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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人之于国也》集注
《寡人之于国也》集注
一、梁惠王曰:
“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
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
1.《现代汉语词典》:
“寡人:
古代君王的自称。
”《辞海》:
“寡人:
古代诸侯对下的自称。
本句云云。
朱熹注:
‘寡人,诸侯自称,言寡德之人也。
’又诸侯的夫人也自称为‘寡人’。
《诗·邶风·燕燕》:
‘先君之思,以勖寡人。
’郑玄笺:
‘寡人,庄姜自谓也。
’唐以后皇帝自称寡人。
”《辞源》:
“寡人:
寡德之人。
古代王侯或士大夫自谦之词。
……诸侯夫人亦自称寡人。
……唐以后唯皇帝得自称寡人。
”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
“寡人:
诸侯对自己的谦称。
”
2.之于:
《现代汉语八百词》:
“之于:
等于‘对于’。
如:
学习之于我们,就像阳光和空气一样重要。
”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
“之:
连词,用于名词‘寡人’和介词结构‘于国’之间,构成一个偏正词组,作全句的主语(谓语是‘尽心焉’)。
也:
句中语气词,用在主语后表停顿。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张双棣、张联荣、宋绍年、耿振生《古代汉语知识教程》:
“‘之’字结构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格式,即‘主语+之+于/与+名词’。
例如:
26)寡人之於国也,尽心焉耳矣。
(《孟子·梁惠王上》)27)民之于仁也,甚于水火。
(《论语·卫灵公。
》28)虎之与人异类,而媚养己者,顺也。
(《庄子·人间世》)29)夫吴之与越,接土邻境,道易人通,仇雠敌战之国也。
(《吕氏春秋·长攻》)例二十六至二十九‘之’字结构也是自指化的主谓结构,都是作主语的。
‘之’字结构‘寡人之于国’的来源是:
主谓结构‘寡人于国尽心焉’加上助词‘之’。
助词‘之’把原主谓结构的主语‘寡人’和作状语的介宾结构‘于国’组合在一起,成为‘之’字结构,使原状语成为‘之’字结构的小谓语(在这种情况下,介宾结构相当动宾结构),使原谓语成为整个句子的大谓语,这样就使得原状语和原谓语都得到了强调。
其他三例‘之’字结构的情况同例二十六。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认为这种“之”是连词,“插在名词和介宾结构之间,表示名词与介词宾语之间是对待关系,‘之’将名词与介宾结构粘连在一起,变成一个体词性成分,在句中可以作主语和宾语。
介宾结构的介词一般只限于‘与’、‘于’”。
3.尽心:
《现代汉语词典》:
“尽心:
<动>(为别人)费尽心思:
对老人你们也算尽到了心了。
”“尽:
④<动>全部用出:
~心︱~全力。
”
4.《古代汉语虚词词典》、李炳英《孟子选注》、中职本、大纲本、新课标本皆认为“焉”、“耳”、“矣”为三个语气词(或称助词)连用。
王力《古代汉语》云“耳”、“矣”“都是句尾语气词,连用等于说‘啦’”,不注“焉”字。
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
“焉:
等于说‘于是’,‘尽心焉’即‘尽心于国’。
由于前半句已有介词结构‘于国’,故‘焉’的指代作用已弱化。
耳矣:
等于说‘已矣’或‘而已矣’,‘耳’表限止语气,‘矣’表报道语气,合用后表示确乎如此的陈述语气。
”徐中玉、钱谷荣《大学语文》:
“焉:
于是,兼起介词‘于’和代词‘是’的作用。
耳:
而已。
矣:
句末语气词。
”赵岐《孟子章句》:
“焉耳:
肯至之辞。
”焦循《孟子正义》:
“焉耳,当作‘焉尔’。
……隐公二年《公羊传》云:
‘托始焉尔。
’何休注云:
‘焉尔,犹于是也。
’然则此言‘尽心焉耳’者,犹云‘尽心于是’矣。
”按依《古代汉语虚词词典》,“焉耳”同于“焉尔”,均表限止语气,无所谓“当作”与否。
但“焉耳矣”应分为“焉耳”、“矣”,而非“焉”和“耳矣”则明矣。
5.“凶”字,王力《古代汉语》本篇注为“荒年”,但其“常用词(四)”则解作“饥荒”。
中职本、大纲本解作“谷物收成不好,荒年”。
新课标本解作“指闹饥荒,歉收”。
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解作“收成不好,遭饥荒”。
朱熹《孟子集注》:
“凶,岁不熟也。
”按“凶”是形容词,而“荒年”是名词,故不应以“凶年”释“凶”。
6.“粟”本义是谷子、小米,引申为泛指粮食。
二、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自用心者。
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
1.王力《古代汉语》:
“察,观察。
”《辞海》:
“察:
①细看;详审。
《孟子·梁惠王上》:
‘明足以察秋毫之末。
’②考察;调查。
《新唐书·百官志三》:
‘按察御史十五人,掌分察百寮。
’”《辞源》:
“察:
观察。
《易·系辞上》:
‘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
’
考核,调查。
《论语·卫灵公》:
‘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察:
①观察。
仔细看。
看清楚。
《商君书·禁使》:
‘上别飞鸟,下~秋豪。
’《周易·系辞上》:
‘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
’②考察。
《论语·卫灵公》:
‘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
’”“观察”是“仔细察看(事物或现象)”之义。
“察邻国之政”的“察”,是“考察”、“调查”之义,释为“观察”,不当。
2.之:
①往,到……去。
《庄子·马蹄》:
“行不知所之。
”《史记高祖本纪》:
“高祖之东垣,过柏人。
”②指示代词。
这。
《诗经·周南·桃夭》: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庄子·逍遥游》:
“之二丑又何知?
”③第三人称代词。
他、她、它。
《论语·学而》:
“学而时习之,不宜说乎?
”《史记·滑稽列传褚少孙补》:
“即使吏卒共抱大巫妪投之河中。
”④助词。
1)相当于“的”。
《孟子·告子上》:
“恻隐之心,人皆有之。
”《韩非子·难一》:
“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
”2)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列子·汤问》:
“汝心之固,固不可彻。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3)在句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无实义。
《孟子·梁惠王上》:
“填然鼓之。
”《世说新语·言语》:
“帝嗟慨久之。
”(《古代汉语词典》)
“政”字各本多解作“政治”,庶几可也。
3.“无如”作何解?
杨伯峻《孟子译注》译此句为“没有一个国家能像我这样替百姓打算的”,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译此句为“没有哪个国家像我这样用心的”。
这等于译“无如……者”为“没有像……的”,“无”是动词,“没有”之义,“如”是动词,“像”之义,“者”是代词,“……的国家”之义。
新课标本无注。
中职本、大纲本均注曰:
“无如:
不如,比不上。
”这是释“无”为副词“不”,释“如”为动词“比得上”。
《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认为“无如”是“由副词‘无’和动词‘如’组成的动词性偏正词组”,可译为“没有什么(谁)比得上……”。
下句“加多”、“加少”之“加”是“更”、“更加”之义。
如果“如”是“像”之义,则惠王所疑惑的应是没有哪一个国家的百姓和自己的百姓一样多。
现在不如此说,而是说“加多”、“加少”,由此可知,这里的“如”是“比得上”之义,“无”是副词,“不”之义。
“无如”之前省略的主语是“邻国之王”。
《孟子章句》:
“言邻国之君用心忧民无如己也。
”“无如己”正是“不如自己”、“比不上自己”之意。
4.《古代汉语虚词词典》:
“加:
副词。
用在形容词或动词前,表示程度有所加深,数量有所增加或减少。
可译为‘更加’、‘越发’、‘更’等。
本句云云。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加:
③副词。
更,更加。
《左传昭公三年》:
‘其如旧而加敬焉。
’又本句云云。
”
5.“何也”和“何者”不同。
“何也”在句中作谓语,“何者”作主语。
三、孟子对曰:
“王好战,请以战喻。
1.《现代汉语词典》:
“对:
①回答:
~答︱无言以~。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对:
①回答。
……【注意】在古代汉语里‘对’多用于对上的回答或对话。
”
2.王力《古代汉语》:
“请,请允许我。
”《辞海》:
“请:
③犹言愿。
本句云云。
”
3.喻:
这个“喻”字,王力《古代汉语》,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杨伯峻《孟子译注》,李炳英《孟子选注》,以及《辞源》等书,均释为“比喻”之意。
大纲本注:
“请以战喻:
请允许我用打仗来作说明。
”这相当于释“喻”为“说明”、“作说明”。
《孟子章句》:
“因王好战,故以战事喻解王意。
”《孟子正义》:
“《广雅·释言》云:
‘喻,晓也。
’《汉书翼奉上封事云:
‘何闻而不谕?
’颜师古云:
‘谕,谓晓解之。
谕与喻通。
’”这是释“喻”为“晓谕”、“告诉”、“开导”之义。
“喻”有“比喻”之义。
如《文心雕龙·比兴》:
“故金锡以喻明德,珪璋以譬秀民。
”王充《论衡·无形》:
“更以苞瓜喻之:
苞瓜之汁,犹人之血也,其肌犹肉也。
”范缜《神灭论》:
“丝缕同时,不得为喻。
”前两例释为动词“比喻”,后一例释为名词“比喻”。
《辞源》、《辞海》、《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之释“喻”均有“晓谕”、“告诉”、“开导”之义。
如《淮南子·修务》:
“故作书以喻意。
”《礼·学记》:
“可谓善喻矣。
”《荀子·非相》:
“坚强以持之,譬称以喻之。
”成语“喻之以理”、“不可理喻”的“喻”亦皆此义。
《辞源》之释“喻”有“说明”一义。
如《荀子·正名》:
“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
”其实“说明”即说清楚以使人知道之意,故义近“晓谕”、“告诉”、“开导”。
“请以战喻”的“喻”若解作“比喻”,则“喻”后无省。
若解作”说明”、“晓谕”、“告诉”、“开导”,则其后省略了代词“之”,这个“之”指代“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的原因。
王问“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依理,孟子自然应该针对王之所问作答,而不大可能上来即为王打个比方、做个比喻。
故“请以战喻”的“喻”解作“说明”、“解释”、“告诉”为宜。
“请以战喻”即请让我借战争来(为您)说明(这道理)。
四、“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
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
1.鼓:
①鼓,一种乐器。
《荀子·礼论》:
“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
”②击鼓。
《诗经·唐风·山有枢》:
“子有钟鼓,弗鼓弗考。
”(子:
你。
弗:
不。
考:
敲。
)<特>击鼓进攻。
《左传·庄公十年》:
“公将鼓之。
”(公:
指鲁庄公。
之:
指敌军。
)
鼓:
①鼓,一种打击乐器。
《诗经·周南·关雎》:
“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荀子·议兵》:
“闻鼓声而进,闻金声而退。
”②击鼓。
《诗经·唐风·山有枢》:
“子有钟鼓,弗鼓弗考。
”(考:
敲。
)<引>弹奏。
《荀子·劝学》:
“昔者瓠巴鼓瑟而沈鱼出听,伯牙鼓琴而六马仰秣。
”③击鼓进攻。
《战国策·秦策二》:
“甘茂攻宜阳,三鼓之而卒不下。
”《孟子·梁惠王上》:
“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
”(《古代汉语词典》)
鼓之:
大纲本注曰:
“鼓之:
敲起鼓来。
鼓,动词。
之,没有意义的衬字。
”新课标本注曰:
“鼓之:
击鼓使战士前进。
”
2.而:
④连词。
1)表示并列,相当于“和”、“与”。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
“哀乐而乐哀,皆丧心也。
”2)表示顺承,相当于“就”、“才”。
《周易·系辞下》:
“君子见几而作,不俟终日。
”《战国策·楚策四》:
“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
”3)表示假设,相当于“如果”。
《论语·为政》: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史记·魏世家》:
“夫诸侯而骄人则失其国,大夫而骄人则失其家。
”4)表示转折,相当于“却”、“但是”。
《论语·季氏》:
“季氏富于周公,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
”《荀子·劝学》: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5)表示因果,相当于“因而”、“所以”。
《左传·成公二年》:
“逢丑父与公易位。
将及华泉,骖挂于木而止。
”《荀子·劝学》:
“玉在山而草木润,渊生珠而崖不枯。
”6)表示方式或状态。
《孟子·告子上》:
“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史记·汲黯列传》:
“今天下重足而立,侧目而视矣。
”(《古代汉语词典》)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走:
①跑。
《韩非子·五蠹》:
‘兔走触株,折颈而死。
’
逃跑。
本句云云。
”
3.或百步而后止:
《现代汉语词典》:
“或:
③〈书〉
指示代词。
某人;有的人:
~告之曰。
”《古代汉语知识教程》称“或”、“莫”为无定代词,是“古代汉语特有的一类指示代词,没有确定的指代对象,‘或’是肯定的,意为‘有的’‘有人’‘某人’;‘莫’是否定的,意为‘没有什么’‘没有人’”。
4.《辞源》:
“步:
一举足为跬,倍跬为步。
《荀子·劝学》:
‘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
’《孟子·梁惠王下》:
‘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
长度单位。
其制历代不一:
周以八尺为步,秦以六尺为步;旧时营造尺以五尺为步。
”《辞海》:
“步:
②行走。
跨出一足为跬,左右足各跨出一跬为步。
《荀子·劝学》: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
’亦指跨出一步(二跬)的距离。
《孟子·梁惠王下》:
‘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又用为长度单位。
历代不一。
周代以八尺为步,秦代以六尺为步;旧制以营造尺五尺为步。
”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
“步:
量词。
举足两次为一步。
《孟子·梁惠王上》:
‘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荀子·劝学》‘故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
’按:
古人所谓‘步’,等于今人所谓两步。
”“致千里”之“致”,《辞源》及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引并作“致”,《辞海》及众多选本皆作“至”。
“不积跬步”及“五十步”之“步”,《辞源》及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认为意思相同,都是“倍跬为步”、“举足两次为一步”之义,按后者的说法属于量词。
按《辞海》的说法则两个“步”的意思不同,“不积跬步”的“步”是动词,“行走”之义,“五十步”的“步”是“跨出一步(二跬)的距离”之义,相当于王力《古代汉语·常用词()》所谓量词。
按“不积跬步”与“不积小流”相对,“小流”属于名词性定中结构,故“跬步”亦应为名词性定中结构。
按照《辞海》《辞源》的说法,“跬步”是“半步”之义。
据此,“不积跬步”的“步”应和“五十步”之“步”相同,属于量词而非动词。
谷衍奎《汉字源流字典》:
“步:
①用脚行走:
王朝~自周,则至于丰|晚食以当肉,安~以当车|健~如飞|邯郸学~|望而却~|徒~|散~|~行|~兵。
用作名词,古代也指②左右脚各迈一次:
弃甲曳兵而走,或百~而后止,或五十~而后止,以五十~笑百~,则何如?
|不积跬~,无以致千里|纤纤作细~,精妙世无双。
如今则指③行走时两脚之间的距离(相当于古代的‘跬’):
一~登天|大~流星|寸~难行|~伐整齐|脚~|跑~|跨~。
由散步,又引申特指④徐行,缓行:
夫子~亦~,夫子趋亦趋。
又引申指⑤追随,跟随……又引申指⑥推算……又引申指⑦用脚步丈量……又引申指⑧旧制长度单位,一步为五尺。
周代以八尺为步,秦代以六尺为步:
骐骥一跃,不能十~;驽马十驾,功在不舍|五~一楼,十~一阁。
”
5.而后:
这个“而后”即今之连词“而后”,与“然后”同义。
(参洪成玉《古汉语复音虚词和固定结构》)
6.《现代汉语词典》对成语“五十步笑百步”的解释是:
“比喻自己跟别人有同样的缺点或错误,只是程度上轻一些,却讥笑别人。
”
7.则何如:
这里的“则”应该解作“那么”无疑。
《现代汉语词典》:
“那么:
③
表示顺着上文的语意,申说应有的结果或作出判断(上文可以是对方的话,也可以是自己提出的问题或假设)……”这种“则”字,《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认为是表示顺承关系的连词。
五、曰:
“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
1.直: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直:
④副词。
仅,只是。
本句云云。
”《辞海》:
“直:
⑨特;但。
《孟子·梁惠王下》:
‘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
’”
2.“百步”用在副词“不”之后,表明它已经活用作动词短语或其前省略了动词,从下文“是亦走也”看,这里“百步”之前省略了动词“走”。
“不走”等于说“未走”,即没有逃跑一百步。
《辞海》:
“不:
③未;不到。
本句云云。
”《辞源》:
“不:
未。
本句云云。
”
六、曰:
“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
1.无:
这个“无”以及下文“无失其时”、“王无罪岁”的“无”,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以为通“毋”,“不要”之义。
王力《古代汉语》则认为本句“无”和“王无罪岁”的“无”通“勿”,“不要”之义;“无失其时”的“无”通“毋”。
中职本认为本句之“无”及“王无罪岁”之“无”通“毋”,“不要”之义,而对于“无失其时”之“无”则不加注释说明。
大纲本注释认为本句之“无”及“无失其时”之“无”通“毋”,“不要”之义,而对于“王无罪岁”之“无”则不加注释说明。
新课标本则对于三句中之“无”皆不加注释说明,径译为“不要”。
“无”、“毋”“勿”究竟什么关系?
是否有必要注以相通?
《现代汉语词典》:
“无:
②不:
~论︱~须。
④同‘毋’。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无:
②通‘毋’。
不,不要。
”《辞源》:
“无:
副词。
⒈不。
⒉不可。
通‘毋’、‘勿’。
《孟子·梁惠王上》:
‘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
’”《辞海》:
“无:
③通‘毋’。
不要。
《孟子·梁惠王上》:
‘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
’”综上,关于本文中的三个“无”字,“无失其时”、“无失其时”之“无”通“毋”,“不要”之义;“王无罪岁”之“无”即“不”之义,不通“毋”。
2.之:
用在主谓之间的虚词。
这种“之”字,《辞海》认为是“作语助”,作用是“用于句中,使一句之用如同一词”。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表述为“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七、“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
1.不违农时:
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及大纲本、中职本:
“违:
违背、违反,这里指耽误。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违:
②违背,违反。
本句云云。
”《辞海》:
“违:
②不遵从;违背;违反。
本句云云。
”《辞源》:
“违:
违背。
本句云云。
”“不违农时”的“违”是否有必要解释为“耽误”?
据《现代汉语词典》,“违背”的意思是“违反;不遵守”,“违反”的意思是“不遵守;不符合(法则、规程等)”,“耽误”的意思是“因拖延或错过时机而误事”。
“农时”是“适合耕地、播种、收获等农事活动的时节”(《辞海》)。
“违背”、“违反”均不能很好地和“……时节”搭配,应该解作“耽误”、“错过”等。
2.《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胜shèng:
①(旧读shēng)。
能承担,能承受。
《诗经·商颂·玄鸟》:
‘武王靡不胜。
‘晁错《论贵粟疏》:
‘数石之重,中人弗胜。
’成语有‘胜任愉快’②尽(旧读shēng)。
本句云云。
成语有‘不胜枚举’。
”按“尽(旧读shēng)”应为“(旧读shēng)。
尽。
”这种“胜”,《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视为副词,其作用是“用于动词前,表示彻底实施某一动作行为”,可译为“尽”、“完全”、“全部”等。
3.数罟不入洿池: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数:
⑦cù(促)。
密,与‘疏’相对。
柳宗元《小石城山记》:
‘其疏数偃仰,类智者所设施也。
’”“洿wū:
①停积不流的水。
本句云云。
”大纲本:
“洿,洼地积水,也指池塘。
”中职本、新课标本:
“洿:
池塘。
”《现代汉语词典》:
“洿wū:
①低洼的地方。
②掘成水池。
”《辞海》:
“洿wū:
同‘污
’。
①低凹之地;亦指池塘。
本句云云。
”“污:
9wū乌)①停积不流的水;池塘。
”按“洿”字自是“池塘”之义。
4.鱼鳖:
《现代汉语词典》:
“鳖:
爬行动物,形状像龟,吻尖长,背甲椭圆形,上有软皮,生活在水中。
也叫甲鱼或团鱼,俗称王八。
”按“鳖”不属于鱼类,“鱼鳖”即鱼和鳖,这里当是泛指鳞介类水生动物。
下文“斧斤”,“斤”是“斧”之一种,“斧斤”亦是泛指斧子一类的东西。
5.以时:
按时节,按季节。
八、“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
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
1.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
这个“是”字,《古代汉语虚词词典》认为是代词,“在句中作主语,复指上文所假定的事实,并推论上述事实实现后会出现的后果”,可译为“这是”、“这就会(能)”等。
《孟子译注》译作“这样便”,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译为“这样就”。
所谓“便”、“就”,都能体现推论关系。
新课标本译此句为:
“这样使得百姓供养家人或者给死去的家人办理丧事,就都没有遗憾了(财物充足,所以有能力做到这一点)。
”这样的译句改变了原句的句法结构,不准确。
2.王道之始:
《现代汉语词典》:
“王道:
我国古代政治哲学中指君主以仁义治天下的政策。
”《辞海》:
“王道:
‘霸道’的对称。
国君以仁义治天下,以德服人的统治方法。
《书·洪范》: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
’……儒家起先提倡王道,反对霸道后一般主张王霸并用,但在不同的条件下有所侧重。
”《辞源》:
“王道:
谓先王所行之正道。
《书·洪范》:
‘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
儒家称以‘仁义’治天下,与‘霸道’相对。
本句云云。
”《辞源》《辞海》对《书·洪范》中的“王道”之释虽然有别,但本文“王道”之释是一致的。
“始”字,各本多解作“开端”。
“始”确有“开端”之义,名词。
如《老子》: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
3.朱熹《孟子集注》:
“古者网罟必用四寸之目,鱼不满尺,市不得粥(鬻),人不得食。
山林川泽,与民共之,而有厉禁,草木零落,然后斧斤入焉。
此皆为治之初。
法制未备,且因天地自然之利,而撙节爱养之事也。
然饮食宫室,所以养生,祭祀棺椁,所以送死,皆民所急,不可无者。
今皆有以资之,则人无所憾矣。
王道以得民心为本,故以此为王道之始。
”
九、“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
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
1.五亩之宅,树之以桑:
王力《古代汉语》:
“五亩:
合现在一亩二分多。
宅,宅院,人们居住的房舍。
一夫一妇受宅五亩、田百亩,这是当时儒家的理想。
”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之注类此。
中职本无注。
大纲本注曰:
“五亩之宅:
五亩住宅的场地。
”新课标本注曰:
“五亩之宅:
指五亩宅地。
朱熹《孟子集注》:
‘五亩之宅,一夫所受,二亩半在田,二亩半在邑。
田中不得有木,恐防五谷,故于墙下植桑以供蚕事。
’”李炳英《孟子选注》:
“宅:
家宅。
宅在田野二亩半,在村庄二亩半,合为五亩(约合今一亩二分多)。
春天开始耕作,出居田野;冬日农事毕,入居村庄。
树:
种植的意思,在宅墙边种植桑树。
”这里的“宅”字或释为“宅院”,或释为“宅地”(住宅的场地),或释为“家宅”。
《现代汉语词典》不收“宅地”、“家宅”,对“宅院”的解释是:
“带院子的宅子。
”(宅子:
住宅。
住宅:
住房。
)虽然措辞不同,但似皆指住宅及其周围场地而言。
《辞海》:
“宅:
①住家的房屋。
如:
深宅大院。
何晏《论语集解序》:
‘鲁恭王时尝欲以孔子宅为宫。
’”《辞源》:
“宅:
住所。
《左传·昭公三年》:
‘子之宅近市,湫隘嚣尘,不可以居。
’”《古汉语常用字字典》:
“宅:
住所,住处。
《汉书·艺文志》:
‘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广其宫。
’”由上可知,“宅”本是指住房、住所、住宅而言,这里应视为借指住宅周围的场地,可解作“宅院”。
“树之以桑”的“之”怎么解释?
大纲本认为和“填然鼓之”的“之”相同,都是“没有意义的衬字”。
大纲本译“树之以桑”为“(在住宅场地上)种上桑树”。
“在住宅场地上”这几个字加上括号,标明这是添加的文字,进一步证明“之”字为没有意义的衬字之说。
新课标本译“树之以桑”为“在这宅地上(比如房屋周遭)栽上桑树。
”“在这宅地上”这几个字不加括号,标明不是添加的文字,那么这几个字是对译的原句哪个词语呢?
郭锡良、李玲璞《古代汉语》:
”五亩大的宅院,在里面种上桑树。
”“在里面”这几个字对译的是原句的哪个词语?
《孟子·尽心上》:
“五亩之宅,树墙下以桑,匹妇蚕之,则老者足以衣帛矣。
”前言“树之以桑”,后言“树墙下以桑”,可知“之”字绝非所谓“没有意义的衬字”,而是代词,实指“五亩之宅”。
“树之以桑”即“树五亩之宅以桑”,把桑树种植(在)它的里面。
“以”是介词,“把”的意思。
“之”是复指“五亩之宅”。
2.鸡豚狗彘之畜:
“畜”读xù还是读chù?
2000年大纲本注:
“鸡豚狗彘(zhì)之畜(xù):
鸡、狗、猪的畜养。
畜,畜养。
之,助词。
”2003年大纲本注:
“鸡豚狗彘(zhì)之畜(xù):
鸡、狗、猪的畜养。
畜,畜养。
之,代词,复指‘鸡豚狗彘’。
”2007年版大纲本注:
“鸡豚狗彘(zhì)之畜(xù):
畜养鸡、狗、猪。
畜,畜养。
之,助词。
”“鸡豚狗彘之畜”是否有必要译为“畜养鸡、狗、猪”?
今天我们可以说“作业的及时完成”,也可以说成“及时完成作业”。
“鸡豚狗彘之畜”译为“鸡、狗、猪的畜养”,一方面符合现代汉语语法规则,利益方面也更加贴近原句的句法结构,所以根本没有必要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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