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标准doc.docx
- 文档编号:12801708
- 上传时间:2023-06-08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19.53KB
政府采购标准doc.docx
《政府采购标准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府采购标准doc.docx(13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政府采购标准doc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宁政办发〔2015〕9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1.2015--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目
录及标准
2.零星采购备案统计表
3.自行采购审核表(50万元以内)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8日
附件1
2015--2016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
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一、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
采购人每年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必须将政府采购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统一上报财政部门。
财政部门依据政府采购预算下达政府采购计划。
(二)坚持以公开招标方式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方式。
采购项目凡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政府采购,采购人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需在采购计划上报前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规定,向财政部门申请变更采购方式。
(三)政府采购网上超市涉及货物采购的项目,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办法》执行。
(四)各市、县(区)可参照本目录及标准执行。
各市、县(区)垂直管理部门执行当地《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
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必须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序 号
目 录
备 注
A
货物类
A0203
车辆
A02030501
轿车
A02030502
越野车
A02030503
商务车
A020306
客车
A02030601
小型客车
A02030602
大中型客车
A02030709
警车
A02030720
通信专用车
C
服务
C05030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02
车辆加油服务
C0601
会议服务
C07
住宿和餐饮服务
C08
商务服务
含会计、审计服务
C0805
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C0816
票务代理服务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C15040201
机动车保险服务
三、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可以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采购,也可以委托经财政部门备案或批准的社会代理机构组织采购。
序 号
目 录
备 注
A
货物类
A01
土地、建筑物及构筑物
A0102
建筑物
A02
通用设备
A020101
计算机设备
A020102
计算机网络设备
A020103
信息安全设备
A020104
终端设备
A020105
存储设备
A02010601
打印设备
A02010609
扫描仪
A020106
输入输出设备
包括打印机、显示器、监视器
A020107
机房辅助设备
包括机柜、机房环境监控设备等。
A0202
办公设备
A020201
复印机
A020202
投影仪
A020204
多功能一体机
A020205
照相机及器材
A020207
LED显示器
A020209
刻录机
A02021001
速印机
A02021101
碎纸机
A020307
专用车辆
A02030708
消防车
A02030719
医疗车
包括救护车
A020*******
垃圾车
A020*******
洒水车
A020*******
街道清洗清扫车
A020*******
除冰车
A020*******
扫雪车
A020*******
其他卫生清洁车辆
A02030729
冷藏车
A020309
摩托车
A020310
电动自行车
A020401
图书档案装具
包括固定架、密集架、案卷柜等
A0205
机械设备
A020504
锅炉
A02051228
电梯
A02051229
自动扶梯
A020523
制冷空调设备
包括各类制冷空调设备
A0206
电气设备
A020601
电机
A02061703
开关电器设备
A02061712
控制设备
A020*******
电冰箱
A020*******
冷藏柜
A02061802
空气调节电器
A02061806
食品制备电器
A02061807
饮水器
A02061808
热水器
包括太阳能集热器、太阳能集热系统、电热水器、非电热的快速热水器或储备式热水器等。
A0207
雷达、无线电和卫星导航设备
不包括军用雷达
A0208
通信设备
A02080102
移动通信(网)设备
A020807
电话通信设备
A020808
视频会议系统设备
A02081001
传真通信设备
A0209
广播、电视、电影设备
A020910
电视设备
A020911
视频设备
A0210
仪器仪表
A0211
电子和通信测量仪器
A0212
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
A03
专用设备
A0305
电力工业专用设备
A0309
工程机械
A0310
农业和林业机械
A0319
化学药品和中药专用设备
A0320
医疗设备
A0322
安全生产设备
A0324
环境污染防治设备
A0325
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A0334
专用仪器仪表
A0335
文艺设备
A0336
体育设备
A0501
图书
A06
家具用具
含办公家具
A07030101
制服
A10
建筑材料
A10030102
水泥
A100408
钢材
A1301
煤炭采选产品
A130101
原煤
包括无烟煤、烟煤、褐煤等。
A130102
洗煤
包括洗精煤,洗煤块、洗粒级煤等
A1601
石油制品
A160101
汽油
包括航空汽油、车用汽油等
A160102
煤油
包括航空煤油、灯用煤油等
A160103
柴油
包括轻柴油、重柴油等
A160199
其他石油制品
B
工程
B0104
行政单位用房施工
B0105
公共安全用房施工
B0106
事业单位用房施工
B0107
社会团体用房施工
B0112
体育和娱乐用房施工
B0113
市政公共设施用房施工
B0201
铁路工程施工
B0202
公路工程施工
B0205
城市道路工程施工
B0207
桥梁工程施工
B0209
水利工程施工
B0215
公共设施施工
B0216
环保工程施工
B03
工程准备
B0301
土地平整和清理
B0302
土石方工程
B0303
拆除工程
B0504
防水工程
B06
建筑安装工程
B0601
电子工程安装
B0602
智能化安装工程
B0604
供水管道工程和下水道铺设
B0605
供暖设备安装
B0608
大型设备安装
B07
装修工程
B08
修缮工程
C
服务
C0201
软件开发服务
C0202
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C0203
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
C0206
运行维护服务
C0208
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C04
租赁服务
C0507
空调、电梯维修服务
C0814
印刷和出版服务
C0904
测绘服务
C1001
设计前咨询服务
C1002
工程设计服务
C1003
工程监理服务
注:
本目录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制定,目录项目的具体内容按照《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对应内容解释确定。
四、限额标准
(一)公开采购限额标准。
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不论是否属于采购目录内还是目录外,应当实行公开招标。
(二)采购目录以外自行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目录以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年度预算金额50万元以内(含50万元,下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可由采购人依法自行组织实施采购,不再报财政部门审核。
(三)采购目录以内自行采购限额标准。
采购目录以内单项或批量采购项目,因自然灾害和不可抗力等原因或用于应急状态下的突发事件,或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预算金额在50万元以内需自行采购的项目,必须报自治区财政部门审核;预算金额超过50万元的自行采购项目,必须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报财政部门审核时必须附自行采购审核表(见附件3)。
(四)小额零星采购限额标准。
为有效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对单位小额、零星的采购项目实行自行采购、定额管理。
定额标准为:
编制人数在100人(含100人)以内的,月定额标准为15万元;101人至500人(含500人)以内的,月定额标准为30万元;超过500人的,月定额标准为50万元。
定额标准不结转、不累计,当月有效。
年度内单项采购金额或同类项目采购金额超过本单位月度定额标准的,应实行公开招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月度定额标准不得购置各类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计算机办公电子设备,除此以外的采购项目均可以在定额内实行自行采购。
零星采购项目由采购人自行备案,按季度汇总后,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的通知》(宁财(采)发〔2015〕254号)文件要求,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信息统计及管理系统”按分散采购内容上报。
对未实行备案并上报季度报表的,一经查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协议采购限额标准。
凡是采购金额在50万元以内的公开招标或网上竞价项目,在三个月内按照中标产品的型号、单价进行协议采购的,由采购人按协议供货方式报送采购计划,由代理机构出具成交通知书,不再进行重复招标。
本目录及限额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由自治区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件2
零星采购备案统计表
采购月份:
年 月
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编制人数
联系人及电话
编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价
金额
(元)
供应商
合计金额(元):
单位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单位备案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本表一式两份,单位留存一份,报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附件3
政府采购(自行采购)审核表(50万元以内)
单位名称:
登记号:
项目名称
规格及型号(具体内容可另附)
单位申请
数量
单价
金额(元)
合计金额(元)
采购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自行采购主要理由及依据
采购
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字:
采购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财政
部门
意见
部门预算处室意见
政府采购管理处意见
分管厅领导意见
注:
登记号由政府采购管理处填写。
本表一式二份,采购单位、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各一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政府 采购 标准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