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冶炼渣综合利用项目报告书Word文件下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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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装机容量为1050KW。
2、供排水
水源:
来自bb市动力公司供水系统,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厂区建设100m3蓄水池。
供水系统:
采用生产、生活、消防合一的供水管网,环状布置。
循环水系统:
设净循环水系统和浊环水系统各1套。
厂区分设雨排水和生活污水排水系统。
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3、供暖
供暖采用ZH炉余热供给,不舍锅炉房。
贮运工程
1、料场
原料场位于厂区西南,总占地面积1000m2,地面硬化且外墙封闭顶棚。
球团晾晒场面积1000m2。
2、仓库
成品库1座(96m×
18m)。
3、煤堆场
25×
20m(500m2),地面硬化、料棚。
4、焦炭堆场
4
环保工程
1、废气
①ZH炉烟气采用沉降、冷却、布袋除尘,脱硫后经50m高烟囱外排,共2套设施,1个烟囱。
②对于出铁口、撇渣器、出渣口、摆动嘴等除铁过程烟气,采用集气罩捕集后并入ZH炉烟气净化系统处理。
③焦粉制备过程中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④原料料仓、输送及配料系统除尘,采用集中布袋除尘,后经20m高排气筒外排。
2、废水
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洒水降尘。
3、固废
ZH炉收尘灰,外销当地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煤焦油,为危险废物,外销有资质的单位回用利用。
燃煤灰渣,外销当地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废耐火材料,全部回用。
脱硫渣,外销当地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送bb市生活垃圾场填埋。
噪声治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降噪措施。
5
土建工程
新建ZH炉生产厂房、煤气站、办公楼等。
(7)产品方案
项目主产品为直接还原铁6万吨/年,副产品为水泥辅料24万吨/年。
①主产品:
直接还原铁是含铁物料经低温还原形成的低碳多孔状物质,其化学成分稳定,杂质含量少,主要用作电炉炼钢的原料,也可作为转炉炼钢的冷却剂,如果经二次还原还可供粉末冶金用。
产品质量标准见表1-2。
表1-2直接还原铁质量标准
科目
标准
外观
铁水浇铸成块的直接还原铁
含铁量TFe%,≥
92
金属化率%,≥
93
压块密度≥
硫%,≤
0.01
磷%,≤
0.015
锰%,≤
0.1
②副产品—水泥辅料
本项目生产的水泥辅料参考执行《硅酸盐水泥辅料》(GB/T21372-2008)标准。
硅酸盐水泥辅料主要有CaO、SiO2、Fe2O3、Al2O3四种氧化物组成,在熟料中占95%,另5%为其它氧化物,如MgO、SO3等。
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利用铜冶炼废渣和电石渣,生产直接还原铁和副产品水泥辅料。
(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色金属中“高效、节能、低污染、规模化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有价元素的综合利用、赤泥及其它冶炼渣综合利用”列为鼓励类,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尾矿、废渣等资源综合利用”、“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项目对冶炼废渣综合利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相关规划符合性
1)国务院支持甘肃经济发展的若干建议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29号文件)的文件精神,支持和鼓励矿产资源开采加工企业提高采矿回收率、选矿回收率、共伴生矿综合利用率,加强冶炼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2)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
根据《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的要求,bb市依托bb集团公司和甘肃稀土集团公司,重点发展有色金属新材料、稀土功能材料、环保材料、精细化工、新能源技术等五大高新技术产业,形成铜、铝、铅锌、锂、稀土新材料、功能材料及精细化工一体化等新的产业链。
对于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其中的综合利用项目包括bb公司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产业化工程;
重要支撑技术中也提到冶炼弃渣综合回收利用技术。
本项目综合利用冶炼废渣,符合《甘肃省循环经济总体规划》。
3)bb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根据《bb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本项目不再规划范围内。
4)bb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把循环经济发展作为联系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纽带,全面落实《bb市循环经济发展实施方案》,实施西北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和西北再生金属回收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推进有色金属冶炼灰渣、氟石膏、粉煤灰综合利用,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降耗技术,着力打造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一批循环经济专业基地,培育发展循环经济骨干企业,强化园区内部、企业之间、区域之间的协作联合,促进产业链扩展、资源循环高效利用,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实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发展。
项目符合《bb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3、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功能区划
①环境空气功能区划
根据bb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bb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方案的通知》(市政发[1997]114号),bb区由二类区和三类区组成,其中银山路以东、东大沟以西、bb公司运输部铁路专用线以南、氟化盐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坝以北的区域为三类区,其余为二类区。
本项目所在地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
②水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甘肃省地面水环境保护功能类别划分规定》(甘环发【1997】75号)以及《关于批准实施甘肃省水环境功能区的请示》(甘水发【2007】175号),黄河bb段均调整为Ⅲ类水域。
③声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的划分,本项目厂址所在区域为声环境2类区。
(2)现状环境质量及评价
1)本次评价利用2012年2月bb市环境监测站对评价区环境空气进行了现状监测。
评价范围内3个监测点的各项监测因子小时浓度全部达标,且浓度值较小,其中NO2小时浓度均未检出。
在各监测点日均值浓度中:
TSP日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267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值的89%,出现在秀沙洞;
PM10日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146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值的32%倍,出现在西湾;
SO2日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048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的32%,出现在秀沙洞;
NO2日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011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的9%,出现在化工厂厂址;
铅日平均浓度在三个监测点均为未检出,本次评价按照最低检出限一半进行评价,铅日平均值为0.21ug/m3,占国家标准值得30%;
砷日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077ug/m3,占国家标准值的2.6%;
氟化物日平均浓度最大值为0.0008mg/m3,占国家二级标准的11.4%,出现在秀沙洞。
环境空气监测结果表明,评价区的各监测点PM10、TSP、SO2与NO2日均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的要求,说明评价区内有一定环境容量。
2)本次环评利用bb市环境监测站于2012年2月2日对黄河bb段地表水的例行监测。
bb黄河段为青城桥、靖远桥、五佛寺三个监测断面,根据监测结果可知,监测指标中除总氮超标外,其余指标均满足要求。
3)本次环评bb市环境监测站2013年1月对拟建项目厂界噪声进行了现状监测,监测时根据厂区的实际地形,在拟建厂区四周布设了4个监测点。
拟建厂区厂界的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范围为35.9-42.9dB(A);
夜间等效声级范围为26.0-39.9dB(A);
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中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2类标准限值。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明:
现有厂区厂界目前声环境质量较好。
4、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及影响评价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尘铅、尘砷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具体见表4-1。
表4-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类别
污染物名称
标准值(二级)
备注
环境
空气
TSP
年平均
0.2mg/m3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日平均
0.3mg/m3
SO2
0.06mg/m3
0.15mg/m3
1小时平均
0.50mg/m3
NO2
0.08mg/m3
0.12mg/m3
0.24mg/m3
PM10
0.10mg/m3
尘铅
0.001mg/m3
0.0007mg/m3
TJ36-79日均最高浓度
尘砷
0.003mg/m3
2)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见表4-2。
表4-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单位:
mg/L(pH除外)
项目
标准值
pH
6-9
13
砷
≤0.05
溶解氧
≥5
14
汞
≤0.00001
高锰酸盐指数
≤6
15
镉
≤0.005
化学需氧量
≤20
16
六价铬
生化需氧量
≤4
17
铅
6
氨氮
≤1.0
18
氰化物
≤0.2
7
总磷
19
挥发酚
8
总氮
20
石油类
9
铜
21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10
锌
22
硫化物
11
氟化物
23
粪大肠菌群
≤10000
12
硒
≤0.01
24
3)地下水
地下水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3-1993)Ⅲ类标准,见表4-3;
4)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区标准,见表4-4。
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二级标准,见表4-5。
表4-3地下水质量标准限值单位:
pH值
6.5~8.5
总硬度
≤450
≤0.002
锰
≤0.1
亚硝酸盐氮
≤0.02
铁
≤0.3
硝酸盐氮
硫酸盐
≤250
氯化物
≤0.001
总大肠菌群(个/L)
≤3.0
细菌总数(个/ml)
≤100
表4-4声环境质量标准单位:
dB(A)
分类
类别
时段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2类
昼间
60
夜间
50
表4-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值单位:
mg/kg
项目
pH﹤6.5
pH6.5-7.5
pH﹥7.5
Cd≤
0.30
0.60
1.0
Hg≤
0.50
As≤
水田
30
25
旱地
40
Pb≤
250
300
350
Cu≤
农田等
100
果园
150
200
Zn≤
(2)污染物排放及控制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废气排放排放执行《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中新建企业排放限值,尘Pb参考《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见表4-6;
表4-6本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标准
排放源
污染物
标准限值
执行标准
浓度(mg/m3)
速率(kg/h)
烟囱高度(m)
配料站
粉尘
/
《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201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
尘Pb
0.7
0.004
ZH炉
烟尘
NOx
0.072
高炉出铁无组织
5.0
配料站无组织
8.0
2)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同时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18920-2002)中城市绿化水质标准,具体见表同时满足见表4-7。
表4-7污水排放标准单位:
mg/L(PH除外)
SS
CODCr
BOD5
NH3-N
GB8978-1996一级
6~9
70
GB18920-2002城市杂用水
3)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见表1-8。
表4-8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55
营运期厂界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见表4-9。
表4-9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单位:
(4)固体废物
项目固体废物分别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5、评价等级
本项目大气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地表水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地下水评价等级确定为三级。
声环境评价评价等级确定为一般性评述。
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二级。
6、评价范围
根据导则评价范围确定的相关规定,根据HJ2.2-2008导则补充规定,评价范围的直径或边长一般不小于5km。
因此本项目评价范围以排放源为中心,边长为5km的正方形,总面积为25km2。
地表水环境评价范围主要为黄河bb段。
地下水环境评价范围主要是厂区所在区域地下水。
声环境评价范围主要为拟建项目厂界外1m。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要求,本项目环境空气风险评价范围以煤气炉为中心的半径3km范围。
7、评价重点
根据项目排污特点,结合区域环境特征,确定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包括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环境风险评价、环境经济损益分析、清洁生产分析及总量控制、公众参与等。
本次评价工作的重点依次为:
工程分析,环境影响分析,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清洁生产评述、环境风险分析、环境损益分析等。
8、环境敏感区域
项目的环境保护目标为评价区的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和土壤环境质量。
环境敏感点主要是评价区内的居民区。
具体见表8-1。
表8-1环境保护目标
要素
方位
环境特征
距离(m)
人数
环境质量控制标准
西湾村
NNW
农村居住区
2700
6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红砂岘
SE
800
秀沙洞
NW
1500
中山村
4200
bb乡政府
政府机关
2800
地表水
黄河
S
35000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
bb水库
水源地
3200
声环境
厂区周边
周边200
《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
土壤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9、工程污染源分析
(1)废气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ZH炉烟气治理措施
ZH炉冶炼过程中产生高温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尘中含少量Pb、As、Cu、Zn)、SO2和NOX。
烟气采用沉降、冷却、布袋除尘、电石渣-石膏法脱硫后经50m高烟囱外排,共2套设施,1根烟囱。
2)出铁过程烟气治理措施
对于2台ZH炉出铁口、撇渣器、出渣口、摆动嘴等除铁过程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采用收尘罩捕集后送ZH炉烟气治理系统处理。
3)焦粉制备过程中废气治理措施
焦粉制备过程中采用雷蒙磨磨粉,风选分级,布袋除尘。
焦炭由受煤斗下的胶带机,给到焦粉制备间磨煤机,磨煤机与粗、细粉分离器组成闭路系统,粗粉返回磨机再磨,合格的细粉(-200目80%)进入焦粉仓,焦粉制备过程中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4)原料料仓、输送及配料除尘
在原料料仓、转运系统、电振给料机出料口、皮带机受料和交料点,配料过程等部位产尘点进行除尘。
设计对于各产尘点收集后集中除尘。
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尘中含少量Pb、As、Cu、Zn),采用布袋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5)另外煤气发生炉开停炉放散废气:
2台煤气发生炉在开停炉时,由于煤气质量达不到要求而放散,主要成份为烟尘、SO2,由煤气发生炉炉顶烟囱排放。
放散时间按每次15分钟计算,气量约5000m3/h,每年按8次计算。
(2)废水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1)生产废水中设备冷却循环系统定期外排水、地面冲洗废水,这部分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40mg/L、COD20mg/L,直接进入水淬冲渣水补充水,不外排。
煤气发生炉产生的少量含酚氰废水(0.5m3/d),主要污染物酚200mg/L、SS300mg/L、COD1000mg/L,直接用于煤气站拌煤用水,全部进入煤气炉燃烧掉,不外排。
正常情况下生产废水不外排。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主要污染物SS200mg/L、COD200mg/L、BOD5100mg/L、NH3-N20mg/L。
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洒水降尘,不外排。
(3)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主要为ZH炉收尘灰、燃煤灰渣、大修炉渣、煤焦油、脱硫渣及生活垃圾组成。
各类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如下:
1)ZH炉收尘灰,厂区临时渣场贮存,定期外销当地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2)燃煤灰渣,厂区临时渣场贮存,定期外销当地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3)大修炉渣,破碎后作为骨料用于修炉原料。
4)煤焦油,定期集中收集后,外销有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
5)脱硫渣,厂区临时渣场贮存,定期外销当地建材企业综合利用。
6)生活垃圾送bb市垃圾场填埋。
(4)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有:
各类风机、雷蒙磨、ZH炉、水泵、压团机等。
设计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空气动力性噪声采取消声或隔声降噪措施。
各除尘系统风机出口处均设置消声器:
空压站空压机进口带有消声式空气过滤器,出口设有排气消声器;
水泵、压团机等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厂房建筑起一定隔声作用。
采用消声、隔声、个人防护和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
10、“三废”排放
(1)废气以及污染物排放
1)废气污染源产生源强及参数见表10-1。
表10-1废气产生源强及参数
污染源名称
排气量
(m3/h)
年运行时间(h)
产生状况
治理措施
去除率
(%)
排放状况
烟囱参数
(H/D/℃)
排放方式及去向
浓度
(mg/m3)
速度
(kg/h)
速率
ZH炉烟气
80000
7200
尘As
尘Cu
尘Zn
2000
450
0.4
5.6
33.8
160
36
0.32
0.032
0.448
2.704
沉降、布袋、电石渣-石膏法脱硫
99
80
90
0.04
0.056
0.338
1.6
7.2
0.0032
0.0003
0.0045
0.0270
0.047
50/2.0/30
连续
大气
焦粉制备除尘
20000
2500
单机布袋除尘
0.5
15/0.3/30
原料料仓、输送及配料
6000
0.024
0.0024
0.0336
0.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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