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主管与管辖制度.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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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主管与管辖制度,诉权理论投射在法院主管范围的影像,一、民事诉讼的主管,
(一)民事主管:
分工、权限1、民事主管范围:
受理案件范围。
补充:
特殊非诉案件以民事诉讼特别程序解决;其它具有诉的利益的民事案件。
(二)主管竞合:
1、与人民调解委员会
(1)法院受理范围要更宽;
(2)人民调解不是诉讼的必经阶段;(3)人民调解书不具有与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2、与仲裁机构,
(1)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属于仲裁主管范围;
(2)或裁或仲原则(合同及财产权益纠纷);#仲裁机构受理民事案件的前提:
有效的仲裁协议;(3)劳动仲裁优先,是诉讼的必经程序。
3、与行政机关
(1)行政机关最终处理:
对已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应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处理,为终局裁定不得起诉;
(2)侵犯专利权、商标权,关于赔偿数额的请求可由相应的管理的行政机关工作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提起民事诉讼;(3)土地、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与使用权争议由乡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处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提起行政诉讼;(4)专利权及商标权的侵权纠纷,由当事人选择提起民事诉讼或请求行政机关处理。
同步练习:
下列哪些案件属于民事诉讼主管?
A、公民李某因某地方政府决定对其居住的地方进行拆迁而状告该政府;B、公民李某因对拆迁任某房地产公司补偿费用数额、安置面积有异议而状告该拆迁人;C、公民李某状告某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D、甲村和乙村因果园承包荒地边界产生纠纷。
1993年11月24日,最高法院在给江苏省高院的复函中规定:
“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发生的争执,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对此类纠纷裁决后,当事人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以民事案件受理。
”,二、民事诉讼的管辖,
(一)管辖概述1、管辖的概念:
在法院系统内部确定各级法院以及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2、确定管辖的原则3、管辖恒定(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以起诉时为准确定保持管辖权的相对稳定,符合诉讼效益原则。
4、管辖的分类:
(1)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2)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3)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
三、级别管辖:
(一)我国划分级别管辖的标准:
“三结合”(案件性质、繁简程度、影响范围)司法实践中以争议标的额为标准。
(二)关于级别管辖的法律规定掌握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案件案件的规定。
中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指争议标的额大、或案情复杂、或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2002年的集中管辖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法院确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总结:
最高院确定的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中,可能为基层法院管辖的案件有:
商标、著作权、期货纠纷。
四、地域管辖,
(一)我国划分地域管辖的标准:
当事人、(也称:
人的审判籍或普通审判籍)诉讼标的及法律事实(也称:
物的审判籍或特别审判籍)
(二)一般地域管辖:
以“原告就被告”为原则注意:
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律:
1、法人:
(1)主要营业地主义;(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无办事机构地,由被告注册登记地;(3)无登记注册地,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都有管辖权。
2、自然人:
(1)首要原则:
“原告就被告”(原被告情况相同)
(2)首先是经常居住地;(3)无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同步练习题:
户口在A区的甲,向户口在B区的乙,借款3万元,约定于1999年12月30日前归还。
甲到期不还,乙欲提起诉讼,乙发现:
甲于2000年1月离开住所地连续在C区居住至2001年4月,2001年4月又在D区连续居住直至2001年12月,此时乙决定起诉,应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4)住所地难以确定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一年期限为特殊,超出一年优先对待:
居住地、被监禁、劳教地;练习题:
甲乙共同抢劫,于2000年1月被法院依法分别判决有期徒刑6年、6年半,甲于2000年6月欲起诉乙返还借款1万元,甲的户口在A区、乙的户口在B区,甲乙被监禁地在C区。
甲应向哪个法院起诉?
张祥与李军住所地均为甲地。
2002年3月,双方订立买卖合同,但4月李军因工作关系将户籍从甲地迁出,准备落户于公司所在地乙地。
紧接着,李军被公司派往丙地工作,2002年12月又被派到丁地。
2003年5月,合同没有履行,张祥欲起诉李军,请问:
下列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A甲地法院B乙地法院C丙地法院D丁地法院答:
D。
民诉意见第7条: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例外原则:
(1)“被告就原告”(原被告情况不同)
(2)被告具有不在国内、人身受到限制、失踪下落不明、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特殊情况;(3)对身份关系的诉讼;(4)对追索赡养费原告的特殊保护:
可以由原告住所地管辖;#注意特殊规定: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首先原告就被告:
被告经常居住地;其次被告就原告:
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的居住地管辖。
同步练习题:
下列哪些案件应由原告住所地或居住地法院管辖?
A、原被告住所地在我国领域内不同辖区,原告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B、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C、追索赡养费的案件,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D、残疾人对非残疾人提起的诉讼。
(三)特殊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规律(复杂):
1、连接点多个:
被告住所地+法律事实所在地+标的物所在地2、重要的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管辖: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确定经济纠纷案件管辖中如何确定购销合同履行地的规定,*购销合同履行地:
以明确约定履行地优先,无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履行地与双方住所地的关系,如一致,有管辖权。
明确约定合同履行地管辖的例外:
1、未实际履行+双方住所地,均不在约定的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管辖;2、口头购销合同;3、实际履行变更约定履行地的,以变更后的实际履行地为管辖地。
*购销合同与加工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比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购销合同:
实际履行优于约定履行加工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
约定履行优于实际履行,同步练习题:
上海甲公司与北京乙公司约定买卖一批水泥,合同约定甲公司出售给乙公司100吨一级水泥,约定交货地为天津港,交货时间为2004年10月30日之前。
同时还约定“由此合同发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不成,由乙公司所在地法院或者天津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甲公司欲起诉乙公司,问:
哪个法院具有管辖权?
若合同履行过程中甲公司电传乙公司,改交货地点为上海港,乙公司未予答复,后在上海港交货,因质量问题发生纠纷,管辖法院(地域)?
答:
第一个问题的答案是天津港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或者乙公司所在地的北京法院(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上海港所在地的法院(实际履行地)。
甲地A公司与乙地B公司签订了一份购买钢材500吨的合同,总价款500万元,合同约定的履行地在丁地。
B公司要求A公司提供担保,丙地的C公司应A公司的要求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
后来,B公司在戊地向A公司交付了500吨钢材,但A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付款,C公司也不愿承担保证责任。
于是B公司同时起诉A公司和C公司,则:
(1)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A甲地法院B丙地法院C丁地法院D戊地法院,答案:
AD。
担保法解释第129条: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事人约定的合同履行地与实际履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甲地法院和戊地法院分别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
(2)侵权管辖:
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
行为实施地、结果发生地产品质量纠纷,4个连接点:
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报刊杂志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侵权行为结果地多个。
最高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名誉权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3、被告住所地的例外:
共同海损、海难救助4、密切联系是关键;,同步练习题: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管辖。
A、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B、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C、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D、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标的物所有人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四)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继承遗产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or主要遗产所在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中外合作勘探三类合同,引起的纠纷进行诉讼中国法院专属管辖。
(五)协议管辖,协议管辖的条件:
、对象为:
合同纠纷;、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关系的规定;、只能对一审法院进行协议选择;、五个连接点+确定、单一;、书面形式。
(六)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管辖权的争夺与推诿(七)牵连管辖(合并管辖)反诉、第三人之诉五、裁定管辖
(一)移送管辖:
程序事项目的为了纠正法院错误受理案件的行为。
、移送的次数:
1次;、管辖恒定:
起诉时、是法院的自我判断;(第一次移送,只要理由是认为),
(二)指定管辖:
、受移送法院认为无管辖权,报自己的上级法院指定;、特殊原因,有管辖权的法院不能行使管辖权的,报自己的上级法院指定;、管辖权争议,报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逐级上报。
移送管辖案例.doc(三)管辖权的转移:
主要用于调节级别管辖。
分为提审、交审(不宜)。
(四)管辖权异议:
、主体:
当事人、期间:
答辩状15日;、裁定:
可上诉。
本章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
(1)基本概念主管管辖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管辖权异议
(2)基本知识以上概念相关知识点。
本章内容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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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 主管 管辖 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