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信息系统暂行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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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信息系统暂行管理办法
冀水唐字〔2011〕72号
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暂行)
各部门(分厂):
《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暂行)已制定完毕,请各部门
认真学习,严格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网络管理,确保公司网络及信息平台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并充分利用公司网络资源,营造良好的办公网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网络设备、服务器、视频会议系统、计算机硬件、服务器硬件、软件、OA平台、人力资源系统、EMES系统、电话和监控系统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第二章名词解释
第三条网络信息系统是指由网络设备、各类网络线路、服务器、计算机及其相关和配套的设备、设施、OA平台、人力资源系统、EMES系统、固定电话和监控系统(包括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器材;数字电视及其网络;视频会议系统设备等硬件、软件系统)构成的网络体系。
第四条网络设备是指在网络中起连接终端设备、网段作用并支持网络数据交换、传输的设备。
(如:
路由器、交换机)
第五条终端设备是指接入公司网络,可由用户直接使用的设备。
(如:
电脑、投影仪、视频电视、摄像头等)
第六条网络信息系统硬件(以下简称网络硬件)是指网络设备、各类网络线缆、终端设备及其相关配套设备、设施。
第七条网络信息系统软件(以下简称网络软件)是指支持网络硬件正常运行的内部配置信息和实现网络功能的应用软件。
(如:
路由器管理配置信息,服务器、计算机操作系统、EMES系统程序、数据库配置信息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公司网络管理员是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推进企业信息化工作的职能管理人员,其基本职责包括:
一、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工作,包括政策宣传、新技术研究推广、人员培训、需求调研、计划、规划方案制订、项目实施等。
二、负责公司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包括OA平台、EMES系统等帐号的申请和开通。
三、负责公司接入互联网的管理,包括入网申请的审核、入网技术措施的确定、接入设备的管理等。
四、负责公司网络安全措施的制定、实施、监控和管理。
五、负责公司固定电话安装、维护和相应业务办理;对安保监控系统进行建设和日常维护等。
第九条网络信息系统的网络硬件、网络软件和附属设备属于公司所有,不属于部门及个人所有,各部门、各岗位必须配合网络管理部门对网络信息系统资源进行统一调配、管理。
第四章网络硬件管理
第十条网络硬件是整个网络管理系统正常运行的基础部件,为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系统体系,明确网络信息系统结构模型及管理体系,网络硬件管理实行标识文档的管理方式,公司网络管理人员对接入网络的主要硬件设备、线路、终端设备进行标识并建立相关文档,具体包括:
一、建立接入网络线路和公司内部线路的网络分布线路图,标明数据流向。
二、对公司内部信息设备及设备编号、型号(包括数字电视卡号和固定电话号码等)建立电子台账。
第五章网络软件管理
第十一条网络软件作为实现整个网络信息系统功能核心的组成部分,应根据唐山信息公司、综合管理部的统一规划实施管理。
第十二条根据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网络信息系统规划,实行IP地址统一规划,具体分配如下:
一、公司内部网络使用10.29.0.0、10.29.1.0、10.29.2.0和10.29.8.0网段24位掩码IP地址。
如:
IP地址:
10.29.1.3;
子网掩码:
255.255.255.0;
默认网关:
10.29.1.254。
二、公司网络管理人员统计各部门IP地址,对公司内网络设备、终端设备分配唯一IP,不使用设备IP地址的自动分配功能。
三、公司网络管理人员确保各网络设备及终端端口IP地址的唯一性与配对性,防范因IP地址冲突、网段不一致等导致的网络故障,为区域网络的统一管理奠定基础。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网络信息系统统一规划要求,对网络设备进行配置并建立网络设备文档。
IP地址段划分,建立IP地址、端口、数据流向对照表。
第十四条服务器作为整个网络信息系统的数据存储核心部分,各网络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服务器系统、安全策略、注册表、软件配置、数据做相应备份,并对安装在服务器上的软件、目录建立对应表。
第十五条公司网络管理人员负责软件运行的维护,软件使用人员发现软件运行问题,注意记录、留存出现问题前的相关操作、错误代码等并及时通报网络管理人员处理。
第十六条网络信息系统运行正常后,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网络信息系统核心组件配置不得随意更改。
。
第十七条OA平台、EMSE系统、人力资源系统属于企业办公系统,公司、部门依据企业发展及使用情况,可向网络管理部门提出对系统流程、功能的意见及建议。
网络管理人员负责对相关问题做数据收集,并根据实际情况送报综合管理部、信息公司,任何人不得私自修改。
第六章数据管理
第十八条本章所指数据特指MES生产采集、EMES等企业办公系统数据。
第十九条数据录入、处理、保存、传输、检索是整个信息系统的核心活动,内含资金流、物流运行流程及公司的商业机密,是公司经济运行的严格控制信息,必须高度重视、严密控制。
所有的数据管理都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
第二十条系统各模块、各环节经过软件正常处理后的数据,任何人不经批准,严禁以各种理由进行增减、修改、删除。
如确实需要修改,应由业务部门填写数据修改申请表,审批后(审批流程按照附件一、二表单执行)由网络管理人员按申请审批内容进行修改调整。
第二十一条操作岗位和操作人员在软件使用过程中发现数据问题要及时记录并通报数据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章账号管理
第二十二条账号管理包括OA平台账号管理及其他各系统账号管理。
第二十三条EMES等专业系统,帐号的分配依据系统流程节点中所涉及的岗位、人员进行分配,无关人员一律不予分配。
账号申请表格见(附件三)。
第二十四条各信息系统帐号为各操作节点人员认证的唯一凭证,拥有帐号人员应随时加强自己帐号的安全性,无特殊情况不得告诉、转借他人,网络信息系统中的任何以拥有人帐号登录而执行的操作,均视为拥有人本人操作,因此而出现的任何责任由帐号拥有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对于调动、离职等原因离开本岗位的员工,公司网络管理人员应及时收回其权限、帐号,并在《离职申请表》上签字,由于没有及时回收帐号而造成的责任,由网络管理人员负责。
第八章OA自动化管理平台使用管理
第二十六条OA平台为集团办公平台,登陆地址:
http:
//10.0.0.81,其目的是为实现网络化办公、无纸化办公、企业内部资源共享而建立的网络软件,根据现集团平台资源使用的情况,申请部门每月5日前将本部门的申请表格(附件四)提交到综合管理部,由网络管理人员统一按照OA平台网上审批流程提出申请,经逐级审批后开通。
第二十七条OA平台使用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后和下午下班前1小时内各登陆一次。
网络组不定时进行抽查。
第二十八条OA平台中公司名称统一使用下列简称:
唐县冀东水泥有限公司简称“唐县冀东”,凡不按此简称使用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第二十九条所有待审批事项必须在3日内完成审批。
各级领导如有意见可注明,不能因为有不同意见而不签字。
第九章互联网的接入和使用管理
第三十条网络管理部门应严格管控互联网的使用,充分利用OA平台、外网邮件客户端等通信工具作为联系、文件传递的手段。
对工作时间内的上网行为进行监督。
第三十一条公司各岗位有开通互联网需要的,在公司资源允许的情况下,经相关部领导、综合管理部审核、审批后方可开通(互联网申请单见附件四)。
第三十二条互联网的开通只用于网上资料查询、邮件发送等与工作有关的事项,禁止工作时间内的QQ、MSN、迅雷、电影等其他上网行为。
第三十三条不得扫描、攻击公司计算机网络。
不得扫描、攻击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三十一条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公司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一、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二、计算机使用杀毒软件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三、定期或及时更新用更新后的新版本的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三十四条公司员工有信息保密的义务。
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公司机密、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三十五条严禁在公司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的活动;严禁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公司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
第十一章监控管理
第三十六条本章只适用于公司内部安防类监控设备,包括如下:
公司门口、四周围墙附近的监控摄像头及设备;办公楼、宿舍楼、中控楼、发电楼及库房内部监控摄像头及设备。
第三十七条以下人员可查看公司监控:
一、总经理部成员有权限查看所有监控及录像。
二、各部门部长有权限查看安装在本部门的监控及录像。
三、综合管理部保卫人员有权限查看公司门口、四周围墙及办公楼、中控楼、宿舍楼、发电楼及库房内部监控及录像。
四、库房主管有权限查看库房内部监控及录像。
第三十八条所有监控摄像头位置、监控范围已经过领导审批并确定,不得私自改动。
如需要改动,经理综合管理部部长申请,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后通知网络组实施。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人员如发现监控摄像头损坏或图像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综合管理部网络组,网络组人员要在接到通知三十分钟内查明原因并解决,如不能当场解决,须尽快与售后服务人员联系。
第四十条网络组每天通过监视器查看一次全公司所有监控摄像头,发现故障要及时排除。
第四十一条外单位调取录像资料时,中间人申请,总经理批准;公司内部调取录像资料的,综合管理部部长批准。
调取人持批准的调取申请录像资料到网络组调取。
第四十二条网络组每周检查一次监控系统、监控摄像头的工作及卫生情况并做相应记录。
如发现异常,在保修期内的尽快与售后人员联系,超过保修期后的要在一个小时内维修完毕,无法自行排除的上报领导。
第十二章罚则
第四十三条网络信息系统的管理,实行批评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凡违返本办法规定者,将视违规程度、造成损失情况等,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四十四条网络管理人员是网络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对已建设成型的网络必须严格按本办法规定执行,其罚则如下:
一、网络架构成型后,未经上报而私自更改网络设备配置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
二、未按照审批流程,私自为用户进行系统授权、更改系统数据;私自开通互联网上网权限的,每出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0元。
三、人员离职、调动后,因网络管理环节未及时注销账户及权限的情况,每出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50元。
第四十五条各岗位操作人员是网络信息系统使用、终端设备保管的主要责任人,应遵守本规定,规范使用网络信息系统,对各岗位操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罚则如下:
一、私自更改终端设备上IP地址的行为,每发现一次扣除终端设备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
二、通过各种手段,不经批准而进行互联网上网操作的,每发现一次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50元,因私自上网、使用不明光盘等个人原因造成公司电脑受到病毒侵害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当月工资100元。
三、未经网络管理人员允许而私自拆卸、处理终端设备故障而导致的终端设备损坏的,扣除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工资50-300元,终端设备内硬件丢失由终端设备负责人赔偿。
四、因帐号、密码无意泄漏而造成的商业泄密,每发现一次扣罚100元,对有意识泄露者,根据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大小,公司讨论决定处罚措施。
五、业务人员数据录入错误,按本办法规定程序严格审批后方能进行修改,但对责任人须按如下标准进行处罚:
第一次由网络管理人员进行教育培训,说明规范操作,同一操作人员30天内出现第二次错误,罚款50元,如60天内出现第三次错误,罚款100元,依次类推。
六、对于私自在办公网内使用控制软件的,根据对公司造成损失大小,公司决定处罚措施;在宿舍楼使用控制软件的,所在宿舍断网一个月,罚款200元。
七、在工作时间下载电影,炒股、聊天等与工作无关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月工资100元。
八、员工访问不明网站,病毒、蠕虫、木马、恶意代码及间谍软件等通过网页、Email、聊天工具、下载软件等方式,侵入到内网,严重影响公司网络的正常运行的,扣除责任人当月工资200元,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公司讨论决定处罚措施。
九、违反三十二至三十五条的,各罚款100元。
十、员工禁止私自更改网络线路和更换终端设备。
违反者罚款200元。
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根据损失大小,公司讨论决定处罚措施。
第四十六条每天不按规定时间登录OA平台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待审批事项超过三天未审批的,逾期一天一项罚款100元。
第四十七条对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监控设备位置的,罚款200元,故意破坏监控设备的,罚款500元,并赔偿相应损失。
第四十八条监控摄像头的卫生由使用部门负责。
监督单位在检查卫生时检查监控摄像头卫生,发现不达标,罚责任人20元。
第四十九条如果在两人以上共同使用的计算机上发生需要处罚的事件,能够查出违规责任者,则只处罚责任者;查不出直接责任者,则按罚则处罚所有的使用者。
第五十条计算机交接使用后发生需要处罚的事件,如果授权不明,或密码处理不当,难以区分责任者,则处罚计算机原责任人员。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总经理部。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
公司数据修改申请表
附件二:
0A平台账号申请表
附件三:
普通账号申请表
附件四:
互联网开通申请表
主题词:
网络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暂行
唐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1年08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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