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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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龙岩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二次公示简本)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目前龙岩市区生活垃圾运到黄竹坑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
黄竹坑生活垃圾填埋场设计总场容为142万m3,有效场容123万m3,可消纳原生城市生活垃圾约187万吨,2003年建成,当时设计使用年限15.5年。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人口及垃圾产生量增大,垃圾填埋场无法满足长远垃圾的处理要求,趁此垃圾填埋场还有一定的库容量时,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既解决生活垃圾最佳处置,又不占用垃圾填埋场,留出填埋场的库容量作为垃圾焚烧厂飞灰填埋之用,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的发展。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属“城市固体垃圾发电”,被列入《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指导目录》。
国家发改委令第40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将“风力发电及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列为电力行业鼓励类项目,本项目为生活垃圾发电,是我国鼓励发展的产业。
1.2评价项目由来
为了改善龙岩市环境卫生的现状,受龙岩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的委托,福建省化学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已于2008年11月就项目原备选厂址——黄竹坑厂址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所编制、修改完成了《龙岩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并且取得了福建省环保局(闽环保监[2008]122号)“关于批复龙岩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但是由于龙岩市政府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原黄竹坑厂址区域已经不再适合作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厂址,该项目需要另选厂址进行建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该项目的建设必须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1.3评价项目组成
本次环评对象是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及配套设施,评价项目组成见表1。
表1项目基本组成表
项目名称
龙岩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建设性质
新建
建设地点
龙岩市新罗区铁山镇林邦村洋坑
建设单位
龙岩新东阳环保净化有限公司(项目BOT运营单位)
工程计划总投资
36282.94万元
建设期及投产时间
建设期1年半,2009年10月开工建设,计划2011年4月投产
工程规模
两台处理能力为300吨/日的垃圾焚烧炉及两台余热锅炉、一台12MW的汽轮发电机组
主体
工程
垃圾焚烧系统
2条处理能力为30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及两台余热锅炉2×25.2t/h
汽轮机组
1台12MW中温中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辅助
工程
水源
供水水源分为地表水和自来水两种供水水源,地表水引自水库,经过净化处理达标后供给生产用水;
自来水水源来自城市市政供水管网,作为生活用水和化学除盐水备用水源。
排水系统
雨水由厂区雨水管网排入项目南侧保安路市政雨水管网。
渗沥液、生产废水经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保安路市政污水管网,送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地表水净化
处理系统
地表水净化处理规模为:
2200t/d。
选用2套100t/hKGL型重力式净水器,并设置2套反冲洗水泵。
灰渣处理
系统
炉渣:
出渣机+振动输送带+金属磁选机+灰渣贮坑+垃圾填埋场填埋;
飞灰:
埋刮伴板输送机+飞灰仓+固化成形机+外运垃圾场指定位置填埋。
储运
系统
道路与运输
厂区生产和辅助生产运输均采用汽车运输。
厂区外道路采用现有道路设施;厂区内设置环形道路通向各车间,
垃圾贮坑
总有效容积:
9900m3,可贮存垃圾约3960t,满足工程6.6天的焚烧量。
运灰方式
飞灰经固化符合要求后,进垃圾填埋场指定位置填埋处置。
炉渣利用
部分运交填埋场填埋处置,部分作为填埋场的覆盖材料或用来制砖或铺路。
环保
工程
烟气净化系统
由石灰浆制备系统、喷雾干燥反应塔、袋式除尘器和60m排放烟囱组成。
NOX治理
低氮燃烧工艺控制+预留有SNCR装置位置。
废水处理
雨水、生活废水、生产废水,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保安路市政污水管网;雨水和冷却排水直接排入保安路雨水管网;渗沥液、生产废水收集后进渗沥液处理站处理后进保安路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治理
安装消音器、隔声室等措施
1.3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工程投产后,污染物排放情况如下:
⑴废气
拟建工程废气排放总量为:
87926.3万Nm3/a,废气污染物排放量为:
SO2:
23.2t/a、烟尘:
26.4t/a、HCl:
39.9t/a、NOx:
260.3t/a、CO:
13.2t/a、二噁英0.088g/a。
NH3的无组织排放量为0.891t/a、H2S的无组织排放量为0.030t/a。
⑵废水
拟建工程废水排放总量为4.89万t/a,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
COD:
22.0t/a、BOD5:
12.2t/a、SS:
12.7t/a、NH3-N:
1.5t/a、磷酸盐:
0.4t/a。
⑶固体废物
拟建工程固体废物产生量50925t/a,全部得到综合利用和有效处置。
2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本项目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主要包括利用原有监测数据和实测数据两种。
原有监测数据为参考《龙岩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原黄竹坑厂址,本单位于2008年11月编制,并通过省环保局审批),其它为实测数据。
项目采样、检测分析工作主要由中科院大连化物所、福建省分析测试所、福建省省化工产品质量检测站、国家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福州监测站于2009年7月16-23日对本项目评价区内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地下水以及土壤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如下:
⑴大气环境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评价区主要存在部分点位(外洋村,南坑村)PM10,H2S、NH3现状监测值超标,这主要由于项目区周边存在大量养猪场和外洋村道路交通尾气颗粒物有关系。
本评价区环境质量基本可以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
⑵地表水和地下水
根据以上监测结果,对照评价标准分析可见,十八重溪厂址上游断面的pH、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BOD5、汞、铅、总磷已超过Ⅲ类水标准;十八重溪厂址下游断面的悬浮物、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汞、总磷已超过Ⅲ类水标准。
十八重溪水质超标较为严重主要原因是,由于厂址周边及上游较大区域内分布有数十家养猪场,养猪场废水未经处理就直接排入十八重溪,造成十八重溪严重污染,此外厂址上游的铅锌矿及铅锌矿采场是十八重溪汞、铅超标的主要原因。
而雁石溪水质均能符合Ⅴ类水标准要求,为出现超标情况,雁石溪水质情况良好。
1#观测井(厂址西南侧龙岩鉴于农田水井)的pH、粪大肠菌群及氨氮已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其中氨氮标准指数为3.0、粪大肠菌群标准指数为36.6、pH标准指数为5.36)。
2#本底井(厂址上游乡村地下本底井水)锌已超过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标准指数为9.7)两监测井其余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本底井和观测井主要作为当地农民生活、饮用水井,井口常开,且本地区养猪场众多,排放的粪便尿液都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周边溪流,从而下渗到地下水中,因此造成pH、粪大肠菌群和氨氮超标严重。
锌超标主要由于上游存在铅锌矿及铅锌矿采石厂有关。
⑶噪声
拟建厂址属于低山丘陵地貌。
周边主要有15家养猪场,厂址周围500米内无村庄,区域内声环境现状以社会噪声为主。
从现状监测结果看,厂址区域周边声环境质量较好,8个点位的昼间监测值为45.8dB~54.1dB,夜间为42dB~50.2dB,基本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环境噪声标准要求。
⑷土壤
拟建厂址区域除砷外各项重金属指标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三级标准;周边土壤样品的各项重金属指标,除龙岩监狱的镉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其余重金属指标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的二级标准。
拟建厂址下风向龙岩监狱的林地土壤和上风向南石村南面农田土壤中二噁英本底浓度分别为9.858ng/kg和1.652ng/kg。
3环境保护目标
本项目关心点名称及位置见表2。
表2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环境保护
目标名称
相对场
址方位
与厂址最
近距离(m)
性质
规模
环境功能及保护级别
大气
环境
紫阳村
N
1900
村庄
160户
约500人
环境空气质量
二类功能区
南石村(南坑自然村)
NNE
1800
村庄
200户
约700人
林邦村
NE
2500
村庄
325户
约1103人
隔口村
E
2250
村庄
180户
约600人
洋美村
ESE
2240
村庄
409户
约1078人
外洋村
SE
2100
村庄
483户
约1367人
溪西村
SE
1950
村庄
214户
约706人
洋头村
SE
3050
村庄
873户
约2507人
园田塘村
SSW
2450
村庄
100户
约300人
架训场
SW
2120
单位
15人
闽西监狱(现址)
SSW
3700
监狱、
单位、住宅
5100人
黄竹坑村
SW
3760
村庄
210户
约710人
龙岩监狱
WSW
1800
监狱、
单位、住宅
3900人
硿口村
NW
2050
村庄
180户
约600人
赤坑村
NW
3100
村庄
180户
约540人
闽西监狱(拟选址)
SW
900
监狱、
单位、住宅
5100人
地表
水环境
十八重溪
S
110
地表水系
小型河流
地表水环境质量
Ⅴ类水体
雁石溪
SE
1750
地表水系
中型河流
地下
水环境
厂址周边
地下水环境质量
/
/
地下水体
/
地下水环境质量
Ⅲ类水体
声环境
厂界噪声
厂界外
1m
/
/
声环境质量2类区
生态
环境
区域内生态土壤环境
/
项目区域内
/
/
林地土壤
4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4.1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⑴正常排放下,小时影响
点源的SO2、NO2、HCl、CO小时最大影响浓度叠加本底后均能达到标准要求。
面源的NH3在采取预测情景1(即本底浓度取监测点最小监测值)情况下,小时最大影响浓度叠加本底后所有关心点都能达标,仅部分网格点超标,超标率仅0.08%;NH3在情景2(即本底浓度取监测值减去削减值)情况下,小时最大影响浓度叠加本底后关心点铁山街道最大浓度叠加本底后超过标准,占标率114.09%,超标率3.53%。
面源的H2S在采取预测情景1(即本底浓度取监测点最小监测值)情况下,小时最大影响浓度叠加本底后所有关心点都能达标,仅部分网格点超标,超标率仅0.03%;H2S在情景2(即本底浓度取监测值减去削减值)情况下,小时最大影响浓度叠加本底后所有关心点均能达标,仅部分网格点超标,超标率仅0.03%
⑵正常排放下,日均影响
点源的SO2、NO2、Pb、Cd日均最大影响浓度叠加本底后网格点及关心点均能达到标准要求;PM10日均最大影响浓度叠加本底后网格点均能达标,关心点仅南坑村超标,超标率100%,与监测本底浓度已超标有关。
Hg日均最大影响浓度叠加本底后网格点均能达标,关心点仅龙岩监狱和黄竹坑村超标,超标率100%,与这两个关心点监测本底浓度接近或已超过标准有关。
⑶正常排放下,日均影响
SO2、NO2、PM10、Pb、二噁英年均最大影响浓度叠加本底后网格点及所有关心点均能达到标准要求。
⑷事故排放情况下
事故排放情况下PM10、SO2、HCl、Pb、Hg、Cd、二噁英在各种事故情景中小时最大影响值叠加本底后网格点及所有关心点浓度均能达到标准要求。
仅NH3和H2S在事故情况下超标较为严重。
NH3事故小时最大浓度影响值网格点最大占标率达到699.17%,超标率达到了5%,而关心点则有园田塘村超标,占标率分别为135.6%和135.65%,其他关心点能够达标。
H2S事故小时最大浓度影响值网格点最大占标率达到1047%,超标率达到了21%,而关心点则全部达标。
4.2噪声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本项目实施后,通过合理布局、优先选型低噪声的设备、并结合设备噪声源采取一系列治理措施,有效控制了噪声的影响,使厂界的昼间噪声影响值为50.4-54.5dB,夜间噪声值为48.7-51.2dB,南侧厂界夜间超标1.2dB,这主要由于南侧厂界夜间本底监测值已超标0.2dB有关,其余厂界测点预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3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以炉渣和飞灰为主,另有少量的污水处理污泥、废活性炭、布袋以及少量生活垃圾。
飞灰经车间固化处理后进填埋场指定区域填埋;炉渣综合利用;污泥、废活性炭、布袋以及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进本焚烧炉焚烧处理。
只要在储存、利用或运输过程中,防止灰渣流失进入水体、空气而形成大气污染,本项目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是较小的。
4.4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水源取自厂外现有的市政管网和水库水,不开采地下水。
本项目炉渣和飞灰均采用密闭储运,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理,对地下水基本无影响。
垃圾仓和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采取严格防渗措施,不会发生渗漏事故,不会对当地地下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垃圾渗滤液、生产废水经预处理达到要求后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本项目不直接向地表水排放废水,不影响地面水环境质量。
4.5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分析
⑴扬尘
施工扬尘以及施工车辆离开场地时携带的泥土对厂外道路的影响。
施工车辆产生的尾气由于产生量较小,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场地挖填方过程、土地平整、料场取土,施工场地物料、渣土堆放,水泥混凝土现场搅拌,施工裸露土地表面风吹扬尘,施工车辆运输、装卸等产生的扬尘等。
施工扬尘致使周围环境空气中降尘和TSP增加,导致环境空气质量在短期内下降。
从本项目周围环境情况看,周边500米内没有居民点,施工扬尘对居民生活区的影响不大,但车辆运输扬尘,对沿途的村庄的大气环境有一定影响。
⑵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体现在钢材切割和混凝土搅拌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其近场声级一般为80-100dB,对施工人员和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但施工机械噪声的影响范围主要在厂区附近,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稳定性。
由于施工场地离村民居住区村庄距离较远,施工噪声对村庄居民正常生活不会构成不良影响。
⑶固废影响
施工固废主要来源于土方施工开挖出的渣土和碎石,铺路休整阶段遗弃的石料、灰渣及建材等,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施工过程丢弃的石头、沙土等若随意堆置,将会影响景观。
⑷废水影响分析
工地污水产生量不大,经隔油处理设施处理后可进行回用。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简易化粪池处理后通过进入十八重溪,后汇入雁石溪。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较小,且具有暂时性,对十八重溪及雁石溪的影响较小。
⑸施工期水土流失的影响分析
施工阶段将人为地对厂区内及周围的土壤植被产生破坏,而形成裸露地面,如遇到大风降水的天气会造成水土流失。
其水土流失程度与降雨强度、频度、土壤理化性质、地形地势和植被等自然因素有关,同时还受人为因素影响。
随着施工阶段的进行及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问题会逐步的缓解。
5污染防治对策
5.1烟气处理措施
本项目采用“半干式反应塔+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净化处理装置处理焚烧废气。
⑴烟尘防治
袋式除尘器具有烟尘净化效率高、维修方便、净化效率不受颗粒物比电阻和原浓度的影响等优点,同时对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均有良好处理效果,除尘效率大于99%。
⑵酸性气体的防治
焚烧炉燃烧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热量后,进入反应塔,在反应塔内与喷入的石灰浆反应,可有效去除其中的HCl、SO2、HF等酸性气体。
⑶二噁英的控制措施
①充分燃烧
采用先进的机械炉排焚烧炉对低热值、高水分的垃圾具有很好的适应性。
结合本工程垃圾的情况,本工艺设置了蒸汽空气预热器可将助燃的空气温度提高;采用了能够使燃烧气体在烟气混合室内充分混合的燃烧气体的混合性较高的二次回流式焚烧炉,以保证烟气在大于850℃的温度下停留时间超过2秒,可使二噁英大量分解。
②烟气处理
合理的烟气处理系统可有效地去除二噁英。
当烟气通过尾部烟气处理系统的活性炭喷射装置以及布袋除尘器的滤袋时,由于其滤袋上黏附的石次粉层以及比表面积非常大的活性炭粉末,反应生成的二噁英将被吸附,并逐渐聚集于该粉尘层上,二噁英即从烟气中去除。
另外,烟气温度对去除二噁英有很大的影响。
二噁英是具有高沸点及低蒸汽压的化合物,当烟气温度较低时,二噁英气体较容易转化为细颗粒。
由此可推定,在较低的气相温度条件下,布袋除尘器可更有效地脱除二噁英。
⑷重金属的控制
重金属一般以固态和气态存在于烟气中,因此重金属的净化主要是在“高效捕集”和“低温控制”两个方面采取措施。
汞和镉在烟气中不仅以烟气的状态存在,同时还以气体状态存在。
垃圾焚烧焚烧后产生的高温烟气,经余热锅炉冷却后,再通过烟气处理装置,其出口温度进一步降低,加之在烟气处理装置中的吸附剂具有较大的比表面积,再配备高效的布袋除尘器就可以有效的清除烟气中的汞和镉。
一般来说,对汞的去除率约90%,对镉的去除率达95%。
而烟气中的铅是以烟尘的状态存在的。
因而铅主要由布袋除尘器来清除,也有少部分是被半干法的反应塔中的吸收剂吸收而清除。
对铅的清除率平均可达95%。
⑸氮氧化物的控制
采取“控制氮氧化物的燃烧”措施,可以抑制NOx的产生,使其满足排放标准。
本项目在设计上预留有SNCR装置的位置以及喷入口,以保证今后满足更高的排放标准要求。
⑹CO的防治
在焚烧过程中通过炉排运动对垃圾进行充分的翻动和混合,避免局部的缺氧造成CO的产生,同时在炉膛内喷入适量的二次空气与烟气混合,使CO在高温下进一步氧化。
⑺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本项目共有两条焚烧生产线,分别设置单独的排放烟囱,每个烟囱出口都设置有测流量、烟尘、CO、CO2、HCl、S02、NOx、02等气体成份的在线分析仪,通过在线分析仪反馈的信号对烟气净化处理各系统进行调节。
通过CO、CO2的监测来掌控炉内燃烧状况,当温度过低时,与炉内喷油系统联动,使炉内温度升高到850℃以上,保证有机物分解和二噁英的控制;通过S02和HCl监测控制酸性气体脱除效果,当酸性气体出现超标时,控制旋转喷雾器喷射速率,调节脱酸反应塔内石灰浆量,保证酸性气体脱除效果;当出现由于布袋破损造成飞灰大量外泄等非正常工况及事故工况时,立即停机检修。
实现烟气排放情况与设备调节联动,以保证烟气中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5.2废水处理措施
本工程实行雨污分流。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至市政污水管网。
渗滤液渗沥液、卸料台、垃圾车冲洗废水进渗滤液收集池,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除盐水制备系统、化验室排水、地面冲洗水经中和池中和沉淀后进污水管网。
本工程渗滤液处理采用“UASBF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纳滤(NF)”的处理工艺,渗滤液经以上工艺预处理后,污染物浓度可符合GB8978-1996表1标准和龙政建[2004]公用23号“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要求”。
5.3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
⑴焚烧炉底部排出的渣经出渣机、振动输送机送至渣坑,再用抓斗吊抓至运渣车,送卖给砖厂综合利用。
金属可经过分离回收。
⑵经锅炉省煤器灰斗和过热器灰斗收集的排灰,以及烟气处理系统收集的灰,经刮板输送机收集至灰仓储存,再用输送至主厂房内的飞灰固化车间进行固化成型后,运至垃圾场指定区域填埋处理。
5.4噪声控制
项目设计单位提出以下噪声控制方案:
①采用工艺先进、低噪声设备,尽量从噪声源头控制。
②对噪声级较高的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及吸声等综合控制措施
③对可能产生噪声的管道,特别是泵与风机连接的管道采取柔性连接的措施,泵与风机基础设减振垫,以控制振动噪声。
④合理布置主厂房,使噪声源相对集中,便于噪声控制。
⑤总图布置上将生产区与行政办公、生活区分开,加强厂区绿化。
采取以上控制措施后,使车间噪声水平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要求;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二级标准的要求。
5.5恶臭控制措施
针对垃圾坑内的恶臭污染源,主要采取以下控制措施:
本项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控制工程运营期产生的恶臭污染:
①采用封闭式的垃圾运输车;
②在垃圾焚烧厂主厂房卸料平台的进出口处设置风幕门;
③在垃圾贮坑上方抽气作为助燃空气,使贮坑内形成负压,以防恶臭外溢;
④定期清理在贮坑中的陈垃圾;
⑤设置自动卸料门,使垃圾贮坑密闭化;
⑥垃圾贮坑中设置旁通管,处理事故及紧急状态排风要求。
通过以上措施,工程运营期恶臭污染物浓度可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厂界二级标准值。
6选址可行性及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6.1选址可行性
由于龙岩市政府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原黄竹坑厂址处规划为居住生活用地,因此本项目另选铁山镇林邦村洋坑进行建设。
本工程的选址符合《龙岩市城市总体规划(局部调整)》(1998~2020),该项目选址已通过龙岩市城乡规划局选址批复。
本项目已列入福建省建设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环保局《福建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设施建设规划》(闽建城[2007]43号)。
本项目选址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文件要求。
项目选址与(GB50337-2003)《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要求相一致。
本项目选址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2)要求相符合。
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是可行的。
6.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拟建项目属于《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第二十六条(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中的第5款“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第二十六条(环境保护和资源综合利用)中的第23款“城市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的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000年国家建设部、国家环保局、科技部联合颁布的《城市生活垃圾污染控制标准》;国家计委、科技部1999年下发了“计基础44号文《国家计委、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可再生资源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1996年国务院发出“(国发[号)《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意见》的通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号,2008年8月29日)中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规划建设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立和完善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提高生活垃圾资源化率。
电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与综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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