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高压角钢塔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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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压角钢塔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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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高压角钢塔技术规范
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项目
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
输电线路角钢塔
招标文件
(技术规范通用部分)
2015年6月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技术规范(技术规范通用和专用部分)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
投标人提供的铁塔制造技术规范应符合本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
1.1.2投标人应具有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书。
1.1.3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1.1.4本规范书提出了有关本工程使用铁塔的图纸放样、原材料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试组装、热浸镀锌、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应执行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1.5投标人提供的产品质量应满足《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GB/T2694-2010)及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1.1.6铁塔的制造应根据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业主批准的施工图及有关技术文件,按计划工期要求进行。
投标人提供的铁塔应是全新的。
不能因施工图和技术文件的遗漏、疏忽和不明确而解脱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有关标准要求的铁塔和工作质量的责任。
倘若发现不正确之处,成交供应商必须通知招标单位,在差异问题未纠正之前仍进行的任何工作,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1.7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
如有异议,应在投标书中以《技术偏差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1.8本规范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有关国标、行标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规范书要求的产品。
本规范书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应按较高标准执行。
1.1.9本规范书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
本规范书未尽事宜,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1.1.10本规范书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11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按下列内容和顺序提供详实的投标人资格文件。
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交文件的真实性。
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详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
1.2.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国家颁发有效的500kV及以上的铁塔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2.2投标人应提供铁塔制造所依据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1.2.3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在国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工程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售后服务未有不良记录、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同一合同10%及以上)、未因交货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工程进度的自证文件。
1.2.4除以上内容外,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其他内容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
如果需要的话,投标人应免费提交招标人要求的供合理评标用的补充数据和资料。
1.2.5作为推荐的数据部分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对于成交供应商来说都将成为合同数据的一部分,对这些数据的任何差异均需招标方予以认可。
1.3工作范围
本工程所委托加工的各型铁塔的图纸放样、材料采购、铁塔构件加工、铁塔试组装、热浸镀锌、质量检验、包装及运输、售后服务等。
1.4标准和规范
生产制造中除按施工图指定的规范执行之外,成交供应商还应执行下列标准(但不限于下列标准)的有效版本。
在履行合同责任期间,如遇标准修订,则应执行新的标准。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号
1
六角螺母C级
GB/T41
2
紧固件验收检查
GB/T90.1
3
紧固件标志与包装
GB/T90.2
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223
5
金属材料拉伸试验第1部分:
室温试验方法
GB/T228.1
6
金属材料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229
7
锌锭
GB/T470
8
碳素结构钢
GB/T700
9
热轧型钢
GB/T706
10
热轧钢板和钢带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709
11
气焊、焊条手工电弧、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
GB/T985.1
12
埋弧焊的推荐坡口
GB/T985.2
13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GB/T1591
14
输电线路铁塔制造技术条件
GB/T2694
15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
GB/T3098.1
16
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母粗牙螺纹
GB/T3098.2
17
紧固件机械性能检查氢脆用预载荷试验平行支承面法
GB/T3098.17
17
碳素结构钢和低合金结构钢热轧厚钢板和钢带
GB/T3274
18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4336
19
氩
GB/T4842
20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
21
非合金钢及细晶粒钢焊条
GB/T5117
22
紧固件热浸镀锌层
GB/T5267.3
23
埋弧焊用碳钢焊丝和焊剂
GB/T5293
24
六角头螺栓C级
GB/T5780
25
气体保护电弧焊用碳钢、低合金钢焊丝
GB/T8110
26
碳钢药芯焊丝
GB/T10045
27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波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
GB/T11345
28
埋弧焊用低合金钢焊丝和焊剂
GB/T12470
29
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13912
30
熔化焊用焊丝
GB/T14957
31
低合金钢药芯焊丝
GB/T17493
32
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验收等级
GB/T29712
33
钢结构焊接规范
GB/T50661
34
输电线路杆塔及电力金具用热浸镀锌螺栓与螺母
DL/T284
35
电力钢结构焊接通用技术条件
DL/T678-2013
36
焊接用二氧化碳
HG/T2537
37
焊接用混合气氩-二氧化碳
HG/T3728
38
焊接材料质量管理规程
JB/T3223
39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
JB/T4730.4
40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5部分渗透检测
JB/T4730.5
41
热切割气割质量和尺寸尺寸偏差
JB/T10045.3
42
热切割等离子弧切割质量和尺寸偏差
JB/T10045.4
43
塔桅钢结构施工及验收规程
CECS80
44
铁塔用热轧角钢
YB/T4163
45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Q/GDW1153-2012
46
1000KV架空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
DL/T5300-2013
47
输电杆塔高强钢冷加工技术导则
Q/GDW464
48
输电杆塔高强钢焊接质量检验技术条件
Q/GDW465
49
输电铁塔用大规格热轧等边角钢
Q/GDW706
50
输电杆塔高强钢焊接及热加工技术规程
Q/GDW708
51
输电线路铁塔用焊接材料技术规范
Q/GDW11143
52
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钢管塔用关键原材料供应商技术资格条件
另附
53
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钢管塔用8.8级螺栓及螺母采购技术条件
另附
1.5必须提交的技术数据和信息
1.5.1生产进度表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向招标方提交生产进度控制表。
该表应包括:
材料采购、审图放样、铁塔加工、试组装、热浸镀锌、铁塔批量加工、工厂试验和检验、质量检验及包装发运、螺栓供应的进度控制。
提供关键生产、供货环节的应急方案和保障措施。
1.5.2试组装验收申请
成交供应商在试组装前7天应向招标方提交详细的试组装安排,以便招标方决定是否组织有关各方参加验收。
1.5.3文件和图纸
(1)合同签订后10~30天内(少数塔型除外),招标方按塔型分批向成交供应商提供铁塔加工图,每个塔型1式4份。
铁塔制造完工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将2套含修改内容的加工竣工图提供给招标方;
(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开始进行工作,成交供应商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不应因为有关文件的修改而变更合同价格,任何的修改和变更不减轻成交供应商对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和承担的责任;
(3)如需修改设计时,成交供应商应对设计部门经批准的书面修改文件报招标方,提交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名称、标题、成交供应商的专责工程师签名及日期,相应的修改文件编号。
1.5.4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工艺标准
投标人应对本技术规范书要求明确应答,或明确承诺本工程铁塔制造所遵守的技术规范和标准。
如果需要,招标方可要求投标人免费提供完整、有效的规范、标准和工艺文件。
对于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材料供应、生产和检验设备、人力资源、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及生产能力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技术偏差表。
1.5.5铁塔出厂应提供的文件
铁塔在出厂时,成交供应商应分别按塔型、施工标段提供下列文件:
(1)产品出厂合格证(按每基塔),一式2份。
(2)钢板、角钢、紧固件质量证明书和成交供应商的入厂检验报告各2份。
(3)进行监造的关键原材料提交生产监造见证单2份。
(4)铁塔加工清单一式2份。
(5)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说明各2份(含修改后的安装说明)。
(6)检验项目的检验资料2套。
(7)全部塔型加工完成后20天内,成交供应商向招标方交付含修改内容的竣工草图2套。
1.6交货
生产进度表规定了每一种塔型的交货期。
交货期指铁塔抵达目的地的时间。
成交供应商应对货物的制造、包装和运输到合同交货地负责,在货物交付时应提供完整的包装清单、加工变更说明和监造见证单。
2铁塔加工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1概述
输电线路铁塔应符合本技术规范1.4节有关标准的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针对生产过程制定工艺规程,对特殊工艺(如焊接)应进行工艺评定。
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文件要求操作,控制过程质量。
以下为本工程特殊技术要求,其他要求参见相关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附录。
2.2技术要求和性能参数
2.2.1一般要求
2.2.1.1铁塔用角钢、钢板、紧固件应符合现行有关标准规定和设计文件的技术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
大规格角钢还应符合Q/GDW706的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采购大规格角钢时,大规格角钢供应商应满足《输电铁塔大规格角钢供应商技术资格条件》(见附件A)的要求。
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入厂检验报告,检测项目应包括表面质量、规格尺寸偏差、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等,紧固件还包括镀锌层质量检验。
2.2.1.2对于大规格角钢,成交供应商在采购时,应确保大规格角钢制造商满足《输电铁塔大规格角钢供应商技术资格条件》(见附件A)的要求,产品应符合Q/GDW706的要求,钢坯应采用炉外精炼工艺,大角钢制造商还应按炉次对产品进行低倍组织检查,不应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缩孔、夹杂、白点、气泡、分层等,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允许用钢坯代替角钢进行低倍组织检查。
大规格角钢的入厂复检应按照产品生产批次逐批进行相关项目(化学成分、冲击、弯曲、拉伸、外观尺寸、表面质量等)的检验,入库或领用时应逐支进行表面质量检查,发现疑似缺陷时应对同批次产品增加进行磁粉和超声波检测。
2.2.1.3铁塔用角钢边厚度、边宽度允许偏差见表2-1,钢板厚度允许偏差见表2-2,铁塔用角钢、钢板均不允许出现负偏差。
2.2.1.4角钢、钢板允许剪切、冲孔的最大厚度及剪切、冲孔、冷矫正和冷弯曲时,工作地点最低环境温度应满足表2-3的要求。
表2-1等边角钢边厚度、边宽度允许偏差
边宽度
边厚度允许偏差
边宽度允许偏差
≤56
0,+0.4
0,+0.8
>56~90
0,+0.6
0,+1.2
>90~140
0,+0.7
0,+1.8
>140~200
0,+1.0
0,+2.5
≥220
0,+1.4
0,+5.5
表2-2单轧钢板厚度允许偏差
公称厚度
下列公称宽度的厚度允许偏差
≤1500
>1500~2500
>2500~4000
>4000
3~5.0
0~+0.45
0~+0.55
0~+0.65
-
>5.0~8.0
0~+0.50
0~+0.60
0~+0.75
-
>8.0~15
0~+0.55
0~+0.65
0~+0.80
0~+0.90
>15~25
0~+0.65
0~+0.75
0~+0.90
0~+1.10
>25~40
0~+0.70
0~+0.80
0~+1.00
0~+1.20
>40~60
0~+0.80
0~+0.90
0~+1.10
0~+1.30
表2-3角钢、钢板允许剪切、冲孔最大厚度及加工最低环境温度
材质
剪切最大厚度
(mm)
冲孔最大厚度
(mm)
冷加工时允许最低环境温度℃
剪切和冲孔
冷矫正
冷弯曲
Q235B
24
16
-5
-10
-10
Q345B
20
14
0
-5
-5
Q420B
14
12
5
0
5
2.2.1.5铁塔构件加工允许偏差见表2-4,其余应满足GB/T2694-2010的要求。
2.2.1.6制造和检验用的量具、仪器应满足标准要求的精度,并按规定由计量部门检定合格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2.2.1.7角钢内外表面麻面的面积之和不得超过角钢内外总面积的8%。
2.2.2切断技术要求
2.2.2.1角钢、钢板的切断可采用机械切割方法或机械热切割方法,采用剪切方法时,剪切温度、剪切厚度应满足表2-3的要求。
2.2.2.2大角钢切断应采用锯切方法。
2.2.2.3角钢、钢板切断后,其切断处不得有裂纹和大于1.0毫米的缺棱,并应清除毛刺、溶瘤、飞溅等。
切割断口的表面粗糙度不得大于1.0毫米。
2.2.3制弯技术要求
2.2.3.1零件的制弯、角钢压扁及开合角加工,应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图规定采用冷弯或均匀热弯。
钢板的冷弯条件应满足表2-5的要求;大规格角钢开合角、弯曲加工应采用热加工工艺;热弯加热温度为900℃~950℃,不得以不均匀加热如割炬、割嘴烘烤制弯。
表2-4铁塔构件加工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mm)
示意图
1.构件切断允许偏差
长度L或宽度b
±2.0
切断面垂直度P
≤±(t/8)
且<3.0
角钢端部垂直度P
≤±(3b/100)
且<±3.0
2.制弯的允许偏差
曲点(线)位移△
±2.0
制
弯
度
f
钢板
±(5L/1000)
角
钢
边
宽
b
mm
非
接
头
角
钢
b≤50
±(7L/1000)
50<b≤100
±(5L/1000)
100<b≤250
±(3L/1000)
接头角钢(不论肢宽b大小)
±(1.5L/1000)
3.制孔允许偏差
孔径
要求
孔径(镀锌件)
+0.5~-0.2
孔径(非镀锌件)
+0.8~0
孔锥度D1D
≤0.12t
孔垂直度a
≤0.03t
且≤0.5
孔
位
置
度
角钢及钢板排间距离
相邻两排间
±0.7
任意两排间
±1.0
角钢准距a
±0.7
同一组内任意两孔间L1
±0.7
同一组内相邻两孔间L2
±0.5
相邻两组的孔间L3
±1.0
不相邻组的孔间L4
±1.5
角钢及钢板端孔中心至切断线距离Ld
±1.5
角钢端孔中心至切角边缘的距离Lq
±1.5
4.清根、铲背、开坡口
清根h
d≤10
+0.8-0.4
10<d≤16
+1.2-0.4
d>16
+2.0-1.6
角钢铲背圆弧半径R1
+2.0
开坡口
开角α
±5°
钝边C
±1.0
5.焊接件组装允许偏差
跨焊缝的相邻两孔间距L
±1.0
搭接构件孔中心相对偏差K
0.5
搭接间隙m
b≤50
1.0
b>50
2.0
T接板倾斜f
有孔
±2.0
无孔
±5.0
T接板位移δ
有孔
±1.0
无孔
±5.0
6.成品矫正允许偏差
角钢顶端直角90°
接
头
处
b≤200
±35’
b≥220
±50’
型钢及钢板平面内的挠曲f
b≤80
±(1.3L/1000)
b>80
±(L/1000)
焊接构件平面内挠曲f
接点间挠曲
主材
±(1.3L/1000)
腹材
±(1.5L/1000)
整个平面挠曲
±(L/1000)
表2-5钢板冷弯条件
钢材牌号
冷弯最低环境温度
℃
弯曲半径R
钢板壁厚t≤16mm
钢板壁厚t>16mm
Q235
-10
≥2t
≥3t
Q345
-5
Q420
5
注:
1.当确保冷弯方向与钢板轧制方向一致(弯曲线方向与轧制方向垂直)时,相应的弯曲半径R可减小到原值的75%。
2.当弯曲条件超出表中条件时应进行热弯。
2.2.3.2Q420钢的冷弯、热弯工艺与控制应分别满足Q/GDW464、Q/GDW708的要求。
2.2.3.3零件制弯后应检查弯曲面质量状况,其边缘应圆滑过渡,表面不应有裂纹和明显的折皱、凹面和损伤,划痕深度不应大于0.5㎜。
2.2.4制孔技术要求
2.2.4.1除设计文件或图纸注明孔的制作方法外,不同材质允许冲孔的最大厚度应符合表2-3的规定,大于表中规定厚度时应采用钻孔工艺。
2.2.4.2所有挂线孔必须采用钻孔工艺加工。
2.2.4.3制孔后孔内的毛刺应进行清理。
2.2.4.4加工时应严格控制制孔工艺,不得出现错孔、漏孔,严禁焊接补孔。
2.2.5焊接技术要求
2.2.5.1基本要求
(1)成交供应商在正式加工前,应评估其已有的焊接评定项目,若不能覆盖本工程铁塔加工要求时,应按照GB50661的规定进行焊接工艺评定。
并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结合产品质量要求及生产实际编制焊接工艺规程、焊接工艺卡。
(2)焊工应经专门的培训考核,取得电网钢结构焊工资格证书。
焊工从事的焊接作业范围应与考试合格的项目相适应。
(3)无损检测人员应取得国家或行业的无损检测资格证书,检测项目应与资格证书项目相一致。
进行审核的人员应具有Ⅱ级及以上资格。
(4)应根据焊接工艺评定结果选择焊接材料,焊接材料的使用、管理应符合JB/T3223规定。
2.2.5.2焊接技术要求
焊缝连接的结构,应按设计图纸中注明的焊缝质量等级进行焊接和检验。
焊接与检验要求除满足设计图纸、GB/T2694的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焊接前,成交供应商应将焊件待焊接部位或坡口附近焊件30mm~50mm范围的铁锈、毛刺和油污清除干净。
(2)定位焊的焊工及所用焊接材料、焊接工艺应与正式焊接要求相同,定位焊高度不宜超过设计焊缝高度的2/3。
(3)成交供应商应采取措施控制焊接变形。
当焊件厚度在40mm及以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层状撕裂,或选用Z向钢(GB/T5313)。
(4)Q420高强钢的焊接与检验应满足Q/GDW708、Q/GDW465的规定。
对于挂线板焊件应严格控制焊接质量,有要求时应对焊缝无损检测。
(5)焊后应将焊接件上的焊渣、飞溅进行清理。
影响镀锌质量的焊缝缺陷应进行修磨或补焊,且补焊的焊缝应与原焊缝间保持圆滑过渡。
(6)二级及以上焊缝在焊接完毕后,焊工应在距焊址50㎜明显位置打上焊工编号钢印,且应在镀锌后清晰可见。
2.2.6矫正技术要求
2.2.6.1超出标准要求的构件变形,可以采用加热方式进行矫正或环境温度下进行冷矫正。
2.2.6.2热矫正前应进行工艺试验,确定加热工艺对钢材性能的影响,并依据试验结果制定热矫正作业指导书,规定具体的加热方式、加热区域、加热温度、加热后的冷却要求等。
热矫正应在镀锌前完成。
2.2.6.3当变形较小时,且矫正环境温度满足表2-3要求时,可对构件进行环境温度下的冷矫正。
2.2.6.4矫正后的构件外观不应有明显的凸凹面和损伤,表面划痕深度不宜大于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镀锌件矫正过程中,当对锌层破坏面积超过标准允许修补面积时,应重新镀锌。
矫正后铁塔构件的允许偏差应满足GB/T2694和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2.2.6.5Q420钢构件的冷矫正、热矫正及矫正后的检验应分别满足Q/GDW646、Q/GDW708的要求。
2.2.7试拼与试组装技术要求
零件、部件加工后,应按施工图进行试拼与试组装检查。
试拼检查是将束件各层所有的零件合并一起,检查孔位置的正确性;试组装检查是将一定单元(整塔或其分段)的零件、部件组装在一起,检查其控制尺寸和安装适宜性。
试组装除满足GB/T2694的规定外,试拼与试装还应满足下列技术要求:
(1)铁塔应进行试组装,塔身应组装4个面。
整塔试组装时应有招标方的代表及有关单位人员参加,组装时各零部件(包括挂点金具)均应按施工图要求进行就位。
安装不适宜时应查明原因,不得强行组装。
(2)用于试拼或试组装的螺栓应满足铁塔设计要求,螺栓丝扣不得进入剪切面、螺栓安装穿向应正确。
(3)试拼、试装中,当检查束件上孔的位置正确性时,应用量规进行。
采用比螺栓公称直径大0.3mm或0.4mm(前者适用于镀后检查,后者适用于镀前检查)的量规检查时,束件上所有的孔应全部通过。
(4)用于试装的零件、部件,应从具有互换性的产品中提取;用于试装的螺栓应与图纸设计要求一致,宜采用专用螺栓或从大于公称直径的螺栓中选取。
试装时,所使用的螺栓数目应不少于连接杆件端部螺栓总数的75%,同一组孔螺栓数量少于3个(包括3个)时应全部安装,每个节点至少应安装1只经放样确认的标准螺栓,并做好标识,并应进行紧固以消除安装间隙。
(5)采用插入式基础的铁塔,其插入角钢应和塔腿联合放样、加工,并一起试组装。
当插入角钢不在招标采购范围内时,插入角钢亦应和塔腿联合放样。
(6)铁塔试组装检验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a.塔型控制尺寸检查;
b.构件规格与设计图或经批准的设计转换图的校对;
c.构件偏差的抽查;
d.构件几何断面尺寸偏差的抽查。
(7)试装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好记录并应及时处理。
损坏的镀锌层应进行重新镀锌;需要修改的部位,应由成交供应商提出清单报招标方,经设计单位修改后,成交供应商再按修改的图纸、文件进行加工;对修改的部位在加工后,仍需进行试组装。
如成交供应商未按上述程序加工,其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8)各种塔型应先加工一基,经试拼和整塔试组装验收合格后方可成批下料加工。
2.2.8塔脚板制作要求
2.2.8.1塔脚板四周应平整、光滑、无毛刺和裂纹。
塔脚板上的地脚螺栓孔制孔时,应先引孔,并逐次达到设计所规定的孔径。
2.2.8.2塔脚板上的靴板倾角应保证精度,与角钢安装处靴板两面的夹角范围应控制在90°±35′范围,在与塔身主材、斜材连接时不得有超过2mm空隙。
塔脚板经矫正后应平整,不得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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