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交接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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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接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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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交接协议书
资产交接协议书
篇一:
资产移交协议书
资产移交协议书
编号:
□□□□□□□□甲方(资产接受方):
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中心乙方(资产移交方):
一、根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浙财资产〔20XX〕1号)、《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正式运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财资产〔20XX〕56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协议。
二、本协议移交资产已按浙财资产〔20XX〕56号文件第五条规定完成网上审批流程,具体移交范围见《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审批表》(编号:
)。
三、本次移交甲方资产数量件,账面价值合计元。
具体见本协议附件《资产移交清单》。
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协议生效后即取得移交资产的所有权,可按照规定对资产进行处置;2.具有知悉移交方所移交资产的数量、品牌、质量、状况的权利;3.若乙方移交资产与完成网上审批流程的资产项目、数量、金额不符的,甲方有权全部不予接收。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协议规定及时与乙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接收移交资产;2.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置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3.及时向省财政厅报告资产接收及处置情况。
(三)乙方的权利
1.对资产交接、保管方式提出建议;2.了解移交资产处置情况。
(四)乙方的义务
1.协助甲方进行资产处置,协助保管,配合办理相应权证的过户手续;2.提供移交资产相关资料,确保移交资产完整、真实、准确;
3.保证移交资产没有权利上的瑕疵,否则应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4.保证移交资产符合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有毒、有放射性等资产,不含军用、警用等专用装备,不含有特殊管理要求或不适宜由甲方处置的其他资产。
5、分体空调、中央空调系统、电梯等需专业拆卸的资产,已由乙方拆卸完毕。
6、所有资产均已可移交甲方。
五、争议解决:
双方对本协议的解释发生争议时,由省财政厅负责协调解决。
六、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3份,协议双方、省财政厅各执1份。
附件:
资产移交清单
甲方(资产接受方)乙方(资产移交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资产移交清单
(乙方盖章)
篇二:
资产移交协议范本
变压器设施移交协议
移交方:
(以下简称甲方)接受方:
(以下简称乙方)由宝龙山安装公司施工的节水增粮工程项目区农田变压器经过验收合格,移交给。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好下协议:
一、甲方将低压配电设备移交给乙方
二、双方共同确认本次移交设施及设备如下:
变压器数量:
30kVa台,50kVa台,63kVa台,80kVa台,100kVa台
三、移交后的配电设施归属管护。
四、本协议生效后,归乙方管理。
本协议经:
甲乙双方签字,本协议生效。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发生的一切后果(如被盗、人为破坏等)由乙方承担。
施工质量方面发生问题甲方负责,及时处理故障,恢复供电。
(不包括低压线路)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经办人: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篇三:
交接协议书
篇一:
移交协议书2
移交
协议书
移交方:
顾和龙锦名都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接受方:
龙祥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就甲方代管龙祥苑物业管理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
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交接时间:
20XX
年10月21日。
交接后,乙方有权独立开展物业管理工作,甲方不得干涉。
二、交接项目:
1、甲方在代管龙祥
苑物业管理期间的物业管理收支帐务经双方清算确认后全面移交给乙方,移交前的所有债权
债务及所有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2、龙祥苑8栋2
单元402物业管理用房一套,用作物业管理专用。
3、门卫室及苑内附
属设施设备交给乙方。
4、龙祥苑内的供电
房交给乙方管理,并提供本供电房所用用户的详细名单和底度。
交接前,甲方与外界所发生
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从交接后龙祥苑内的配电房设备设施更换维修及相关
责任与甲方无关。
5、原甲方聘请的物
业管理人员(含保安和清洁工)的工资及相关待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乙方聘请物业
管理人员,甲方不得干涉。
三、龙祥苑各单元楼梯间的线槽由甲方负责督促开放商填补。
四、违约责任:
3、自协议签定之日
起甲方有权终止对龙祥苑内相关义务与责任。
五、本协议的未尽
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此协议一试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社区存档。
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在场人:
20XX年10月21日
篇二:
交接经营协议书
交
接经营协议书
甲方:
甲方代表身份证号:
乙方:
乙方代表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
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经营,特订立本协议。
一、联营企业的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企业现地址:
经营范围:
经济性质:
二、至年月日
止,厂部现有资产结算情况:
厂
房:
;机械设备总额:
¥元;现存材料总额:
¥元;现存产品总额:
¥元;现余应收款项总额:
元;
现余应付款项总额:
元;现存银行及现金总额:
元;其他资产
补充:
;
综合上述各项资产结算,厂部现存资产总额为人民币元,全额属甲方投资部分。
三、由年
月日起,厂部正式由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至共同经营之日
起,厂部的新增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在职工资分配:
甲方每月元(其中元、元),乙方每月元(其中元、元)。
3、厂部财政由甲乙
双方共同执行,购材单据需双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报销,“管财”由甲方负责,“管帐”由乙方
负责。
4、年度利润盈亏分
配:
每年年底应进行年度利润清算。
①清算后如有盈
余,则将盈余总额分成三份,甲乙双方各收益一份,剩余一份用作偿还给甲方的投资金额(投
资总额见本协议第二条),此分配方式直至还清甲方投资金额为止。
②在还清甲方投
资金额后,且甲方仍在职期间,年度盈余则按甲乙双方各50%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
损,则甲乙双方按月工资收入比例来各自承担亏损金额。
5、在甲方退休离职后,甲方的在
职月薪则变为每月生活费,乙方每月应付给甲方6000元,。
6、在甲方离职后,
厂部的经营权及责任承担转交由乙方全权负责,一切经营损失和债务、责任事故均与甲方无
关。
设备资产及年度利润盈亏金额也全部归乙方占有,但若尚未还清甲方投资金额时,盈亏
分配仍按本协议第三条第4点执行。
四、甲乙双方应尽
的权利和义务。
2、甲方在职期间可实行弹性上班时间,自由安排出勤,不受工作时间限制。
3、至共同经营
之日起,厂部的生产经营、制度改革、聘用、奖惩员工等工作全部交由乙方自主管理,甲方
负责顾问指导、检查监督、出纳管财的工作。
4、乙方必须管好、
用好厂部的全部财产,在还清甲方投资金额后,且保证资产增值、安全、完整的前提下,乙
方有权出租厂部闲置的固定资产,但变卖、转让、清理报废固定资产须征得甲方同意,且(:
资产交接协议书)其
收益只能用于厂部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之费用。
5、甲乙双方不得无
偿占用、挪用、平调厂部财产和不合理的摊派行为。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
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订
之日起生效。
(资产清算详见附
录)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附录:
固定资产清
算表
附录:
材料清算表
篇三:
车辆交接协议书
车辆
交接协议书
甲方(转让方):
乙方(受让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
甲方将所有的车辆转让给乙方,双方就接管事宜订立协议如下:
一、乙方接管甲方
所有的车辆信息如下:
车辆品牌型号
车牌号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
二、车辆交接前的
所有债权、债务及违章肇事由甲方承担,车辆交接乙方后产生的违章肇事赔偿等由乙方承担。
三、甲方保证对转
让的车辆有完全的所有权,该车的行车证、车辆购置税凭证、道路运输证等凭证真实、有效。
协议成立时,甲方将车辆、车钥匙及车辆相关证件等同时交给乙方。
四、协议签订时甲
方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一张,以便乙方将来办理过户。
五、此协议双方签
字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或盖印)后生
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日期:
日期:
篇四:
资产移交协议书
资产
移交协议书
甲方(资产移交方):
乙方(资产接收方):
根据领导安排,现
将由我公司承建的家园会所移交至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和合理使用的原则,为做好
移交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移交资产
内容
移交资产为家园会
所,位于小区一期,面积为2729.38㎡,房屋结构为钢混、层数为三层。
第二条移交资产
的用途
该移交资产做为乙
方办公用房使用,不得出租、转让。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了解家园会所的使
用情况。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自本协议签
订后3日内将家园会所移交至乙方。
2、甲方向乙方提供该会所施工单位维修负责人联系名
单及联系电话并协助乙方完成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
3、提供移交资产的
工程资料,确保移交资料的完整、真实、准确。
(三)乙方的权利
协议签订后取得移交会所的使用权,可按规定对移交会所进行使用。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协议规定及
时办理资产交接手续,接收移交资产。
2、妥善管理移交资产,按照政府规定合理使用该会
所,保证合理使用。
第四条移交后费
用的承担
1、双方约定,本次
会所移交后,乙方在使用期内产生房屋水电费、卫生费、物业费、办证费及其它一切与房屋
相关的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2、使用期内,如发
生有关部门收取本协议未列项目但与使用会所有关的税、费等,该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
支付。
。
第五条协议纠纷
的处理
双方对本协议发生
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由仲裁委协调解决。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
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具备同等法律
效力。
附件:
资产移交清单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办人:
签订
时间:
签订地点:
银川市金凤区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安怡家园会所移交
清单
注:
本表一式肆份,移交单位、接收单位各执贰份。
篇五:
交接协议书
交接
协议书
经前住持(释相静)与现住持(释普度)和管委会、居士、信众们认真的商讨,答成如下共
识:
一、相静师交出天
台寺所有的殿堂、佛像、斋堂、厨房、居士楼、僚房、桌凳、餐具、床、被条、功德箱以及
财经、公章等一并交与普度管理,在管理过程中必须爱护寺院中所有设施,以及维修,结合
实际情部进行改建或者新建,使寺院达到清净、庄严、香火旺盛。
交接后相静师可以在自愿
的情况下协助普度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普度不得安排、甚至要求相静师做事。
二、从交接之日起,
在相静师有生之年普度每月从寺院财务中按时按月给相静师发放壹仟贰佰元整(¥1200.00
元)衣单费,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按时按月发放。
三、未华师属天台
寺常住僧人,现在外念书,参学,在上学期间寺院每月支付叁佰元整(¥300.00元)衣单费
和生活补助,学业完成回到寺院后,再另行发放单费,如学业完成不再回天台寺,在其它寺
院常住就中止每月发放的叁佰元整(¥300.00元)单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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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交接 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