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A版纯棉防绉纺织服饰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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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A版纯棉防绉纺织服饰品
纯棉防绉纺织服饰品
棉材質的布料原所擁有的特性之一是:
雖然非常吸水吸汗、柔軟舒適,但是,非常容易起皺紋。
因此,使用100%純棉為材質所製成的襯衫等成衣很容易起皺紋。
特別是在經過洗濯之後,通常必須整烫後,才能將皺紋消除。
經過「純棉防绉加工」之布料,經過洗濯後,不必整烫,就能保持平整、不起皱。
而且,即使整天穿著,亦不會起绉,維持良好外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100%纯棉之纺织、服饰产品经重复洗涤后,其抗起绉程度之评价标准及试验法。
合格标准
1.纤维成分:
100﹪纯棉。
2.水洗后布面外观:
SA-4(含)以上。
3.水洗后折痕外观:
CR-3(含)以上。
4.透气性:
每分钟12立方呎/平方呎(含)以上。
5.甲醛含量:
6.直接与皮肤接触(如长裤、床单):
75ppm(含)以下。
7.不直接与皮肤接触(如衬衫):
300ppm(含)以下。
试验方法
1.纤维成分:
AATCC20。
2.水洗后布面外观:
AATCC143
(1)IVA(ii)4LBLOAD20CYCLES。
3.水洗后折痕外观:
AATCC143
(1)IVA(ii)4LBLOAD20CYCLES。
4.透气性:
ASTMD737。
5.甲醛含量:
JISL-1041-5.3.1。
品保责任区分
1.纺拓会部分:
仅保证上述五项试验结果之正确性。
2.申请厂商部分:
须对其他一般纺织服饰产品之基本要求(如染色坚牢度、缩率、撕裂强力…等),于消费者客诉时,承担其质量保证责任。
备注
∙AATCC即AmericanAssociationofTeGtileChemistsandColorists,
∙SA为AATCC在水洗后布面外观之评级标准代号
∙CR为AATCC在水洗后折痕外观之评级标准代号
∙即AmericanSocietyforTestingandMaterials。
∙JIS即JapaneseIndustrialStandard
0002.远红外线纺织服饰品
farinfraredteGtile
公布日期:
89年8月4日
修订日期:
90年8月7日
遠紅外線紡織品指的是以可吸收4~20微米波長之纖維製成的特殊布料。
應用尖端的奈米科技於紡紗、織布及染整過程中加入可吸收遠紅外線的成分。
遠紅外線紡織品在吸收日光或人體的能量後,會以輻射的方式緩慢地將能量傳回人體,具有「遠紅外線」功能的布料可較一般材質之布料更有效達到保溫的目的。
适用范围
非属于医疗用品之纤维制品类的贴身衣物及其半成品,原棉、原丝等素材除外。
例如:
衬衣、睡衣、袜、束带等制品及其相关材料之织品、编织品、布等半成品。
合格标准
远红外线附加加工法分为原料混合加工、涂膜加工(coating)及含浸加工等。
因考虑原料混合加工制品具有与原纤维同等之耐久性,故不需进行耐洗濯特性之测试。
涂膜加工及含浸加工则需先进行耐洗濯性之测试,测试方法依据AATCC135
(1)(Ⅲ)(A)iii法洗涤10次。
再进行常温中远红外线纤维制品之功能性测试,其合格标准如表1。
※表1.合格标准
评定专案
合格标准
远红外线特性
远红外线分光吸收率
在4~20m的波长领域中,以远红外线加工之同一形状与未施以加工之对照样品比较其吸收峰总面积差异超过5%以上。
再放射特性
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之温度差为+0.5°C以上,并且其有效差异值优于信赖限界95%。
G符合上述任一项标准。
温度特性
温度记录器(thermograph)
指定部位穿着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前后之平均皮肤温度差达0.5℃以上,或是温度画面面积比可明显确认优劣。
热显像侦测仪
(monitortest)
确认明显温度特性的热显像侦测仪数超过半数。
或是有意义值优于信赖界限95%。
G符合上述任一项标准。
试验方法
常温中远红外线纤维制品其功能之试验方法,如表2。
※表2.试验方法
评定专案
测量仪器
备注
远红外线特性
远红外线分光吸收率
傅立叶转换红外线光谱仪
(FT-IR)
在4~20m的波长领域中,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比较。
样品规格根据表3之规定。
再放射特性
45度parallel再放射法
温度特性
皮肤温度
温度记录器(thermograph)
其它
热显像侦测仪(monitortest)
注:
检定方法之条件等事项根据附录所定。
※表3.试验样品形状及规格
评定专案
评定样品
远红外线特性
制成品或半成品之截断样品(布料)
测试样品及对照样品之布重比较,误差在5%以下。
温度特性
制成品(实品)
测试样品及对照样品之布重比较,误差在5%以下。
远红外线特性之测量方法
1.分光吸收率之测量方法
o测量仪器
o傅立叶转换红外线光谱仪(FT-IR)装置
o测试样品
o测试样品必须与实际使用品为同样成分、形状。
但若其形状不适合测试,则采用适合实际测试所需之形状。
o对照样品为比较对照之用,采用与测试样品之成分、形状、色彩相似之样品。
对照样品与测试样品之布重比较,误差在±5%(含)以下。
o测试条件
o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同时间于同一测试机构以同一装置进行测试。
选取样品约3G1cm2面积大小,但等重量之布料,比较其在4~20um波长区域之吸收峰总面积差异。
o测试次数
o同一样品进行3次测试,采用光谱中第二高数值之数据。
2.45度PARALLEL再放射法之测量方法
o测量仪器
o45度parallel再放射测量装置
o测试样品
o测试样品与实际使用品为同样成分、形状。
但若其形状不适合测试,则可在不影响成分的前提下进行加工处理。
(例如:
棉纤维→不织布)
o对照样品为比较对照之用,采用与测试样品之成分、形状、色彩相似之样品。
对照样品与测试样品之布重比较,误差在±5﹪(含)以下。
o测试条件
o于20±1℃、50±10%RH温控室,或是于该温度之环境中进行测试。
o测试次数
o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安置于检定台并检定之后,为去除其误差,更替两项样品再度测试,求取两次检定中两项样品间温度差之平均值。
样品数各五件,求取五件样品测试资料之平均值。
若有必要,可检定测试样品与对照样品之有效差。
3.温度特性之测量方法
o测量仪器
o温度记录器(thermograph)
o热显像侦测仪(monitortest)
o测试条件的设定
▪测试者本身条件设定﹕测试者须为标准体重的健康成年人。
▪测试者的安定性及适应条件﹕维持最少十二小时以上的一般生活作息。
▪测试前每一位测试者于测试室内维持60分钟的安静状态。
测定的时点即为每一位测试者于安静后着装前的时点;着装后的标准适应条件为30分钟。
▪测试者人数﹕须有5名(含)以上的测试者。
▪测试样品﹕制成品或与制成品类似的物品。
▪测试次数﹕每名测试者各2次(含)以上。
▪测试室的环境﹕温度18—25度、湿度40—60%、大气压力750-760㎜Hg。
▪测试的时点﹕测试者于测试室内维持60分钟安静状态后,脱掉原穿着衣物适应20分钟(即:
着装前),再着测试织品30分钟(即:
着装时),再脱掉测试织品20分钟(即:
脱衣后)。
测试时点分别在着装前5分钟一点,着装时5、10、20、30分钟各一点,脱衣后5、10、20分钟各一点。
总计8个时点测量皮肤温度。
品保责任区分
1.纺拓会部分:
仅保证上述试验结果之正确性。
2.申请厂商部分:
须对其他一般纺织服饰产品之基本要求(如染色坚牢度、缩率、撕裂强力…等),于消费者客诉时,承担其质量保证责任。
备注
∙AATCC即AmericanAssociationofTeGtileChemistsandColorists,
∙SA为AATCC在水洗后布面外观之评级标准代号
∙CR为AATCC在水洗后折痕外观之评级标准代号
∙即AmericanSocietyforTestingandMaterials。
∙JIS即JapaneseIndustrialStandard
0003.透湿防水纺织品
breathable-waterproofteGtile
公布日期:
89年8月7日
所謂的「透濕材質」是一種有利於身體之汗液蒸汽排出的布料,在劇烈運動時身體釋放的蒸氣會藉由體表揮發而達到降溫的效果,透氣材質可將體表濕氣排出,使運動流汗時也可以維持絕佳的舒適與乾爽。
而「防水性」是指布料具有完全抵檔水分穿透的能力,防水性材質通常是在表面以樹脂、鐵氟龍薄膜、TPU、TPE…等材料加工的布料。
每平方公分以樹脂或薄膜加工的表面可含有數以萬計的微孔,而這些微孔遠比水滴要小,因此即使在壓力之下也能完全阻擋水份的滲透。
适用范围
非属于医疗用品之纤维制品类的贴身衣物及其半成品,原棉、原丝等素材除外。
例如:
衬衣、睡衣、袜、束带等制品及其相关材料之织品、编织品、布等半成品。
合格标准
经AATCC135
(1)(Ⅲ)(A)iii法洗涤10次后,始测试下列2项特性。
1.透湿性:
符合下列任一项标准即可
2.
(1)4500gm/m224hr以上,本值限以ASTME96BW法–倒水杯法测试。
3.
(2)3000gm/m224hr以上,本值限以ASTME96E法–氯化钙法测试。
4.防水性:
1000mmH2O以上。
试验方法
1.耐用性:
AATCC135
(1)(Ⅲ)(A)iii法。
2.透湿性:
3.
(1)ASTME96BW法–倒水杯法。
4.
(2)ASTME96E法–氯化钙法。
5.防水性:
AATCC127法Hydrostaticpressure耐水压法。
品保责任区分
1.纺拓会部分:
仅保证上述三项试验结果之正确性。
2.申请厂商部分:
须对其他一般纺织服饰产品之基本要求(如染色坚牢度、缩率、撕裂强力…等),于消费者客诉时,承担其质量保证责任。
备注
∙AATCC即AmericanAssociationofTeGtileChemistsandColorists,
∙ASTM即AmericanSocietyforTestingandMaterials。
0004.家用级抗菌纺织品
fanti-bacterialteGtileforapparel&home
公布日期:
90年8月7日
修订日期:
92年9月1日
中华民国九十年八月七日纺拓会(90)设字第10758公告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九月一日纺拓会(92)设字第05585及06396号再版公告
布料抗菌较为常见的方式有下列几种,天然抗菌剂、有机抗菌剂和无机抗菌剂三大类型。
1.天然抗菌剂:
主要来自天然植物的提取物质,如甲壳素。
2.有机抗菌剂:
发展历史较长,已有30多年的历史,如甲醛、有机卤素化合物等。
3.无机抗菌剂:
利用银、铜、锌等金属的抗菌能力,通过物理吸附离子交换等方法,将银、铜、锌等金属(或其离子)固定在多孔材料的表面制成抗菌剂,然后将其加入到相应的制品中即获得具有抗菌能力的材料。
一般而言,抗菌纤维在纺织业的应用领域十分广泛。
应该说很难找到一项纺织品会排斥具有「抗菌」这项功能,举凡婴幼儿用纺织品、贴身内衣裤、运动休闲服饰、衬衫、工作服、医疗用纺织品、病理服、家居用纺织品、寝具、家饰用纺织品、不织布产品、卫生清洁用纺织品、汽车用纺织品…等许许多多用途,都是抗菌纺织品所涵盖的领域。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家庭用纺织、服饰产品,其抗菌程度之评价标准及试验法。
合格标准
1.抗菌性:
经AATCC135
(1)(Ⅲ)(A)iii法洗涤10次后,始测试抗菌性;一次使用之纺织品得不经洗涤,以现状测试抗菌性。
其减菌率(ReductionRate)大于零,即R>0。
2.皮肤刺激性:
现状皮肤刺激指数(PII,PrimaryIrritationIndeG)小于2.00。
试验方法
1.耐用性:
AATCC135
(1)(Ⅲ)(A)iii法。
2.抗菌性:
AATCC100法。
测试细菌为:
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6538)、肺炎杆菌(ATCC4352)
3.皮肤刺激性:
CPSC1500.41皮肤刺激性试验—贴附法。
品保责任区分
1.纺拓会部分:
仅保证上述三项试验结果之正确性。
2.申请厂商部分:
须对其他一般纺织服饰产品之基本要求(如安全性、染色坚牢度、缩率、撕裂强力…等),于消费者客诉时,承担其质量保证责任。
备注
∙AATCC即AmericanAssociationofTeGtileChemistsandColorists。
∙CPSC即ConsumerProductSafetyCommission。
0005.医疗用抗菌纺织品
anti-bacterialteGtileformedicaluse
公佈日期:
90年8月7日
修訂日期:
92年9月1日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七日紡拓會(90)設字第10758公告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一日紡拓會(92)設字第05585及06396號再版公告
一般而言,抗菌纖維在紡織業的應用領域十分廣泛。
應該說很難找到一項紡織品會排斥具有「抗菌」這項功能,舉凡嬰幼兒用紡織品、貼身內衣褲、運動休閒服飾、襯衫、工作服、醫療用紡織品、病理服、家居用紡織品、寢具、傢飾用紡織品、不織布產品、衛生清潔用紡織品、汽車用紡織品…等許許多多用途,都是抗菌紡織品所涵蓋的領域。
适用范围
本標準適用於醫療用紡織、服飾產品,其抗菌程度之評價標準及試驗法。
合格标准
1.抗菌性:
經AATCC135
(1)(Ⅲ)(A)iii法洗滌50次後,始測試抗菌性;一次使用之紡織品得不經洗滌,以現狀測試抗菌性。
減菌率(ReductionRate)達95%以上,即R≧95%。
2.皮膚刺激性:
現狀皮膚刺激指數(PII,PrimaryIrritationIndeG)小於2.00。
试验方法
1.耐用性:
AATCC135
(1)(Ⅲ)(A)iii法。
2.抗菌性:
AATCC100法。
測試細菌為:
金黃色葡萄球菌(ATCC6538)、大腸桿菌(ATCC11775)、肺炎桿菌(ATCC4352)、綠膿桿菌(ATCC10145)、耐性金黃色葡萄球菌(MRSA:
ATCC33591)
3.皮膚刺激性:
CPSC1500.41皮膚刺激性試驗—貼附法。
品保责任区分
1.紡拓會部分:
僅保證上述三項試驗結果之正確性。
2.申請廠商部分:
須對其他一般紡織服飾產品之基本要求(如染色堅牢度、縮率、撕裂強力…等),於消費者客訴時,承擔其品質保證責任。
备注
∙AATCC即AmericanAssociationofTeGtileChemistsandColorists。
∙ATCC即AmericanTypeCultureCollection。
∙MRSA即MethicillinResistantStaph.Aureus。
∙CPSC即ConsumerProductSafetyCommission。
0006.防紫外线纺织品
sunprotectiveteGtile
公布日期:
89年8月7日
抗紫外线机能指的是纺织品具有保护皮肤免受紫外线辐射的功能,为了达到此一目的,必须在合成纤维的原料进行聚合之前,将微米或奈米粒径的粉状二氧化钛与氧化锌混合后分布在纤维上,如此一来,以此种聚合纤维制成的布料便可具有阻挡或反射紫外线的特性。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服饰产品经重复洗涤后,其对紫外线遮蔽效果之评价标准及试验法。
合格标准
经AATCC135
(1)(Ⅲ)(A)iii法洗涤10次后,始测试以下特性。
UPFRatings:
40以上,即UPFRatings≧40。
试验方法
1.耐用性:
AATCC135
(1)(Ⅲ)(A)iii法。
2.紫外线防护系数(UPFRatings):
AS/NZS4399。
品保责任区分
1.纺拓会部分:
仅保证上述二项试验结果之正确性。
2.申请厂商部分:
须对其他一般纺织服饰产品之基本要求(如染色坚牢度、缩率、撕裂强力…等),于消费者客诉时,承担其质量保证责任。
备注
∙AATCC即AmericanAssociationofTeGtileChemistsandColorists。
∙AS/NZS为AustralianandNewZealandStandards。
0007.吸湿速干纺织品
moistureabsorbing&quickdryingteGtile
公布日期:
89年8月7日
吸湿功能指的是藉由添加化学助剂于布料中以提升材质之吸湿程度。
吸湿织品常与速干机能的成衣结合以维持身体的干爽,速干材质指的是一种干燥速度比同大小之棉质布料快两倍以上的材质,无论在酷热或严寒的天气下,都十分适合穿着速干机能的成衣。
当汗液吸附在衣物上时,速干材质比一般棉质材质更容易将之排出,换句话说,此种材质将发挥更好的排汗功能,使身体更干爽。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服饰产品重复洗涤后,其吸湿速干特性之评价标准及试验法。
合格标准
经AATCC135
(1)(Ⅲ)(A)iii法洗涤10次后,始测试以下特性。
1.蕊吸高度:
测试10分钟后7㎝以上。
2.干燥速率:
测试12分钟后之其水分蒸发率,针织类产品达20%以上;梭织类产品达30%以上。
试验方法
1.耐用性:
AATCC135
(1)(Ⅲ)(A)iii法。
2.蕊吸高度:
JISL1907,Byreck法。
3.干燥速率:
将6㎝×6㎝之试样置于摄氏温度20±1℃、湿度65%±2%之环境下24小时,以滴定管口距受测织物表面一公分距离,滴0.05cc水于织物表面后,置于准确度0.001g之微量天秤悬空测试12分钟后其水分蒸发率。
测试5次之平均值:
4.水分蒸发率(%)=|湿布重量变化|/0.05cc水之重量
品保责任区分
1.紡拓会部分:
仅保证上述三项试验结果之正确性。
2.申请厂商部分:
须对其他一般纺织服饰产品之基本要求(如染色坚牢度、缩率、撕裂强力…等),于消费者客诉时,承担其质量保证责任。
备注
∙ATCC即AmericanAssociationofTeGtileChemistsandColorists
∙JIS即JapaneseIndustrialStandard。
。
0008.抗静电纺织品
anti-staticteGtile
公布日期:
89年8月7日
抗静电材质是指在高易燃性与爆炸性环境下能符合安全条件的布料,它通常是以抗静电纤维、棉以及聚酯纱混纺而成,抗静电纺织品的功能性主要测试方法为表面电阻值及静电消散时间。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服饰产品重复洗涤后,其抗静电特性之评价标准及试验法。
合格标准
經AATCC135
(1)(Ⅲ)(A)iii法洗滌10次後,始測試以下特性。
1.表面電阻:
106Ω/㎝~109Ω/㎝。
2.靜電消散時間:
0.01秒以下。
试验方法
1.耐用性:
AATCC135
(1)(Ⅲ)(A)iii法。
2.表面电阻:
DIN54345part1或part5。
3.静电消散时间:
Fed101C4046法。
品保责任区分
1.紡拓会部分:
仅保证上述三项试验结果之正确性。
2.申请厂商部分:
须对其他一般纺织服饰产品之基本要求(如染色坚牢度、缩率、撕裂强力…等),于消费者客诉时,承担其质量保证责任。
备注
∙AATCC即AmericanAssociationofTeGtileChemistsandColorists。
∙DIN为德国DINDeutschesInstitutfürNormunge.V.之简称。
∙Fed为FederalStandard之简称。
0009.家用电磁波遮蔽纺织品
electromagneticshieldingteGtileforapparel&home
公布日期:
91年8月4日
修订日期:
92年9月1日
中华民国九十二年九月一日纺拓会(92)设字第06437号再版公告
众所皆知如手机、计算机、微波炉等电子设备都会释放电磁波,对人体健康产生影响。
具有防电磁波功能的纺织品可防止电磁波释放对人体造成的侵害,此类纺织品通常是由金属纤维与棉纤维混纺而制成,经多次洗涤后仍不会影响其效能。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衣着用纺织品及装饰用纺织品其电磁波遮蔽特性之评价标准及试验法。
合格标准
1.A等级:
在30MHz~3000MHz的测试频率范围下,其屏蔽效果须³90%(10dB)。
2.A+等级:
在30MHz~3000MHz的测试频率范围下,其屏蔽效果须³99%(20dB)。
3.A++等级:
在30MHz~3000MHz的测试频率范围下,其屏蔽效果须³99.9%(30dB)。
试验方法
1.耐用性:
∙一般衣着用纺织品须经AATCC135
(1)(Ⅲ)(A)iii法洗涤20次后,始测试以下特性。
∙装饰用纺织品须经AATCC135
(1)(Ⅲ)(A)iii法洗涤5次后,始测试以下特性。
∙得依客户要求洗涤或不洗涤方式测试,并于验证证书相关文件中注明之。
1.屏蔽效果、测试法如下:
2-1用语定义
2-1-1屏蔽(Shielding):
屏蔽是以导电或导磁材之封闭面,将其内外两侧空间进行电磁性隔离,因此从一侧空间向另一侧空间传输的电磁能量被封闭面阻隔或抑制到极微量,这种抑制方式称为屏蔽或遮蔽,亦有人称为电波插入衰减。
2-1-2屏蔽效能(ShieldingEffectiveness):
屏蔽效能是用以评估电磁波被阻隔程度之参数,通常以”SE”表示,单位为”dB”。
如使用辐射功率测量则屏蔽效能为
SE(dB)=10log(P1/P2)…………
(1)
(1)式中之P1=电波穿透屏蔽物所量测之功率
P2=电波不经屏蔽物直接量测之功率。
如使用辐射场强测量则屏蔽效能为
SE(dB)=20log(E1/E2)…………
(2)或
SE(dB)=20log(V1/V2)…………(3)
(2)(3)式中之E1=电波穿透屏蔽物所量测之场强
E2=电波不经屏蔽物直接量测之场强
V1=电波穿透屏蔽物所量测之电压
V2=电波不经屏蔽物直接量测之电压
2-1-3屏蔽效果(%):
当Reading(dB)单位为dBm时
屏蔽效果(%)=
当Reading(dB)单位为dBμV/m时
屏蔽效果(%)=
2-2量测设备
2-2-1屏蔽测试必须在电波无反射隔离室内执行,且电磁波隔离度须大于80dB。
2-2-2用于发射电磁波之天线可用环形天线、双极偶天线、对数形天线、或号角形天线等。
2-2-3接收端天线须使用电磁场强探测计直接量测场强(V/m),若频率高于2GHz.时可使用号角型天线测量。
2-2-4发射端之信号源可使用正弦连续波(CW)、或加调变之扫描电波波形、及脉冲讯号之扫描波形均可。
2-2-5相关测试之架设如图1,天线与测试样品必须高于隔离内地面150公分。
2-3纺织品之屏蔽性量测(仪器架构如图1)
图1:
纺织品电磁波屏蔽性测试之架设
2-3-1试品大小:
90cmG90cm取三块试样。
2-3-2测试夹具:
金属辅助测试箱60cmG60cmG80cm其中一面为无遮蔽之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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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纯棉 纺织 服饰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