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会联盟概念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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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商会联盟概念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
佛山商会联盟概念、问题与发展对策研究
[摘要]近10年来,广东省佛山市一直在开展“商会联盟”的实践,但目前鲜见理论分析。
本文根据佛山的实践,总结了“商会联盟”概念,分析了商会联盟的时代价值,同时针对佛山商会联盟的发展问题提出了改善建议。
[关键词]佛山市商会商会联盟
近10年来,广东省佛山市一直在开展“商会联盟”的实践,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
这一提法,发端于2007年,在当年举办佛山市顺德区工商联(总商会)召开十二届二次执行委员会(扩大)会议上,时任顺德区政协副主席、区委统战部部长朱卫华首次提出发展商会联盟建设,走新型联盟发展道路的观点。
数年过去,如今商会联盟已推广至佛山全市,成为整个佛山地区商会发展的重要方向。
但长期以来,“商会联盟”只出现在新闻当中,而鲜有相关理论分析及系统总结,本研究试图对此进行梳理。
一、商会联盟的概念探讨
(一)何谓“联盟”
在现有研究中,对联盟的认识似乎有两个独立框架:
一是国家间联盟;二是其他组织或个人的联盟,主要是企业的联盟。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编的《现代汉语词典》给联盟下了两个定义:
一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为了共同行动而订立盟约所结成的集团”;二是“个人、集体或阶级的联合”。
本文所说的联盟大约对应此解。
作为国家间的联盟的“联盟”,是指一种正式的国家间联合行为,旨在维持成员国的安全、扩大成员国的权势,针对特定的国家。
但联盟并不意味着在条约中明确所针对的特定国家以及明确军事义务[1]。
在当今世界,国家组成的各类联盟很常见,比如欧盟(欧洲联盟,EuropeanUnion)、阿盟(阿拉伯国家联盟,LeagueofArabStates)、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ofSoutheastAsianNations)等。
在英文中,国家的“联盟”没有完全的对应词,学界常用联盟(Alliance)、联合(Association/Coalition/Alignment)、协约(Entente)、阵营(Pact)、集团(Bloc)等模糊词语来描述国家间结盟关系[2]。
作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联盟的“联盟”,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非国家组织(或个人)的联合行为。
以企业为例,联盟是不同能力的企业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为了实现战略目标,以股权或契约合作方式结成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要素双向或多向流动的松散型合作竞争组织[3]。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商会本身就是一个企业联盟。
企业联盟是一种介于企业组织和市场之间的组织结构,与企业组织相似的是,联盟是规制内部成员间不完全契约的一个制度安排;与市场相似的是,联盟同时也代表了一种决策机制,在这一机制中,没有任何一个企业拥有绝对的权威,协商是基本的准则[4]。
由于联盟对于企业具有战略意义,因此又称战略联盟或企业战略联盟[5]。
而其他组织(如NGO)的联盟,一般只是企业联盟概念的横向拓展,本质上与企业联盟无太大差异。
非国家领域的“联盟”,对应的英文相对固定,为Alliance或league(常用于体育领域,如足球大联盟的英文为MajorLeagueSoccer)。
(二)何谓“商会联盟”
根据实践,媒体上所指的“商会联盟”大约有两种①形式。
1.商会间的联盟。
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商会由于共同的利益,联合起来形成的松散型组织。
比如,顺德民营企业投资商会、中小企业信用互助协会共同重组一个集担保、贷款、投资于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平台――广东顺豪担保投资有限公司[6],为社会提供服务,就属于这种类型,这也是对商会联盟的直接理解,在其他很多地区,比如青岛[7]等地的商会联盟实践亦属此类。
2.单个商会内企业的联盟。
就是商会内的组织进行再组织,形成专门领域的联盟。
比如顺德电陶炉标准联盟,就是在顺德区标准与编码所、顺德区家电商会的组织下,由顺德家电商会的相关会员企业共同组成的。
2014年10月9日,该联盟发布了顺德《电陶炉》联盟标准,也是国内该行业首个联盟标准[8]。
由此,我们可以从两个层面来理解商会联盟。
广义层面:
商会联盟包括了商会间联盟、(单个)商会内企业的联盟。
在媒体上出现的“商会联盟”大约就是这两种类型。
狭义层面:
是指由(单个)商会内企业组成的联盟。
从佛山市各级工商联的文件,以及标准联盟、诚信联盟等实践来看都是如此。
结合佛山实践与企业联盟的概念,本文将佛山的商会联盟定义为:
佛山商会发展的一种独特模式,是以商会为平台,以商会会员企业为主体,针对某一明确目标(如标准制定、品牌建设等),形成的松散型合作竞争组织,本质上是属于企业联盟。
简言之,佛山的所谓商会联盟,就是以商会为平台组建的企业联盟。
商会联盟符合企业联盟的一般特征。
学者研究认为,企业联盟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组织的松散性,加入联盟的企业一般不存在隶属关系;二是合作的互利性和地位的平等性,联盟成员保持独立的经营自主权,各合作方地位平等;三是合作与竞争共存,联盟成员在合作中竞争,在竞争中合作,形成“左手挥拳,右手握手”的格局;四是联盟中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3]。
二、商会联盟的作用与意义
探讨商会联盟的价值与意义有两个层面。
首先,企业为什么要结盟,有什么意义,这符合企业联盟的一般规律吗;其次,商会本身就是一个联盟,为何还要在内部组织联盟,其意义何在?
(一)企业联盟的作用与意义
自上世纪90年代,企业联盟的概念提出以来迅速成为热门领域,有很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多兹、哈默尔认为,企业联盟至少可以实现三大目的:
一是可以将潜在竞争对手转化为合作伙伴;二是将独立分散的各种资源、资产、知识、技能综合利用;三是联盟成员可以加快学习,内化新技能,而且这三大目的都具有战略意义[5]。
李忠鹏认为,企业联盟具有九大价值,一是降低交易成本;二是实现费用分摊;三是实现大市场营销;四是可以做到资源互补充;五是可以避免无谓竞争;六是可以强化竞争力;七是可以降低风险;八是因应顾客的多样化、圆熟化;九是创造规模经济[9]。
关于这一方面,已经有很多研究成果,本文不再赘述。
(二)商会联盟的作用与意义
既然商会本身就是一个联盟,为什么还要在内部再组建联盟呢,商会联盟比起商会有哪些优势?
这是本文要重点探讨的。
首先,从理论上来看,商会(企业)联盟比商会有如下优势:
第一,从合作领域来看,商会联盟更细、更准。
一般来讲,商会拥有较大的规模,尤其是集体行动型商会②总不断试图扩大自己的规模。
显然会员越多,会员加入商会的理由就越多元,这样商会提供的服务往往只能令部分会员受益。
而商会联盟不一样,其“合作利益必须是清楚的、具体的”[9],或是加快产品创新,或是技术攻关,或是获得市场优势。
联盟成员同意合作,“说明它们已经对联盟的价值创造潜力和双方在战略上的相容性进行了评估,已经确定能够增进合作,且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设计方面存在的冲突”[5]。
显然,与加入商会相比,商会联盟目的、合作内容更为明确。
另外,商会作为一个合作平台,较少涉及企业的商业秘密,比如企业间的营销合作、研发合作等,而更多的在一些相对抽象的领域,比如争取行业政策和会员间的互助之类。
而商会联盟则主要集中在研发、生产、营销领域,从而为联盟内企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
第二,从成员组成结构来看,商会联盟更加稳定。
从经验来看,绝大部分的商会成员总是变动的③,但商会联盟却不一样,其成员可能是变动的,但更多的可能是固定的,因为他们具有更强的目的性,比如一个“标准联盟”,从联盟建立到标准发布,其成员都较为固定,因此商会联盟的合作更加稳定。
第三,从成员的来源来讲,商会联盟更宽。
在出台了商会法的国家,商会一般只允许商人加入,而且对于商人的界定比较清晰,在没有商会法的国家,比如中国,相关法规也对相关资格有要求,比如《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2006年施行)就规定“本条例所称的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强调商会的成员须是经济组织。
但对于企业联盟来讲,目前没有法律对此进行限定,因此不仅是商人(经济组织)可以加入,高校、科研机构等也可以加入联盟。
第四,从合作紧密性来看,商会联盟更强。
联盟可以分为两种管理模式:
一是合同式的管理;二是机构型的管理。
机构型的管理机制往往是联盟成员成立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而且以股份制合资企业的形式出现[5],而商会成员的管理却只有合同式的(以会员共同认可的章程为依据)。
因此,商会联盟的合作紧密性更强,或者说存着更紧密的机制。
第五,从法律规制来看,商会联盟不受非营利限制。
商会是非营利组织,世界各国皆然,但商会联盟不受非营利制度的限制,其无非有两种形式:
一是合同式。
不用成立一个独立法人,就是几个公司以协议的方式合作,不存在非营利的问题;二是机构型。
合作方成立一家合资公司是完完全全的营利公司。
从这个角度讲,商会与企业联盟分属两个领域,一个是非营利领域,一个是营利领域。
其次,从实践来看,由于中国商会总的来说处于起步阶段,运作中有许多问题,商会联盟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思路和方法。
第一,提升了中国企业的自组织能力。
由于2000多年的封建传统,民间结社受到限制,整个中国缺乏自组织训练,社会的自组织水平较低,因此中国有很多商会是由政府发起成立的。
同时,根据中国当前的法律,商会等社团是非竞争性的,政府组织成立了商会,民间力量就不得办同样的商会,这反过来又抑制了民间的自组织。
那么,在商会内部建立的企业联盟则在某种程度上是对自组织的促进。
在政府的组织下,企业联合起来组成了商会,虽然商会可能是“被组织”的,但毕竟把不同企业捏在了一起,这样,成员之间可以更多地了解,形成信任,从而自发组织,互利合作。
可见,商会联盟为企业的自组织提供了更大空间。
第二,提升了企业的自主选择面。
在中国,商会成立受到较大限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商会,登记管理机关不予批准筹备。
也就是说,在特定行政区域内,企业只有一个商会可以选择④,这显然不利于商会成为一个有执行力的联盟。
因为政策的原因,企业无法自由选择,所以不同诉求的企业组成了商会,诉求不同,合作就不易。
但商会联盟完全不受此制约,因为他们不需要注册成为社团法人,要么只是签订协议,这是企业间合作,很常见;要么成立一家合资公司,在中国,注册公司比注册社团容易得多。
因此,就中国的特色而言,产业联盟比商会更容易组织,成员也可以有更多选择。
第三,可以实现少数企业的联合。
就中国的具体实践来看,法律对商会最小规模是有限制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8年)规定:
成立社会团体需有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
也就是说,根据法律规定,商会天然具有较大规模,而企业联盟则没有相关限制,两个企业就可以自由组成联盟。
事实上,很多成功的企业联盟就是由两个企业组成的,因为参与联盟的公司数量越多,联盟的设计与治理就越复杂,所以成员少的联盟是相对更容易成功的。
如:
1979年,美国福特汽车公司和日本马自达汽车公司结成企业联盟,福特汽车公司负责大部分汽车式样设计并提供引擎和其他零部件;马自达公司负责基础工程技术,先后共同研制了Escort、Traeer、Festiva和Probe等10种新车型,数量颇丰,被美国企业协会《管理评论》和《幸福》杂志等评为最成功的联盟之一[9]。
同时,研究者也认为“在各种联盟中仍然以双边联盟为主”(有扩大规模的趋势),顺德电陶炉标准联盟也只有六个成员。
因此,虽然商会在某种意义上本来就是一个由企业组成的企业联盟,但在现阶段提出“商会联盟”的概念是具有现实意义的。
三、佛山商会联盟发展存在的问题
作为商会发展方式的一种探索,佛山商会联盟的发展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但也存在着较多的问题。
(一)概念界定不清
“商会联盟”的提法提出至今,已近10年,相关实践不仅得到省市领导的批示,而且在佛山全市进行推广,但却一直没有提出一个明确的概念。
因此,虽然在媒体上有大量关于“商会联盟”的报道,但往往自说自话,这严重阻碍了商会联盟的推广与实践。
很显然,要推广一种组织模式,首先要告诉人们这个组织有什么特点,然后人们才有一个明确的方向,否则就像射击没有靶子,那还有什么意义?
实际上,从媒体的报道来看,在很大程度上没有抓住商会联盟的本质,说到商会联盟,就说抱团,比如有媒体这样介绍商会联盟:
“经历了资本原始积累期的单打独斗,抱团发展成为企业家们规范行业发展、提升行业整体实力的集体选择”[10]。
正因为对商会联盟的本质把握不够,所以佛山商会联盟近年来的发展总体呈现雷声大雨点小的特点,而且最早提出“商会联盟”的顺德,甚至有放弃这一概念的趋势。
(二)风险预计不足
从现有的报道来看,商会联盟是作为一种先进的模式在推广,几乎没有人提到这种模式是否存在风险。
但实际上,联盟并非良药,各种风险亦是存在的。
且不说运作的风险,仅就法律风险而言,就有违反反垄断法的风险和违反《社团登记管理条例》的风险等。
1.违反反垄断法的风险。
按照经济学的理论来看,“人们可以自由竞争,但不能自由联合”[11],因为生产者之间的联合可能形成干预价格机制的力量,而市场经济的运行又需要“有效竞争”,所以主要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出台了反垄断法。
中国的《反垄断法》于2008年正式施行,其中“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等问题,都为企业间的联盟设置了红钱。
实际上,一般来讲,企业间结成标准联盟往往是被允许的,但如果结成价格联盟、生产联盟等往往会受到反垄断调查,同时,同行中寡头企业间如果建立合资公司等,往往也要先通过反垄断审查。
2.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风险。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作为一部并不完善的行政法规,虽然没有明确规定,但大家的共识是存在的――商会是会员之会。
但近年来,有很多商会组织部分会员成立公司,然后以商会的名义运作,实则是少数会员获利,同时损害了其他会员的利益,所谓的商会“资本联盟”就与这种运作方式类似。
作为法律没有明确限制、事实上又不合理的灰色地带,如果大力推广肯定是不合适的,因为一旦法律完善,这些将被定义为违法行为,因为这样做违反了社团的本质。
因此,在大力推广商会联盟的同时,也要积极防范风险,从而使本地企业、商会免受法律制裁。
(三)发展水平参差不齐
从调查来看,各类商会联盟发展参差不齐,从佛山顺德来看,标准联盟发展很好,其他的较差。
在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的努力下,顺德以“专业技术部门发起,商会协同,企业参与”的模式创新标准联盟。
目前,顺德商会标准联盟已有10多个,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反响[12]。
与之形成对比,在品牌联盟、资本联盟等方面却鲜有作为。
从佛山南海来看,有的协会在“诚信联盟”的组织方面非常成功,比如佛山市南海区平洲珠宝玉器协会,该协会组织诚信联盟以来,在凝聚力、影响力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提升。
以会员数为例,截至2015年4月19日,该会在册会员45268人(2001年创会以来会员总数),其中有效会员(即2015年已缴费会员)10566人。
这样的会员规模在全国都是罕见的,而这只是镇一级的商会。
不过,虽然有这样一个成功的典范,但其他协会复制起来,似乎不太成功。
(四)商会发挥的作用较小
商会作为企业的联合,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有着独特的地位。
比如标准联盟,从理论来讲,商会应是标准制订、推广方面的重要主体,因此佛山市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在组织标准联盟时坚持把商会纳入体系。
但就现实而言,商会在标准体系中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很多商会只是挂了个名而已,如笔者根据新闻媒体的报道,向参与标准联盟的某些商会工作人员咨询相关事宜,发现他们往往对标准联盟的事宜一无所知。
四、佛山商会联盟可持续发展策略
总的来说,佛山商会联盟作为一种新的企业合作模式或是商会运作模式,在中国商会的发展过程中是一种较有意义的探索,因此有必要继续实践,以获得更多的经验。
本文试对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加强理论研究
商会联盟的发展历程中,现阶段最大的问题是理论研究不够,而佛山商会联盟现在的尝试又有些方向的迷失,一度在媒体上很热的商会联盟概念越用越滥,以至于很平常的商会活动,媒体也要给其套上一个商会联盟的外衣。
商会联盟研究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本文前面所提到的,要将“商会联盟”与“商会”区别开来,着力研究商会联盟与商会相比有什么优势,能给企业提供哪些商会无法提供的服务,这样才能更好地引导企业、商会组建联盟。
否则,媒体上的热词就无法变成切实的行动。
(二)出台相关的指导性文件
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出台指导性文件,早期可以先是提出试点方案,明确发展商会联盟的意义、目的及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试点的内容,比如明确试点“商会联盟”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等,最后明确试点的保障措施,对于试点的联盟给予政策、经费的支持。
这样,商会联盟的发展就会有一个基本的方向,在这个基础上再根据实践进行调整,会少走很多弯路。
(三)树立一批先进典型
树立先进典型是中国政策推动的常用方式,其有效性得到了无数次的验证。
要在现有的各类联盟中挖掘出一些成功案例,甚至扶持几个有代表性的先进典型,以鲜活的方式进行推广,会有更好的效果。
(四)加强对商会的扶持与激励
商会联盟之所以称为商会联盟,是因为商会在这个过程中具有独特的地位,所以顺德区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编码所在组织标准联盟时,总认为商会不可或缺。
但同时该所也因为商会实际发挥的作用小而遗憾。
在商会联盟的发展中,商会之所以没有发挥太多作用,最大的问题可能是能力不够、意识不够,因为从理论上来讲,商会的发挥空间实在太大了。
基于这样的矛盾现状,政府可以实施一些扶持与激励政策,如商会参与标准联盟,取得成效,可以根据不同效果给予不同的奖励,一方面,可以提升商会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商会的发展提供直接的零资金支持。
注释
①在佛山的实践中,还有一类“服务联盟”,公开报道的解释是“由工商联、工会与人事劳动社保局建立三方协作机制;公、检、法共建维权及法律法规服务机制和合作平台等。
”(参见邱健等.全市将推广“五大联盟”模式[N].珠江时报,2011-04-08.)但这类联盟的主体既非商会,也非企业,显然不应纳入商会联盟的范畴。
②按商会行为模式不同,可以分为俱乐部型商会、集体行动型商会。
俱乐部型商会主要为成员提供平等的、有成效的服务,所以需要限制规模;集体行动型商会主要为扩大影响力,因此希望会员越多越好。
③少数俱乐部型的商会可以保持固定的成员,比如泰山会。
④全国很多地方皆如此。
广东等地改革以来,同一区域、同一行业可以成立多家商会,但从实践来看,同一区域内,同一行业最多也就是三四家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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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忠鹏.企业联盟[M].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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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邱健,等.全市将推广“五大联盟”模式[N].珠江时报,2011-04-08.
[11]弗里德曼.价格理论[M].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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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郭天宇,唐纯林.创新标准联盟模式,助力顺德产业升级[J].顺德视角,2013(12):
1.
StudyontheConcept,ProblemandDevelopmentStrategy
oftheAllianceofChamberofCommerceinFoshanCity
TANGChun-lin,YANGZhi-xue
(GuangzhouCenterforResearchonModernChamberofCommerce,Guangdong511400,Guangzhou,China)
[Abstract]Inrecent10years,thepracticeofallianceofchamberofcommercehasbeendevelopinginFoshanCity,GuangdongProvince,buttherearefewtheoreticalstudies.AccordingtothepracticeofFoshanCity,thispapersummarizestheconceptoftheallianceofchamberofcommerce,analyzesthetimesvalueoftheallianceofchamberofcommerce,andputsforwardsuggestionsforimprovingthedevelopmentoftheallianceofchamberofcommercenFoshanCity.
[Keywords]FoshanCity;chamberofcommerce;theallianceofchamberof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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