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docx
- 文档编号:1097067
- 上传时间:2023-04-30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18.90KB
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docx
《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安徽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检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名称:
(公章)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类别:
兽用生物制品□其他兽药□
申请日期:
年月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制
表一
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申请表
1.单位名称
2.开办时间
3.经营地址
邮编
4.仓库地址
邮编
5.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6.法定代表人住址
邮编
7.企业负责人姓名
电话
邮箱
8.联系人姓名
电话
传真
9.经济性质
10.经营方式
11.经营范围
12.年营业额
(万元)
13.年利润额(万元)
14.人员组成
人员总数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其他人员
15.兽药GSP实施
情况介绍(可附页)
16.初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17.组织检查验收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月日
18.备注
注:
1.经营方式系指连锁经营、批发经营、零售经营、批零兼营。
2.经营范围系指兽用生物制品、化学药品、生化药品、中药制剂、中药材(中药饮片)、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原料药、特殊药品(兽用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易制毒化学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
3.经济性质系指国有、集体、外资、合资或私营。
表二
单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职务/岗位
所学
专业
学历
技术
职称
备注
注:
填报本表时,请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管理人员学历证书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其他人员的有关学历证书复印件附后。
表三
单位场所和设施设备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月日
营业场所
及辅助、
办公用房
营业用房
面积
(㎡)
辅助用房
面积
(㎡)
办公用房
面积
(㎡)
动物诊疗
场所面积
(㎡)
备注
兽药仓库
仓库面积
备注
仓库
总面积
(㎡)
冷库
面积
(㎡)
阴凉库
面积
(㎡)
常温库
面积
(㎡)
特殊管理兽药专库面积
(㎡)
设施设备
序号
主要设施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说明:
1.根据单位经营类别和场所设备的实际情况填写。
如无栏目所设项目,应注明“无”。
2.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栏目中“辅助用房”指房屋中服务性或劳保用房。
备注1:
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目录
序号
文件资料名称
适用范围
1
基本情况说明;
全部
2
《兽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新设单位除外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全部
4
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等人员的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全部
5
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全部
6
经营场所和仓库的使用证明复印件
全部
7
主要设施设备及其图片和说明
全部
8
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文件
全部
9
兽药记录样表
全部
10
已销售或拟销售兽药生产企业的《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和产品批准文号复印件
全部
11
进口代理商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和进口兽药的《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复印件。
经营进口兽药单位适用
12
与生产单位签订的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代理销售合同复印件(合同上应注明销售的品种)
经营国内单位生产的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单位适用
13
与进口代理商签订的兽药经销合同复印件(合同上应注明经销的兽药品种),以及该进口代理商是境外单位在国内指定的唯一进口代理商的证明文件。
经营进口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单位适用
备注2:
填表说明
1.适用范围及格式要求
1.1《安徽省兽药GSP现场检查验收申请表》(以下简称《检查验收申请表》)适用于兽药经营单位的设立、迁址和换证工作。
设立指兽药经营单位首次申请《兽药经营许可证》,迁址指变更经营地址,换证是指《兽药经营许可证》期满后的重新申请核发新证。
1.2《检查验收申请表》由兽药经营单位填写,一式三份,并提供电子版;上报组织检查验收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二份(含电子版),自存一份。
1.3申请单位必须客观、真实填写《检查验收申请表》内各项内容。
1.4《检查验收申请表》及要提交的文件资料均须用A4纸打印,标明目录及页码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2.封面
2.1申请单位名称:
填写兽药经营单位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2.2经营地址:
填写兽药经营单位日常进行经营活动的详细地址,应注明市、县、区、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
2.3法定代表人:
按照单位营业执照填写。
2.4联系人及电话:
填写负责申办兽药GSP检查验收的人员姓名和手机电话。
2.5申请类别:
如申请经营非国家强制免疫兽用生物制品,在兽用生物制品的“口”中打“√”;申请经营其他兽药,在其他兽药的“口”中打“√”。
2.6申请日期:
填写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
“二O一一年五月一日”。
3.兽药GSP检查验收申请表
3.1单位名称:
与封面单位名称一致。
3.2开办时间:
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
未取得工商注册的填写单位预先核准名称的时间。
3.3经营地址:
与封面的经营地址一致。
3.4仓库地址:
填写实际储存兽药的仓库地址。
如有多个仓库,或有单独的冷库、阴凉库、常温库、特殊管理兽药专库、中转库等,需要将各个仓库的地址及邮编一并填入表中。
3.5法定代表人:
姓名应与封面一致,住址应填写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住址,电话应填写法定代表人日常所用的手机电话。
3.6单位负责人:
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对单位进行全面经营管理的负责人的姓名、手机电话和邮箱。
3.7联系人:
姓名和电话应与封面一致。
3.8经济性质、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按照表后的备注进行分类填写。
3.9人员组成:
人员总数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其他与申请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全部人员总数。
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根据岗位职能职责确定。
3.10兽药GSP实施情况介绍:
由申请单位对实施兽药GSP的时间、实施过程、自查情况等进行总体概括和介绍,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
3.11初审部门意见:
本栏由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填写。
对材料初审合格的单位,填写“初审合格,同意转报”;对材料初审不合格的单位,填写“初审不合格,不同意转报”。
3.12组织验收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本栏由组织开展兽药GSP检查验收的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填写。
对申报资料审查合格的单位,填写“材料审查合格,同意组织开展兽药GSP检查验收”;对申报资料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填写“材料审查不合格,不同意组织开展兽药GSP检查验收”。
4.单位人员情况:
本表主要填写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他与本单位有劳动合同关系的在岗管理、技术、检验和生产人员,包括单位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采购人员、检验人员、销售人员、保管人员、会计、司机、维修工等。
聘请的顾问不必填写。
5.单位场所和设施设备
5.1营业场所和辅助、办公用房:
各个场所或用房的面积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上的实际建筑面积填写。
5.2兽药仓库:
如果只有一个仓库,其总面积按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上的实际建筑面积填写,其他各个库房的面积根据经营兽药品种和内部的实际划分情况进行填写。
如果设有多个仓库,或设有独立的冷库、阴凉库、常温库、特殊兽药专库、中转库等,应将以上仓库面积相加,得出仓库总面积。
5.3设施设备:
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八条的规定,填写主要设施设备及其规格型号和数量。
具有兽药检验设施的,还要填写相应的检测仪器设备及其规格型号和数量。
6.需要提交的文件资料
6.1基本情况说明:
包括本单位概况、开办时间、经营产品、变迁来源、隶属关系或所有权性质,实施兽药GSP情况等,字数要求在500字以上。
6.2经营场所和仓库的平面布局图:
应是按比例绘制的平面图,经营场所应标注营业区、生活区、办公区、动物诊疗区等;仓库应标明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退货区等区域划分。
有冷库、阴凉库、特殊管理兽药专库的,应在仓库平面布局图中标明。
6.3经营场所和仓库的使用证明复印件:
指经营场所和仓库的产权证、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等使用证明。
6.4主要设施设备及其图片和说明:
由申请单位将填写的主要设施设备拍摄成图片,配以简要说明并装订成册。
6.5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文件:
包括《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五条要求制定的所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文件和管理制度,并装订成册。
6.6兽药记录样表:
包括《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六条规定的所有兽药记录样表,并装订成册。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徽省 兽药 经营 质量管理 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