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与支付管理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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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与支付管理程序
1.1计量与支付管理程序
2.3.1计量管理程序
一、计量通则
计量支付是指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对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数量进行计算和测量,并对其应获得的款项予以确认支付的过程,计量支付不解除承包商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
(一)一般要求
1、所有工程项目,除了另有规定外,均采用中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即国际单位及国际单位制导出的辅助单位进行计量。
2、本计量通则应与合同条款、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以及图纸等同时阅读。
3、施工图的变更设计引起的工程数量变化按合同专用条款和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办理。
4、按合同提供的材料数量和完成的工程量所采用的测量与计量方法,应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规定。
所有这些方法,应经项目管理处和监理工程师批准或认可。
承包人应提供一切计量设备和条件,并保证其设备精度符合要求。
5、除非项目管理处另有规定,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记录。
由承包人签名的计量记录原本,应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和保存。
6、工程量应由承包人计算,由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量计算的副本应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保存。
7、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细目之中,未列细目不予计量的工作,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细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
例如:
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包括临时涵管)已经包含在相应项目的综合单价中。
8、工程量清单中本合同工程有数量的每一个细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细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或总额价中,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额价的工程细目,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
9、工程量清单各章节的计量与支付按招标文件《计量与支付原则》相应项目的规定实施。
例如:
清单200章路基工程分主线路基工程(含互通立交主线路基)、分离式立交路基、互通立交不同的匝道路基分别编制清单,其计量支付原则均应按招标文件《计量与支付原则》的第200章路基和防护工程的规定执行;清单第400章桥梁涵洞应分主线桥梁、互通主线桥、分离式立交桥梁、不同的互通匝道桥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其计量支付原则都应按招标文件《计量与支付原则》的第400章桥涵工程的规定执行。
10、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元)结算。
11、计量数据精度要求:
重量、体积、尺寸等计量参数数据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价数据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项金额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额保留为整元等。
(二)重量
1、凡以重量计量或重量作为配合比设计的材料,都应在精确且经项目管理处和监理工程师批准认可的磅称上,由称职合格的人员在指定或批准的地点进行称量。
2、如果以称重的方式直接进行计量,则只有在以下条件下才予以接受:
项目管理处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在场;称重的记录相应地得到证明;载有包装材料、支撑装置、垫块、捆束物等重量的一切必要资料说明书在称重同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作为证据。
(三)面积
除非另有规定,计算面积时,其长、宽按图纸尺寸或项目管理处和监理工程师指示计量。
(四)结构物
1、结构物应按图纸所示净尺寸线,或根据现场实际按项目管理处及监理工程师指示修改的尺寸线计量。
2、混凝土的计量应按图纸规定或项目管理处和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并已完工工程的净尺寸计算,钢筋的体积不扣除。
3、所有以延米计量的结构物(如管涵等)除非图纸另有标示,应按平行于结构物位置的基面或基础的中心方向计量。
(五)土石方
1、挖方路段土石方比例或填方路段的土、砂和土、石比例如实际情况与设计图纸有偏差的,视为承包人的风险或利益,计量支付时不作调整。
2、填方的计量中,应扣除砂垫层体积及桥梁、涵洞、通道等结构物所占体积及其它另行计量的换填材料体积。
(六)图纸
承包人施工时应核对图中标注的构造物尺寸和标高。
如发现有误时,应立即和监理工程师联系,按照项目管理处和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尺寸及标高实施。
(七)成套的结构单元
如规定的计量单位是一成套的结构物或结构单元(实际上就是按“总额”或“一项”计的工程项目或细目),则该单元应包括了所有必需的设备、配件和附属物及相关作业。
(八)补充要求
1、工程计量应附有合同规定的必要的试验、检测资料、设计图纸等附件。
2、技术规范和图纸中列明或规定的任何工程或细项,在工程量清单中未有出现,将视为已考虑在其他相关工程中,不再另行计量与支付。
3、计量工作只对达到质量要求的合同清单内的工程项目及经项目管理处、监理工程师签认,手续完善的变更设计项目进行计量,对超出合同工程量清单而未办理有关变更手续的项目将不予计量。
4、计量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文件中计量的规定进行,与计量有关的合同文件如下:
(1)技术规范;
(2)图纸;
(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4)三方联测资料;
(5)变更工程通知书
(6)索赔报告及批复
(7)其它合同文件。
5、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除非招标文件《计量与支付原则》中另有规定)。
必须明确,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因此,计量项目已通过有关的质量检查、检验是监理工程师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计量不解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合同义务。
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工程存在质量缺陷,仍不免除承包人立即无偿返工的责任,如未及时返工,下期计量必须扣回。
6、计量是一种净值计量,任何出现于合同规定以外的附加计量请求均被拒绝。
7、开工前,总监办必须根据经检核无误的设计文件按工程量清单统计计算出每一分项工程的计量总控制值,在施工过程中,在此值中加进根据按实计量的原则和经审批的变更工程所产生的正负增量。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分项工程计量总控制值的正确性负责。
8、本项目采用计算机进行规范化管理,计量支付的的各项报表必须按照项目管理处规定的格式,在项目管理软件中完成、打印并上报。
9、对于水泥砂浆砌筑的构造物、水泥砼结构物,当强度指标未到时间无法测量而其它指标达到要求时,可对该项目进行临时中间计量,对该项施工产品暂时支付,临时计量中未附的资料,应在下次计量前补齐。
若28天强度未达到规范及设计要求,项目管理处将在后续支付款项中扣除该项支付。
10、一个项目工程或一道工序必须具备如下资料和验收手续后,才能计量。
(1)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申请;
(2)承包人自检的各种资料和试验数据;
(3)监理工程师抽检的试验数据;
(4)监理工程师检查结果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
11、出现下列情况的工程不得计量:
(1)工程质量未经验收,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计量项目已通过有关质量检查、检验并且满足合同规定质量标准,是监理工程师组织计量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2)变更手续、资料不完备的项目不得计量。
变更项目必须有工程变更令、已批复的工程变更申请单和其他相关资料。
(3)索赔手续、资料不完备的项目不得计量。
工程索赔需提供承包人的索赔报告及证明材料,索赔程序应符合合同要求。
二、中间计量原则
1、工程开工前,总监办必须根据经检核无误的设计文件按工程量清单统计,计算出每一分项工程的计量总控制值(分项工程清单数量的95%)并经业主批准。
在施工过程中,在此值中加进根据按实计量的原则和经审批的变更工程所产生的正负增量。
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分项工程计量总控制值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承包人在上报《期中支付申请书》的同时须填报该月度施工进度报表、次月施工计划报表及该月甲供材料供应统计表(起止时间与月度中间计量申请规定的时间相同),以及经监理工程师签认的检验单、认可书等,以上报表均作为计量支付的必要条件。
3、隐蔽工程的计量工作,由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会同总监办联合办公,对完成数量进行核查计算,并通知承包人一起组织计量工作,必要时应附照片、录像等图文资料。
4、非隐蔽工程计量工作,由主管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进行,业主工程技术部每月进行一次现场集中核查。
5、承包人填写表格按照管理处下发的表格样式打印报表。
计量支付表格均采用A4幅面,要求装订整齐,签字(盖章)无遗漏。
6、月度计量支付报表中一张表内只允许填到同一章的项目。
7、所有的计量均应有完整的计算。
计量时应仔细分清已计量支付的部分或已计量的而未支付的部分或未计量的部分,避免超前计量、重复计量。
未办理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手续之前,分项工程的中间计量的综合,必须控制在该分项工程的计量控制值的95%。
8、中间计量过程中,总监办应在承包人上报计量款中扣除上月业主和监理开具的罚款。
9、当一合同段内《工程量清单》中有独立清单编号的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含变更工程),符合分项工程完工计量条件的,承包人必须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的申请,经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批准后,承包人在期中支付申请时,可提出该清单工程数量全部支付的要求。
分项工程完工计量为成熟一项计量一项,在期中计量申请时附上已批准的《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及《分项工程量清单支付报表》(格式见附件),与《期中支付申请书》合并装订。
10、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组织。
当分项工程完工,监理工程师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后,即可进行分项工程完工计量工作,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过程中,应对已计量支付的分项工程数量进行清理,检查是否有数量上的超付、重付或质量不合格但已进行支付的现象。
分项工程计量证书是完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办理最终支付时确定各分项工程工程量的依据。
三、中间计量程序
1、当分项工程进行到一定程度,形成工程量清单中所列项目形式的产品,经承包人自检、监理验收,符合技术规范规定的质量要求,即可根据已完成的工程实体形象进度组织中间计量工作。
在组织计量工作之前,有关人员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计量原则和方法,避免发生不应有的计量错误。
2、月度中间计量的计量周期时间为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中间计量的截算日期为每月的15日。
驻地监理工程师会同承包人计量,填写计量报表,逾期不受理当月计量支付。
承包人的一切计量工作必须有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方可进行。
3、承包人申报每月计量时,以计算机网上审批与打印版纸上审批同步进行。
承包人在网上计量申请审批过程中同时打印计量申报资料(包括《中间计量申请单》、三方签认的原始资料及其他必要附件)一份用于审批过程中配套使用。
待审批完成后由承包人将最终确定的数据重新打印计量申报资料一式五份走审批流程进行手续签认。
计量申报书面材料、原始资料、附件逾期不报者,也不受理当月计量支付;书面材料不齐全,未附资料部分不予计量。
4、总监办在5天内(截至每月20日)完成计量审核并报项目管理处工程技术部审定。
对于审核过程中出现的计量争议应征询承包人意见,对于不能达成统一意见的应征询项目管理处。
项目管理处有权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计量支付报表不予计量或要求承包人重新申报。
总监办通过计算机网络完成审查工作后通过网上申报同时将打印版计量申请资料报工程技术部。
5、项目管理处工程技术部在5天内(截至每月25日)审定计量数据后转计划合约部,由计划合约部办理支付审核手续(截至每月30日前)。
分项工程的中间计量的总和,必须控制在该分项工程的计量控制值的95%以内。
6、项目管理处审批完成的计量资料,由承包人通过计算机网络下载项目管理处审批意见,形成正式的中间计量文件一式五份,报总监办签认后由项目管理处确认。
承包人的下期计量申报必须依照项目管理处的最后审批意见进行,并按网上审批时间签署。
对于未按照项目管理处规定执行的计量申报,总监办和项目管理处可以不予接受。
承包人提出中间计量申请,每月15日前
数据有误
驻地监理审核
数据有误
总监办审核,每月20日前
管理处工程技术部审核,每月25日前
数据有误,直接修改,并按合同条款处理
数据有误,返回工程部修改
管理处计划合约部审核,每月30日前
项目管理处完成计量流程
承包人下载打印一式五份上报签认
图2-4中间计量程序流程图
四、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程序
当工程量清单中分项工程清单编号的工程项目完工,监理工程师已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时,即可进行分项工程项目完工计量工作,分项工程项目完工计量工作由监理工程师组织。
分项工程项目完工计量过程中,应对已计量支付的清单工程项目各清单分项工程数量进行清理,检查是否有数量上的超付、重付或质量不合格但已进行支付、工程变更未经审批、工程数量未经现场核定、设计文件计算工程量有无错漏等现象。
项目管理处根据计量总控制值状况决定是否重新组织该清单工程项目的现场测量工作,以进一步核实清单工程项目各支付项目工程量的准确性。
《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是完工验收文件的组成部分,是办理最终支付时确定各清单工程项目工程量的依据。
分项工程项目完工计量要求在清单分项工程项目完工后尽快组织,在承包人施工产品合格、自检和验收资料完善后按照中间计量程序进行申报,分项工程项目完工计量是对承包人施工产品的全额计量。
管表16
中间计量申请单
施工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编号:
第页共页
分项工程编号
分项工程名称
部位/工点/桩号编号
部位/工点/桩号
支付项目编号
支付项目
图号
中间交工证书号
变更申请编号
索赔批复编号
计算草图、计算式及说明:
附件:
细目号
细目名称
单位
计算数量
承包人
监理单位
项目管理处
计算:
年月日
复核:
年月日
驻地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项目管理处工程技术部主办:
年月日
管表17
中间计量证书
施工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编号:
第页共页
清单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
合同数量
变更数量
累计完成比例(%)
计量数量
中间计量
申请单编号
到上期末
本期
到本期末
承包人项目经理(盖章):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盖章):
年月日
项目管理处工程技术部:
年月日
管表18
分项工程完工计量申请单
施工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编号:
第页共页
分项工程编号
分项工程名称
部位/工点/桩号编号
部位/工点/桩号
支付项目编号
支付项目
图号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号
变更申请编号
索赔批复编号
计算草图、计算式及说明:
细目号
细目名称
单位
计算数量
承包人
监理单位
项目管理处
计算:
年月日
复核:
年月日
驻地监理工程师:
年月日
项目管理处工程技术部主办:
年月日
管表19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施工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编号:
第页共页
分项工程编号
分项工程名称
部位/编号/桩号编号
部位/工点/桩号
图号
变更申请/变更令编号
序号
完工申请资料名称(页数)
备注
上述分项清单工程项目已完成,相应的完工资料齐全,现提出完工申请,请检查。
承包人(签章):
日期:
年月日
驻地监理工程师意见:
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名):
日期: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日期:
年月日
管表20
分项工程完工计量证书
施工单位:
合同段:
监理单位:
编号:
第页共页
细目号
细目名称
单位
合同数量
变更数量
变更后数量
已计中间计量数量
本次计量数量
分项完工请申单编号
承包人项目经理(签章):
日期:
年月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
日期:
年月日
项目管理处工程技术部:
日期:
年月日
项目管理处计划合约部:
日期:
年月日
项目管理处分管领导:
日期:
年月日
项目管理处总经理(签章):
日期:
年月日
2.3.2支付管理程序
一、支付要求
1、承包人应得到并接受合同规定的报酬,作为实施各工程项目(不论是临时的或永久性的)与缺陷修复中需提供的一切劳务(包括劳务的管理)、材料、施工机械、必须的检(试)验及其他事务的充分支付。
2、除非另有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各支付细目所报的单价或总额,都应认为是该支付细目全部作业的全部报酬。
包括所有施工工艺与措施的劳务、材料和设备的提供、运输、安装和维修、按规定要求的常规检(试)验、临时工程的修建、维护与拆除、责任和义务等费用,均应认为已计入工程量清单标价的各工程细目中。
3、计量支付项目工程数量实行复核、审查制度:
(1)核实和审查计量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在核实和审查过程中,主要应检查原始凭证是否齐全,所申报的工程量是否有相应的计量证书或是否与分项工程量清单支付报表中确认的数量一致,业主应扣回的材料款计算是否有误,业主已供应到场的材料是否已在业主供材到达现场计量表中全部反映。
(2)核实承包人借款、罚款及业主供材的材料款的扣还情况。
(3)由于工程变更引起清单工程数量的增减,在业主批复工程变更申请单之前,按原清单工程数量控制中间计量,但如该变更是减少清单工程数量的,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控制,避免超计量。
在业主批复工程变更申请单之后,按核准清单工程数量控制中间计量。
(4)各部门相关审核人员应按各阶段时间要求对计量支付报表审核,不得拖延。
4、一般地,工程项目都必须在项目管理处和监理工程师按技术规范要求检验验收合格后才予以计量支付。
如果项目管理处和监理工程师根据规范、标准和有关要求等确定某项工程项目或细目在工程质量上(或外观质量上)存在着缺陷或质量问题,将不予以计量支付。
项目管理处或经项目管理处同意后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将不符合要求的工程项目进行返工或推倒重做,待质量达到要求后才予以计量支付,由此造成的整改、返工或重做等发生的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5、所有合同款的支付均需由计划合约部出具《拔款通知书》,由项目管理处总经理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方能付款。
项目管理处财务部每月底应向计划合约部提供付款台帐和银行资金使用情况报表,以便进行资金使用计划安排和核对实际支付情况。
6、承包人填报的《期中支付申请书》要求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如果发现报表内容存在虚假或填报项目未经项目管理处、监理工程师签认,数据不准确,填报质量差等情况的,项目管理处有权将不满足要求的报表退回承包人,要求整改完善后重新上报,因此超过报送时间的留待下一期支付。
7、承包人上报的《期中支付申请书》及附件要求在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报出,监理工程师、项目管理处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应时限内予以审批、上报和支付。
8、《期中支付证书》经项目管理处总经理批准后计划合约部开具《拨款通知书》。
9、计划合约部出具《拔款通知书》,经工程技术部和财务部复核、分管副总经理审查、总经理审核、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发后,由财务部安排资金付款。
10、工程支付项目内容
(1)工程量清单100章中的包干项目。
其付款数量和金额应遵照技术规范中的规定进行。
(2)工程量清单中其它项目的支付。
其工程数量应按计量证书中确定的数量,单价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进行结算,必须满足计量条件由监理工程师和项目管理处签认、并经项目管理处审核金额无误后,予以支付。
(3)变更工程。
其单价和金额按合同条款中有关工程变更的规定进行结算,未按合同要求完善手续的变更费用不属于支付项目。
1)工程变更引起的清单工程数量的增减,但不需要调价的变更工程项目的计量与支付:
在业主批复工程变更申请单之前,按原清单工程数量控制中间计量,但如该变更是减少清单工程数量的,则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控制,避免超计量。
在业主批复工程变更申请单之后,按核准清单工程数量控制中间计量,避免超计量。
2)工程变更引起清单工程项目的工程内容或子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的变更工程项目的计量与支付:
在业主批复工程变更申请单之前,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有关部门按原清单单价分别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的申请及批准手续。
在业主批复工程变更申请单之后,承包人、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有关部门按核准的清单单价分别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的申请及批准手续,由于调整清单单价而引起在此前已经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的工程数量的支付差额在下期办理中间计量支付手续时作出调整。
如同时存在清单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必须同时执行前述第1)条的规定。
3)工程变更新增工程项目,原则上应套用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单价进行计量支付:
在承包人的《工程变更申请单》经业主批复后,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业主有关部门按核准的清单编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及暂定单价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的有关手续。
在业主批复工程变更申请单后,按核准的清单单价办理有关手续,由于核准的单价与暂定单价之差而引起在此前已经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手续的工程数量的支付差额在办理期中计量支付手续时将及时作出调整。
属于原清单工程项目变更为新增工程项目,只要属于同一分部工程同一计量单位或同一分项工程不同规格之间的变更(如圆管涵改为盖板涵,摩擦桩改为支承桩等),其计量与支付办法除可按上文所述办理外,也可在业主批复工程变更申请单之前,按原清单工程项目办理中间计量与支付的有关手续,同时核减已按原清单工程项目办理计量与支付的工程数量。
(4)索赔。
按索赔审批书中确认(或暂时确定的)的金额进行结算。
(5)扣材料款。
对业主供应的材料,每月须扣回的金额,应按招标文件中所附的业主供应材料单价计算。
每月须扣回的数量,按承包人在材料供应计划中提供的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的月材料供应数量进行计算,直到全部材料款扣回为止;属于承包人提出超计划供应的,按实际供应的材料数量计算应扣回的材料款;属于业主超计划供应的,按计划或实际使用的材料数量计算应扣回的材料款。
(6)工程预付款。
工程预付款金额在施工初期支付,预付款的支付只有在承包人提交了履约担保、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并提交了开工预付款担保后,方可支付。
预付款的起扣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7)工程创优奖金和工程进度奖金,按合同和项目管理处颁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8)暂定金额。
符合合同文件中规定的暂定金额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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