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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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教案
教案首页
课程
名称
经济法
总计:
48学时
课程
类别
专业领域课
学分
3
讲课:
48学时
实验:
0学时
上机:
0学时
任课
教师
授课
对象
专业班级:
2010级国贸1、2班
基本参考资料和教材
参考资料:
1.《经济法》,全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教材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4月
2.《经济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年4月
教材:
《经济法》,张富强等,中国法律出版社,2011年10月
教学
目的
任务
《经济法》是高等学校经管类核心课程之一,是会计专业主要专业课之一。
该课程系统、全面地介绍中国现行经济法律的体系结构,各个法律的作用及其相应的地位和基本内容,使学生从理论上弄清我国经济法律体系的结构原理,为将来从事财会、经管工作,以及在校继续学习其他课程打好基础。
考核
方式
闭 卷(√);开卷();课程论文()
实践操作();多种形式结合()
内容
课时
分配
章
内容
学时数
1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4
2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8
3
第三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8
4
第二章证券法律制度
8
5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8
6
第六章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2
7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2
8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8
9
合计
48
注:
课程类别:
专业课
经济法课程教案
授课时间
2010级国贸1、2班
第1周,星期二,第5-7节;第1次课
章节名称
第一章经济法总论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验课( );
习题课( );讨论课( );其他()
教学时数
6
授课方法
和手段
PPT多媒体演示文稿
案例分析
课堂讨论
课堂提问
教学目的
与要求
1.掌握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2.熟悉经济法的渊源、经济法主体的界定和分类
3.了解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教学基本内容纲要
1.经济法总论
1.1经济法概述
1.2经济法的主体
1.3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1.4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1.5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
与难点
重点:
经济法的基本内容和职能
难点:
经济法的方法
教学过程
设计
1.课程介绍
介绍本学期该课程的教学计划、学习方法及考核要求。
2.案例分析
3.课堂讲授
经济法的一般概念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
经济法原则
4.课堂小结
5.课堂提问
作业、讨论及辅导
作业:
1.案例深入讨论
讨论:
如何正确处理经济法律问题?
课后小结
本章阐述了
经济法概述
经济法的主体
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经济法主体的法律责任
经济法课程教案
授课时间
2010级国贸1、2班
第2-4周,星期二,第5-7节;第2-5次课
章节名称
第2章公司法律制度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验课( );
习题课( );讨论课( );其他( )
教学时数
7
授课方法
和手段
PPT多媒体演示文稿
案例分析
课堂讨论
课堂提问
教学目的
与要求
1.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2.掌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3.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4.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
5.掌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6.掌握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7.掌握公司财务、会计的基本要求和公司利润分配
8.熟悉公司的登记管理
9.熟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
10.熟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教学基本内容纲要
1、公司的登记管理(熟悉)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掌握)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没有规定下限,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可以为1个或50个以下股东,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股东出资达到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1)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2)股东出资额和出资期限
(3)股东出资方式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2)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只就法定事项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事项形成决议,不对外代表公司,也不对内执行管理业务。
2.董事会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一)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是有限责任公司中的特殊类型。
(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规定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不允许分期缴付出资。
2.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分开)
二、公司合并、分立、增资、减资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变为一个公司的行为。
合并形式有两种:
一是吸收合并;二是新设合并。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司分立是指一个公司依法分为两个以上的公司。
5、公司解散和清算
(1)公司解散的原因
《公司法》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时的清算
1.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解散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2)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3)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教学重点
与难点
重点:
1.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难点:
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教学过程
设计
1.案例分析:
见教材
2.课堂讲授
3.课堂小结
4.4.课堂提问
作业、讨论及辅导
作业:
案例深入研究
讨论:
课后小结
本章讲述了公司法的具体法律内容
经济法课程教案
授课时间
2010级国贸1、2班
第4-6周,星期二,第5-7节;第4-6次课
章节名称
第3章其他主体法律制度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验课( );
习题课( );讨论课( );其他( )
教学时数
8
授课方法
和手段
PPT多媒体演示文稿
案例分析
课堂讨论
课堂提问
教学目的
与要求
1.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2.掌握普通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3.掌握有限合伙企业的有关规定
4.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5.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
6.熟悉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合营(合作、经营)期限、解散(终止)和清算
教学基本内容纲要
一、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概述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和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只能是一个自然人,国家机关、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等都不能作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人。
该“自然人”仅指中国公民。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的内部机构设置简单,经营管理方式灵活。
(4)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且只能是中国公民。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不可以用劳务出资
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投资人应当在设立(变更)登记申请书上予以注明。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
1.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个人独资企业终止活动使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2.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
1.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2.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教学重点
与难点
重点:
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投资人及事务管理
难点:
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合营(合作、经营)期限、解散(终止)和清算
教学过程
设计
1.案例分析
2.课堂讲授
FTP
3.课堂小结
4.课堂提问
作业、讨论及辅导
作业:
教学辅导书及课后案例
讨论:
本章所介绍的内容
课后小结
本章主要讲述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问题。
经济法课程教案
授课时间
2010级国贸1、2班
第7-9周,星期二,第5-7节;第7-9次课
章节名称
第4章证券法律制度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验课( );
习题课( );讨论课( );其他( )
教学时数
8
授课方法
和手段
PPT多媒体演示文稿
案例分析
课堂讨论
课堂提问
教学目的
与要求
(一)掌握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上市公司的收购的有关内容
(二)熟悉与证券发行有关的机构
(三)了解证券的种类、证券法的法律渊源和适用对象
(二)了解违反证券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基本内容纲要
第1节 证券法律制度概述
一、证券与证券市场
(一)证券的概念及特征
二、证券法概述
三、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机构
第二节 证券发行
一、证券发行概述
二、股票发行的条件
三、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
第二节 上市公司的收购
一、上市公司收购概述
二、要约收购规则
三、协议收购规则
二、上市公司的收购的权益披露、
五、上市公司的收购的法律后果
教学重点
与难点
重点:
证券发行条件
难点:
上市公司收购
教学过程
设计
1.案例分析:
2.课堂讲授
3.课堂小结
4.课堂提问
作业、讨论及辅导
作业:
课后案例
讨论:
本章所介绍的内容
课后小结
本章主要讲述证券法律制度相关问题。
经济法课程教案
授课时间
2010级国贸1、2班
第9-11周,星期二,第5-7节;第9-11次课
章节名称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验课( );
习题课( );讨论课( );其他( )
教学时数
8
授课方法
和手段
PPT多媒体演示文稿
案例分析
课堂讨论
课堂提问
教学目的
与要求
(一)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合同主要条款、合同订立方式、合同成立时间地点
(二)掌握合同的生效、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
(三)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抗辩权的行使、保全措施
(二)掌握合同担保的主要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五)掌握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
教学基本内容纲要
第1节 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1、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第2节合同的订立
1、合同订立的概念
2、合同订立的形式
第3节合同的效力
1、合同的生效
2、有效合同
3、无效合同
4、可撤销合同
5、效力待定合同
第4节 合同的履行
第5节 合同的担保
第6节违约责任
教学重点
与难点
重点:
合同的担保
难点:
具体合同
教学过程
设计
1.案例分析:
2.课堂讲授
3.课堂小结
4.课堂提问
作业、讨论及辅导
作业:
课后案例
讨论:
本章所介绍的内容
课后
小结
本部分主要介绍了合同法律制度相关问题。
经济法课程教案
授课时间
2010级国贸1、2班
第12-13周,星期二,第5-7节;第12-13次课
章节名称
第6章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7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验课( );
习题课( );讨论课( );其他( )
教学时数
4
授课方法
和手段
PPT多媒体演示文稿
案例分析
课堂讨论
课堂提问
教学目的
与要求
1.掌握增值税、消费税的含义及征税范围
2.掌握视同销售的范围,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教学基本内容纲要
第六章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一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1、增值税的含义
2、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3、增值税的税率
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1、消费税的含义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3、消费税的税率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1、企业所得税的含义
2、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3、企业所得税亏损弥补的规定
4、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教学重点
与难点
重点:
各税种的计算
难点:
各税种税额的确定
教学过程
设计
1.案例分析
2.思考
3.课堂讲授
4.课堂小结
5.课堂提问
作业、讨论及辅导
作业:
课后案例
讨论:
课后小结
本部分主要介绍了各税种的计算。
经济法课程教案
授课时间
2010级国贸1、2班
第13-15周,星期二、三,第5-7节;第13-15次课
章节名称
第八章相关法律制度
授课方式
课堂讲授(√);实验课( );
习题课( );讨论课( );其他( )
教学时数
8
授课方法
和手段
PPT多媒体演示文稿
案例分析
课堂讨论
课堂提问
教学目的
与要求
1.掌握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
2.掌握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3.掌握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4.熟悉价格法律制度
5.了解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教学基本内容纲要
第1节 企业国有资产法律制度
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规定,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的,自免职之日起5年内不得担任上述三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2节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节 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1)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概述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有悖于商业道德且违反法律规定的市场竞争行为。
(二)欺骗性标示行为
1.欺骗性标示的含义
2.不当附奖赠促销行为
(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教学重点
与难点
重点:
国有资产处理的法律规定
难点:
外汇处罚的相关规定。
教学过程
设计
1.案例分析:
2.课堂讲授
3.课堂小结
4.课堂提问
作业、讨论及辅导
作业:
课后案例
讨论:
本章所介绍的内容
课后小结
本部分主要介绍了国有资产法律制度等相关法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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