,落实定人、定机、定岗们责任的“三定”规定,专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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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0日
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3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二、事故报告
1、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2、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伤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
3、企业主管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4、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区县建委、劳动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等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3、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
(2)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措施的建议。
(4)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5)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4、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四、事故处理
1、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
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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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0月10日
五、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购买制度
1、购买各种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一律在正规的劳保商店购买。
不准从小商贩手购置。
2、凡购买的各种防护设施,应符合质量要求。
必须有:
1产品生产许可证。
2出厂合格证。
3劳动部门监测证等,不得购买劣质品。
二、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防护设施购买、发放台帐、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2.安全带、安全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定期晾晒,以免受潮霉腐。
3、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不准使用带钩刺的工具。
4、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凡有破损、裂缝、腐朽的安全帽,断丝、腐朽的安全网,破损、断丝的安全带等各种防护用品,已达不到规定承载要求,均作报废处理。
三、使用制度
1、安全网
(1)、使用时,应该避免发生下列现象:
把网在粗糙的表面或锐边拖拉;在网内或网下方堆积物品;人跳进网内或把物品投入网内;电焊焊渣或其它火星落入网里;网周围有严重的酸碱烟雾等。
(2)、对使用中的网必须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当受到较大冲击后最好更换网或及时进行检查,凡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均必须停止使用,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3)、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保持网工作面的清洁。
(4)、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
(5)、旧网在使用前,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的证明。
2、安全帽
(1)安全帽应无裂纹,垫衬完整,帽衬完好扎紧,帽带不得腐蚀。
(2)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有足够的缓冲间隙,即垂直间距需在:
25-53㎜之间,水平间距需在5-20㎜之间。
(3)、戴安全帽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3、安全带、安全绳
(1)安全带、安全绳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先做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也应注意检查,如发现有部件破损、断丝、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安全绳应加缓冲器。
(3)不准将绳打劫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4)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掉,更换绳时要注意加套绳。
(5)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
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拉力拉3分钟,无破断可继续使用。
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以30㎏重量做自由附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总则
合理发放和使用员工防护用品,有利于员工的安全生产及健康。
在贯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的原则精神参照原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发放
1.1劳动保护用品是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辅助措施,它不能替代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及对尘毒有害物质的治理。
1.2员工发放的劳动防护用品不是福利待遇,是根据不同工种及不同的劳动条件按照安全生产的需要,按照标准规定发放,工种未列入及超出标准规定的领用需经资产运营部批准。
1.3员工对领用的防护用品要本着节约的原则,不多领、冒领、不送人、不变卖。
1.4为更好的开展劳动保护,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工作时间穿戴工作服及使用防护用品,是安全操作规程中首要规定,经安全检查在上班时间未使用相应规定的防护用品,按违章作业处理办法进行处罚。
1.5培训人员、代培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在生产现场所需用的防护用品,由负责单位按防护要求标准规定自行解决,不属公司发放范围。
各分公司经资产运营部审批可领、买一部分需备借用的防护用品并自行管理。
2防护用品使用标准及其它规定
2.1领用防护用品按不同工种、不同工作环境、不同劳动条件及不同劳动强度,规定发放标准及使用期限。
(详见各工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及使用规定)
2.2根据公司生产情况,在使用期限上要有所区别,不能强求统一,做到基本合理,特殊情况按“1.2”执行。
2.3因病、事、工伤、产假、专职上学、下岗一个月以上,一般劳保用品停发。
退休、退职或离岗生产半年以上者,工作服停发或顺延,其它防护用品一律停发。
2.4新调入本公司员工依据调令,由本单位安全员带领至资产运营部,由资产运营部对其进行三级安全环保教育后,方可纳入本单位管理,办理个人领用防护用品。
第一次按标准规定发放,下次发放超过半年的随本单位统一发放,不超过半年的随下一次统一发放。
3赔偿办法
3.1凡属个人保管不当,丢失和损坏防护用品者一律折价赔偿(包括借用的)
3.2属特殊情况,损坏防护用品者根据情节,折扣赔偿费比例,但不得低于20﹪。
3.3赔偿价格按公式计价:
提前领用月数/规定使用月数×现行价格﹦赔偿费
3.4需补领的防护用品经本人申请,本单位领导审批,交赔偿费后,由本单位安全员或专职人员向供应分公司领买补发。
4防护眼镜的发放范围及其规定
4.1防护眼睛发给在生产过程中对眼部有危险的工种。
4.2机加工、固定砂轮磨工发平光眼镜,汽车司机发墨镜,使用期限为五年;电、汽焊工发放电气焊防护眼罩,一般使用期限为三年。
4.3因公损坏或属个人不慎丢失损失损坏者一律按赔偿办法执行。
5其它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及其规定
5.1凡属有关设计、工艺、试验人员等非实际经常性操作的人员,经单位申请部门领导批准及资产运营部同意后可作为一次性审批发放。
5.2每月发放的肥皂、洗衣粉、手套等劳保用品缺勤一个月者不发,新调入岗位的人员超过每月10日后只发肥皂一块。
5.3每年统一发毛巾一条,缺勤三个月者不发。
5.4公司员工内部调动,除专用岗位防护用品外,一律不补发一般劳保用品。
6防护用品的采购、领用、发放程序
6.1防护用品的采购,原则上由供应分公司负责,公司其它单位不予分散采购。
6.2防护用品的采购,供应分公司按公司比价采购及招标采购相关的管理制度执行。
6.3供应分公司做好防护用品发放的服务工作,按购入成本价(不含税)由各分公司每月二十日前按内部购销合同及提制单项目与供应分公司签订下月需领买项目。
6.4按照公司“管理重心下移”及“分灶吃饭”的原则,各分公司及领、买单位,设专人负责劳保用品的领、买及发放管理,对员工按岗位标准规定建立领用、发放个人台帐。
6.5供应分公司按月度内部购销合同、提制单项目,在每月10日前完成采购工作。
各单位开具防护用品领用单办理领买发放工作。
6.6各分公司财会人员、公司资产运营部及财务部有权监督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的执行情况,加强成本管理。
确保员工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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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项目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掌握安全操作技术规范,提高工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各项目部根据如下原则制订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项目部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
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及发证。
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一级安全教育由工程处会同质安部门对新入公司的人员进行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和遵章守纪教育,时间为15学时。
二级安全教育由项目部负责,对经过教育的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知识,结合施工性质进行安全规章制度、高空作业、现场安全用电、事故报告、劳动纪律教育,时间为15学时。
三级安全教育由班组负责,教育内容是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的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的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时间为20时。
职工“三项”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并将考核内容列为工人考工、评级内容之一,并附考试卷;
3、特殊工种培训:
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塔吊司机、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
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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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保护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不受损失,杜绝各类伤亡事故发生的一项主要施工措施,各施工现场、工程不论大小,都要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整改。
一、根据不同的季节特点和施工进度,每周由工地安全领导小组组织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一至二次。
二、施工现场要贯彻“五查”“三边”的原由(即五查是查安全管理,2、查安全意识,查事故隐患,查整改措施,查安全技术资料,三边是边检查,边宣传,边整改)。
三、施工现场要根据工程自检或各级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单,按照“三定”整改原则,及时准确将隐患整改完毕,整改内容认真落实,做好书面记录。
四、每次检查的记录都要认真填写,并做好技术资料予以存档。
五、公司月检查,项目部周检查,班组每天自检,工地安全员每日巡回检查,集团季度通报,并做好专项、季节检查。
六、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巡回检查,记安全日记。
七、上级各部门检查所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律留存并后附“三定”整改反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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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欧典商苑工程安全奖罚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罚50元,不系帽带罚30元。
2、工作时严禁穿高跟鞋、硬底鞋、裤头背心、赤膊赤脚,发现一次罚100元。
3、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罚200元,系安全带必须扣在牢固稳定的位置,否则罚100元。
4、酒后不准上班,否则,责令停工,扣除当日出勤。
5、所有机械必须定机定人,持证上岗,非定机人员不许操作,发现一次罚200元,定机人员如果随便交给他人操作,属不负责任,重罚500元,造成事故的予以开除并负担事故的全部损失。
6、宿舍内乱拉乱接电器的,给予私接电器者罚款100元,由此造成事故均由其个人负责。
7、电工在施工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给予罚款100元,所拉电线中发现裸露线的,罚款200元,由此引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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