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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
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规范本公司的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合法和完整,及时、准确的提供经营管理活动所需要的信息和符合国家要求的财务信息,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规范,结合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实施预算管理的需要设置会计核算体系,以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资金情况以及各预算主体经营状况信息。
第三条根据公司现行的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董事会是公司现行会计机构的最高权利机构,董事长代表公司对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公司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第五条公司会计人员依照本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财务部、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部门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六条财务部具体实施公司的会计工作。
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七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日常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
并且对各责任中心的责任中心的责任收入、成本费用中心的辅助记录,向财务管理部门提供与公司财务管理有关的内部资料。
第八条根据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需要,财务部内部实行分工负责制,设财务部经理、总账、往来账、电算化、成本会计、出纳等岗位,按照岗位确定其工作职责(实施细则见附件一)。
日常业务由财务部经理组织实施,并直接对总经理负责。
第九条会计核算的日常事务主要包括凭证管理、账务处理、成本核算、会计报告、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等,根据职责分工可以由一人担任或兼任。
第十条财务部内部建立稽核制度,不相容职务要分离。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会计主管人员以上(含)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第十二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部经理监交;会计主管以上(含)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经理监交(实施细则见附件二)。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十三条财务部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事项或者资料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四条公司发生下列事项,财务部需及时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
(一)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的收付;
(二)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和使用;
(三)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
(四)资本的增减;
(五)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财务成果的计算和处理;
(六)其他需要办理会计手续、进行会计核算的事项。
第十五条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结账日期为月末最后一天,经济事项必须完全反映在所发生的当期。
第十六条会计核算采用借贷记账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相互配比。
会计核算应遵循谨慎原则的要求,合理核算可能发生的损失和费用。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
其后,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企业一律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第十七条会计核算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有必要变更,将变更的情况、变更的原因及其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说明。
第十八条财务部可在《企业会计制度》所规定的会计科目的基础上,设置二或三级明细科目、或增添部分会计科目,反映公司发生的经济业务和参与执行《预算管理制度》的预算主体的业绩。
第四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第十九条公司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第二十条会计凭证管理包括原始凭证管理和记账凭证管理(实施细则见附件四)。
会计人员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一律不予接受。
业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可以编制记账凭证。
各预算主体对其经济业务事项的原始单据的合理性负责,财务部对合理性仅作形式上的审查,但需对其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一条公司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会计账簿必须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各项经济业务必须在统一会计账簿上登记、核算,不得私设会计账簿。
第二十四条公司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账实相符、账证相符、账账、账表相符(实施细则见附件四)。
第五章编制和提供财务报告
第二十五条公司财务报告包括对外财务报告和内部财务报告。
对外财务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内部财务报告主要是为了管理及考核各预算主体的经营状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审核、编制、汇总各预算主体的收入、成本、可控费用等项目,编制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二十六条财务报告主要由财务部经理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报告,其编制依据一致。
第二十七条对外财务报告由董事长和财务部经理签名并盖章。
公司董事长应当保证其真实、完整。
如果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对外财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随同财务会计报告一并提供。
(实施细则见附件八)。
第二十九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其保管期限和销毁办法由财务部经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制订(实施细则见附件五)。
第六章会计监督
第三十条建立健全本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二)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等由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在职权范围内决策,并由财务部具体执行;
(三)财产清查由财务部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实施;
(四)财务经理负责组对会计资料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内部检查。
第三十一条财务部对原始凭证、实物、款项、财务收支进行审核和监督,对各预算主体执行预算、财务计划、生产计划、经济业务计划的情况进行监督。
第三十二条总经理应当保证财务部、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财务部、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并授权财务部经理制订具体的会计监督办法(实施细则见附件六)。
第三十三条公司行政和作业部门、员工个人对违反本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检举。
审计机构有权处理的,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处理;无权处理的,及时向董事会、总经理汇报。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董事会。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2002年月日起实施。
附件:
附件一财务部职责分工实施细则
附件二会计人员交接手续规范
附件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指引
附件四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管理
附件五会计档案管理规范
附件六会计监督制度
附件七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
附件八对外财务报告管理制度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财务职责分工细则
第一章公司领导的会计职责
第一条董事长会计职责
1.对本公司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2.具体确定企业内部财会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3.组织拟定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4.接受财政、税务、审计机关的监督。
第二条总经理的会计职责
公司总经理负责整个公司财务的运营与管理,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的权限设置,参与或审批公司财务部经理职位的任用决定。
2.主持公司财务管理体系的建设,制定制度,并监督实施;
3.主持财务预算大纲的制定,提供财务专题报告或建议;
4.主持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的制定;
5.主持公司投融资的监控实施;
6.主持公司财务风险的管理和监控;
7.主持公司资产管理和权益管理;
8.主持召开管辖范围财务工作会议,制定财务工作计划和方案,做出工作安排并督导工作计划的完成。
第二章公司财务部的职能
第三条财务部职能:
1.负责拟订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方法的具体实施方案;
2.负责公司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核算;
3.负责公司的收入、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负责公司报表的编制;
4.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管理;
5.负责公司会计档案管理;
6.负责拟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经公司审定后监督执行;
7.经公司授权负责组织全公司的财务预算制度的拟订;
8.负责编制财务预算,并对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
9.接受授权,办理投融资事务并负责全公司的投融资财务管理;
10.负责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财务管理;
11.负责公司存货的财务管理;
12.负责公司资金管理及调度;
13.负责公司财务分析工作;
14.负责公司的财务风险管理(包括资产负债风险、信用风险等);
15.负责为价格政策的制定提供财务依据;
16.负责公司税务策略的制定,并依法纳税;
17.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外部联系,接受国家法律规定的相关部门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内部组织机构
第三章财务部主管人员岗位职责
第五条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
财务部经理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组织财务部工作,处理公司日常财务管理活动,主要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各项内部规章制度。
2.完善公司财务部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
3.拟定财务人员的培训、考核、轮换、及晋升制度等,并负责主持部门内部培训。
4.拟订公司财务预算、财务预测并拟订相应的筹资及投资计划。
5.评议、考核本部门人员的工作表现。
6.主持财务部工作会议,协调部门人员完成指定的工作目标。
7.出席公司重要会议,接受财务工作的质询,并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
8.协调本部门与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
9.审核或参与重大合同、协议及其他重要经济文件的拟订。
10.研究公司现金流量,合理调度使用资金。
11.分析财务结构和营运资金状况,控制各部门资金并考核其使用效果。
12.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资金主管会计岗
1.负责银行出纳员和现金出纳员的工作指导和稽核;
2.负责企业各项往来账务的审核、检查、登记等经济业务;
3.及时掌握挂账时间,每月编制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表,做好呆账、坏账的处理工作,认真核对账务,及时督催清理欠账;
4.负责借款的核算,随时掌握贷款时间,还款计划及付息情况;
5.负责编制资金预算及月度资金计;
6.负责上报资金状况日报表;
7.财务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成本主管会计岗位职责
1.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产品的标准成本;
2.负责对生产成本标准定额的执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对各项定额的情况进行分析;
3.负责生产成本、制造费用、产成品的核算工作,编制有关成本报表、进行岗位工作分析;
4.负责完工产品入库账务处理及完工产品成本差异的计算和结转;
5.负责公司各项税金的核算、申报工作;
6.指导、监督车间核算员、仓库管理人员作好财务数据收集工作;
7.负责原材料库、成品仓库报表的审核和对账工作;每月编制存货分析表;
8.组织对经管的各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定期监督库存实物盘点工作,并对账账、账表、账实不符现象及时处理;
9.监督稽核存货核算会计的工作;
10.负责各车间报表的审核和对账工作,及时清理车间需报耗的库存材料,保证账实相符;
11.按时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八条财务成果核算主管会计
1.配合制定产品销售收入、营销费用计划和预算方案,并对执行实施情况进行管理、监督、检查与控制;并按月提供各产品的销售收入营销费用明细表和分析资料;
2.负责销售发票、营销费用票据的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3.负责销售部各种销售政策和各种营销费用的执行与费用的提取;
4.负责销售发货台账的登计与分析,按公司相关销售政策实施信用发货控制;
5.负责销售费用的管理,包括:
(1)销售费用实际使用数据的统计;
(2)按月编制销售费用执行情况并按月分解计划,实施管理、监督、检查与控制;
(3)负责销售费用的考核工作,并计算销售部门奖罚;
6.负责销售人员的借款的审核与追收工作;
7.负责对销售收入、销售费用已录入凭证的审核;
8.负责对销售成本、销售商品差异的计算与结转的账务处理;
9.负责清理已变成坏账的应收账款,提供有关依据,提出作坏账处理的报告,及时冲销坏账;
10.负责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的管理包括:
(1)负责公司固定资产的核算;
(2)办理固定资产的调拨、转让及报废的财务手续;
(3)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的建立、变更管理;
(4)负责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的核算与管理,及时办理转列固定资产工作;
11.按时完成直接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第九条财务综合管理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工资的核算;
2.负责公司管理费用的核算;
3.负责公司除销售部以外的职能部门的费用预算控制与考核;
4.负责收集、编制、提供有关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财务信息方面的分析资料;
5.负责利用公司的财务基础数据,经分析、整理为企业高层决策的制订,计划的编制以及企业其他方面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依据;
6.负责公司会计报表的编制;
7.负责公司财务预算的汇总编制;
8.负责公司会计电算化人员的业务指导。
第四章财务部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第十条会计稽核岗
1.审核原始凭证、收付款凭证;
2.复核各类计算表、会计报表和统计报表。
第十一条成本及费用及低值易耗品核算岗位职责
1.审核办公用品、材料采购和各部门期间费用开支的原始凭证、文件;
2.编制相关记账凭证,进行存货的成本计算和费用的分类核算;
3.审核仓库的收发、领退和调拨凭证,进行存货的出入库、退、移库和调拨核算;
4.制定仓库合理储存量,组织、参与并监督仓库定期、不定期盘点工作,督导仓库进行科学管理;
5.核算费用开支,负责成本费用核算的计算;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价格、收入及税金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保管、登记空白发票和已使用发票,检查发票顺序号;
2.审查经济合同收款业务发票、凭证、文件;
3.编制或审核有关记账凭证;
4.复核业务收入统计分析表;
5.各项税金的计算申报、退补账务处理和有关税务统计事项;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核算岗位职责
1.负责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日常核算;
2.定期对财产进行盘点、清查,及时办理财产盘盈、盘亏、清理、报废等报批手续;
3.加强对资产的核算管理,随时掌握资产的购入、调拨及转移情况,监督检查资产的使用状况;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一条往来账务核算的岗位职责
1.负责企业各项往来账务的审核、检查、登记等经济业务;
2.及时掌握挂账时间,每月编制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表,做好呆账、坏账的处理工作,认真核对账务,及时督催清理欠账;
3.建立客户信用评价档案资料;
4.做好日常会计核算,凭证记录、登记等往来经济业务;
5.负责借款的核算,随时掌握贷款时间,还款计划及付息情况;
6.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会计电算化岗位职责
1.负责保证计算机硬件、软件的正常运行,管理机内会计数据;
2.负责对计算机内的会计数据进行分析;
3.负责电子会计文档的保存、备份;
4.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出纳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银行结算制度》以及本公司各项财务制度;
2.加强现金支票、银行支票、发票等有价证券的管理,不得签发远期、空头支票,不得租借银行账户,对所签发的支票要进行登记,并及时清理手续;
3.认真审核现金、银行收付原始凭证和其他凭证,并由经办人签字,复核人员盖章,方可办理手续,对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开支,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4.对每笔经济业务,要及时地按顺序逐日逐笔登记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做到账实、账账相符;
5.加强现金管理,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不得挪用现金,及时将现金送存银行,做到日清月结;
6.保管有关印章、空白现金支票、银行支票;
7.防火防盗,保证资金的安全,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清原因,并向会计主管人员汇报,如有差错,造成的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
8.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岗
1.根据财务预算、财务预测编制筹资和投资计划;
2.研究公司现金流量,筹措、使用、调度资金,保证公司资金供应;
3.分析财务结构和营运资金状况,控制各部门资金并考核其使用效果;
4.负责分析、查对及催收各种往来账款;
5.对外投资项目的选定及其财务结构、获利能力分析事项。
第十五条财务分析岗
1.负责收集、编制、提供有关公司月度、季度、年度经济财务信息方面的分析资料;
2.负责利用公司的财务基础数据,经分析、整理为企业高层决策的制订,计划的编制以及企业其他方面的经营活动提供财务依据。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岗
在财务部经理的授权下,统计、保管公司各类合同、契约及各类财务档案,负责文件资料的编号、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存档、调阅、销毁等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制定凭证、合同、资料的编号、整理、装订的规范化要求,拟订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2.检查送档资料的完整性,并进行分类、立卷、排列存档事项;
3.办理调阅手续,催办未归档文件资料;
4.保养文件资料,编制销毁清册并参与销毁事项,销毁清册经参与监销人员签字并报总裁签审后归档。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会计人员交接手续规范
第一条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为了明确责任,公司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
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第二条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第三条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一)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二)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三)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四)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第四条公司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财务部经理负责监交;主管人员以上(含)办理交接手续,由公司经理监交。
第五条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一)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
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
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二)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
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三)银行存款账户余额要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账户余额要与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账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四)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会计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第六条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
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第七条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注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并应在移交注册上注明:
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
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第八条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账簿,不得自行另立新账,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第九条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部经理或者公司总经理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会计部经理或者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本规范第十二条规定的责任。
第十条单位撤销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理工作,编制决算。
未移交前,不得离职。
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一条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本规范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财务部拟订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第十四条本规范自2002年月日起实施。
齐齐哈尔北兴特殊钢有限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指引
一、基本要求
(一)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在《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会计制度所允许采用的会计政策中选择适当的会计政策进行交易或事项的会计核算。
(二)企业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前后期应当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但若法律或会计准则等行政法规、经济环境变化等原因,使得变更会计政策后更能够提供企业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则应变更原选用的会计政策。
(三)会计政策变更一般采用追溯调整法,如果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应采用未来适用法。
(四)企业对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根据当时所掌握的资料做出合理的估计,如果由于赖以进行估计的基础发生了变化,或则由于取得新的信息、积累了更多的经验及以后的发展变化,可能需要对会计估计进行修改。
(五)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采用未来适用法,不调整以前年度的会计报表,也不需要计算会计估计变更的累计影响数。
(六)难以区分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时,采用会计估计变更的会计处理方法。
二、内容
(1)会计制度
本公司实行《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的折算
本公司发生的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年末对货币性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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