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全系统农商银行创建三好银行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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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全系统农商银行创建三好银行的指导意见
关于推进全系统农商银行创建“三好银行”的指导意见
未来三到五年,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全省农村商业银行完成全面改制以后改革发展的推进期、业务增长的换档期、结构转型的阵痛期和风险暴露的集中期。
为适应新常态,构建新机制,树立新形象,打造新标杆,省联社决定在全系统全面开展“内控好、服务好、效益好”现代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三好银行”)创建活动,现就相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创建“三好银行”的重要意义
(一)创建“三好银行”是应对机遇挑战的战略选择
当前,随着利率市场化和金融业开放步伐加快,金融脱媒和渠道创新加速,银行网点和服务重心下沉,移动金融、影子银行等新型金融业态迅猛发展,农村银行经营压力前所未有;而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和区域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市场机遇也空前增多,全系统各法人机构在加快发展、深化改革刻不容缓,调整结构、转型升级刻不容缓,精细管理、防控风险刻不容缓的大背景下,要主动迎接挑战,以创建“三好银行”为目标和抓手,抓紧苦练内功,加快提质提效,真正把自己打造成为建成定位准确、治理科学、内控严密、财务健全、服务优质的现代农村银行。
(二)创建“三好银行”是推进深化改革的关键步骤
实践证明,没有经历几轮完整经济周期的银行,很难说是一家成熟的、稳健的银行。
农村银行股份制改造只是改革的起点。
全系统完成银行化改造以后,面临形似神非的矛盾依然突出,需要站在新的起点上,以机制建设为核心,进一步深化改革。
尤其要通过加强激励约束,释放机制活力,全面完善公司治理、业务治理、风险治理和行业治理,形成战略清晰、特色鲜明、切合实际的“小法人”机制,才能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创建“三好银行”是实现转型发展的根本举措
创建“三好银行”,是推进转型发展、建设现代银行的必由之路。
“内控好”是立行之本,“服务好”是兴行之基,“效益好”是强行之源。
创建“内控好银行”,就是要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转换经营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夯实管理基础,培育合规文化;创建“服务好银行”,就是要发展普惠金融,完善服务体系,拓展业务产品,创新经营模式,打造品牌形象;创建“效益好银行”,就是要实现风险调整后的利润最大化,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产质量,加强成本控制,做实绩效目标。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省农村商业银行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抓发展、控风险、推改革、强素质、树形象”为主线,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风险防控是第一责任,着力加强内部控制和机制建设,不断提升核心竞争能力,着力加强业务拓展和产品创新,不断提升服务“三农”和实体经济能力,着力加强审慎性经营和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综合盈利能力,全面打造“三好银行”,推动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法人为主,全面推进。
全系统83家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要全部参与开展“三好银行”创建活动;每个法人机构均为创建主体,按照省联社统一的总体目标要求,制定各自的实施方案、推进措施和自查标准;要将创建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明确每年的达标任务,落实创建责任。
省联社以目标为导向、督查为手段、考核为激励推动创建活动。
坚持统筹协调,分类达标。
“三好银行”创建活动,是一项全面的系统性工程。
要处理好创建活动与深化改革、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的关系,把流程银行建设、标准行社创建、信贷综合治理、金融服务“家家到”和农村金融“三大工程”建设等重点工作,全面融入“三好银行”创建活动之中。
既要坚持整体推进,又要针对性突破,在“内控好、服务好、效益好”分开考核、单项达标的基础上,推动整体创建“三好银行”。
坚持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省联社按照结果导向,统一创建标准,统一考核验收,统一授牌管理;严格考核验收,做到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日常督导与定期监测、检查结果考核与动态管理相结合,并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化运用。
法人机构强化过程创建,以推进机制建设为根本,力争实现基础管理、服务实力、经营业绩、盈利水平和品牌形象的明显提升。
三、创建目标与考核重点
(一)“三好银行”的创建目标
从2015年起,全系统83家法人机构要全部组织开展“三好银行”创建活动,并通过三到五年的持续创建,力争全面达到“三好银行”标准,推动各项工作取得实质成效和明显提升。
(二)创建“内控好银行”的考核重点
“内控好银行”要达到监管评级3A级标准以上,主要监管指标达到全国商业银行平均水平;省联社确立的内控指标、合规指标等达到全系统平均水平;资产质量较好,其中不良贷款率控制在3%以内,新增不良贷款率控制在2%以内;法人治理有效,“三会一层”及专门委员会相互制衡、协调运行;流程银行建设全面落地;“标准基层行社”持续有效推进,一级支行达到80%以上。
考核重点包括:
——内部控制符合要求。
内部控制健全,能够做到内控优先、审慎经营,有效防范风险,保障安全稳健运行;内部控制分工合理,职责明确,报告关系清晰;内部控制措施齐全,保障有力,评价监督有效。
——经营机制有效转换。
激励约束机制有效,绩效考评体系科学,考评标准和指标体系合理;人力资源政策健全,企业文化培育良好。
——战略管理有效实施。
战略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建立;战略澄清工作持续开展,战略目标清晰且有效分解,战略规划合理且有效实施。
——流程建设持续开展。
制度流程岗责体系健全并有效执行,形成统一的业务标准和操作要求,建立统一的授信、分级授权制度;制度流程能够落地实施和执行监督;流程体系文件持续改进;组织结构、部门岗位设置科学合理,职责清晰。
——风险管理体系健全。
合规与全面风险管理政策有效建立并执行;前中后台分离,风险管理“三道防线”职责边界清晰;风险管理的制度、程序和方法齐全,风险管理的手段与技术有效;资本管理机制健全,能够持续达到资本规划。
——基础管理持续加强。
信息系统控制有效;信贷风险管理和授权体系健全;案件防控组织体系和机制健全;重点风险防控、安全保卫、反腐倡廉工作扎实;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有效,发现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报告、整改和责任追究;违规事件、违规积分、监管问责等控制在一定容忍度之内。
(三)创建“服务好银行”的考核重点
“服务好银行”要宗旨定位明确,支农、支小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或达到70%以上标准(城区机构涉农贷款由相关指标替代考核)。
服务满意度等指标超过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
品牌标识、企业形象和内外营业环境符合省联社统一规定,并达到相应考核等级,在当地银行业和服务业中服务评价较高(前三名)。
考核重点包括:
——宗旨定位准确。
市场客户细分符合市场定位,信贷投向投量符合战略规划。
——服务质量优良。
服务礼仪、服务行为等达到银行业协会相应标准;服务纠纷及客户投诉率等低于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且控制在一定容忍度之内;抽查《文明服务规范》综合得分高于全系统平均水平
——功能环境优化。
营业网点、服务设施、产品功能等达到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电子渠道建设和机具布放持续增长且实现省联社安排的目标计划;营业环境和服务功能良好,系统应用和科技支撑较好。
——服务机制有效。
营销机制和服务模式灵活;综合柜员、客户经理等制度有效实施;首问负责、上门服务、“家家到”活动等有效开展;服务的培训、检查、考核、评比等机制有效落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和应急处理等工作有效实施。
——业务拓展创新富有成效。
省联社推广的新业务、新产品以及特色业务持续增长且实现省联社安排的目标计划;产品创新和业务拓展适应当地客户需求;自主创新拓展的业务产品取得实质成效。
——普惠金融服务全面提升。
基础金融服务、均等化服务超过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社区银行建设和普惠金融服务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履行企业社会责任。
(四)创建“效益好银行”的考核重点
“效益好银行”的经营指标、效益指标、转型指标、差异化指标等均要达到或超过当地银行业的平均水平。
考核重点包括:
——存贷规模、市场份额等主要业务的总量指标、人均指标、份额指标和增长指标等经营指标达到或超过当地银行业平均水平。
——当年利润增速、调整后的资产利润率、调整后的资本利润率、人均效益、成本收入比、社会贡献度等盈利指标达到或超过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
——中间业务及其他新兴业务有效拓展,电子银行投入产出及贡献率达到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率等达到或超过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同业业务实行专营或事业部制,非信贷资金收益率超过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
——小额信贷、农户贷款、个人客户贷款、微小贷款等指标达到省联社要求并高于全省银行业平均水平。
——成本管理、风险定价、资金计价和资产负债管理扎实有效;经营特色明显,经营模式及盈利模式符合相关要求。
(五)设立相关触发指标
创建期间引发以下触发指标的,不得参与“三好银行”或单项评选称号。
已经评选的,经过相应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称号。
——主要考核指标弄虚作假或资产分类偏离度超过规定比例。
——未完成省联社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和主要目标计划的。
——主要考核(监管)指标持续下滑且低于考核(监管)标准的。
——发生案件(含经济案件、社会治安事件、安全责任事故、舆情事件、其他重大违规违纪事件)且形成损失的或虽未造成损失但负面影响较大的。
——省联社、监管部门、人民银行检查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影响恶劣并受到严重处罚的。
四、组织领导与考核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创建责任
一是加强对全系统创建工作的领导。
省联社成立“三好银行”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推动全系统“三好银行”创建工作。
由省联社理事长任组长、省联社主任任副组长,省联社其他党委成员和总审计师、主任助理任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简称创建办),具体负责推动、协调和督促落实全系统“三好银行”创建活动,牵头负责创建督导、督查、检查、考核、验收、授牌等工作。
创建办设在改革发展部。
创建办主任由省联社(分管)主任兼任,成员由改革发展部、合规与风险管理部、财务会计部、信贷业务部、市场拓展部、电子银行部、办公室、党群工作部主要负责人担任。
省联社各部门均要明确一名创建活动联系人。
二是落实法人机构的创建工作责任。
各法人机构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董(理)事长任组长,行长(主任)或分管行长(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建立相应的工作规则,抽调专人,具体负责创建的日常工作。
各法人机构的创建活动,董(理)事长要亲自抓、负总责,行长(主任)要具体抓、具体负责;创建办或牵头部门要统筹协调、抓好落实,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具体落实,全体分支机构和岗位员工要共同参与、全面实施。
(二)制定规划方案,落实创建任务
一是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细则。
各法人机构从2015年起,要以“三好银行”创建为主线,全面、持续、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
要瞄准三到五年时间全面创建“三好银行”这一目标,制定创建活动(3至5年)规划,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措施和要求;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在省联社统一标准的基础上,增加自选动作,制定更严实、更有效的创建内容和考核指标。
二是制定创建方案和年度任务。
2015年至2017年,省联社将分别开展“三好银行”基础建设年、“三好银行”建设推进年、“三好银行”建设提升年活动,根据创建活动实际,分年确定具体目标,落实重点任务,持续推进“三好银行”建设。
各法人机构每年要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和任务时间表,明确年度的重点任务、创建指标、具体措施和责任部门,并落实到各分支机构及岗位人员。
(三)完善创建机制,加强成果运用
一是强化经济激励。
对授牌“三好银行”的,创建时效(3年)内,分别上调全员XX的工资系数;对单项授牌的法人机构,次年全年上调全员XX的工资系数;对3年内未授牌“三好银行”的,下调全员XX的工资系数。
二是强化组织推动。
对组织推动成效明显且授牌“三好银行”的,对班子成员年度评价普遍上调一级。
对一年内、两年内、三年内未授牌“三好银行”的,分别对领导班子、领导班子和主要班子成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评价下调一级。
对创建活动组织推动不力、方法措施不实、工作成效不显的,将根据情况采取组织措施。
(四)加强检查督导,严格考核验收
一是加强督查督导。
各法人机构创建领导小组和创建办负责牵头推动“三好银行”建设工作,采取自查、重点督查、明查暗访、非现场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现场检查、督导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动员、教育培训、统计监测、协调实施等工作,确保“三好银行”建设取得实质成效。
二是加强考核验收。
省联社统一制定《“三好银行”考核细则》和《“三好银行”创建标准》(包括《“内控好银行”创建标准》、《“服务好银行”创建标准》、《“效益好银行”创建标准》),开展非现场验收和现场检查验收工作,定期公布考核达标成果。
ⅩⅩ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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