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园动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x
- 文档编号:10896664
- 上传时间:2023-05-28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35.87KB
动物园动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x
《动物园动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动物园动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动物园动物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
动物饲养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圈养野生动物饲养管理水平,使饲养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动物、游客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饲养管理
(一)饲养员上岗前应按规定穿着工作服,进笼舍操作前应先清点动物数量,检查动物笼舍和设施的安全情况,观察动物精神状态、排便情况、食物剩余情况。
(二)严格按饲料配方进行饲喂。
在投喂饲料之前,饲养员应仔细检查饲料内是否混有异物(特别是青草、树叶类),检查饲料数量、质量是否符合动物日粮标准。
严禁饲喂不新鲜、变质、冰冻(未解冻或者解冻不完全的)饲料,每日应及时为动物提供足量的、清洁饮用水。
(三)日常操作完毕后,饲养员应注意观察动物的精神状况、行为、采食、饮水和大小便情况等,按照《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动物饲养日志管理办法》做好饲养记录。
(四)饲养员应仔细观察动物的发情表现,经研判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合笼配对。
认真做好动物的产前准备及产后护理工作,保证动物的正常生产、育幼。
(五)饲养员要积极配合动物交流部开展动物交换、动物统计、行业交流及动物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丰容及行为训练
(一)丰容
1、由部门组织人员根据不同动物的自然生活史和展示要求,编制动物丰容项目库,列明丰容措施和实施内容,并对安全性进行评估。
2、饲养员根据目标动物的个体状况拟定丰容目标,提出丰容措施计划报部门同意后实施。
丰容采取常态化和随机化相结合模式开展。
3、丰容措施实施后饲养员要进行动物行为分析,评估丰容效果并不断完善丰容措施,使动物逐步表现出自然行为。
4、丰容设施应使用安全材料,不应有尖锐物体暴露,并避免动物误食。
(二)行为训练
1、动物的行为训练以满足饲养管理、医疗保健为目的。
2、动物行为训练应遵循动物行为生理学原理,方法科学、操作规范。
3、饲养员可根据笼舍环境和动物个体状况制定行为训练计划,由部门进行安全性评估,确定可行性后方可实施。
4、执行行为训练前,饲养员应接受培训并配备一定的训练器具,在保障人员和动物安全的基础上开展。
三、疾病防控
(一)卫生消毒
1、饲养员每日应清扫(洗)动物的内外笼舍、饮水槽及食槽。
2、饲喂用具用品使用完毕后应清理干净,有序放置。
3、饲养员按动物医院规定的消毒计划及消毒方式,定期对场馆内外环境和动物内外笼舍的地面、墙壁、门窗、栖架等设施进行消毒。
(二)疾病防治
1、严格按照动物医院制定的计划,饲养员配合兽医完成动物寄生虫、疾病防控和免疫疫苗接种等工作。
2、饲料房应根据动物生活习性、营养需求、生理状况以及季节变更等因素,及时、渐进地调整饲料量和饲料配比。
3、饲养员应根据天气变化提前做好动物冬季保暖、夏季降温的准备工作。
4、饲养员发现动物异常情况,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和兽医院,兽医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前往核实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
饲养员应积极配合兽医执行治疗和护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发现动物死亡的,应报分管部长,动物尸体交由动物医院处理。
四、安全管理
动物饲养管理部门应开展定期安全隐患排查、不定期安全抽查,排查日常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安全工作台账。
(一)人员安全
1、饲养员进行日常饲养操作时,应遵循“人与动物隔离”的原则。
部分操作不能完全实现人与动物隔离时,必须至少两人在场操作。
2、饲养员应加强巡查,及时劝阻游客投喂、逗打、恫吓动物,禁止游客进入隔离区或动物笼舍内,确保游人和动物的安全。
3、新入岗的饲养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动物饲养管理部应定期组织饲养员参加动物饲养管理操作培训。
每年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不少于一次。
4、根据动物种类的不同情况,各馆舍分别配备防爆盾牌、防爆钢叉、辣椒水等应急工具。
饲养员工作期间随身携带对讲机等物品,保证及时通讯。
发生大型、凶猛动物逃逸时,饲养员应按照《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动物逃逸伤人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处置。
5、非工作人员未经部门批准不准进入动物馆舍。
(二)动物安全
1、饲养员每操作完一间动物笼舍必须立即锁门,打扫卫生和饲喂操作完成以后,应再次检查笼舍门锁是否锁好,做到“一看二拉”,防动物逃逸、意外合笼等事故发生。
2、笼舍内不应放置杂物或危险品。
清扫工具用完后有序放置在工具间,以免动物误食或误伤动物。
3、大型动物、凶猛、珍稀动物在串笼、合笼、捕捉、保定等操作前,应制定详细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兽医等相关人员配合进行。
4、严禁虐待、殴打动物,严禁携带猫狗等宠物进入动物馆舍。
(三)设备安全
1、锅炉等特种设备从业人员和班组长是设备管理及班组危险源的责任人,应根据相关规定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记录。
2、饲养员应每日检查笼舍隔障、门窗、拉杆、门锁等设施,对通风、采光、弱电电网、供水排水、灭火器材等设施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
如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处理或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整改。
3、动物笼舍的钥匙在使用完毕后放回指定位置,不准带出工作岗位。
4、注意馆舍内用电、用水、用火安全,严禁违规使用或擅自接入大功率电器。
五、其它规定
(一)饲养员要勤于学习专业知识,应熟悉所饲养动物的生活习性、身体状况。
(二)饲养员工作期间严禁在馆舍内吸烟、喝酒、打闹,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饲养员未经批准,不接受媒体或个人关于动物饲养工作的采访,不得在网上发布有损动物园形象的信息。
(四)饲养员违反本规定的,按照《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绩效管理考评办法》等本单位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饲养员违法违纪的,按照国家法律和党纪规定处理。
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
动物饲养日志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动物饲养管理工作行为,积累动物饲养管理工作经验,提高动物饲养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动物饲养日志由饲养员按统一规定格式填写。
二、动物饲养日志首页注明动物的名称、年龄、只数、雌雄等情况,动物呼名或者代号不得更改。
三、动物饲养日志要连续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标准量化、字迹清晰,饲养日志记录本要保持完整,无残页、缺页。
四、动物遇有特殊情况,应附页填写。
五、动物饲养管理部分管副部长每周对动物饲养日志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处理,并签字确认。
六、动物饲养管理部负责下发和回收动物饲养日志,每季度收取一次,次年2月前将上年度的动物饲养日志本收齐后统一交园档案室归档。
七、对不实记录或者损毁动物饲养日志的行为将严肃问责。
附:
《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动物饲养日志》封面、扉页、内页样式
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
动物饲料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动物园动物饲料管理水平,满足动物营养需求,保障动物健康展出,促进动物种群发展,规范饲料采购、入库、储存、出库等管理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动物饲料是指动物园依据饲料招标合同采购进的供各类圈养野生动物食用材料,如各种禽、蛋、鱼、肉,瓜、果、蔬菜,各类青草、干草、竹子以及一些坚果、昆虫、各类成品颗粒料等。
二、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负责全园动物饲料采购、入库、储存、出库等饲料管理工作。
1、饲料采购价格严格按饲料招标合同约定方法定价。
2、饲料入库时,验收人员应加强对饲料种类、数量、质量检查,确保无劣质饲料入库,同时要做好分类登记工作。
3、饲料出库时,应以先进先出为原则。
保管员应对发放饲料质量进行检查,质量合格的饲料才能发放,同时开具出库清单。
4、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平时应做好饲料库房的防潮、防霉、防水、防火、防鼠等保管工作,确保饲料在储存期间不变质。
5、饲料库房保管员每月应定期对库存饲料进行盘存,盘存结果应报饲料房主管。
三、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在采购饲料时,应根据动物营养研究室营养师制定的全园各类动物的日粮标准及配方,量出为入,及时适量采购。
对于不宜库存的鲜鱼、鲜肉、青菜、青草等饲料,应按每天实际需要量采购,日进日出,确保质量新鲜,避免因保存不当变质造成浪费,能短期保存的饲料原料办理入库手续后妥善保存。
四、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动物营养研究室负责全园动物日粮标准和配方的制定。
动物营养师应熟悉各类野生动物的自然史,掌握它们的生理习性及食性,结合本地饲料供应特点,制定出营养均衡、科学合理,能满足各类野生动物不同生长阶段营养需求的饲料日粮标准或配方。
动物在配种、怀孕、哺乳、生病等特殊时期,动物营养师要充分尊重兽医等其他专业人员及饲养员的意见,及时调整动物的饲料日粮及配方,并按兽医的要求在配方中添加药物等特殊饲料添加剂,以促进动物恢复健康。
五、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应定期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全园动物营养状况、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动物营养研究室应根据学术委员会对动物营养、健康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动物日粮标准或饲料配方,并将标准或配方下达饲料房,饲料房应按营养师的要求及时采购和配制相应饲料。
六、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饲料房负责动物饲料的加工或配制及配送。
饲料房在饲料加工或配制时,必须严格按照动物营养师制定的动物日粮标准或配方进行,不得对标准或配方中规定的原料种类、数量、比例擅自更改。
七、饲料房每天应按动物管理部门要求时间将加工、配制好的饲料送达各动物馆舍,饲养员在领取饲料时,应核对饲料的种类、数量,并对饲料质量进行检查,核对检查无误后,在领料单上签字并领取饲料,对不符合要求的饲料,饲养员可以拒领,并及时向班队长反应情况。
因天气等特殊原因导致饲料不能按时送达各馆舍时,饲料房应及时告知动物管理部门,并明确告知饲料送达时间,确保动物的饲料供应。
八、收容、救护、寄养的野生动物的饲料供应,需报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负责人批准,收容救护中心饲养员领取动物饲料时,需单独填写领料单并签字。
九、饲料房应将饲料入库单、出库单、领料单、盘存表、饲料日粮表及配方定期整理归档,及时移交档案室。
十、饲养员应按动物管理部门及动物营养师、兽医等技术人员要求适时对动物投喂饲料,确保每只动物能吃到规定的日粮。
饲养员要认真观察动物每天采食情况,并作好记录。
十一、本办法至颁布之日起实施。
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
动物档案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动物档案工作,保证动物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及规范性,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确保资料的保管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动物档案的管理和职责
1、动物档案工作实行两级管理,一级管理是指园综合办公室档案室的统筹管理(以下简称园档案室);二级管理是指动物园饲养、兽医、交流、科普等业务部门的动物档案资料管理。
业务部门应设置专职、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动物档案的管理工作,明确责任人。
动物档案中涉及动物个体信息、各类报表汇总、对外交换的资料由动物交流部记录、收集、登记保存;涉及动物饲养管理方面的资料由饲养管理部负责收集,登记保存;属医疗方面的资料,由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记录、收集、登记保存;属收容救护的资料,由动物交流部记录、收集、登记保存;动物科研科普方面的由动物饲养管理部、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策划营运科等部门分别记录、收集、登记保存。
2、园档案室管理人员负责所有动物档案资料的统一编码、归档、保存管理,各业务部门的动物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管理。
3、动物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动物档案保管及利用工作,充分发挥动物档案资料的作用。
4、动物档案管理包括电子档案、文字记录和声像资料等的管理。
园档案室建立动物档案信息系统,利用计算机、扫描仪等技术设备,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整理、收集、归档,便于利用。
5、动物档案的内容、数据要求详细准确,定期组卷归档。
园档案室管理员对各业务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每年对二级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动物档案的分类
依照动物档案的形成过程,动物档案分为五大类:
动物信息档案、动物饲养档案、动物医疗档案、动物收容救护档案和动物科研科普档案。
1、动物信息档案。
包括动物个体信息档案和动物信息汇总统计。
(1)动物个体信息档案:
动物园饲养的每种动物按照分类特点和饲养情况,结合档案管理方法,划分为三级,进行分类管理。
对园内每只动物建立动物档案登记表,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每只动物个体的编号、中文名称、学名、性别、出生日期,年龄、父系、母系、来源及出生地、动物芯片信息、繁殖记录、转移,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尸体处理情况等。
对引进的动物及时建立动物档案登记表同时将其相关批文、证件等资料保存;对于输出的动物也及时将其相关批文、证件等资料保存,并在档案登记表中详细记录输出去向。
(2)动物信息汇总统计:
对每月动物变化情况,动物引进、输出、繁殖、死亡、动物谱系管理进行月及年度汇总统计,以报表形式作为数据资料保存。
2、动物饲养档案:
是指每只动物个体的日常饲养、饲料管理、繁殖、驯化等详细情况。
要求饲养员完成动物日常生活的精神、饮食、配种、分娩、育幼等情况的观察记录、影像资料。
3、动物医疗档案:
指记录每只动物个体的医疗数据,包括体检、防疫、治疗、动物死亡后解剖结果,尸体处理情况,死亡动物皮张保存情况等相关病历、影像资料。
4、收容救护档案:
指对收容救护的每只动物建立动物档案信息,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每只动物个体的编号、中文名称、学名、性别、来源、转移、收容救护时间、死亡时间、死亡原因、尸体处理、救护措施情况等。
5、动物科研科普档案:
指饲养管理、繁育、营养、防病治病等方面进行的科学研究、总结、论文等资料,与动物有关的交流学习资料以及与科普活动、保护教育相关的资料、影像资料。
三、动物档案的移交和归档
1、对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饲养的各种动物的档案资料要进行全面、及时、系统地收集,凡是规范收集整理的动物信息资料均属归档范围。
在归档范围的动物档案资料,由各部门经办人员整理核对后,移交园档案室保管。
二级档案管理员应根据资料的性质和业务部门的需要,一般性资料每半年移交一次。
2、凡属归档范围的动物档案资料,均由园档案室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因工作需要保留的,留存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移交园档案室统一保存。
3、下列情况按规定时限移交:
(1)引进、输出动物档案:
在引进、输出工作完成一个月内,经办人将收集、登记、整理的资料核对后,移交园档案室保管。
(2)死亡动物档案:
在动物死亡一个月内,经办人将收集、登记、整理的资料核对后,移交园档案室保管。
(3)动物各类信息汇总统计表:
每次统计工作完成的次月,经办人将统计表核对后,移交园档案室保管。
(4)饲养日志:
由饲养管理部每季度移交园档案室保管。
(5)收容救护工作过程中产生的文字、图表、音频、视屏、照片、登记、证明等文件材料,在工作完成后一个月内,经办人将收集、登记、整理的资料核对后,移交园档案室保管。
四、动物档案保管与利用
1、园档案室设置专门的动物档案存放箱柜。
2、动物档案要分类、分卷装订成册,主次分明,存放科学。
3、归档资料要进行登记,根据分类编制归档目录。
库存档案必须图物相符,账物相符。
4、动物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所管理的档案资料,掌握利用规律。
凡动物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岗位前必须做好资料移交工作,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5、根据有关规定及动物园实际情况,动物档案保管期限为永久。
6、动物档案属于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处内部资料,未经许可不得外借、外传。
借阅动物档案需按园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办理借阅手续。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
动物资产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我园动物资产管理,维护动物资产安全和完整,提高动物资产使用效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园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动物引进、输出管理
1、拟定计划:
每年9月底前,由分管领导主持召集动物交流部、动物饲养管理部、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召开部门联席会,根据动物存栏现状、动物展出效果、动物种群合理配置及新增动物展馆建设等情况,拟定次年动物引进、输出计划,计划拟定后由动物交流部上报园管理处研究确定。
计划财务科按照园管理处批准的引进计划将所需资金纳入预算。
如遇特殊情况,由动物交流部提出引进、输出计划,报管理研究确定。
2、联系磋商:
根据引进、输出计划,动物交流部在全国动物园行业间发布需求信息,联系动物的引进来源和输出去向,并与有意向合作单位就动物种类、数量、性别、价格进行初步磋商。
3、确定价格:
动物交流部在动物园行业内进行询价,参照近三年全国动物园和相关动物保护养殖机构之间动物交换价格,结合动物健康状况、动物年龄、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拟定引进、输出的合作单位、数量、价格等情况,报部门联席会讨论,讨论结果报园管理处研究确定。
4、签订合同:
动物交流部按程序签订动物引进或输出合同,并报经双方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办理动物检疫、运输等相关手续及证明文件。
5、收付款项
(1)引进:
审核批准文件下达后,派遣饲养、兽医等相关人员,按合同要求到对方场地查看动物性别、年龄、数量及健康情况,是否与合同相符。
如与合同相符,从国内引进动物按合同支付价款;从国外引进动物,则先期支付部分款项,检疫期满,支付余款。
如与合同不相符,则中止引进,并按合同要求对方退款。
(2)输出:
审核批准文件下达后,对方到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查看动物情况,是否与合同相符。
如与合同相符,对方按合同支付价款;如与合同不相符,对方提出中止合同,我园按合同要求退款。
6、动物运输
(1)引进:
由动物交流部负责办理手续与联系运输和笼箱,落实押运人员吃住行工作。
动物饲养管理部与野生动物保护研究负责引进动物的选定与运输途中的动物饲养管理安全,对方负责串笼及部分手续办理工作。
入园后交由动物饲养管理部负责饲养管理,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负责动物医疗食物保障,并办理三部门会签单。
在运输过程中,若动物发生死亡,也应先上账后及时下账。
(2)输出:
输出动物款项到帐后,动物交流部组织动物饲养管理部、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将动物串笼、麻醉后装箱后启运。
7、隔离检疫:
动物引进回园后,原则上应隔离检疫1个月,经动物医院检验合格后对外展出。
不具备隔离条件的,由动物饲养管理部和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商定饲养观察笼舍,应采取相关措施尽量避免与现有动物的交叉感染。
8、入账下帐:
动物交流部将引进或输出等合同、发票、运输检疫等文件一周内交计划财务科,办理入帐下帐手续,相关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三、动物死亡管理
1、饲养员发现所饲养动物死亡的(包括出壳雏鸟、出生幼仔),应当立即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将动物尸体与饲养记录交动物医院进行解剖与查阅。
动物医院应当作好动物解剖记录,分析死亡原因。
对出现疑似传染病等不宜解剖的死亡动物,立即由动物医院负责无害化处理。
2、解剖时,注意选择病变部位,进行细菌培养或病理切片取样,解剖后及时送检。
大型国家一级(含公约附录I)保护动物死亡后应当邀请专家进行综合会诊,确定死亡原因,解剖记录需经专家签字确认。
3、动物尸体解剖后,对于有科普价值的,由动物医院负责将其皮张、骨骼及衍生物(如虎骨、象牙、犀牛角等)剥制后妥善保存。
对于无保留价值的,由动物医院负责冷冻保存,集中送往动物无害化处理机构进行处理。
4、动物医院确定死亡原因后,应当向园管理处起草动物死亡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死亡原因分析、诊疗记录、解剖记录、皮毛处置情况等内容。
5、动物死亡后,由动物交流部负责收集动物医院死亡报告、诊疗记录、解剖记录、皮毛处置及动物饲养管理部的日常饲养护理记录等相关资料,按动物管理级别分别起草向上级部门报告动物死亡情况。
(1)死亡动物属国家一级(公约附录I)、二级(公约附录II)保护动物或大型动物的,一个月内向上级部门报告,一事一报。
(2)其它保护动物死亡的,每季度集中向区局报告一次。
6、死亡动物属于借展、寄养、合作繁殖等情况的,还需向其权属单位报告。
收容、救护的动物死亡,应单独记录、统计。
四、动物资产统计与管理
1、动物资产应参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建立“一只一卡”的管理卡片。
有条件的采取环志、耳标、芯片等技术手段进行标识,以区分不同动物个体。
2、每当动物异动时(借展、寄养、收容、救护、繁殖、引进、输出、转移等),交接部门应告知接收部门动物来源情况,接收饲养的班组应做好相应记录,并归入动物档案。
3、每月底,动物饲养管理部将本月所饲养的动物品种及存栏数、动物异动情况进行统计,动物交流部将本月动物引进、转让、借展及救护动物饲养及移交异动情况进行统计,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将本月动物死亡情况进行统计,经部门负责人核实签章后报动物交流部汇总,动物交流部将汇总信息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计划财务科,并交档案室存档。
4、繁殖动物达到成活期(兽类6个月,鸟类3个月,有袋类出袋6个月),由饲养班组向所在部门报告,饲养部门及时通知动物交流部做好上帐工作。
动物交流部工作人员到动物场馆现场核实登记,每季度汇总报计划财务科登记固定资产入账(对于单价1000元以下的动物不入账)。
5、动物交流部每季度将输出、死亡、逃逸等需要核销、报损的动物种类及数量汇总,交计划财务科按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报区财政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资产核销审批手续,批准后按资产账面价值下账。
五、其它规定
1、定期对动物资产进行盘点。
每年年底由动物交流部组织计划财务科、动物饲养管理部、野生动物保护研究所对动物资产进行一次实地盘点,查找漏洞,做到账实、账账相符,互相监督,加强和完善动物资产的管理。
2、动物登记固定资产入账时,引进的动物以交换价格入帐,繁殖的动物以最后一次同种(同性别)动物的交换价格入帐。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动物资产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
兽医巡诊制度
为了促进动物园兽医科学有序开展兽医诊疗工作,保障圈养野生动物健康展出,制定动物园兽医巡诊制度:
一、动物园兽医工作实行动物医院院长负责制,根据动物园场馆位置设置及动物种类特点,实施兽医分区管理。
二、全园动物疾病诊疗工作实施台帐管理,兽医要做好日常动物诊疗、消毒、防疫记录,兽医必须对所分管动物每天至少进行一次巡诊,并作好巡诊记录。
三、兽医负责所辖片区动物的日常疾病诊疗、消毒、防疫及其技术指导工作。
每年初,兽医应对管辖区内全年动物馆舍常规消毒,动物免疫、驱虫作出计划安排,计划安排以表格形式发放至各动物馆舍。
兽医因故不在岗时,应交接治疗中的病例。
四、兽医巡诊时,应与饲养员充分沟通有关动物情况,饲养员平时应认真观察动物并作好各项记录,发现动物异常情况立即执行“双报告制度”即报主治兽医和报班队长,主治兽医或值班兽医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前往诊疗。
五、兽医遇疑难病例,应向院长申请会诊,动物医院应组织兽医、动物饲养部相关人员、动物营养师进行会诊,必要时须聘请园外专家会诊,并作好会诊记录。
六、兽医应及时对患病动物采取适当措施;动物饲养管理部应安排饲养人员严格执行主治兽医提出的治疗和护理措施。
七、重点动物患病,以及出现一类传染病疑似病例,主管兽医应立即逐级上报。
八、动物死亡后,动物医院应在三天内向管理处提交治疗记录及动物死亡报告。
需要进一步确诊的病料,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再提交报告。
九、动物死亡之后,皮张及骨骼有保留价值的,应剥皮及留存骨骼,其它部分应作无害化处理,无保留价值的动物尸体作无害化处理。
十、兽医因玩忽职守导致误诊等各类事故发生时,应进行严肃追责。
十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动物园管理有限公司
动物医院操作规程
兽医工作管理规程
1、工作规程
1.1兽医必须每天坚持对所管辖片区进行巡查,发现或班组报告动物发病后,要及时治疗处理。
1.2兽医对所管辖片区动物要认真观察,并了解情况,随时掌握动物健康状况及病情,做到心中有数。
1.3遇到动物异常情况时,认真向饲养员、班长询问全部情况并作好记录,以便做出初步诊断。
同时将动物发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4动物病情诊断明确后应及时采取治疗措施,治疗需要协助时应向主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人员协助治疗。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动物园 动物 管理 规章制度 汇编