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得体会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文化产业影响最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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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心得体会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文化产业影响最新
心得体会:
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文化产业影响(最新)
文学的影视改编并非新鲜话题。
自影、视诞生以来,文学一直作为它们的内容资源发挥着“艺术之母”的作用,并对影视的发展产生影响。
回顾世界影视发展历史,世界名著普遍被作为影视作品的内容资源,甚至被反复改编,应该说这已成为一种传统,未曾中断。
有资料显示,在世界影片的年产量中,40%改编自文学名著[1]。
以我国为例,短短百年有过两次学界认为的文学影视改编高潮:
一次在20世纪20年代,以文学名著改编出名;一次以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文学探索、繁荣产生的优秀、先锋文学作品为母本开展的影视剧改编。
自2010年以来,文学的影视改编可视为第三次改编高潮,只是这次有所不同的是,被改编的文学作品的主角是异军突起、风头日盛的网络文学作品。
就网络文学影视改编这一专题的研究而言,以近5年知网(CNKI)期刊、硕博文献库搜索以及数字媒体报道为例,期刊论文、学位论文及新闻报道不少于500篇。
内容主要集中于几个方面:
一是关注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现象,分析其表现、特点及成因;二是以某部作品为例展开分析,比较改编前后的差异、优劣或对某些类型作品改编进行探讨;三是版权、投资分析及IP热议。
第三类中不乏站在产业视角进行观察的研究,如朱爱莲的《跨界·破局:
网络文学与影视产业发展模式探析》(2016)[2]、胡誉耀的《我国网络文学产业链的内容资源整合论析》(2014)[3]、王彦霞的《论影视文化产业发展的“度”与“内容为王”》(2012)[4]、张玉叶,望丽红的《从中国广播影视文化产业规制变化看其产业转型》(2012)[5]、李迅的《再谈电影观念:
类型片的创作、产业和管理》(2012)[6]、胡智锋,李继东的《对影视文化创意产业若干问题的思考》(2010)[7]等。
总的来看,研究以第一类最多,进行文化产业影响评估的研究寥寥,于本话题探讨留下了比较大的言说空间。
1文学与影视的勾连
文学与影视是两大类经典艺术形式,差异明显。
单用符号美学解读,文学作品主要以文字为符号,通过字、词、句、段、章的不同选择、组合,形成抽象、独特的表达,其意义的获取受制于读者的文化程度和阅历、修养等因素;影视作品以图像、场景呈现为基础,通过一个个镜头的剪辑、连接、组合,形成一个完整、直观的具象系统,观众的情绪调动和认知深度与动态图示直接相关。
简言之,文学以“文字—思考—形象”为表达路径,影视作品的表达路径为“形象—认知—思想”,前者从思想里获得形象,形象的间接性给读者留下广阔的想象空间,擅长深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后者从形象里获得思想,长于再现形象,直观、生动。
两种迥异的艺术形式能够产生勾连,得益于工业生产带动的文化形态的多元变化,杂交出新的艺术品类——影视文学(影视剧本),用研究者的话来讲,即“用文字去解释和摹写带有情节因素的现成画页文本,影视作品再据此摄制成形。
其美学功能可形象地概括为‘纸上看片’”[8]。
它以语言为工具进行视觉造型,让语言尽力展示形、声、色的动感,文学的想象趋于稳定化和具象化,换言之,即文字的趋影视化加工。
影视剧本的形成主要有两种途径,一是通过影视编剧创作而成;二是通过对文学作品进行改编而得。
前者不在本研究探讨之列。
仅就改编而言,具体也有两种方式,一是把文学作品成品改编成影视剧本,二是文学作品作为影视剧创作的素材或灵感来源,原作品可被拆解、颠覆、组合,也可只选择其中某一元素,进行现代影视的内容和技术的改造和加工。
两种艺术勾连有学理合理性和现实操作性。
2网络文学与影视文化的融合互动
网络文学影视改编与前述改编的不同在于,在后现代消费语境下,适应时变,两种艺术间的勾连呈现出新态势,即网络文学产业和影视文化产业间的融合互动。
网络文学讲独特的中国故事,在其产业链建构中,作为内容资源居于链条首端,其内容创意充当“源头活水”,发展出影视改编这一支链;而影视文化产业蓬勃发展,网络文学成为其生产过程中创意IP形成的重要内容资源的一大来源。
两大产业交叉、融合、互动,形成一种既是文学的也是影视的新生态。
2.1网络文学产业
网络文学产生后不久(2003年前后)就开始了产业化运作。
基于职业写手依托商业运营求生存、文学网站依赖产业运作谋发展两大原因,网络文学选择走产业化发展道路。
网络文学产业化运作,主要以文学类网站为运营主体,网络写手、读者、网络编辑作为第一圈层参与者,投资人、影视编导、出版商等作为外围圈层参与者,各就其位,共谋合作。
网络文学产业化运作的具体业务开展,分为线上直营业务和线下衍生业务两块。
“线上‘内吸式’直营业务,即文学网站直接将网络文学作品作为承载物,以此吸引社会资金的介入。
其方式又分为三种:
一是实行VIP付费阅读制,直接把作品内容分割出售;二是以网络文学作品的点击率为依据,吸引广告客户;三是通过包装网络文学作品,吸引风险投资资金参与网站的品牌建设。
线下‘外推式’衍生业务,指文学网站把文学作品推出文学网站之外,进入不断建构的产业链中,目前主要途径也有三个:
一是纸质出版;二是影视改编;三是电游改编”[9]。
线上直营业务,一般利用文学类网站这个平台,专兼职写手创作、网站传播、愿意付费的读者阅读三方配合,最大可能追求匹配和契合。
从已有经验来看,通过消费锁定是常见且有效的办法,即网络写手根据自己的特长、特点寻找适合自己类型的网站。
具体而言,文学网站的经营,以商业利益为核心标准;以规约写手行为为主要手段;以竞赛和培训为辅助激励机制。
目前网络文学产业规模越来越大,已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线下衍生业务所谓的产业链建构,有学者曾指出,“所谓完善的‘产业链’,既体现在文化内容的创作上,也体现在后继的各个产业环节的充分配合上,以实现文学产业的效益最大化(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0]。
这里面大资本聚集,资本促规模,规模提人气,人气出效益。
艾瑞咨询曾对2015年中国网络文学IP价值进行专项评估,其报告做出判断,认为该年可视为互动娱乐的IP元年,网络文学作为影视最大的IP源头,开始进入全产业链渗透阶段。
目前,网络文学产业所创产值已相当可观,超过70亿,国家战略层面上已开始关注、支持网络文学的发展,有“大力发展网络文艺”和“全民阅读”的宏观政策引导,更有推动网络文学主流化、促进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具体思路。
网络文学产业发展正当其时。
2.2影视文化产业
电影、电视本是两种不同的艺术形式。
以我国为例,电影在20世纪初期开始出现,1905年第一部电影《定军山》标志着中国电影的诞生。
而电视连续剧晚电影将近70年,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普遍出现,只是基于其近亲缘故,一般意义上以影视相称。
就影视发展过程看,有一个逐渐产业化的过程。
从被视为工具、娱乐、艺术之后,随着我国文化事业的产业分化,影视身上文化工业特点被充分肯定,影视才逐渐成为一种集艺术、文化、商业等综合元素与功能于一体的文化创意产业。
胡智锋以电视为例进行的划分证明了这一点[11],他基于影视界对待电视内容认知态度的变化,将电视剧发展过程归纳为三个阶段:
以宣传品为追求的第一时期(20世纪50~80年代,非常不普及);以作品为追求的第二时期(80~90年代中期);以产品为核心追求的第三时期(90年代中期以来)。
宣传品—作品—产品,三个关键词的变化,其实就意味着评价标准、评价侧重点的改变,即从宣传工具(宣传导向、宣传效果)到创新价值(原创性、独特性)再到市场价值(高收视带来的高广告投放、市场盈利、产业链延伸等)的变化。
作为一个产业,仅从收益角度来评判,近年来,影视产业发展迅猛,一组电影票房收入的直观数据很能说明问题。
2010年中国电影票房正式迈进百亿元时代,2013年就突破200亿元,达到217.69亿元,其中国产影片票房收入127.67亿元;2014年电影总票房296.39亿元,其中国产片票房161.55亿元,2015年中国电影票房更是高达440亿元,观影人次12.6亿元,增长率为有史以来最高。
过去觉得是天文数字的过亿票房收入,现在屡屡被刷新,2014年票房过亿影片共计66部,其中国产影片36部。
而电视剧创作,我国更是堪称生产大国,获得电视剧生产甲级许可证机构130余家,获得乙级许可证机构近3000家,电视剧制片业规模稳居世界第一。
2013年全国共计生产完成并获得《国产电视剧发行许可证》的剧目共计441部15770集,2014年共计429部15983集,2015年共计395部16500集①。
以电影产业链建构为例,就作品生产流程来观察,编剧、导演、制片人三足鼎立的结构逐渐发生改变。
由早期的编剧、导演中心向制片人中心转变,它几乎改变了影视行业的制作过程,某种程度上可以借用实业经营的“以销定产”说法,即针对市场来选择题材,再找编剧按照要求完成剧本,而不是编剧先写完剧本再四处找投资完成拍摄。
大资本进入之后,这种情形更甚。
在“投融资—制片—发行—放映—后电影产品”的产业链条中,电影制作仅仅是其中小小的一环。
对于“制片、发行、放映”等传统意义上的电影生产过程,有学者称之为系统内产业链,而“投融资、后电影产品”则被称为“系统外产业链”,即系统内产业链的前后延伸部分。
它们位于电影生产的前段和后端,有了“投融资”才有后面的环节,而“后电影产品”现在成为电影企业着力去开发的丰富、多元的产业元素,如原来一直在做的海报、音像制品、图书及后来逐渐重视的服装、玩具、影视基地、网络影视、手机影视等。
这种产业探索不能简单地做好坏判断,在内容创造、产业延伸、资本扩张等方面还会有变数,但影视网融合会成为大方向,“影视产业”应是“影视网产业”的一个习惯指称才对。
2.3两大产业融合互动情形
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是两个产业间的一种新融合,算是第三次高潮的特点。
于二者而言,是各自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自然选择;就更大层面的文化产业而言,它可作为文化产业内部产业间融合的一个案例来供研究之用,一方面可评估判断产业影响,另一方面可为地方政府发展优势文化产业提供参考、借鉴。
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基本与网络小说生产同步。
2010年之前一直不温不火,购买网络小说影视版权的多是中小制作公司,没能产生大的反响。
2000年,网络写手“痞子蔡”②的《第一次亲密接触》被网友热捧、网络文学研究界热议,金国钊导演将之改编为同名电影,票房却遇冷,没能产生同等效应。
2001年,“筱禾”的《北京故事》被关锦鹏导演改编为电影《蓝宇》,一度成为话题,却因同性恋话题没能公映,成为典型的“墙里开花墙外香”。
2007年,“六六”的《双面胶》被滕华涛导演改编为同名电视,几乎没有宣传,意外地取得了收视和口碑上的双丰收。
而2008年“美女变大树”的《给我一支烟》即便由名导赵宝刚掌刀,也没有实现作品声名提升的效果。
这些情况说明大气候如没形成,作品改编走红偶然因素似乎更多。
2010年作为分化点,真正掀起高潮,其后改编势头强劲,2015年被业界称为IP年,可视为高潮点。
2016年开始热度有所降低,但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瞬间倾城”的《未央·沉浮》(电视剧名《美人心计》)、“艾米”的《山楂树之恋》、“李可”的《杜拉拉升职记》、“流潋紫”的《后宫·甄嬛传》(电视剧名《甄嬛传》)、“桐华”的《步步惊心》、“鲍鲸鲸”的《失恋三十三天》、“崔曼莉”的《浮沉》、“文雨”的《请你原谅我》(电影名《搜索》)、“辛夷坞”的《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等等,屡屡创造演播奇迹。
如《失恋三十三天》,票房收入超过3亿,成就了小成本电影的卖座传奇。
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由网络文学作品改编电影515部、电视剧568部[12]。
笔者未列举到的很多作品改编前就已掀起阅读点击高潮,说明改编者相当重视原作的市场影响力,而改编作品播映效果好,逆向带动原网络小说点击增量的情形也已成常态。
除了电影、电视剧外,网络文学作品还改编成网络剧,视频网站付费业务增量明显,台网互动也走过探索期,从未来看应该是一种发展趋势,因此,网络文学的影视网改编衍生,是网络文学产业与影视网产业融合的可行模式。
3改编的文化产业影响力判断
文化产业从根本上讲是后工业化时代的产物,是一种新型的文化发展范式,有经济全球化、信息技术革命的大背景。
文化产业的三大核心要素是创意、资本和技术。
其中,以创意为核心之核心,所以,文化产业也可换言之创意产业、内容产业。
金元浦在其《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崛起》里这样评价:
“文化产业是一种在全球化消费社会的背景中发展起来的,推崇创新、个人创造力、强调文化艺术对经济的支持与推动的新兴的理念、思潮和经济实践。
”[13]其内容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不可重复的产品和服务,这些产品或服务体现出高技术、高附加值、低耗、低污染等绿色产业特性。
在具体操作层面,广义的文化产业包括三部分:
(1)文化艺术业和广播电视电影业(狭义文化产业);
(2)与文化产品的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直接相关的行业;(3)三大产业中较多地体现文化特征和审美艺术特征的部分行业[14]。
国际上文化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通常通过升级换代来体现,常见的有几种方式:
弘扬创意,增强文化产业的活力;重视内容,带动整个文化产业的升级换代;采取纵横向融合、一体化战略,提升文化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寻求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带动文化产业自身以及其他产业的发展[15]。
我国与国际一致,从传统形态的文化事业向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表现为与实体经济逐渐深入地融合,将创意、产品到服务融入一系列相关产业中。
总之,“创意”“内容”“融合”成为文化产业最醒目的标签。
文学影视改编掀起的这“第三次高潮”,由“网络文学”扮演主角,是文化转型时期的必然结果。
3.1改编热的成因
(1)救影视剧本荒之急。
前述的影视创作流程改变中,编剧地位边缘化,编剧队伍青黄不接,加之原创一个影视剧本,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年,周期较长,导致原创剧本数量严重不足,质量参差不齐,离影视行业快速发展的需求越来越远。
矛盾日趋尖锐,已经成为该行业发展的一个相当严重的制约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解决矛盾、扩大生产最快速、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从别处“拿来”,这种方式也许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还会是主要途径。
网络小说作者规模宏大、人才济济,网络小说作品产出数量庞大、类型丰富,为影视剧编剧“拿来”改编、合作提供了相当的便利。
而且一本已经完结的网络小说,比一个影视剧本大纲更直观,也更具判断性。
(2)应对影视政策之变。
2011年以来,国家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影制片、发行、放映和谐发展、改进境外影视剧引进、国产高新技术格式影片创作生产补贴、海峡两岸电影合作及国产片放映补贴、安装数字放映设备补贴等政策。
尤其是2015年,国务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放宽了行业的准入门槛,通过给予财税减免优惠减少了电影公司的资金压力,通过加强对电影产业的法律监管等行为规范了行业秩序。
其他的政策,如2014年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2015年责令各卫视实行“一剧两星”政策等等,让影视企业在欣喜于获得发展良机的同时,也感觉压力倍增。
为符合政策、规避风险、易于收回成本,各影视企业自然倾向于选择已有强大网络阅读粉丝基础的网络小说进行影视剧改编。
(3)凸显商业利益之诱。
网络文学从诞生不久就走上了产业发展道路,而产业的一大特色即是追求盈利。
因此,商业利益成为促成网络小说影视改编的直接动力。
网络小说一般可指称网络文学,它的影视改编有三种样式,即网络小说分别改编成电影、电视剧、网络剧,业界一般笼统谓之“影视改编”。
它是前述网络文学产业链建构四大方向——纸质出版、影视改编、网络游戏改编、海外传播等中一个重要的延伸方向,也是目前成果效益比较直观的一个方向。
它一般通过三种途径完成:
一是文学网站自行营销,主动推送。
二是专门版权经纪公司进行运作,从事网络小说宣传、产品展示、产品期待排行榜、观众反响、产品推荐等一整套活动。
三是文学网站与影视公司携手共同培育,其合作也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定制,影视公司拿出创意,交给网站签约作者写作,网站参与投资以及共同开发;二是网站提供作品,影视公司对不完全满意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16]。
其实,和整个庞大的网络文学作品数量相比,符合影、视、网改编播映的作品数量微不足道,遑论改编成功实现播映,只是它代表着发展的方向,可挖掘潜力巨大。
3.2改编的独特优势
网络文学在影视改编方面,有前两次改编高潮所没有的独特优势。
(1)内容、数量优势。
网络文学仍然包含诗歌、散文、戏剧、小说等文学体裁作品,但网络小说发展可谓“一枝独秀”,网络小说几乎可以指称网络文学。
作品从古代到现代,从现实到穿越,从武侠到玄幻,从言情到世情……类型丰富,不管按什么标准划分,可选择余地都很大。
(2)改造、加工优势。
有可能进行影视改编的网络文学作品,一般有两个突出点,换言之被挑选基于两个标准:
一是网上阅读点击率高,它直观体现为人气,间接反映为产业收益。
原作的点击阅读热成为后来播映热的基础,有的改编影视作品甚至未播先红,在宣传推广方面已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如以超级IP《鬼吹灯》改编的电影《九层妖塔》《寻龙诀》,凭借《鬼吹灯》的IP号召力在收获16亿元票房的同时,为影片省掉了上亿元的宣传费[17]。
二是有核心事件推动情节,也就是行话所谓的具有可改编性。
网络文学作为后现代消费文化的典型产物,其通俗性、娱乐性特征凸显,易为消费大众所接受。
另外,网络小说篇幅早已突破早期小说长、中、短篇的篇幅规定,动辄百万、几百万字亦非稀罕物。
对于电视剧改编而言无疑是好事,减少了扩充的烦恼。
从电影改编常常做“减法”的情况来看,也并非全然是缺点,这给编剧提供了充分的删减空间。
(3)就成本而言,2012年之前一部网络小说版权出售一般十来万元,短短五年,改编作品数量大增,有水涨船高之势,从二三十万元到两三百万元不等。
单就纵向比较来看,价格翻番明显。
但与文学名著改编和传统知名作家纸质小说改编横向相比,仍然可谓便宜。
就产业收益而言,除了直观收益,还有更让影视公司看重的东西——投资回收风险性低。
一般被选中进行影视改编的网络小说,自身网上阅读状况就不错,多数作者或作品有较为稳定的读者群体,有的甚至已形成数量不菲的粉丝群,他们代表着作品的情感、需求类型;同时,网络小说读者以青少年为主,年龄整体偏小,而这个群体刚好是当今观影和上网的主流人群,重合度很高,意味着选择作品即初步明确了市场定位和规模,这能较好地保证影视剧演播的票房和收视率,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无疑是给制片人先期服下“定心丸”。
各类粉丝已成为泛娱乐时代一道靓丽风景,“粉丝经济”的提法即可证明其存在的价值。
网络小说网上阅读打赏极端数量让大众瞠目,而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时,有心的制作团队在演员选择、道具选用、服饰搭配等环节有意识地调动粉丝的参与热情,能达到提高上座和增加收视的效果。
尽管“边骂边看”“越吐槽越起劲”不是正常作品该有的反应,但客观讲实现了增加收益的效果。
中文在线总裁童之磊就曾分析指出,利用成熟IP开发影视作品,最大好处是可以降低投资风险。
网上畅销的小说改编成影视剧,读者演变成观众,更易引起共鸣,也扩大了观众范围。
3.3改编吻合文化产业发展趋势
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成因和优势分析,无疑说明其存在的客观合理性。
把它进一步放置于文化产业发展的大背景来评价,它也吻合了文化产业的发展趋势,就其影响而言无疑是积极的。
(1)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是产业链建构形式多样化的一种体现。
文化产业强弱是国家软实力强弱的重要表现,我国无论国家层面还是省、市级政府,乃至更基层的县、乡政府,无不重视文化产业的发展,甚至作为重要的改革抓手,其发展思路和改革方向无疑都是融合和创新。
文化产业发展特点之一,有多样化的产业链形式——横向产业链、纵向产业链和复合型产业链。
打破单一营收方式的复合型产业链是其发展方向。
网络文学产业和影视文化产业,是当今风头正盛的文化产业类型,各自寻求发展的思路明晰,产业链建构也日趋完善,二者在产业延伸时出现部分重叠乃正常现象。
(2)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是产业融合的典范。
融合是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之一,从融合的主体看,有传统文化产业与非文化产业之间的融合和文化产业内部产业融合两种基本模式。
网络文学产业与影视文化产业的融合互通即属于后者。
网络文学和影视两者之间是高度互补和高度联系的链条中不同的侧面——网络文学作为内容资源位于影视的上游和前端,它在网上直接的生产、传播和消费为影视改编传播先期提供了检验市场的机会;影视改编后播映作为网络文学产业链延伸的一种途径,它为网络文学提供新的出口的同时,也让中国影视发展藉网络文学获得新的空间。
总之,二者在互相助力扩大影响的同时,获得惊人的经济效益。
张颐武就认为,“中国网络文学和影视之间的深度融合,是未来中国文化创意生产的一个关键方面,人们将看到的是影视的持续增长为网络文学带来新的活跃,而网络文学的大发展为影视带来无尽的资源”[18]。
(3)网络文学影视改编充分体现未来文化产业发展特点——体验经济。
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指出,人的需求有层级性,从生存需要到发展需要再到自我潜能最大开掘的自我实现,逐层覆盖,螺旋式上升。
当今中国社会经济从短缺经济时代走向了富余时代,通俗讲社会从“身经济”时代步入了“心经济”“爽经济”时代,从满足吃饱穿暖到追求心满意足,除对物质产品数量、质量的追求之外,越来越在乎过程体验。
网络文学产业、影视文化产业身上都有满足体验追求的因子,而广大被选择进行影视改编的网络小说身上,更是凸显了休闲文化体验因素,所以,深得年轻一代青睐。
(4)作为在线产品成为顺应时代的主角。
科技进步是一切社会变迁的原动力,有学者将文化产品区分为三种基本形态,即在地产品、在场产品和在线产品[19]。
互联网的兴起与普及,使得信息传输变得快捷和方便,有在线产品主角化的趋势,它打破时空限制,利用电子模拟和数字技术,将文化内容传承上载,以创新和复制为主要特征,有“溢出效应”。
网络文学因网络而得名,自不待言,“影视产业”扩大成“影视网产业”,影视网三者互动成为趋势即是体现。
因此,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理论上讲是科技引领产业发展的一个典型表现。
3.4网络文学影视改编的理想与现实落差
从普遍的文化产业评价标准看,商业评价、专业评价、文化评价三者很难达到高度平衡,有学者精准地概括出中国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存在的问题:
创意不足、文化不强、产业不大,其中创意不足是中国影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基本问题,文化不强是中国影视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问题,产业不大是中国影视文化创意产业的关键问题[20]。
就网络文学影视改编来观察,这三方面俱与网络文学本身的发展紧密相关。
当前网络文学影视改编,从宏观层面看,创意、资本、技术三要素都齐备,三者的趋优整合势必带来良好的效果——两大产业融合、发展的繁荣景象。
的确,从逐年增多的改编作品数量而言,这显示了某种程度的繁荣,但从已改编作品产生的社会效果来反推、审视、评估,却不尽如人意。
(1)关于创意内容
网络文学类型丰富,数量巨大,理论上讲完全能够淘砺出精品。
理想的状况是通过网络小说的影视改编,将网络小说中的丰富题材导入影视作品,为影视创作增添新的内容或类型,给观众更多新的体验。
同时,一些网络写手借助自己作品改编机会也可尝试走影视编剧的新路。
但事实却是由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剧往往通俗化、大众化、趣味性较强,思想性、艺术性成为短板,体现出创意的贫弱。
细究其因,主要源自两方面。
一是网络文学创作本身。
网络文学作为互联网与传统文学嫁接的产物,后现代消费文化为它注入精神能源,后现代网络文化为它提供了外部条件。
它身上有解构的力量、平民化精神,网络写手创作动机远离神圣、崇高,不企望深刻、超越,在写作中也不会有意识强化,文学与生活界限模糊,高雅与通俗或者庸俗的鸿沟也抹平了,以私人叙事代替宏大叙事成为普遍特质。
二是影视剧改编取向。
影视艺术作为大众文化艺术形式,它主要以满足现代大众的消费型艺术审美需求为目的,建构的主要是“读者性文本”——商业片,而文艺片只是小众性试验行为。
因此,影视产业实际上是一种泛娱乐产业,通俗化、大众化、趣味性是其一贯追求,深刻的思想性、高超的艺术性并不是普通影视作品能够达到的品味和品相。
而源自网络小说改编的影视作品,更显示出这方面的特质,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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