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法院检察院人员录用考试法律专业知识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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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院检察院人员录用考试法律专业知识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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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法院检察院人员录用考试法律专业知识2
湖南省法院、检察院人员录用考试法律专业知识-2
(总分:
100.00,做题时间:
90分钟)
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
40,分数:
40.00)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______。
∙A.行政决策组织
∙B.咨询组织
∙C.统一战线组织
∙D.行政监察组织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
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重要形式。
2.我国行政管理活动的主体是______。
∙A.国家行政机关
∙B.各级党组织
∙C.国家权力机关
∙D.国家司法机关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解析]公共行政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即行政机关。
在我国,行政管理主体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公共行政客体是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
3.下列关于公司注册资本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任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可以选择分期缴纳出资
∙B.任何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都可以选择分期缴纳出资
∙C.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可以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D.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采用非货币财产出资,对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作价,股东之间可以协商确定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4.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所遵循的原则是______。
∙A.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
∙B.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创造性
∙C.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积极性
∙D.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自主性、创新性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解析]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关系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5.违法行为的客体是指法律所保护的而为违法行为所侵害的______。
∙A.人和物
∙B.违法对象
∙C.社会关系
∙D.社会秩序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违法行为的客体,指法律所保护的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6.行政复议机关收到复议申请后,应该在______日内进行审查。
∙A.15
∙B.7
∙C.5
∙D.30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故本题答案选C。
7.法律事实包括:
法律事件,______。
∙A.法律后果
∙B.法律制裁
∙C.法律行为
∙D.法律责任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或现象。
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
故选择C。
8.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______。
∙A.只能独立适用
∙B.只能附加适用
∙C.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D.只能并科适用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9.甲乙丙三人共同去盗窃。
甲负责望风,乙入室行窃,丙负责接应转运赃物,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______。
∙A.简单的共同犯罪
∙B.复杂的共同犯罪
∙C.必要的共同犯罪
∙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
复杂共同犯罪的含义。
根据共同犯罪人之间是否有分工,共同犯罪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复杂共同犯罪是指各共同犯罪人之间存在着分工的共同犯罪。
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共同犯罪人可以根据分工分为组织犯、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
在本题中,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存在着甲望风、乙入室行窃、丙接应转运赃物的分工,所以甲乙丙之间构成的共同犯罪是复杂的共同犯罪。
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0.有关《行政许可法》,下列哪一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______
∙A.国务院可以通过决定的形式设定许可
∙B.部门规章可以设定临时的行政许可
∙C.省级政府规章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D.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地方性法规的形式设定许可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11.张某家住北京市东城区,在朝阳区有一处商业用房,市拆迁办(在西城区)决定对其房屋拆迁,张某不服,诉至法院,应由______受理。
∙A.朝阳区法院
∙B.东城区法院
∙C.西城区法院
∙D.以上三个法院都可以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解析]因不动产引起的行政诉讼,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注意,诉讼管辖的被告主义原则和不动产管辖原则发生冲突的时候,人民法院按照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原则确定管辖法院。
1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机关处于相对应一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称为______。
∙A.行政人
∙B.行政相对人
∙C.行政主体
∙D.行政客体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解析]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或组织。
故本题答案选B。
1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事实确凿且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______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A.100元
∙B.20元
∙C.200元
∙D.50元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D项为正确答案。
14.某蔬菜食品公司因销售假酒,被工商局处以罚款5000元、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
工商局的上述处罚______。
∙A.是错误的,只能实施停业整顿的处罚
∙B.是错误的,只能实施罚款5000元的处罚
∙C.是正确的,不违反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D.是错误的,只能在停业整顿与罚款中选择一种实施处罚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可见,一事不再罚的范围是有限的,仅仅限制的是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15.关于行政合同,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______。
∙A.行政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定是行政主体
∙B.行政合同双方当事人在行政法上法律地位平等
∙C.行政合同的订立应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前提
∙D.行政合同纠纷通常通过行政法的救济途径解决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解析]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行政合同中当事人并不具有完全平等的法律地位。
16.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以防卫过当罪定罪,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紧急避险用于解决紧迫情况下合法利益之间的冲突
∙C.防卫过当的场合,其罪过形式通常是直接故意
∙D.对于事后防卫的,通常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解析]选项A的错误在于,防卫过当不是一个具体的罪名;选项C的错误在于,在防卫过当的情况下,行为人仍然具有防卫意图,所以不可能是直接故意;选项D的错误在于,事后防卫与防卫过当完全不同,不能按照防卫过当处理。
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17.对偷盗婴儿的行为以绑架罪论处的,必须是行为人______。
∙A.导致婴儿死亡的
∙B.出于出卖目的
∙C.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D.已完成该犯罪行为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论处。
《刑法》第240条规定,以出卖为目的而偷盗婴幼儿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
在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中,导致被害人死亡,都是从重处罚情节。
18.犯罪的本质特征是______。
∙A.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B.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C.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D.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
犯罪=三个基本特征之间的关系。
我国刑法理论认为,犯罪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
本题ABC三个选项就是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选项D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
在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的基础,它是犯罪的最基本属性;刑事违法性是社会危害性在刑法上的表现,它与应受刑罚惩罚性一起构成社会危害性的度量。
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未达到违反刑法、应受刑罚惩罚的程度,则不构成犯罪。
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19.甲被宣告死亡后,其妻乙改嫁于丙,其后丙死亡。
1年后乙确知甲仍然在世,遂向法院申请撤销对甲的死亡宣告。
依我国法律,该死亡宣告撤销后,甲与乙原有的婚姻关系如何?
______
∙A.自行恢复
∙B.不得自行恢复
∙C.经乙同意后恢复
∙D.经甲同意后恢复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解析]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如被宣告死亡人的配偶尚未与别人再婚,他们的婚姻关系应当恢复;如原配偶已与他人结婚,则保护后一个婚姻。
即原有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
20.王某持有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和股票,同时在银行有若干储蓄,其中不属于目前我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的是______。
∙A.股票
∙B.银行存单
∙C.政府债券
∙D.公司债券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21.我国国家最高监督权的行使机构是______。
∙A.最高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检察院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是最高监督权的行使机构。
22.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有关审计机关的表述哪一项是错误的?
______
∙A.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B.国务院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C.国务院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D.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解析]《宪法》第109条明文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审计机关。
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
根据本条可知,D项错误。
2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有关特别行政区立法权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______
∙A.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后,如认为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符合基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特别行政区关系的条款。
可以将该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C.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立即失效
∙D.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一律具有溯及力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立法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备案不影响该法律的生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征询其所属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后,如认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的任何法律不符合本法关于中央管理的事务及中央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的条款,可将有关法律发回,但不作修改。
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回的法律立即失效。
该法律的失效,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另有规定外,无溯及力。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7条也作了类似规定。
24.下列哪一项不属于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______
∙A.环境权
∙B.平等权
∙C.出版自由
∙D.受教育权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解析]根据《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方面的权利。
由此可知,环境权不属于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
25.某选区选举地方人民代表,代表名额2人,第一次投票结果,候选人按得票多少排序为甲、乙、丙、丁。
其中仅甲获得过半数选票。
对此情况的下列处理意见哪一项符合法律的规定?
______
∙A.宣布甲、乙当选
∙B.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甲当选,同时以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宣布无人当选。
以甲、乙、丙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43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26.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区别的理解,可以有多种角度。
下列哪一表述准确地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区别?
______
∙A.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
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B.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C.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
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变:
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
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活动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解析]法律汇编,也叫法规汇编,是对已经颁布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按照一定的目的或标准进行系统的排列,汇编成册。
法律汇编不改变汇编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内容,不制定新的法律规范,因而不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仅是一项技术意义上的工作。
法律汇编的目的是便于人们查阅各种法律法规,以利于法的遵守和适用。
官方编制的某些权威性法规汇编,还有助于人们确定现行法的范围。
法律汇编有按发布的年代顺序进行的,有按调整的社会关系进行的,也有按发布的机关进行的。
既有官方的汇编,也有民间的汇编。
法律编纂是指对散见于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中的属于某一部门法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进行审查、修改和补充,编纂成具有完整结构的、统一的法典的活动。
法律编纂是以制定法典为目的,因而也称为法典编纂。
法律编纂可以改变原来的规范的内容,即可以删除已经过时或不正确的内容,消除其中矛盾重叠的部分,还可以增加新的内容。
它要根据某些共同的原则形成有内在联系的、和谐的统一体,因此,它是国家的立法活动之一,只能由国家的立法机关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均无权进行。
进行法律编纂要考虑到整个国家的法律体系,应当尽可能把某一部门的法律规范编人同一法典中去。
法律编纂要求较高的立法技术。
27.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
______
∙A.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须报上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B.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C.县级以上各级人大罢免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D.县级以上各级人大选举本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须报上级党委批准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解析]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分别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和副省长、市长和副市长、县长和副县长、区长和副区长、乡长和副乡长、镇长和副镇长。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选出或者罢免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28.黄某系全国人大代表,因正常履行职务受到诬陷,被某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______
∙A.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
∙B.该公安机关无权拘留黄某,除非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
∙C.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D.该公安机关有权拘留黄某,但须立即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
(分数:
1.00)
A.
B.
C. √
D.
解析:
[解析]根据《全国人大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29.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______。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解析]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在农村为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为不设区人民政府、市辖区人民政府。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68条第3款规定,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
据此,选项B应选。
行政公署,也属于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但根据该条第1款规定,其是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
因此,应当排除选项A。
选项C不属于国家机关,而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信访办公室,也不是派出机关,而是有关机关团体的办事机构。
30.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______。
∙A.可以申请复议
∙B.不得申请复议
∙C.法院判决后再申请复议
∙D.撤诉后再申请复议
(分数:
1.00)
A.
B. √
C.
D.
解析: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已经依法受理的,不得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B为正确答案。
31.张某因不服税务局查封财产决定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求撤销查封决定,但没有提出赔偿请求。
复议机关经审查认为该查封决定违法,决定予以撤销。
对于查封决定造成的财产损失,复议机关正确的做法是什么?
______
∙A.解除查封的同时决定被申请人赔偿相应的损失
∙B.解除查封并告知申请人就赔偿问题另行申请复议
∙C.解除查封的同时就损失问题进行调解
∙D.解除查封的同时要求申请人增加关于赔偿的复议申请
(分数:
1.00)
A. √
B.
C.
D.
解析:
[解析]《行政复议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据此,张某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赔偿请求,复议机关应当在撤销查封决定的同时,责令税务局赔偿因查封决定给张某造成的财产损失。
答案选A。
32.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
一个月后,该局通知彭某将汽车领回,但该车在扣押期间被使用,因发生交通事故遭到部分损坏。
下列哪项说法是不正确的?
______
∙A.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某县公安局的扣车行为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的授权,否则构成违法
∙C.某县公安局退回被扣的汽车只是解除财产扣押的行为,而不是对扣车行为违法性的确认
∙D.某县公安局应满足彭某提出赔偿其汽车维修费、养路费和汽车停运期间的收入损失的要求
(分数:
1.00)
A.
B.
C.
D. √
解析:
[解析]A项正确。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了防止和制止可能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者进行行政调查、检查,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采取的国家行政强制措施。
常见的强制措施有:
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对公民身体强制检查;对财物的查封、扣押、冻结;对产品的检验等等。
本题中,某县公安局因彭某拒绝交纳罚款,将彭某汽车扣押,因此公安局的扣车行为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B项正确。
行政机关作为法律的执行机关,其职权必须来自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只有法律、法规赋予其职权才能作出行政管理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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