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docx
- 文档编号:11487180
- 上传时间:2023-06-01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0.14KB
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docx
《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XX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
儿童健康事关家庭幸福和民族未来。
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是健康中国建设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的意见》精神,缓解我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短缺问题,满足不断增长的儿童健康服务需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和十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谋划,综合施策,“十三五”期间通过加强儿科队伍建设与培养、完善儿童医疗服务体系、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强化中医药儿科服务等综合措施,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发挥基层作用,推动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与创新,实现区域儿童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发展,切实做好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儿童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布局合理、分工明确、规模适当、富有效率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00%的市(州)综合医院和县级综合医院设立独立的儿科,有条件的市、州设置独立的儿童医院。
每千名儿童床位数增加到2.5张。
加强儿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每千名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69名,每个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至少有1名全科医生提供规范的儿童基本医疗服务,满足日益增长、多元化的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儿科医务人员培养和队伍建设。
1.推进高等院校儿科医学人才培养。
支持1-2所医学院校申报儿科学本科专业,在师资力量、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等方面给予特殊支持。
支持西南医科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成都医学院4所省属本科医学院校实施临床医学专业“后期分化”模式改革,培养本科儿科人才。
开展突出中医药特色、传承与创新并举的中医儿科教育教学改革试点。
根据教学资源和岗位需求,扩大儿科学专业研究生招生规模,医疗机构优先招聘儿科学专业本科生和研究生,完善医疗机构人事招录制度,推行儿科专业毕业生提前招录、二次招录政策。
继续推进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按照国家每年下达的计划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收培养能承担儿科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学人才。
2.扩大儿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模。
根据临床医学、儿科学毕业生数量和岗位需求,扩大儿科专业培训基地数量和年度招生规模。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生向儿科专业倾斜。
全省补录调剂时,优先满足儿科专业。
加强培训体系建设及培训过程管理,强化儿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注重培养临床诊疗能力,提高临床技能水平,使培训合格的儿科专业住院医师具备独立从事儿科临床工作的能力。
培训基地对参加儿科专业规范化培训的社会学员的生活补助标准须至少高于其他专业同类培训对象中央补助经费的20%。
鼓励和吸引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住院医师从事中医儿科诊疗工作。
3.开展儿科医师转岗培训。
通过财政补助和医院自筹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加大儿科医师转岗培训力度。
对已转到其他岗位的儿科医师,鼓励和引导他们返回儿科岗位。
开展市、县级医疗机构相关专业医师的儿科转岗培训,“十三五”期间至少完成400名转岗培训任务,使其系统掌握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及鉴别诊断、治疗、康复与预防等专业知识和技能。
经转岗培训考核合格且符合条件的,在原专科执业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儿科执业范围,并纳入相关专业和儿科专业医师定期考核。
(二)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4.加强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建设。
将增加儿童医疗卫生资源供给作为“十三五”期间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省、市(州)、县三级儿童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筹备建设XX省儿童医学中心,重点支持地市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省、市、县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成都市设置1-2所儿童医院,其他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地级市可设置1所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应开设儿科门诊,提供儿科急诊服务,需求较大的设置儿科病房;每个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设置有病房的儿科,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病房床位数;各地可依托医学院校建设儿童医院。
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统筹利用,鼓励并支持妇幼保健机构扩展强化产科、儿科等服务功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服务水平。
5.优化优质儿童医疗资源区域布局。
以“1+11”医疗作战区为基础,依托三级儿童专科医院或领头医院,在全省构建12个区域儿童医学中心,促进区域间儿科医疗服务同质化,减少患者跨区域流动,减轻患者看病就医负担。
充分利用现有优质医疗资源,积极建设国家区域儿童医学中心,提供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和急危重症诊疗及康复服务;培养儿科师资力量和骨干人才;开展儿科临床转化研究,开发推广儿科高新技术和适宜技术。
6.推动形成儿童医疗服务网络。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科医疗资源,形成儿童医疗服务网络。
结合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定位,三级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重点收治重大专科疾病和疑难复杂疾病患者,其它儿童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做好儿童医疗和预防保健工作。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儿童健康教育、儿童疾病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服务等。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生儿科专业技能培训。
加强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协作,做好残疾儿童早期干预。
探索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儿科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
(三)推进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领域改革。
7.合理调整儿科医疗服务价格。
对于儿童临床诊断中有创活检和探查、临床手术治疗等体现儿科医务人员技术劳务特点和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要高于成人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调整后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避免增加患者就医负担。
8.提高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待遇。
政府财政对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新入职到儿科岗位的人员发放在校学习期间费用补助。
健全以服务质量、数量和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的内部分配机制,做到优绩优酬、同工同酬。
在医疗机构内部分配中,儿科医务人员薪酬应达到本院医务人员平均薪酬的1.5倍以上或不低于全院最高收入科室的平均水平。
9.促进儿科医务人员职业发展。
经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儿科医师,可参照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暂行办法》,提前一年申请职称晋升,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主治医师岗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放宽外语要求,论文不作硬性规定,将服务数量、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评价等作为儿科医师晋升职称的重要因素。
在卫生计生突出贡献专家选拔和其他评优评先工作中,对于符合条件的儿科医务人员,予以重点考虑。
10.推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
通过组建医院集团、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方式,促进优质儿童医疗资源下沉。
鼓励儿童医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或者定期出诊、巡诊,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方便患者就近就诊。
通过远程医疗提高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可及性,通过进修教育、远程培训等,重点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培训儿科骨干人才,促进区域间医疗服务能力均衡发展。
11.优先开展儿童家庭签约服务。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优先覆盖儿童等重点人群,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儿科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辅助性服务及薪酬待遇等。
12.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
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形成多元办医格局,满足多样化儿童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在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儿童医院。
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办儿童专科医疗机构为儿童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儿童医院、儿科诊所开展合作,在确保医疗安全和满足医疗核心功能的前提下,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
13.开展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
加强儿童先心病、白血病救助工作,提高儿童苯丙酮尿症医疗保障水平,将特殊食品等纳入报销范围,提高费用限额标准及补偿比例。
扩面实施贫困地区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开展0-6岁残疾儿童免费筛查,每年为1000名0-6岁贫困家庭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等给予补助。
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贫困家庭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衔接,落实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对贫困患儿医疗救治“补充”作用,优先实现贫困儿童医疗费用零支付。
14.做好儿童用药供应保障。
建立儿童用药审评审批专门通道,对儿童用药价格给予政策扶持,优先支持儿童用药生产企业产品升级、技术改造。
建立健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预警机制,及时掌握短缺儿童用药生产动态,积极解决生产企业突出问题和困难,提高生产供应保障能力。
(四)防治结合提高服务质量。
15.促进儿童预防保健。
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儿童健康管理要求,鼓励运用中医药方法对儿童常见健康问题进行保健指导和干预。
定期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宣传,提高家庭儿童保健意识。
推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工作,提高全省儿童整体健康素质。
提高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水平,寄宿制学校或者600人以上的非寄宿制学校要设立卫生室(保健室),充分发挥幼儿园和学校校医作用,开展季节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预防保健工作,减少季节性疾病暴发。
通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环境整治等工作,减少儿童伤害。
16.加强儿童急危重症救治能力建设。
以12个区域儿童医学中心为核心建立区域儿童急危重症救治中心,并依托技术力量较强的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儿科和妇幼保健机构,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急危重症儿童救治分中心。
提高院前急救机构反应能力,及时将急危重症儿童转运至救治中心。
儿童医院、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开通急危重症儿童急诊绿色通道,提高救治能力,实现院前急救、院内急诊、重症监护无缝有效衔接。
17.有效应对高峰期医疗需求。
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制定儿童就诊高峰期应对预案,在学生假期和季节性疾病高发期,根据儿童医疗服务需求,合理调配儿科医务人员力量,做好门诊和急诊的有效衔接,满足高峰期儿童患者医疗需求。
组织开展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内科高年资医师的儿科专业培训工作,使其具备儿科季节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诊疗能力,在儿童就诊高峰期充实儿科医疗力量。
18.加强中医儿科诊疗服务。
加强国家、省级中医儿科重点专科建设,争取设立国家区域中医儿科诊疗中心,发挥中医药在儿科重大疾病、疑难重症诊疗方面的作用。
在县级以上公立中医院普遍设立儿科,鼓励地市级以上中医院开设儿科病房,提供儿科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诊疗服务。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大力推广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开展儿童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机构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省级和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儿科。
儿童医院能够提供儿科中医药服务,三级儿童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儿童医院应当设置中医儿科。
开展中医儿科适宜技术筛选,制定全省中医儿科优势病种目录,推动儿童中药院内制剂和中成药的研究开发。
19.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儿童医院和综合医院儿科要针对儿童及其家属心理特点,开展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加强医患沟通,及时释疑解惑,畅通医疗纠纷投诉渠道,建立投诉反馈制度。
大力开展“平安医院”建设,推进实施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推动医疗纠纷依法解决。
严厉打击伤害医务人员、医闹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为儿科医务人员创造良好执业环境。
普及儿科疾病防病医学知识,引导居民形成合理就医预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纳入健康XX建设和深化医改的总体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完善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
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合理布局区域内儿童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推动开展规范化的儿科诊疗服务,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监管,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中,根据儿科服务特点科学核定儿科医疗服务价格。
教育部门要加强儿科学专业医学生培养力度。
财政部门要切实落实财政投入相关政策,并向儿童医院和儿科、儿童康复工作适当倾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要按规定将调整后的儿科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配合卫生计生部门指导公立医院完善内部分配机制,调动儿科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加强社会宣传。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社会宣传工作,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和解读,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儿童医疗卫生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开展考核督查。
省级相关部门要建立重点工作跟踪和定期督导制度,对重点任务设置年度指标,强化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并定期通报工作进展。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儿童 医疗卫生 服务 改革 发展 实施方案
![提示](https://static.bingdoc.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