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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2/2021,1,第一讲法学基础理论,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8/22/2021,2,
(二)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普遍性(三)法的作用1.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和强制作用,2.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是法的社会作用的核心执行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8/22/2021,3,8/22/2021,4,二、法的渊源和法的效力
(一)法的渊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7国际条约,
(二)法的效力法的效力的概念法的效力范围关于人的效力,即法律对什么人发生效力。
法的空间效力,即法在什么样的空间范围或地域范围有效。
法的时间效力,指法的效力的起止时限以及对其实施前的行为有无溯及力。
3法的效力层次,8/22/2021,5,三、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义务主体,即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法律关系中权利的享受者和义务的承担者。
(二)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
(三)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8/22/2021,6,8/22/2021,7,三、法律关系,物:
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人类认识和控制、有用的财富。
哪些物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应由法律予以规定,行为: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精神产品;人身利益:
姓名权、名称权;公民的肖像权、名誉权等,8/22/2021,
(一)民事责任民事责任通常有以下几种形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影响,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做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二)行政责任行政处分。
种类有:
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行政处罚。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8,四、法律责任,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及驱逐出境(外国人适用)。
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使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四)专业性或社会性制裁比如取消会员资格,禁止进入市场,公布或者列入“黑名单”等。
8/22/2021,9,(三)刑事责任,8/22/2021,10,本章小结,法是由国家制定、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目标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法有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当代中国法的渊源主要表现为各种形式的制定法,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法律规范在调整人们行为过程,8/22/2021,11,第二讲经济法基础理论,一、,一、经济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经济法的特征政策性和易变性社会公益性系统性和综合性,8/22/2021,12,二、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一)资本主义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摩莱里的名著自然法典首先提出
(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法的演变,8/22/2021,13,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经济民主原则社会本位原则责权利效相统一原则,8/22/2021,14,四、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
(1)国家机关
(2)社会组织。
(3)内部组织(4)农村承包户和其他公民个人,8/22/2021,15,8/22/2021,16,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标准:
一是年龄;二是精神状态十八周岁以上,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精神状况健康正常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是指法律赋予公民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8/22/2021,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17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四、经济法律关系,2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经济权利。
经济义务3经济法律关系客体有形财物无形财物。
经济行为,8/22/2021,18,(三)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法律事实法律事实的分类行为事件,8/22/2021,19,8/22/2021,20,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代理种类有三种,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是指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而发生的代理关系。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依法律的规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
法定代理适用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代理人的情形。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的指定发生代理权的代理。
指定代理适用在有义务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情形。
四、经济法律责任,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特征具有单向性具有综合性具有经济性
(二)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条件(三)经济法律责任的实现方式,8/22/2021,21,王某的父亲经常在收集一下奇石,放在家里欣赏。
去世时叮嘱王某要好好保存。
王某对此不感兴趣,觉得放在家里碍事,也没什么收藏价值。
一日好友刘某来家玩,对这些奇形怪状的石头大加赞赏。
王某说,你乐意看就放在你家里看吧,在我这里也占用空间。
于是刘某就将这些石头搬走放在自己家的院子里。
后来,有一石头收藏者李某看好了其中的部分石头,以1万元的价格买走。
王某知道后,认为刘某无权处理这些石头,并主张将这1万元归还自己。
刘坚决不同意。
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8/22/2021问题:
试分析本案中包含哪些法律关系2?
2主体、客体和内容各是什么?
2009年9月,甲、乙、丙、协商设立合伙企业。
其中,甲、乙是下岗职工,丙是某大型国有公司的子公司。
共同拟定的合伙协议约定:
甲以劳务出资,而乙以实物出资,丙以货币出资,投资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甲、乙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事务;丙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经过纠正有关问题后,合伙企业得以成立。
11月初,甲以自己劳务出资不合理为由,遂提出退伙。
8/22/202123,案例分析,后来,合伙企业又接纳丁入伙。
该年11月底,合伙企业的债权人王某就11月前发生的债务要求现在的合伙人及退伙人共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对此,甲认为其已退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不再承担责任丁则认为,自己对入伙前发生的债务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问题:
1.该合伙企业设立的程序是怎样的2该合伙企业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合伙?
3丙是否可以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并说明理由。
8/22/20421甲的退伙与丁的入伙要经过哪些法定的24,第三讲合伙企业法,一、合伙企业法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1.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合伙企业业。
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8/22/2021,25,2.特征,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以合伙协议作为其法律基础合伙关系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8/22/2021,26,3.设立程序申请人与登记机关材料。
申请设立合伙企业,应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登记申请书、合伙协议书、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等登记。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企业登记机关能够当场登记的,应予当场登记。
其他情况,企业登记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人提交所需的全部文件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登记的决定,8/22/2021,27,二、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国家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及警察不能成为合伙人。
8/22/2021,28,有书面合伙协议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合伙人也可以用劳务、技术等出资(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22/2021,29,
(二)普通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委托一个或数个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中的权利和义务(三)合伙企业的财产1合伙企业的财产,是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8/22/2021,30,2.合伙企业的财产的转让
(1)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修改合伙协议。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2)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8/22/2021,31,8/22/2021,32,(四)合伙企业的入伙和退伙1.合伙企业的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入伙人与原合伙人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退伙。
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
3退伙的形式
(1)声明退伙,是指合伙人基于自愿的意思表示,自动退伙,包括单方退伙和通知退伙。
单方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无需证得其他合伙人的同意。
8/22/2021,33,8/22/2021,34,通知退伙,是指合伙协议为约定合伙期限的情况下,在不给合伙事务造成不利的影响的前提下,合伙人可以不经其他合伙人的同意而退伙,但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合伙人违反规定,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2)法定退伙,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退伙。
包括当然退伙和除名退伙。
3.效力。
退伙人退伙后对基于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的债务,仍应与其他合伙人一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8/22/2021,35,(五)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1.以专门知识和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业服务机构,这些服务机构可以设立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例如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医师事务所、设计师事务所等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8/22/2021,36,三、有限合伙企业,
(一)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以区别于普通合伙企业。
(二)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的转换,
(一)解散
(二)清算1.确定清算人2.公告3.清偿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8/22/2021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37,四、合伙企业解散、清算与责任,8/22/2021,38,5注销。
清算人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合伙企业的破产与债务清偿。
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原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案例分析,贾某2000年7月研究生毕业,因对工作不满意,于2001年10月辞职,经多方筹措资金5万元,与2001年12月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成立了一家主营信息咨询的个人独资企业,取名为“贝斯恩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在营业执照审批期间,就开始试营业,因为贾某懂业务,会管理,头脑又灵活,经济效益很好,于是经营过程中先后共聘用工作人员8名,贾某认为自己开办的是私人企业,没有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后来,为了扩大业务,将营业室搬迁到繁华地段,贾某认,8/为22/202只1,是营业地点发生变化,无需办理变更登39,8/22/2021,40,贾某于2003年2月决定自行解散企业。
此时该独资企业已严重亏损。
债权人王某向贾某讨债未果,遂向贾某的父母追讨债务,贾某的父母认为该企业是个人企业,于是用自己的工作替贾某还债3万元。
债权人刘某是贾某的好朋友,见贾某处于危难时机,没好意思向贾某主张还债,直到2008年10月才向贾某主张债权。
贾某觉得欠刘某的钱很久了,觉得过意不去,向刘某偿还了5万元。
问题: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试分析本案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
第四讲个人独资企业法,一、个人独资企业法概述
(一)概念和特征1.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济实体。
2.法律特征:
(1)企业的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8/22/2021,41,8/22/2021,42,
(2)企业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其有关权利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继承。
(3)企业需依法设立,(4)投资人以其个人全部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二)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是指调整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22/2021,43,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设立及程序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1.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有合法的企业名称;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2.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无限责任。
8/22/2021,44,
(二)设立程序1.提交的材料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有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
8/22/2021,45,2.发证登记机关应在收到设立申请文件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个人独资企业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与登记,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
3.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为个人独资企业成立日期。
在领取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前,投资人不得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8/22/2021,46,(三)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清算和注销1.个人独资企业的变更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的15日拿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事项: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名称、变更住所、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投资人、投资人改变姓名、变更出资方式、变更出资额。
8/22/2021,47,2.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指独资企业因出现某些法律事由而导致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的行为。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的情形是:
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布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2/2021,48,8/22/2021,49,3.个人独资企业的清算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有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清算。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财产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税款;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8/22/2021,50,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务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4.个人独资企业的注销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1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注销登记一旦完成,个人独资企业即告消灭。
8/22/2021,51,三、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及权利义务
(一)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可以自行管理企业事务,也可以委托或者聘用其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负责企业的事务管理。
(二)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他人管理个人独资企业事务,应当与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人的具体内容和授予权利范围。
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按照与投资人签订的合同负责个人独资企业的事务管理,投资人对受托人或者被聘用的人员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8/22/2021,52,(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国家依法保护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可以依法申请贷款,可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任何方式强制个人独资企业提供财力、物力、人力;对于违法强制提供财力、物力、人力的行为,个人独资企业有权拒绝。
8/22/2021,53,(四)个人独资企业的义务个人独资企业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应当依法设置会计帐薄,进行会计核算;招用职工,应当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障费。
独资企业的职工可以依法组建工会组织,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独资企业应当为本企业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
8/22/2021,54,第五讲公司法,一、公司法概述
(一)公司的概念及特征1.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律规定组织成立和从事活动的,以营利为的且兼顾社会利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2.特征
(1)合法性。
依法成立、依法经营
(2)营利性。
强调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并不否定公司的社会责任。
(3)独立性。
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公司不仅独立于其它社会经济组织,而且还独立于自己的投资者股东。
8/22/2021,55,
(二)公司的分类我国公司法只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类。
(三)一般公司设立程序,8/22/2021,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及设立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2.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有限责任公司50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56,二、有限责任公司,8/22/2021,57,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万元。
股东的出资方式有:
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的出资,可以在公司成立时一次缴清,也可以在公司成立后分次缴清。
如果是在公司成立后分次缴清,则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且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其余部分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
8/22/2021,58,(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3.设立程序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程序为:
订立公司章程;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文件;股东缴纳出资并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后出具证明;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二)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会
(1)组成。
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股东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2)召集。
定期会议的召开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
临时会议可经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而召开。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8/22/2021,59,(3)表决.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但下列事项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
2.董事会
(1)组成。
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机关和常设机关。
其成员为3人至13人。
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可以连任。
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
8/22/2021,60,8/22/2021,61,
(2)议事规则: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
经理:
是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经理可以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监事会、监事:
监事会为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的常设监督机关,专司监督职能。
监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
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
8/22/2021,62,股东人数较少和规范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立监事会,可以设1至2名监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
同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8/22/2021,63,(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1.对内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相互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2.对外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但需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股东,应经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
如果其他股东在接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未予答复的,则视为其同意转让方对外转让股权。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2)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取得了其他股东的同意,则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如果其他股东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股东都愿意受让该转让的股权,应当通过协商确定各自受让的比例,若协商不成,则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8/22/2021,64,8/22/2021,65,(3)自然人股东资格的继承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如果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该股东有符合继承法规定的合法继承人,该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四)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概念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2.限制:
(1)注册资本的限制,一人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万元人民币。
8/22/2021,66,
(2)注册资本缴付的限制,人公司的股东必须在公司成立时一次足额缴清公司章程规定的全部出资额。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设立,8/22/2021,67,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三、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及设立1.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设立: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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