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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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方法
〔2021年〕
为了进一步标准“学校宏观调控、二级学院自主办学〞的体制,落实学校对二级学院的指导、催促、检查工作,推进二级学院围绕学校改革与开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健全制度、标准管理、深化改革、谋划开展、争先创优。
特制订本方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要求,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改革,学校实行宏观调控,进一步落实赋予二级学院的权力和责任,理顺条块关系,转换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效能,突出考核的鼓励功能和导向功能,使二级学院将主要精力集中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效劳,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根本原那么
〔一〕自我考核与学校评审相结合。
学校对总体工作进行宏观指导,二级学院结合各自实际,自主确定工作目标和方案,自主选择特色工程申报考核。
二级学院根据此考核方法加强自我考核,实行动态考核,改被动考核为主动考核,提高目标管理与考核的实效性。
〔二〕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
注重日常管理过程数据的常态化采集与分析,在此根底上,确定假设干个重点方面进行考核,表达针对性,突出重点工作考核。
〔三〕共性考核与差异考核相结合。
日常管理过程数据的常态化建设内容为共性考核工程,根据实际与差异性特征,由被考核单位选择特色工程或协商确定特色工程进行差异性考核。
〔四〕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突出质量的稳步提升、持续提升,既针对可以量化的指标衡量量的增长,更针对难以量化的内容表达层次与质量的提高,合理确定质和量的关系与权重。
三、考核内容
(一)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1.目标方向
2.办学业绩
3.资源利用
4.治理结构
5.反向评价
附加工程:
争先创优、特色工程
〔二〕指标体系的构成及其运用
考核指标的设置综合考虑二级学院根本职责和现阶段的主要工作任务,并参照教育部本科教学状态数据库的数据项、省教育厅本科教学业绩考核指标。
附加的争先创优和特色工程由二级学院自主申报。
四、考核方法
〔一〕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由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实施,各相关部门配合。
〔二〕量化指标由相关职能部门采集数据,经二级学院确认后给予评分;非量化指标由二级学院对照考核方法首先进行自我考核,相关职能部门向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提出定级建议,工作小组研究后向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定级建议,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根据二级学院汇报和自我考核材料,参照定级建议确定等级、给予评分。
〔三〕考核不分等级,按照得分情况排名。
〔四〕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成人教育学院和高等职业教育部参照二级学院考核方法,根据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参与二级学院排名。
〔五〕考核结束后,由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小组核实考核结果,提出整改建议,考核结果经学校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确认后,报学校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六〕二级学院工作比上一年度有重大进步,考核评分有明显提升的,经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可整体加1-3分。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的得分排名,将与次年的专业设置、招生方案、工程立项、经费划拨等等挂钩,学校对名列前茅的二级学院将予以政策倾斜与实际支持,对名列末位的二级学院将采取控制、取消、减少等措施。
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
六、附那么
〔一〕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按自然年度进行。
〔二〕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附件:
1.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2.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3.丽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4.丽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5.丽水学院成教学院、高职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6.丽水学院成教学院、高职部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7.有关说明
附件1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分为6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指标、假设干个观测点。
具体指标如下: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观测点
1.目标方向
〔50分〕
1.1规划实施
办学思路的落实情况,规划任务实施情况等。
〔30分,等级赋分〕
1.2体制机制改革
体制机制改革的工程、举措与实施情况等。
〔20分,等级赋分〕
2.办学业绩
〔700分〕
2.1教学工作
见附件2
2.2学科建设
2.3社会效劳
2.4师资队伍建设
2.5学生教育与管理
2.6教育国际化
2.7宣传工作
2.8校友工作
2.9师生满意度
3.资源利用
〔100分〕
3.1财务运行
3.2资产设备管理
4.治理结构
〔150分〕
4.1制度建设
4.2领导班子建设
4.3民主管理
4.4教授治学
5.反向评价
〔-500分〕
5.1教学质量
5.2党风廉政
5.3平安稳定
6.争先创优
〔上限200分〕
6.1标志性成果
获得高层次工程、命名、奖励成果,个人类的国际加20分,国家级10分,省级5分,集体类的国际加50分,国家级30分,省级15分〔相关部门可参照业绩点标准界定〕,其中在“十二五〞改革和开展主要指标中现状值为0的指标取得突破的双倍计分。
不重复加分。
6.2重大影响力成果
国内产生重大影响力的成果最高加100分,省内的最高加50分,不重复加分。
7.特色工程
〔上限200分〕
7.1学科特色
根据特色工程及业绩实效进行考核。
〔各二级指标上限为100分。
〕
7.2专业特色
7.3人才培养特色
7.4效劳地方特色
7.5其他
附件2
丽水学院二级学院目标管理考核相关指标内涵与评分标准
2.办学业绩〔700分〕
2.1教学工作〔1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1.1专业建设
经折算的二级学院专业录取最低分数。
40分
得分=[(A专业录取最低分—校投档最低分)+(B专业录取最低分—校投档最低分)+…]×8/专业数。
其中艺术、体育类专业计全校平均分;文理兼招专业录取最低分=文科得分×文科招生数/招生总数+理科得分×理科招生数/招生总数。
2.1.2课程建设
开设通识课程和建设精品课程情况。
20分
通识课程比例到达10%计10分,低于10%得分=〔通识课程数/总课程数〕/10%×10。
精品课程比例到达1%计10分,低于1%得分=〔精品课程数/总课程数〕/1%×10
2.1.3教学研究与改革
推动教学研究、教材建设,以及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20分
校级重点〔课堂〕教学改革立项数与总课程数的比到达2%计15,低于2%得分=〔校级教学改革立项数/总课程数〕/0.02×15,其中立项成为省级工程的按校级的按2倍计数,国家级按4倍计数。
专任教师教研论文和教材编撰工作量/总教师数≧5计5分,≧4计4分,≧3计2分,低于3计0分。
2.1.4实践教学
建成功能与层次比拟齐全的各类实验室和实习实践基地。
20分
集中在实习实训基地实习实训的学生比例到达80%计20分,80%—60%计16分,40%—60%计8分,低于40%计0分。
2.1.5教授授课
提升教授授课的比例。
10分
为本科生授课达48课时及以上教授的比例到达95%计10分,90%—95%计8分,80%—90%计4分,低于80%不得分。
〔教授数以实际岗聘数计,含双肩挑人员〕
2.1.6学生交流
提高国内交流学生比例。
20分
学生交流学习一学期以上人数百分比,到达1%或增长20%以上的得20分;到达0.8%或增长10%以上的得16分;有交流,但未到达0.8%或增长10%以上的得8分;无交流的0分。
2.2学科建设〔1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2.1重点学科建设
各层次立项重点建设学科〔省重点、申硕立项、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达标情况。
30分
以校重点学科为基准,根本完成〔量化目标达90%左右〕计10分,完成计15分,超额完成〔量化指标达130%及以上〕计20分;申硕学科和省重点学科分别乘1.3和1.5的系数。
〔校重点学科为申硕学科下二级学科的,纳入申硕学科考核,不另行加分。
〕
2.2.2科研平台
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产学研合作基地等及公共实验效劳体系建设。
20分
有所列科研平台并正常运行的计10分,每超过1个加5分;目前尚无,但有可行的申请方案或正在申请者计5分。
2.2.3学术交流
主办或承办全国学术会议。
10分
学校每主办或承办全国学术会议得10分。
〔跨二级学院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奉献分配分值。
〕
2.2.4科研工作
规定的科研工作完成情况。
40分
完成根本科研工作量和业绩点要求计10分,其中任何一项未完成即不得分;科研工作量和业绩点中的任一项〔两项不重复〕,每超出根本量1培,加5分。
2.3社会效劳〔1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3.1产学研合作工程
产学研合作工程数及入账经费数。
20分
工程每1项计1分,最高计12分;到账经费每8万元计1分,最高计8分。
〔以相关部门备案为准。
〕
2.3.2产学研合作平台
与政府、企事业单位共建各类创新平台、战略联盟、协同创新中心及共同办学等政产学研用合作平台。
20分
已建合作平台运行良好的计5分,新增平台每个加2分,重大、有特色的加3分;协同创新中心运行良好的,省级计10分,校级重点计5分,一般计3分。
2.3.3科研成果应用
科技成果得到广泛的推广应用转化;研究报告、各级提案等成果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获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获市级及以上社会效劳类奖项。
10分
科技成果得到广泛推广应用转化,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每项计2分;被政府部门采纳或获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厅、市级每项计2分,省级及以上每项计4分;获市级及以上社会效劳类奖项,每项计1分〔同一成果按就高原那么计分〕。
2.3.4其他社会效劳
组织科技、文化、法律下乡等公益性社会效劳活动,参加丽水市有关部门大型活动;教师到政府与企事业单位挂职。
20分
社会效劳每1个工作量得0.1分〔以地方合作处备案为准〕;因工作需要外出挂职,3个月内每人次计2分,3-6个月计3分,6-12个月5分〔以组织部备案为准〕。
2.3.5成人学历教育
年度到帐总收入。
20分
年度到帐总收入完成前2年平均值计8分,每超1%加0.2分,反之减0.2分。
2.3.6成人非学历教育
非学历教育的各类培训、技能考证等创收经费。
考核当年到校经费。
10分
以继续教育与培训全校人均到账经费额为基准点,到达基准点计7分,二级学院人均经费额每超过基准点10%加0.5分,反之减0.5分。
其中全校人均到账经费额=全校到账经费总额/全部考核二级学院在编教职工总数;二级学院人均到账经费额=当年到账经费总额/二级学院在编教职工人数。
〔以计财处统计为准〕
2.4师资队伍建设〔9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4.1领军人物引进
引进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的人数占当年该类人员引进方案数的比例。
20分
完成方案数计20分,未完成的得分=引进方案数完成比例×20分。
2.4.2博士比例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或新增博士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25分
博士比例大于等于30%计8分,小于30%的得分=〔比例/30%〕×8分;新增博士比例大于等于8%计12分,小于8%的得分=〔比例/8%〕×12分。
引进方案数完成比例×5分。
2.4.3教师提升
参加博士、硕士学历提升、国内访学、高校进修、实践锻炼等三个月以上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
25分
比例大于或等于15%计25分,小于15%的得分=〔比例/15%〕×25分。
2.4.4师资结构
教师队伍〔含辅导员、实验人员等〕数量,学历、职称等结构状况。
20分
等级赋分
2.5学生教育与管理〔1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5.1学生事务管理
学生资助、评奖评优、违纪处分等日常工作标准度;助学贷款毕业生信息提供。
10分
工作开展不标准每1项次扣2分,扣完为止。
2.5.2学生指导与效劳
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业与生活指导、能力素质拓展等方面的工作举措。
20分
心理问题学生建档帮扶率:
100%得5分,90%及以上计3分,90%以下计0分。
指导与效劳学生成长成才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创新模式由二级学院申报,评审组认定,根据工程个数及成效等级赋分,最高15分。
2.5.3文明寝室建设
星级文明寝室与整改寝室情况
10分
评分=〔五星级文明寝室个数×1.2+四星级文明寝室个数×1.1+三星级文明寝室个数-整改寝室个次〕/二级学院寝室数。
按评分上下赋分,第一名10分,每降一名递减1分。
2.5.4签约率
当年毕业生签约率。
15分
低于75%不得分,高于75%每提高5%计3分〔教师教育类专业以65%为基准〕。
2.5.5就业率
省教育评估院提供的上一届毕业生就业率。
30分
就业率低于80%不得分,高于80%每提高1%计1.5分。
毕业生作答率低于30%的专业该项计0分,低于45%该项分值按50%计,低于60%该项分值按80%计。
2.5.6学生创业
省教育评估院提供的上一届毕业生创业率。
15分
到达2%以上计15分,到达1.5%计10分,到达1%计8分,到达0.5%计5分;0.5%以下不得分。
毕业生作答率低于30%的专业该项计0分,低于45%该项分值按50%计,低于60%该项分值按80%计。
2.6教育国际化〔8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6.1课程国际化
全英语〔双语〕授课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情况。
15分
以专业核心课程群建设为目标,每建一门全英语〔双语〕专业核心课程计5分;短期不能建成专业核心课程群的,每建一门计3分。
2.6.2学生出国交流
本科学生出国交流三个月以上比例。
15分
比例到达1%得总分值,每降低一个千分点得分递减1.5分。
2.6.3国际科研合作
国际科研平台、省部级以上各类国际科研合作工程。
15分
建成一个国际科研平台计15分,获得国际科研合作工程国家级每个计15分,省部级每个计10分。
2.6.4国际学术交流
主办或承办国际〔含港澳台〕学术会议。
10分
每主办或承办一次国际学术会议计10分,有国际学术会议立项的计5分。
〔跨二级学院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实际奉献分配分值。
〕
2.6.5海外访学
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外访学三个月以上人数。
15分
每1人计3分。
2.6.6海外人才引进
专业类外籍学术专家聘用,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或有国外工作经历博士引进。
10分
专业类外籍专家每聘用1人计5分;海归博士每引进1人计5分。
2.7宣传工作〔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7.1理论学习与研究
二级学院中心组及教职工理论学习及本院人员参与思政理论研究情况,包括学习次数、学习方案、学习成效与研究成果〔思政课题立项数和思政文章发表数合计排名〕。
12分
学习次数达6次及以上,学习方案健全的,思政课题立项数和思政文章发表数合计按排名计分,第1名3计12分,每递减1名减1分;学习次数到达3次的计4分;3次以下不得分。
立项及论文按科研管理处成果标准计分。
2.7.2新闻宣传
二级学院新闻宣传成效和网站建设情况。
18分
二级学院新闻稿被校新闻中心录用,每篇计1分;校外媒体发布计分参照?
丽水学院对外宣传计分方法?
;二级学院网站建设与管理优秀10分,良好8分,合格6分。
三项合计,排名第1得18分,每递减一名减2分。
2.8校友工作〔2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8.1校友信息库建设
校友信息掌握的全面度和准确度。
20分
提供历年毕业生准确信息的20%计8分,每递增10%加4分20%以下不得分。
2.9师生满意度〔5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2.9.1毕业生总体满意度
省教育评估院提供的上一届毕业生总体满意度。
30分
毕业生总体满意度低于70%不得分,到达70%计20分,每提高1%加0.5分。
毕业生作答率低于30%该项不得分,低于45%该项分值按50%计,低于60%该项分值按80%计。
2.9.2用人单位满意度
省教育评估院提供的用人单位满意度。
20分
用人单位满意度低于70%不得分,到达70%得10分,每提高1%得0.5分。
3.资源利用〔100分〕
3.1经费获取〔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3.1.1经费获取
二级学院从政府、社会和学校获取学科建设、专业建设、实验室与实习基地建设等经费的能力。
30分
每获得工程一项计2.5分,最高计10分;每获得工程资金25万元计5分,最高计20分。
〔以财务到账为准。
〕
3.2资产、设备管理〔7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3.2.1资产、设备管理
资产管理到位,资产增加、使用、维护和处置程序标准;能保证资产平安、完整;账、卡、物相符;教学、办公用品和实验设备完好率。
45分
资产、设备管理15分,等级赋分;教学、办公用品资产帐、卡、物相符率到达98%计5分,否那么不得分;实验设备资产帐、卡、物相符率到达100%计5分,否那么不得分;教学、办公用品完好率在≥98%计10分,≥96%计5分,<96%不得分;实验设备完好率≥90%计10分,≥80%计5分,<80%不得分。
3.2.2资产、设备使用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开放共享程度。
25分
实验室开放课时数中公共根底课人时数到达64800,技术或专业根底课人时数到达43200计15分,否那么不得分;精密大型设备年使用机时数到达400机时计10分,否那么不得分。
〔没有实验室的学院上述两项得全校平均分。
〕
4.治理结构〔150分〕
4.1制度建设〔7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4.1.1管理制度建设
各种管理制度健全、标准,落实情况,管理制度梳理完善工作开展情况。
50分
等级赋分。
4.1.2档案建设
档案建设情况。
20分
等级赋分。
4.2党政协调机制〔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4.2.1领导班子建设
党政联席会议、党总支会议、院长办公会议等党政议事规那么健全标准,及实施情况。
15分
班子考核优秀计15分,良好计12分,合格计9分,不合格计0分。
4.2.2决策程序
讨论、决策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工程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以及检查落实情况。
15分
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程序标准,会议记录完整详实计15分;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记录较完整计10分;根本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记录较完整计5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到位,没有记录计0分。
4.3民主管理〔2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4.3.1教代会
二级“教代会〞制度化、标准化,档案材料齐备,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议题上会情况。
10分
等级赋分。
重视校院提案工作,校院两级“教代会〞代表能发挥应有作用,参与提案情况。
10分
等级赋分。
4.4教授治学〔3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4.4.1基层学术组织
基层学术组织、团队活动开展及教授、博士在团队中的作用发挥情况。
20分
等级赋分。
4.4.2二级学术委员会
学术委员会在二级学院的决策中所发挥的作用。
10分
等级赋分。
5.反向评价〔-500分〕
5.1教学质量〔-1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5.1.1教学事故
发生教学事故。
-80分
发生一级教学事故每次扣40分,二级教学事故每次扣20分,三级教学事故每次扣10分。
5.1.2教学管理
教学运行过程管理标准程度,包括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调度、成绩管理、收集分析教学数据等。
-20分
〔人才培养方案调整次数+课程调度次数+成绩修改次数+数据上报的错误次数〕/总课程数≥0.1计-20分,0.05—0.1计-10分,0.03—0.05计-5分。
5.2党风廉政〔-2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5.2.1政治纪律
坚持党和国家的根本路线、根本纲领、根本原那么,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情况。
-200分
违反政治纪律但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80分/人。
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催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扣50分/次。
5.2.2廉政教育
组织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教育,领导干部和教职工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
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廉政教育活动的扣10分/人。
未组织开展一年一次廉政文化活动的扣20分。
领导干部受党政纪处分以上扣200分/人,受诫勉谈话的扣50分/人;教职工受党政纪处分以上的扣100分/人,受批评教育、通报的扣50分/人。
5.2.3作风建设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落实加强和改良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情况。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扣50分/次。
不认真履行职责,或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受到师生举报,经查实的扣20分/次。
5.2.4监督检查
执行学校有关职称评定、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人事聘用、基建工程,大宗物资设备采购,招生就业、财经管理、收费、审计等规定情况。
不执行有关规定,发生违规行为但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50分/次。
不配合纪检监察调查取证,案件查处工作的扣20分/次。
不配合审计部门作好审计、整改的扣20分/次。
5.3平安稳定〔-200分〕
观测点
指标内涵
分值
评分标准
5.3.1日常管理
治安发案率、交通违章率、平安事件通报率,以及隐患排查与整改。
-40分
治安发案率、交通违章率、通报率、隐患排查与整改情况分别按学院排名,第一名计-40分,每递减1名加4分。
5.3.2重大事项
一年内无刑事犯罪案件、食物中毒〔校园内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及火灾、爆炸等责任事故;未发生群体性事件〔单方2人以上的群架,哄闹、罢课、非法游行和集会等〕、无涉及师生的非法宗教活动;未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在校园内或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等影响校园平安稳定事项。
-160分
师生发生刑事犯罪案件的扣50分/人;校外集体聚餐发生食物中毒扣5分/人;每次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扣5-20分,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上的加扣10分/万元;发生群体性事件扣5分/人;发生非法宗教活动扣5分/人,有境外势力介入的加扣20分/次;发生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扣50分/人;出现平安稳定问题隐瞒不报或未及时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0分/次;以上事项处置不善加扣20分/次,扣完为止。
附件3
丽水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分为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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