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发电厂脱硫项目质量制度汇编.docx
- 文档编号:11400118
- 上传时间:2023-05-31
- 格式:DOCX
- 页数:56
- 大小:50.98KB
佳木斯发电厂脱硫项目质量制度汇编.docx
《佳木斯发电厂脱硫项目质量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佳木斯发电厂脱硫项目质量制度汇编.docx(56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佳木斯发电厂脱硫项目质量制度汇编
质量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JFTL—02—01
1.目的和范围
工程内业资料管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脱硫达标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标之一。
为了确保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供热扩建工程达标投产并创国家优质工程,实现内业资料的文件化、规范化、科学化、档案化,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佳发脱硫项目部所属相关部门及各分包单位内业资料的管理。
3.编制依据
3.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50326-2001)
3.2《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责》(国家电力公司2002年颁布)
3.3国家及电力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规程
3.4主合同、分包专业合同
4.总体要求
4.1施工项目结束时,内业资料同时完成。
4.2内业资料一律用激光打印机打印。
4.3所有内业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给公司档案室存档,两份交给建设单位档案室存档。
若属于四级验收项目为一式五份,交给监理单位一份。
4.4所有资料的表格不允许用复印件。
4.5对内业资料不齐全的作业项目将不预以结算。
4.6项目部所属各施工单位应设置编制竣工资料的所有资源。
4.7工程项目竣工后45天内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
5.管理内容
5.1施工质量验评
5.1.1所有验评资料由负责该单位、分部、分项、分段工程施工的技术员进行编制。
5.1.2验评资料表格,页面设置为上:
1.5厘米;下:
1.5厘米;左:
3厘米;右:
1厘米。
5.1.3验评上各单位代表签字按项目验收级别进行,不需签字时画一斜线,自左下至右上。
签字采用手签,且签字应正规书写、易于辨认,不允许盖章。
5.1.4验评资料的纸张一律采用A4标准打印纸。
5.1.5编制验评表格时,可直接体现本工程中实际需要检查的项目,无关项目可划斜线,自左下至右上。
5.1.6验评表格填写内容为5号字、宋体。
5.2安装记录
5.2.1所有施工记录图、焊接记录图全部采用CAD制图,由施工技术员负责编制。
5.2.2安装记录图的纸张可采用A4、A3标准打印纸,记录图上应反映出设计尺寸及实测误差值;焊接记录图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纸张大小。
装订线处边框尺寸为25mm,其余三边为5mm。
5.2.3所有记录图必须折叠成297×210mm标准尺寸,“手风琴”内折式,外翻图标,标题栏在图纸右下角。
5.2.4所有记录图采用统一的标题栏格式。
5.2.5所有记录图上各单位签字处一律采用手签,且签字应正规书写、易于辨认;不允许盖章。
5.3签证
5.3.1各专业发生的签证项目由技术员负责办理。
5.3.2页面设置为上:
1.5厘米;下:
1.5厘米;左:
3厘米;右:
1厘米。
5.3.3签证项目名称用3号宋体字加黑;内容填写为5号字、宋体。
5.4产品质量证明文件
5.4.1包括:
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5.4.2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应为原件。
在采购时,物资管理部应作为一采购条件对厂家提出。
5.4.3制造厂家提供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由物资管理部妥善收存,经质量工程师审定后,复印四份,交到监理单位进行报验,两份连同原件作为移交资料。
5.5随箱设备文件
5.5.1属于项目部负责订货的设备到现场后,物资管理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设备开箱,负责将随箱的设备技术文件及使用说明书进行登记并转到工程部资料员手里,至机组竣工后由工程部负责随资料一起移交给建设单位。
5.5.2虽属于建设单位负责订货的设备,我们作为设备代保管单位仍应由物资管理部组织设备开箱、验收和报验工作,但有关资料的移交工作由电厂负责进行。
5.6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明细表
5.6.1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清单到达现场后,物资管理部保管员应认真清点、核对、建立台帐。
施工过程中如需要使用或借用,使用/借用单位负责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保管员应认真如实做好登记,以此作为机组竣工后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移交的唯一依据。
5.6.2机组竣工后,由物资管理部负责向建设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移交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详细的目录清单。
6.工作程序
6.1一级~四级施工项目结束,申请检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准备好内业资料(自检记录、验评、记录图),施工项目经专职质量检查人员、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复查合格后,签字确认,手续齐全,将资料交给质量管理部资料员进行保管。
6.2检验、试验报告、隐蔽工程签证及其他签证(见表二)随着工程进展而同步积累形成,分项或分部结束报验后移交质量管理部资料员保管。
6.3所有有关工程质量的内业资料的收集、编目、标识、贮存、保管整理、组卷、装订及移交由工程管理部和质量管理部专业人员共同进行。
6.4其他有关资料由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移交。
7.组卷要求
7.1组卷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案卷内文件材料的系统联系,并要便于文件资料的利用和保管。
7.2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制作和书写材料必须适用于有效期保存。
7.3内业资料要进行科学组卷,综合性大工程应按照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分别进行组卷;一般性工程如文件材料不多时可以不分卷。
7.4当一卷内容较多需装订两册或更多时,需在每一册上都装订资料目录和备考表。
7.5设备或产品合格证组卷时,需要在A4标准打印纸上进行裱糊。
当设备或产品合格证的正反两面都有内容时,裱糊时就需要在纸张上开一个与合格证尺寸基本相符的空洞,以使证件背面的内容也能看到。
需裱糊的证件应布置在A4纸面的右下角,并要求在其上打印页号。
若证件较小,一页A4纸面可多裱糊几张,但需在备考表中加以说明。
8.装订要求
8.1案卷可采用整卷装订和单份装订两种形式。
8.2案卷不装订时其文件材料(如使用说明书等)要按照卷内目录的编制次序排列有序。
8.3案卷装订时必须取掉金属物及污物,并保持案卷整洁。
整卷装订的案卷,以右下边取齐。
8.4案卷内不同尺寸文件材料要折叠统一:
一律采用297×210mm幅面,如幅面小于此规格,可用A4标准打印纸进行四角托裱。
9.编写案卷页号
9.1案卷内资料均以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写页号。
9.2页号编写位置:
资料单面有内容须在右下角编写页号;资料双面都有内容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编写页号。
9.3一卷内容分为多册装订的,每册页号排序均从001开始。
9.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10.案卷封面的编制
10.1案卷封面:
采用案卷外封面形式。
外封面印制在卷皮的正表面。
10.2案卷题名:
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揭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案卷题名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代字、代号极其组件、部件、阶段的代号和名称等。
10.3编制单位:
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10.4编制日期:
填写案卷内文件材料的起止日期。
11.卷内目录的编制
11.1顺序号:
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11.2文件材料题名:
亦称文件标题,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11.3文件编号:
填写文件的文号或图样的图号。
11.4责任者:
填写文件材料的直接编制部门或主要责任者。
11.5日期:
填写编制时的年、月、日。
11.6页次:
填写每份文件材料首页上标注的页号,最终件注起止号。
11.7卷内目录的规格统一为:
297mm×210mm。
12.卷内备考表的编制
12.1卷内备考表要标明案卷内文件材料的件数、页数,不同载体形式文件的数量,如文字材料/页,照片/张,附图/张。
以及在组卷和案卷使用过程中需要说明的问题,如立卷人、检查人、立卷时间等。
12.2卷内备考表排列在案卷内文件材料的尾页之后。
12.3卷内备考表的规格统一为:
297mm×210mm。
13.竣工资料移交给建设单位时,由工程部资料员负责办理移交手续。
14.移交给公司工程部的资料
14.1下列方案在工程竣工时,以电子版形式移交给公司工程部一份:
施工组织总设计;各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作业方案;各专业施工总结。
14.2各专业副总在上述方案批准后,将电子版文件交给工程部资料员,由资料员负责在工程竣工后移交给公司工程部。
15.记录、表式
15.1验评表:
各专业执行国标电子版统一表式
15.2质量记录移交登记表:
执行公司《质量手册》中规定表格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制度
JFTL—02—02
1.目的和范围
对工程质量进行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工序/施工项目流入下道工序,确保脱硫达标投产创国优。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包范围内所有施工项目检查验收的管理。
3.编制依据
3.1设计技术文件、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
3.2各专业工程质量检查验收标准及施工技术规范/规程
3.3制造厂提供的设备图纸、技术说明书中的技术要求
3.4施工组织设计(总)及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技术方案措施
3.5上级机关对技术质量要求的有关文件
3.6国外进口设备的技术文件和有关国际标准
3.7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批准的《——专业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
3.8工程合同中有关技术质量条款及合同双方协议的标准
3.9公司《质量手册》及项目部《质量管理手册》
4.内容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及分段工程/检验批和隐蔽工程两大类。
5.工作程序
5.1施工项目
5.1.1验评标准及《——专业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上规定的一、二级检查项目,由施工负责人及工地质检员负责进行检查,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和专检记录。
项目部质量工程师进行监督并随时抽查。
5.1.2验评标准及《——专业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上规定的三级检查项目,工地预先准备好自检、专检记录、验评及记录图,并经二级检查合格,由质检员提前24小时填写《质量检查申请单》一式三份,交给质量工程师,约定检查时间进行检查验收,工程质量经复查后,将《质量检查申请单》返回到质检员一份。
建设单位代表及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并随时抽查。
5.1.3验评标准及《——专业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上规定的四级检查项目,经三级检查合格(准备好专检记录),由质量工程师/专工提前24小时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约定检查时间进行检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核定。
5.1.4如对单位工程质量进行报验,还应将《工程质量报验单》再报给建设单位质监站。
由质监站组织人员对单位工程整体质量进行核定并评级。
5.1.5各专业验评表一律采用国家标准的电子版表式。
5.2隐蔽工程
5.2.1各专业施工项目/某一工序按规定要求进入到需进行隐蔽检查时,专业工地应自检合格,通知项目部质量工程师进行三级检查,合格后,由质量工程师报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代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加以隐蔽并办理签证。
5.2.2建筑工程隐蔽工程记录按照验评表要求进行填写;
5.2.3安装工程隐蔽工程记录使用通用的《隐蔽工程签证单》。
6.内业要求
质量验评、安装记录及签证作为国家档案管理规定长期保存的文件,施工技术员应认真、如实填写,以便实行质量追朔。
所有内业填写三份,逐级履行签字手续。
分项工程施工结束内业资料应同时完成。
7.质量验评的评级
7.1属于一、二级检查的项目,由专业工地质检员按照验评标准要求进行等级评定。
7.2属于三级检查验收的项目,由项目部质量工程师进行等级评定。
7.3属于四级检查验收的项目,由项目部质量工程师进行等级评定,由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代表共同进行核查、核定。
7.4分项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应在班组自检的基础上,由专业工地专职质检员、项目部质量工程师/专工复查,评定其质量等级。
然后由质检工程师/专工提前24小时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核查与核定。
当分项工程检查项目未全部得出检验结果时,不得评定其质量等级。
7.5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所含分项工程全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总工/专业副总组织有关人员复查技术资料,评定质量等级,经监理工程师核查、核定。
7.6单位工程质量等级核查、核定应在所含分部工程全部评定合格的基础上,由项目总工/专业副总组织有关人员复查,整理技术资料,进行观感质量检查评分、评定质量等级,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由质监站核定。
8.不合格品的处理
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中出现的不合格执行公司《质量手册》中Q/529-217-2004《不合品控制程序》。
对发现的设备缺陷执行《监理制度汇编》中《设备开箱检验及缺陷处理制度》。
9.记录表式
9.1#—机组—专业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封面
9.2#—机组—专业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
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
JFTL—02—03
1.目的和范围
严格规范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管理工作,力争以较高的工作质量来保证较高的工程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佳发脱硫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施工质量的违章的管理。
3.职责
3.1质量管理部负责下发《工程质量奖(罚)通知单》及质量奖(罚)通报。
3.2被处罚的单位应对通报的事件予以认可,并认真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4.工作程序
4.1质检员对不合格事件确认后,根据《工程质量奖罚管理制度》中的相应条款开列不合格事实、处罚金额,经部门领导审核、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批准后,下达给受罚单位,并经经营部、财务部签字备案,质管部存档。
4.2对于处罚金额在1000元人民币以内的,直接到财务部交现金;对于在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处罚,从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
4.3对于各项处罚所获得的资金,项目部将纳入质量保证金进行统一支配。
5.奖罚项目
5.1内业资料
5.1.1项目施工结束,申请进行三级检查时,内业资料应同时完成,否则不予检查。
若内业资料填写不规范、不符合达标要求,罚班组技术员50~100元,并立即进行整改。
5.1.2班组的质量活动记录、施工原始记录本、原材料跟踪管理台帐及其他有关工程质量的记录,若填写不及时或未能实现跟踪目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罚责任人50~100元。
5.1.3每月进行工程质量统计报表时,若项目已评定完质量等级,而内业资料尚未有或还未完善的,罚专业技术人员50~100元。
5.2施工项目
5.2.1严格执行三级检查四级验收管理制度。
在进行三级检查时,若出现二级检查未检或漏检,罚施工单位质检员50~100元,对重要项目罚施工单位的技术员、主任工程师100~200元。
5.2.2申请三级检查验收的施工项目,如第一次验收不合格,下《不合格报告》限期整改。
若整改以后,验收仍然不合格的,罚施工单位100~1000元/次。
5.2.3在进行四级检查验收时,监理工程师发现三级检查未进行或检查不到位,罚三级质检员50~100元。
5.2.4对于一般性不合格下达《不合格报告》,若项目整改后重新进行检查时,仍然不合格的,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对因返工而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且不得进行重复结算。
对于已成事实的不合格,但可采取其他措施使之达到使用要求的,罚款1000元~10000元。
5.2.5对于出现缺陷后,未经有关专业人员见证批准而擅自进行处理的,罚款1000~5000元。
5.3验收程序
5.3.1若施工单位未履行正常的检查验收程序,而直接进入下道工序的,罚施工单位1000~5000元,罚施工单位主管领导、专工、技术员、质检员100~200元。
且质量工程师、监理都有权利要求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满足,损失自负。
5.3.2当本道工序结束,下道工序由另外施工单位完成的,必须办理工序交接。
对于工序的交接方,没有做到及时交接的,罚施工单位500~3000元,罚施工单位主任工程师、技术员、质检员100~200元;且三级质检员、监理都有权利要求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满足,损失自负。
5.4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
5.4.1严格控制不合格品的产生,对于严重违反程序的施工,如基础二次灌浆不清扫润湿,管道焊接不开坡口、不清理,施工项目上道工序未验收直接进入下道工序等。
质管部质检员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对施工班组及施工单位进行处罚,处罚金额为100~1000元。
5.4.2对于不按技术方案或作业指导书进行的施工,三级质检员有权下令停止施工,并对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0元。
5.4.3对于未编制作业指导书就开工的项目,每项罚款500元。
5.5施工工艺
5.5.1加强阀门管理,提高阀门研磨质量,经研磨后的阀门不得出现外漏。
每出现一次阀杆、阀盖泄漏,按阀门大小对阀门研磨单位罚款100~500元。
5.5.2加强管道法兰的施工安装质量,若系统投运后法兰等结合面出现泄漏,罚款50~500元/点。
5.5.3加强焊接工程管理,提高焊接工艺质量。
当系统投入运行以后,每发现一处漏点,小径管50~800元/次·点,中径管100~1000元/次·点。
5.5.4加强安装工艺的控制,如:
管道、支吊架、电缆、桥架、保温、白铁皮等,在验收时若不能达到工艺要求,罚施工单位100~2000元,并限期进行整改。
5.5.5加强泵、风机等附属设备的质量控制,对于未进行检修、注油等安装原因所造成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损坏,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并罚款500~1000元。
5.5.6设备运行后出现的漏油现象不得重复两次以上,否则罚款100~1000元并限期整改。
5.5.7附属机械启动后一次成功,运转正常且无渗漏,根据实际情况奖励200~1000元。
5.5.8对于管道保温、吸收塔保温每超温一点,罚款50元/点;漏烟罚款50元/点。
若保温工程总体质量达到标准要求,视实际情况奖励1000~3000元。
5.5.9加强对楼面、墙壁的保护,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开孔,如需开孔经批准后需有可靠的措施,用电锤等开孔,以免破坏楼面,否则每发现一处罚款2000元。
5.5.10加强对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对于未按预防措施执行的,给予施工单位1000~5000元的罚款。
5.5.11加强对锅炉水压、汽机扣盖、电气厂用电受电等主要形象工期的质量控制。
对于按期、保质完成的,奖励施工单位1000~5000元。
5.5.12对于各专业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如:
土方回填、砼结构表面、二次灌浆、抹灰、块料面层、屋面防水、油系统、保温及护面、电缆施工、支吊架、平台楼梯栏杆等),采取比较先进的施工工艺进行治理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奖励施工单位1000~10000元/项。
5.5.13对于施工过程中不易消除的缺陷,施工单位积极的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并取得良好结果的,奖励人民币200-1000元。
5.5.14无论建筑还是安装工程,对于没有编制预防措施而出现质量通病的项目,罚款1000~10000元。
5.6二次污染
5.6.1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无论是有意、无意或对未经许可而随意切割、毁坏他人设备装置的,由责任方负责恢复并承担全部费用,罚款500~2000元。
5.6.2对于在施工中采取很好的预防措施而未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如:
在保温层上方施工搭好架子、油漆施工下方用塑料布遮盖好、地面磨水磨石时,遮盖好设备、栏杆及墙裙等),视实际情况奖励100~2000元。
5.6.3任何人都有权检举揭发给成品造成污染、损坏的行为,并视情节给予100~1000元的奖励。
5.7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
5.7.1“记录”事故
施工过程中,若施工单位发生“记录”事故,罚款1000~5000元。
5.7.2“一般”事故
若施工单位发生“一般”事故,罚款5000~10000元。
5.7.3“重大”事故
若施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罚款10000~30000元。
5.7.4发生质量缺陷/质量事故后,施工的责任单位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并将缺陷/事故处理报告(包括缺陷/事故发生原因、处罚决定、整改措施)上报到质量管理部。
重大质量事故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向公司工程部报告。
5.7.5发生重大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相关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连带处罚。
工程部的本专业人员要罚款总金额的20%;质量管理部主任罚款总金额的15%;工程管理部主任罚款总金额的10%;项目总工/专业副总承担8%;项目经理承担5%。
5.8工作质量
5.8.1若发现各级质量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故意拖延、言语不逊等,任何人都有权进行监督和举报,并奖励50~100元/次;对质量管理人员罚款100~500元/次。
5.8.2对于在工程质量检查中认真把关、工作到位、及时发现重大质量隐患的质量管理人员,视情节奖励100~1000元。
5.8.3.对于不按质量要求施工或隐瞒质量事故的单位,任何人有权举报,并按事件的性质奖励举报人100—1000元/次。
5.9对于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下发的《质量罚款单》的施工项目所属的施工单位,我们将以罚款金额的2倍或2倍以上予以处罚。
5.10对被评为“精品”工程的项目,除对该项目进行奖励外,项目部将按该项目奖励总额的20%另行奖励相关专业人员。
6.监理通知
6.1对于监理公司下发《监理通知》的责任单位,每项罚款500~2000元,并负责制定整改措施。
7.记录、表式
7.1质量奖(罚)通报
7.2工程质量奖(罚)通知单
质量奖(罚)通报
编号:
质量
通报内容:
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佳发脱硫项目部质量管理部
年月日
工程质量奖(罚)通知单
工程名称:
黑龙江华电佳木斯发电有限公司2×300MW供热扩建工程编号:
质量--
被奖(罚)单位
被奖(罚)金额
(大写)
被奖(罚)项目
奖(罚)原因:
质检工程师:
年月日
专业质检员:
年月日
批准人:
年月日
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管理制度
JFTL—02—04
1.目的和范围
对《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中规定的监检项目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监检一次成功。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佳发脱硫工程中各专业质量监督检查项目。
3.编制依据
3.1《火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4.职责
4.1各专业工地为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的施工责任单位。
4.2质量管理部、工程管理部为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的监督部门。
4.3质量工程师负责编制监检材料,项目专业副总审核,项目总工批准。
5.质量监督中心站监检项目
5.1火电工程首次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5.2火电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脱硫区域零米以下基础基本完成,上部结构开始前;
第二阶段:
脱硫区域上部结构施工中期;
第三阶段:
脱硫区域上部结构基本完成;
第四阶段:
脱硫区域装饰工程基本完成。
5.3火电工程受电前质量监督检查。
5.4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前质量监督检查。
5.5火电工程整套启动试运后质量监督检查。
6.工作程序
6.1项目部各专业副总(专工)组织编制出本专业《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监检计划》,经总工批准后,下发至相关专业工地。
6.2各专业工地按《质量监督检查项目监检计划》进行实施,当监检项目的内业资料、施工现场满足监检大纲要求时,即可上报质量管理部、工程管理部申请进行自检。
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由质量工程师下发《监督检查自检存在问题处理报告单》给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闭环管理。
6.3自检合格后,由质量工程师按照大纲中规定的要求,编制监检申请报告、监检汇报材料、自检报告报给建设单位质监站。
质监站约定时间后,质量管理部及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配合检查。
6.4属中心站监检项目,预检合格后,由建设单位质监站向省公司质量监督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佳木斯 发电厂 脱硫 项目 质量 制度 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